Community & Reflections
卜大中: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读曹长青《理性的歧途——东西方知识分子的困境》
● 《开放》杂志编者按:旅美中国异议作家曹长青的新著《理性的歧途——东西方知识分子的困境》评论当代西方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两派知识份子的论战。鲜明地站在新保守主义一方,无情地披露左派知识份子的偏执和伪善。 曹长青的这本书评论的是近四分之一世纪以来,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这场总体战的起因是对人类应如何生活的观点的歧异;导火线是冷战时的左派与右派的尖锐对立;弹药是思想、理论、文学、影音、传媒和论述;战争内容是价值、信仰、政治经济制度、道德、阶级、文明、族群、文学、哲学等等几乎概括了人类所有的生命层面;双方的旗帜是∶新保守主义与新自由主义;双方的战士则遍及欧、美(含拉丁美洲)、亚、非的知识分子们。他们跨种族、跨国族、跨文明、跨宗教地为捍卫自己一方的意识形态而与对方大打出手。这才是一场真正的「世界大战」。 ●旗帜鲜明地站在新保守主义一方 曹长青旗帜鲜明地站在新保守主义一方,无情地批判自由主义左派。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知识。因为中国广大的民族主义群众(如愤青)会把他看成反华美帝打手;中国共产党政权把他视为叛徒;更讽刺的是,即使反共的海外中国异议分子,也很少同情、支持曹长青的主要观点。例如,中国民主异议人士虽反共,但也大多是大中国民族主义者,对曹长青的支持台湾、西藏民主独立的主张,甚感愤怒。可是,正如曹长青在书中所多次强调的,知识分子「说不」的勇气标志出知识分子的定义,那就是概括知识、良知而产生的勇气。没有这个,就像徐刚、北岛那样主动向暴政低头,是不够资格被定义成具有现代意涵的知识分子。 生活在台湾的人很少知道西方知识族群正在进行这场左右大战。我们不知悉,也不关心,只关心最浅薄层面的「统独」之争。其实统独之争正是左右大战在台海的次级战役,不通过对左右大战的认识,无法体会统独之争的深层意识结构。本书给了台湾此一历史的背景了解;也预示了台湾命运与世界「接轨」之後的结局——那就是∶不是站在民主自由的一方,就是堕入左派描绘的「独裁专制的天堂」。现在台湾一些假自由主义所谓的「知识分子」不是正在鼓吹∶「我看不出民主对两岸中国人有什麽好处」了吗? ●台湾知识份子的双重标准 台湾的低水平知识分子都有双重标准。批评台、美、日,他们都是义正辞严的多元文化自由主义者;可是讲到他们的祖国——中国,又都变成大中国民族主义者。好一点的对中国迫害人权的恶行劣迹装作不见;下流的更是百般为中国涂脂抹粉,巧言辩护。例如,某个什麽「大师」恶骂国民党白色恐怖时代如何迫害他,一付自由民主大师模样,可是却为中国的天安门屠杀大声辩解。这样的「男大师」、「女大师」,台湾好几个,不是看在中国给的利益和虚荣份上;就是被中国捧得晕晕忽忽;再不就是返祖恋尸,「生殖器决定大脑」——中国人血缘(生殖器关系),决定了认知。他/她们只管自己的利益和集体虚荣,不管中国人个体所受的威胁和迫害。正如本书所说∶应该是个人高於理念(包括民族主义),而不是理念高於个人。 伊斯兰和中国因此成为左派的灵魂圣地,是不准碰触的。新近资料已证实,中国共产党统治下,非自然死亡人口高达七千万,远比「帝国主义」、「日寇」干掉的中国人多得多。现在中国的体制并无制衡,要杀人也只需一个命令。中国就是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奈波尔笔下的「丛林」。可是,自诩为自由主义的台湾「大师」们却不批判中国。这是另种的趋炎附势、是自我背叛、是集体杀人的共犯结构、是无耻卑鄙。中共在这类烂知识分子的抬轿下,当然继续自以为是,且稳若磐石了。 在「六四」大整肃之际,我就在洛杉矶认识曹长青了。那时他精力旺盛,中气十足,只是世界性的知识不足,显然是中国有限政治下的产物——一个叛逆的产物。可是多年下来,他努力进修,广泛读书,进步之神速令人咋舌,也少有人可比。最可贵的是他的自我(包括自我民族)反省的能力,彰显了他做为当之无愧的知识分子身份,具备了大声敢说「不」的勇气,对自己良知良心诚实负责的美德和丰富的知识。他的文章生命力十足,论理强劲合理,逻辑清晰,更令人感动的是在铿锵有声的论辩中,显示悲天悯人、同情弱者、强调个人尊严的慈悲心怀,应该是他皈依基督後的自然涵养。 ●友直友谅友多闻的良师益友 书中他无情地揭露了左派知识分子的偏执与伪善,如萨特、桑塔格、乔姆斯基和萨依德,批判了谁都不敢碰的伊斯兰和中国,另辟书章检讨中国知识分子的低贱、虚弱、伪善和矫情卑下。同时,他颂扬了如奈保尔、萨哈罗夫、索尔仁尼琴、哈维尔、昆德拉等勇敢不妥协的反专制异议分子,并与中国的半调子知识分子相比。其对比的结果是血肉 糊,惨不忍睹的。 本书介绍了很多台湾人民所不知的人、事、思想与争论,值得局限性很高的台湾人一读。其实新保守主义并非刻板印象中的保守主义,而是自由、民主、人权价值的捍卫者。这些原是自由主义的价值,却被自由主义左派所背叛和放弃。因此,可以说新保守主义其实是自由主义右派的变身。所谓保皇、保封建、反平等、反自由的古代保守主义老早消失无形,只是自由主义左派仍如此抹黑新保守主义罢了。 本书的不足之处在於∶对新保守主义和自由主义左派的理念和历史叙述不多,也没有耙疏区分自由主义内部的不同,使人误以为那些推崇和容忍独断、激进、专制、暴政体制的知识份子就代表全部的自由主义者,似有以偏概全之误。此外,对性别不正义的问题没有涉及;而最遗憾的是没有看到台湾知识分子「大师」们的浅薄、伪善、虚矫和双重标准的恶心面。 学识渊博的曹长青,是个热情的东北汉子,是个友直、友谅、友多闻的良师益友。如果西方有了良心——法拉奇;中国也有了良心——曹长青;如果西方灵魂的哭喊是左拉;那麽为中国灵魂哭喊的就是曹长青了。 (卜大中为台湾《苹果日报》总主笔,资深的台湾新闻工作者,曾任《中国时报》副总主笔,《时报周刊》副董事长。本文是为曹长青新著《理性的歧途——东西方知识分子的困境》所写的序,该书由台湾「允晨文化」出版公司2005年10月出版。) (原载香港《开放》月刊2005年12月号) 2005-12-11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30👍 0💬 0曹长青∶蔡英文给自由时报打电话打压我的专栏
彭文正网络开播新节目《政经关不了》,因为他和妻子李晶玉原来主持的《政经看民视》被关闭了。一个收视率很高的节目、赚钱的节目,而且在绿营的政论节目中是收视率第一的节目,为什麽要关闭?而且毫无预警,预录两小时的节目,结果只播出一小时,连主持人和来宾跟观众们说句道别的话都不给机会。如此粗暴手段,在蒋经国的专制时代都没有发生过。 谁关掉了政经看民视?当然首先是民视高层发生了变化,原来一直保护《政经看民视》的郭倍宏董事长被干掉了,才有了这个关掉政经的事情发生。那麽是谁指使民视高层做出这个完全践踏新闻自由的荒谬行为?各种迹象展示,就是蔡英文总统! 因为在节目被关闭之前,民视高层王明玉、胡婉玲被叫到了总统府。这个有人证。而且作为当事人的王明玉、胡婉玲都没有否认被叫进总统府。 尤其是,就在彭文正主持人公布这件事,说“黑手来了”的当天,节目就被关掉了,这难道还不够明显吗?如果蔡英文、陈菊,你们没有在背後指使和下令,那麽请你们把那天跟民视王明玉、胡婉玲的谈话记录公布出来,让台湾人民看看,你们到底谈了什麽? 其实,蔡英文打压言论自由的独裁者心态,已经很久很久了,有很多证明。 前几天,绿营评论家、多年给《自由时报》写专栏的金恒炜先生在《政经关不了》的节目上指出,他因为在专栏中批评过蔡英文,蔡英文那个时候还不是总统,只是一个在野党党主席,她居然打电话给自由时报老板,要他们关掉金恒炜的专栏!不喜欢你的文章,就想用行政权力把你的嘴封住,这就是当年做民进党主席时的蔡英文做的丑事。 前些天金先生的夫人在脸书上把这件事情写出来之後,有人不相信蔡英文能干出这种事,所以金先生到《政经关不了》的节目上清楚地说明,是《自由时报》创办人林荣三告诉了彭明敏先生。当时林荣三先生气愤地摔了蔡英文的电话,捍卫自己作为报人的尊严(怎麽可以党主席要求我们停掉专栏)。 关於蔡英文给报社打电话,要关掉金恒炜的专栏这件事,我在好多年前就知道。而且我自己的经历也可以旁证它的真实性,蔡英文就是有独裁者心态的人。我当年停止给《自由时报》写专栏,也跟蔡英文打电话干扰有关。 我开始给自由时报写文章,是2000年总统大选。那时候自由时报所属的英文报纸《Taipei Times》邀请我到台湾观选并给该报写些评论。後来从2004年初开始定期给自由时报写专栏,每周一篇,还写星期专论,每月一篇,相当於准社论,或者说署名社论。写到2011年停止。前後写了近八年。 为什麽我後来不写了,因为蔡英文给自由时报高层打电话,阻止我的专栏。为什麽阻止?因为我跟金恒炜一样,也是有文章批评了蔡英文,那个时候她是民进党党主席。具体是哪篇文章我还记得,2010年1月4日我在自由时报发表的专栏,标题是《蔡英文的方向、能力令人担忧》。因为当时是元旦,马英九总统发表了元旦祝词,蔡英文作为民进党党主席,也发表了元旦文章(给民进党党员的公开信)。我评论了这两个党主席的元旦献辞,认为马英九的元旦祝词是「睁眼说瞎话」,谎话连篇。同时批评蔡英文的元旦文章是空话连篇。两个党主席,一个用谎话,一个用空话,迎接虎年。2010年是虎年,我文章说,这个虎年,是唬人的吗。 就因为这样一篇专栏,蔡英文就不满,给《自由时报》高层打电话。当然,当时自由时报是创办人林荣三的儿子林鸿邦接班了,像他父亲一样,自由时报少老板也不能接受蔡英文的旨意,关掉一个专栏作家的专栏。何况那个时候我已经给自由时报写了7年的专栏和星期专论了。 但是,蔡英文的电话导致我在自由时报的文章,因为某些观点问题,而遭到修改,有的甚至无法发表。我最後一篇给自由时报写的星期专论是2011年1月23日,评论前一天22日的民进党全代会通过全民调产生党主席,我批评这种做法不能让民进党党员们行使权利,是错误的方向。结果这篇星期专论没有被发表。於是我就决定不再给自由时报写了,不仅星期专论不写,我每周的专栏也不写了。 当时《自由时报》老板林鸿邦先生(创办人林荣三的儿子)直接打电话到我家里,劝我继续写专栏和专论,并承诺要提高稿费等,但我还是婉拒了。後来多次到台湾,都跟自由时报发行人吴阿明老人家(他对我很好),还有少老板林鸿邦先生等一起见面交谈或吃饭。 所以,我的自由时报专栏停了,虽然是我自己决定不写了,但其中跟蔡英文的打电话打压、干扰,是有关系的。後来当了总统的蔡英文就更严重了,我在《政经看民视》上对她有批评,蔡英文居然在总统府跟独派大佬们谈话时,点名指责我,说我是外国人、美国人,不应该来干预台湾的事情,那个口气和逻辑,就跟在电视上辩论不过我,就拿我是美国人来说事的国民党文传会的人一样。这就是蔡英文的水准! 所以说,从蔡英文干预我当年在自由时报的专栏,到干预我在政经看民视的评论,不仅可以旁证她当年打电话,要关掉金恒炜的专栏的真实性,同时也可以旁证,这次政经看民视被关掉,完全可能是在蔡英文的指使下,背後的黑手就是蔡英文! 尤其是有一个赖清德挑战她,她都要被吓死了,百般拖延初选,不敢进行政策辩论,不敢进行公平民调。在这种背景下,蔡英文想通过关掉政经看民视,关掉彭文正的声音、关掉吴国栋的声音、关掉曹长青的声音,关掉支援赖清德的声音,她蔡英文就可以获得优势地位。 现在蔡英文做的,很像中国宫廷剧中的那种为了自己获得权力,不择手段的“心机女”,很有心机,很有算计,很会权谋。结果会怎麽样?如果蔡英文用不公平手段,最後做掉了赖清德,那2020大选 ,民进党就输定了,而且会是惨败,比去年1124的县市长选举还要惨败。蔡英文能够负这个责任吗?她什麽都不会负,她领到选举补助款几百万美元,苦的是谁,苦的是绿营,苦的是台湾人民! 所以,现在还有最後的机会,就是绿营支持者发出更大的声音,要求党内初选公平公正。只有初选公平、正义,2020绿营才可能有胜利。谁打压新闻自由、谁践踏民主程序,谁就应该被淘汰。 2019年5月10日於美国 据『政经关不了》评论整理的文字 2019-05-10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57👍 0💬 0为什麽我会用原子弹炸日本
“曹长青网站”编者注∶美国退役空军少将查尔斯.斯文尼(Charles W. Sweeney)当年曾参与向日本广岛、长崎投掷两颗原子弹,而且只有他一人两次投掷行动都参加了。对于美国后来发生的对当年投掷原子弹的争议(很多否定和谴责),查尔斯.斯文尼将军于1995年5月11日参加了美国国会的一次特别听证会,在演讲中阐述了他作为当事人,对这件事情的看法。这篇演讲的中文译文(译者不详),被不少网络转载,但译文并不完整,尤其结尾部分的谴责斯大林邪恶的部分被删节,另外重要的结语也被省略没译。现刊出完整的译文(补译部份由“曹长青网站”编辑完成),并附上原英文(英文是从美国国会图书馆的存档中找到的)∶ 不能忘记和篡改历史! ——美国退役空军少将查尔斯.斯文尼(Charles W. Sweeney)在美国国会听证会上的演讲∶ 我是美国退役空军少将查尔斯.斯文尼。我是唯一一位参加了两次对日本原子轰炸的飞行员。在对广岛的轰炸中,担任驾驶员蒂贝茨上校的右座领航员,在对长崎的轰炸中,任编队指挥员。 作为唯一一个参与两次对日本原子轰炸的飞行员,我将陈述本人亲身经历的往事。我要强调指出,我所陈述的都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有些人就是无视这些明显的事实,因为这些事实与他们头脑中的偏见不符。 此刻,作为经历了那段历史的人们,我要陈述我的思考、观察和结论。我相信杜鲁门总统作出的对日本使用原子弹的决定不仅符合当时的情况,而且具有压倒其他可能选择的道义上的必要性。像我们这一代绝大多数人一样,我最不希望发生的一件事就是战争。我们作为一个民族不是骑士,我们不渴望那种辉煌。当我国正在大萧条中挣扎时,日本开始了对邻国的征服--搞什麽“大东亚共荣圈”。法西斯总是打着漂亮的旗帜去掩饰最卑鄙的阴谋。 这种“共荣”是通过对中国进行残酷的总体战进行的。日本作为一个国家,认为自己命中注定要统治亚洲,并由此据有亚洲的自然资源和广袤土地。未有丝毫的怜悯和犹豫,日本屠杀无辜的男人、女人和孩子。在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中,30万手无寸铁的平民被屠杀。这是犯罪。 这是事实! 日本认为美国是阻止其实现在亚洲的“神授”命运的唯一障碍。于是日本对驻扎于珍珠港的美国海军太平洋舰队进行了精心策划的偷袭。偷袭时间定于一个星期天的早晨,因为此时行动可以最大限度地摧毁舰队实力、消灭人员,给予美国海军以致命的打击。 数千名美国水兵的生命湮灭于仍然沉睡在珍珠港湾底的美海军亚利桑那号军舰里。其中的许多士兵甚至不清楚为什麽受到突然袭击。战争就这样强加在美国的头上。 科雷希多的陷落及随后对盟军战俘的屠杀,驱散了对日军兽性的最后一丝怀疑。即使是在战时,日军的残暴也是令人发指的。巴甘省的死亡进军充满恐怖。 日本人认为投降是对自身、对家庭、对祖国、对天皇的污辱。他们对自身和对敌人都不手软。7000名美军和菲律宾战俘惨遭殴打、枪杀、被刺刀捅死,或惨死于疾病和讥饿。 这都是事实随着美国在广阔的太平洋向日本缓慢、艰苦、一步一流血地进军,日本显示出自己是冷酷无情、桀骜不逊的杀人机器。无论战事是多麽令人绝望,无论机会是多麽渺茫,无论结果是多麽确定,日本人都战至最后一人。为了取得可能大的光荣,日军全力以赴去杀死尽可能多的美国人。 美军开进的距日本本土越近,日本人的行为就变得越疯狂。 塞班岛∶美军阵亡3000人,其中在最后几小时就死了1500人。 硫黄岛∶美军阵亡6000人,伤21000人。 冲绳岛∶美军阵亡12000人,伤38000人。 这是沉重的事实,凯米卡兹--即“神风敢死队”,驾驶装载炸弹的飞机撞击美国军舰。 队员认为这是天上人间至高的光荣,是向神之境界的升华。在冲绳海域,神风敢死队的自杀性攻击要了5000名美国海军军人的命。 日本用言语和行动表明,只要第一个美国人蹋上日本本土,他们就处决所有的盟军战俘。日本为大屠杀作准备,强迫盟军战俘为自己挖掘坟墓。即使在投降后,他们仍然处决了一些战俘。 这是事实! 《波茨坦公告》要求日本无条件投降。日本人认为这是荒唐可笑而不屑考虑的。我们从截获的密码得知,日本打算拖延时间,争取以可接受的条件经谈判投降。 在8月6日之前的几个月里,美国飞机开始轰炸日本本土。一个个日本城市化为火海,成千上万的日本人死去。但日军发誓决不投降。他们准备牺牲自己的人民,以换取他们所理解的光荣和荣誉--不管死多少人。 他们拒绝救助平民,尽管我们的飞行员事先已就可能来临的空袭投撒了传单。 在一次为期10天的轰炸行动中,东京、名古屋、神户、大阪的许多地方化为灰烬。 这是事实! 即使在用原子弹轰炸了广岛之后,日本军部仍然认为美国只有一枚炸弹,日本可以继续坚持。在8月6日之后,他们有3天的时间用于投降,但他们不。只有在长崎受到原子轰炸后,日本天皇才最后宣布投降。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军方仍声称他们可以而且应该继续战斗。一个陆军军官团体发起叛乱,试图截获并销毁天皇向日本人宣布投降的诏书。 这是事实! 这些事实有助于说明我们所面临的敌人的本质,有助于认清杜鲁门总统在进行各种选择时所要考虑的背景,有助于理解为什麽对日本进行原子轰炸是必要的。 像每一个男女军人一样,杜鲁门总统理解这些事实。伤亡不是某种抽像的统计数字,而是惨痛的事实。 ---原子弹是否结束了战争? ---是的。 ---它们是必须的吗? ---对此存在争议。 50年过去了,在某些人看来日本成为受害者,美军成为凶残成性的征服者和报复者;原子弹的使用是核时代的不正义、不道德的起点。自然,为了支撑这种歪曲,他们必然要故意无视事实或者编造新的材料以证明这种论调。其中最令人吃惊的行径之一,就是否认日军曾进行过大屠杀。 事物怎麽会弄成这个样子呢? 答案也许会从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中找到。 当前关于杜鲁门总统为什麽要下达对日本进行原子轰炸的命令的争论,在某些情况下已演变成数字游戏。史密斯策划的“原子轰炸后果”展览,显示了卑劣的论调,这种论调使史学界引起轩然大波。 “原子轰炸后果”展览传递出这样的信息--日本是受害者,美国是罪恶的侵略者。想像一下如果你的孩子去看展览,他们会留下什麽样的印像?他们还会知道事实的真相吗? 在一个全国性的电视辩论中,我听到这样一位所谓的杰出历史学家声称,原子弹是没有必要的,杜鲁门总统是想用原子弹吓唬俄国人,日本本来已经打算投降了。 有些人提出,艾森豪威尔将军曾说过,日本已准备投降,没有必要使用原子弹,然而,基于同样的判断,艾森豪威尔曾严重低估了德国继续战斗的意志,在 1944年就下结论说德国已无力进行攻势作战。这是一个灾难性的错误判断,其结果即是阿登战役的激战。是役,数万盟军毫无必要地牺牲了,并冒着允许德国拖延战争和有条件投降的风险。 一个相当公正的结论是,根据太平洋战争的情况,可以合理地预期日本将是比德国更疯狂的敌人。 最后,有一种理论认为,如果盟军进攻日本本土,我们的伤亡不是100万,而是只要死上46000人就够了。只不过是46000!你能够想像这种论调的冷酷吗? 仅46000人,好像这些是无关紧要的美国人的生命。 在此时此刻,我要承认,我不清楚在对日本本土的部队进攻中美军将会伤亡多少人--也没有任何人知道。 根据对日本战时行为的判断,我的确认为,一个公正合理的假设是对日本本土的进攻将是漫长而代价高昂的。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不是根据某些人的臆想,日本不打算无条件投降。 在对硫黄岛--太平洋中一个8平方英里的岛礁--的进攻中, 6000名海军陆战队官兵牺牲,伤亡总数达27000人。 但对那些认为我们的损失仅是46000人的人,我要问∶是哪46000人?谁的父亲?谁的兄弟?谁的丈夫? 是的,我只注意到了美国人的生命。但是,日本的命运掌握造日本人的手中,而美国不是。数以万计的美军部队焦急地在大洋中等待着进攻--他们的命运取决于日本下一步怎麽走。日本可以选择在任何时刻投降,但他们选择了等待。 而就是日本“无所作为”的时候,随着战事的进行,美军每天伤亡900多人。 我曾听到另一种说法,称我们应该与日本谈判,达到一个日本可以接受的有条件投降。 我从来没听任何人提出过与法西斯德国谈判投降。这是一个疯狂的念头,任何有理性的人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与这样一个邪恶的法西斯魔鬼谈判,就是承认其合法性,即使是已经在事实上打败了它。这并不是那个时代空洞的哲学上的原则,而是人类的正义要求,必须彻底、干净地铲除法西斯恶魔的势力,必须粉碎这些邪恶的力量。法西斯的领导者已经无情地打碎了外交的信誉。 为什麽太平洋战争的历史这麽容易就被遗忘了呢? 也许原因就存在于目前正在进行着的对历史的歪曲,对我们集体记忆的歪曲。 在战败50年后,日本领导人轻率地声称他们是受害者,广岛、长崎与南京大屠杀在实质上是一回事! 整整几代日本人不知道他们的国家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都干了些什麽。这可以理解为什麽他们不理解日本为什麽要道歉。 与德国认罪的姿态不同,日本坚持认为它没干任何错事,它的行为是受当时局势的拖累。这种态度粉碎了任何真正弥合创伤的希望。 只有记忆才能带来真正的原谅,而遗忘就可能冒重复历史的危险。 通过精心策划的政治和公关活动,日本现在建议使用“太平洋胜利日”来取代“对日本胜利日”这一术语。他们说,这一术语将会使太平洋战争的结束不那麽特别与日本有关。 有些人可能会提出,这些文字能说明什麽呢?对日本胜利--太平洋的胜利--让我们庆祝一个事件,而不是一个胜利。 我要说,话语就是一切。 庆祝一个事件!类似于庆祝一个商场开业典礼,而不是欢庆战争的胜利。这将分裂整个地球。数以千万计的死者、数以千万计受到身心伤害的人和更多的人将会不知所措。 这种对语言的攻击是颠倒历史、混淆是非的工具。文字或话语可以像任何一种武器一样具有毁灭性∶上是下;奴役是自由;侵略是和平。 在某种程度上,通过抹除精确的描述文字而对我们语言所展开的攻击,要比10年前日本对我们进行的真正的侵略更具有危害性,至少在真正的侵略中,敌人是清楚的,威胁是清楚的。 今天日本巧妙地打起种族主义这张牌,以此来宣示其行为的正义性。日本不是进行罪恶的侵略,而只是从白人帝??的,他们用屠杀“解放”了2000万无辜的亚洲人。我坚信,这2000万无辜的人,他们的家人,他们的后代,永远也不会欣赏日本崇高的行为。 经常有人问我,用原子弹轰炸日本是否是出于报复,是否是蓄意毁灭一个古老而令人尊敬的文明。 对此,有如下事实∶其一,在最初的轰炸目标清单上包括京都。虽然京都也是一个合法的目标,在先前的空袭中未曾予以轰炸,国务卿史迪文森把它从目标清单中去掉了,因为京都是日本的古都,也是日本的文化宗教中心。其二,在战时我们受到命令的严格约束,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轰炸东京的皇宫--尽管我们很容易识别皇宫并炸死天皇。毕竟我们不是为了报复。我经常想如果日本有机会轰炸白宫,是否也会像美国这样克制。我认为日本不会。 在此让我澄清一个事实,纠正一个长期以来的偏见,那就是我们故意选择人口密集的城市轰炸。我们要轰炸的每一个目标城市都有重要的军事价值。广岛是日军南方司令部所在地,并集结了实力可观的防御部队。长崎是工业中心,有两个重要的兵工厂。在这两个城市,日本都把兵工厂和部队配置于市区中心。 像在任何一场战争中一样,我们的目标--理所当然的目标--是胜利。这是一个不可动摇的目标。 我不想否认双方死了许多人,不仅两国,而且是世界。我不为战争的残酷性而骄傲而欢乐,我不希望我国或敌国的人民受难。每一个生命都是宝贵的。但我的确认为∶这样一个问题应该去问日本战犯,是他们以日本人民为代价追求自身的辉煌。他们发动了战争,并拒绝停止战争。难道他们不应为所有的苦难、为日本的灾难负最终的责任吗? 也许如果日本人真切地了解过去,认清他们国家在战争中的责任,他们将会看到是日本战犯要负起战争的罪责。日本人民应该给远东人民一个答复,是谁把灾难强加给远东各国,最后强加给日本自己。当然如果我们与日本人一道抹煞历史的真相,那麽这一点是永远也做不到的! 如果日本不追询并接受真相,日本怎能安心地与自己相处,与亚洲邻国、与美国相处? 我和我的部属在执行原子轰炸任务时坚信,我们将结束战争。我们并没有感到高兴。而是一种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我们想回到自己的家人身边。 今天,我站在这里作证,并不是庆祝原子弹的使用,而是相反。我希望我的使命是最后一次。我们作为一个民族应该对原子弹的存在感到恐惧。我就感到恐惧。 但这并不意味着回到1945年8月,在战时情况下,在敌人顽固凶残的条件下,杜鲁门总统没有义务使用所有可能的武器结束战争。我同意杜鲁门总统的决定,当时以及现在。 战后几年,有人问杜鲁门总统是否还有其他选择,他响亮地说∶没有。接着他提醒提问者∶记住,珍珠港的死难者也没有其它选择! 战争总是代价高昂的,正如罗伯特•李将军所说∶“战争如此残酷是件好事,否则就会有人喜欢它。” 感谢上帝使我们拥有原子武器,而不是日本和德国。科学有其自身的逻辑,迟早会有人设计出原子弹。科学是没法阻止的,它总是能找到自己的发展之路。 关于制造原子弹是否明智的问题,已被原子弹已被制造出来了这一事实所压倒。当时苏联实际上已经在发展他们自己的原子弹了。我们不要忘记,斯大林的邪恶并不亚於东京(的战犯)或他的前盟友希特勒。不说别的,斯大林至少屠杀了二千万他自己的人民。 这个世界更好了,因为德国和日本法西斯没有成gong地征服世界。日本和德国也成为美好之地,因为从我们的胜利中获益。 日本和美国的年轻人不再相互杀戮,而是生长、成家立业,在和平中生活。作为10个孩子的父亲和21个孩子的祖父,我可以表明,我很高兴战争这样结束。 我(在这里)不是代表所有参与二战的退役军人讲话。但是我相信,那种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能够服务自己国家的自豪感,是所有美国退役军人共享的。这也是为什麽关于二战的真实是必须尊重的。我们这些退役军人不是畏首畏尾的人,我们的感觉将不会因为那些对于该不该使用原子弹的争论和信息所粉碎。我们能应对这些。但我们将不会、也不能允许那些对美国大众和世界隐瞒(二战和向日本投掷原子弹的真实信息)的凭空胡猜式的辩论。 我对美国人民面对所有这些事实,以及对如何结束那场战争的信息判断力和公正性充满信心。 这是重要的辩论。我们国家的灵魂、本质、历史等,正处于紧要关头。 下面是Charles W. Sweeney在美国国会演讲的英文∶ Full text of Charles W. Sweeney’s Hearing Before the Committee: I am Maj. Gen. Charles W. Sweeney, United States Air Force, Retired. I am the only pilot to have flown on both atomic missions. I flew the instrument plane on the right wing of General Paul Tibbets on the Hiroshima mission and 3 days later, on August 9, 1945, commanded the second atomic mission over Nagasaki. Six days after Nagasaki the Japanese military surrendered and the Second World War came to an end. The soul of a nation, its essence, is its history. It is that collective memory which defines what each generation thinks and believes about itself and its country. In a free society, such as ours, there is always an ongoing debate about who we are and what we stand for. This open debate is in fact essential to our freedom. But to have such a debate we as a society must have the courage to consider all of the facts available to us. We must have the courage to stand up and demand that before any conclusions are reached, those facts which are beyond question are accepted as part of the debate. As the 50th anniversary of the Hiroshima and Nagasaki missions approaches, now is an appropriate time to consider the reasons for Harry Truman’s order that these missions be flown. We may disagree on the conclusion, but let us at least be honest enough to agree on basic facts of the time, the facts that President Truman had to consider in making a difficult and momentous decision. As the only pilot to have flown both missions, and having commanded the Nagasaki mission, I bring to this debate my own eyewitness account of the times. I underscore what I believe are irrefutable facts, with full knowledge that some opinion makers may cavalierly dismiss them because they are so obvious - because they interfere with their preconceived version of the truth, and the meaning which they strive to impose on the missions. This evening, I want to offer my thoughts, observations, and conclusions as someone who lived this history, and who believes that President Truman’s decision was not only justified by the circumstances of his time, but was a moral imperative that precluded any other option. Like the overwhelming majority of my generation the last thing I wanted was a war. We as a nation are not warriors. We are not hell-bent on glory. There is no warrior class - no Samurai - no master race. This is true today, and it was true 50 years ago. While our country was struggling through the great depression, the Japanese were embarking on the conquest of its neighbors - the Greater East Asia Co-Prosperity Sphere. It seems fascism always seeks some innocuous slogan to cover the most hideous plans. This Co-Prosperity was achieved by waging total and merciless war against China and Manchuria. The Japanese, as a nation, saw itself as destined to rule Asia and thereby possess its natural resources and open lands. Without the slightest remorse or hesitation, the Japanese Army slaughtered innocent men, women and children. In the infamous Rape of Nanking up to 300,000 unarmed civilians were butchered. These were criminal acts. THESE ARE FACTS. In order to fulfill its divine destiny in Asia, Japan determined that the only real impediment to this goal was the United States. It launched a carefully conceived sneak attack on our Pacific fleet at Pearl Harbor. Timed for a Sunday morning it was intended to deal a death blow to the fleet by inflicting the maximum loss of ships and human life. 1,700 sailors are still entombed in the hull of the U.S.S. Arizona that sits on the bottom of Pearl Harbor. Many if not all, died without ever knowing why. Thus was the war thrust upon us. The fall of Corregidor and the resulting treatment of Allied prisoners of war dispelled any remaining doubt about the inhumanness of the Japanese Army, even in the context of war. The Bataan Death March was horror in its fullest dimension. The Japanese considered surrender to be dishonorable to oneself, one’s family, one’s country and one’s god. They showed no mercy. Seven thousand American and Filipino POW’s were beaten, shot, bayoneted or left to die of disease or exhaustion. THESE ARE FACTS. As the United States made its slow, arduous, and costly march across the vast expanse of the Pacific, the Japanese proved to be ruthless and intractable killing machine. No matter how futile, no matter how hopeless the odds, no matter how certain the outcome, the Japanese fought to the death. And to achieve a greater glory, the strove to kill as many Americans as possible. The closer the United States came to the Japanese mainland, the more fanatical their actions became. Saipan - 3,100 Americans killed, 1,500 in the first few hours of the invasion Iwa Jima - 6,700 Americans killed, 25,000 wounded Okinawa - 12,500 Americans killed, total casualties, 35,000 These are facts reported by simple white grave markets. Kamikazes. The literal translation is DIVINE WIND. To willingly dive a plane loaded with bombs into an American ship was a glorious transformation to godliness - there was no higher honor on heaven or earth. The suicidal assaults of the Kamikazes took 5,000 American Navy men to their deaths. The Japanese vowed that, with the first American to step foot on the mainland, they would execute every Allied prisoner. In preparation they forced the POW’s to dig their own graves in the event of mass executions. Even after their surrender, they executed some American POW’s. THESE ARE FACTS. The Potsdam Declaration had called for unconditional surrender of the Japanese Armed Forces. The Japanese termed it ridiculous and not worthy of consideration. We know from our intercepts of their coded messages, that they wanted to stall for time to force a negotiated surrender on terms acceptable to them. For months prior to August 6, American aircraft began dropping fire bombs upon the Japanese mainland. The wind created by the firestorm from the bombs incinerated whole cities.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Japanese died. Still the Japanese military vowed never to surrender. They were prepared to sacrifice their own people to achieve their visions of glory and honor - no matter how many more people died. They refused to evacuate civilians ever though our pilots dropped leaflets warning of the possible bombings. In one 3-day period, 34 square miles of Tokyo, Nagoya, Kobe and Osaka were reduced to rubble. THESE ARE FACTS. And even after the bombing of Hiroshima, Tojo, his successor Suzuki, and the military clique in control believed the United States had but one bomb, and that Japan could go on. They had 3 days to surrender after August 6, but they did not surrender. The debate in their cabinet at times became violent. Only after the Nagasaki drop did the Emperor finally demand surrender. And even then, the military argued they could and should fight on. A group of Army officers staged a coup and tried to seize and destroy the Emperor’s recorded message to his people announcing the surrender. THESE ARE FACTS. These facts help illuminate the nature of the enemy we faced. They help put into context the process by which Truman considered the options available to him. And they help to add meaning to why the missions were necessary. President Truman understood these facts as did every service man and woman. Casualties were not some abstraction, but a sobering reality. Did the atomic missions end the war? Yes...they...did. Were they necessary? Well that’s where the rub comes. With the fog of 50 years drifting over the memory of our country, to some, the Japanese are now the victims. America was the insatiable, vindictive aggressor seeking revenge and conquest. Our use of these weapons was the unjustified and immoral starting point for the nuclear age with all of its horrors. Of course, to support such distortion, one must conveniently ignore the real facts of fabricate new realities to fit the theories. It is no less egregious than those who today deny the Holocaust occurred. How could this have happened? The answer may lie in examining some recent events. The current debate about why President Truman ordered these missions, in some cases, has devolved to a numbers game. The Smithsonian in its proposed exhibit of the Enola Gay revealed the creeping revisionism which seems the rage in certain historical circles. That exhibit wanted to memorialize the fiction that the Japanese were the victims - we the evil aggressor. Imagine taking your children and grandchildren to this exhibit. What message would they have left with? What truth would they retain? What would they think their country stood for? And all of this would have occurred in an American institution whose very name and charter are supposed to stand for the impartial preservation of significant American artifacts. By canceling the proposed exhibit and simply displaying the Enola Gay, has truth won out? Maybe not. In one nationally televised discussion, I heard a so-called prominent historian argue that the bombs were nor necessary. That President Truman was intent on intimidating the Russians. That the Japanese were ready to surrender. The Japanese were ready to surrender? Based on what? Some point to statements by General Eisenhower years after the war that Japan was about to fall. Well, based on that same outlook Eisenhower seriously underestimated Germany’s will to fight on and concluded in December, 1944 that Germany no longer had the capability to wage offensive war. That was a tragic miscalculation. The result was the Battle of the Bulge, which resulted in tens of thousands of needless Allied casualties and potentially allowed Germany to prolong the war and force negotiations. Thus the assessment that Japan was vanquished may have the benefit of hindsight rather than foresight. It is certainly fair to conclude that the Japanese could have been reasonably expected to be even more fanatical than the Germans base on the history of the war in the Pacific. And, finally, a present-day theory making the rounds espouses that even if an invasion had taken place, our casualties would not have been a million, as many believed, but realistically only 46,000 dead. ONLY 46,000! Can you imagine the callousness of this line of argument? ONLY 46,000- as if this were some insignificant number of American lives. Perhaps these so-called historians want to sell books. Perhaps they really believe it. Or perhaps it reflects some self-loathing occasioned by the fact that we won the war. Whatever the reason, the argument is flawed. It dissects and recalculates events ideologically, grasping at selective straws. Let me admit right here, today, that I don’t know how many more Americans would have died in an invasion - AND NEITHER DOES ANYONE ELSE! What I do know is that based on the Japanese conduct during the war, it is fair and reasonable to assume that an invasion of the mainland would have been a prolonged and bloody affair. Based on what we know - not what someone surmises - the Japanese were not about to unconditionally surrender. In taking Iwo Jima, a tiny 8 square mile lump of rock in the ocean, 6,700 marines died - total casualties over 30,000. But even assuming that those who now KNOW our casualties would have been ONLY 46,000 I ask - Which 46,000 were to die? Whose father? Whose brother? Whose husband? And, yes, I am focusing on American lives. The Japanese had their fate in their own hands, we did not. Hundreds of thousands of American troops anxiously waited at staging areas in the Pacific dreading the coming invasion, their fate resting on what Japanese would do next. The Japanese could have ended it at any time. They chose to wait. And while the Japanese stalled, an average of 900 more Americans were killed or wounded each day the war continued. I’ve heard another line of argument that we should have accepted a negotiated peace with the Japanese on terms they would have found acceptable. I have never heard anyone suggest that we should have negotiated a peace with Nazi Germany. Such an idea is so outrageous, that no rational human being would utter the words. To negotiate with such evil fascism was to allow it even in defeat a measure of legitimacy. This is not just some empty philosophical principal of the time - it was essential that these forces of evil be clearly and irrevocably defeated - their demise unequivocal. Their leadership had forfeited any expectation of diplomatic niceties. How it is, then, the history of the war in the Pacific can be so soon forgotten? The reason may lie in the advancing erosion of our history, of our collective memory. Fifty years after their defeat, Japanese officials have the temerity to claim they were the victims. That Hiroshima and Nagasaki were the equivalent of the Holocaust. And, believe it or not, there are actually some American academics who support this analogy, thus aiding and giving comfort to a 50-year attempt by the Japanese to rewrite their own history, and ours in the process. There is an entire generation of Japanese who do not know the full extent of their country’s conduct during World War II. This explains why they do not comprehend why they must apologize- for the Korean comfort women? for the Medical experimentation on POW’s which match the horror of those conducted by the Nazi’s ? for the plane to use biological weapons against the United States by infecting civilian populations on the West Coast ?for the methodical slaughter of civilians? and for much more. In a perverse inversion, by forgetting our own history, we contribute to the Japanese amnesia, to the detriment of both our nations. Unlike the Germans who acknowledged their guilt, the Japanese persist in the fiction that they did nothing wrong, that they were trapped by circumstances. This only forecloses any genuine prospect that the deep wounds suffered by both nations can be closed and healed. One can only forgive by remembering. And to forget, is to risk repeating history. The Japanese in a well orchestrated political and public relations campaign have now proposed that the use of the term "V-J Day" be replaced by the more benign "Victory in the Pacific Day". How convenient. This they claim will make the commemoration of the end of the war in the Pacific less "Japan specific". An op-ed piece written by Dorothy Rabinowitz appearing in the April 5 Wall Street Journal accurately sums up this outrage: The reason it appears, is that some Japanese find the reference disturbing - and one can see why. The term, especially the "J" part, does serve to remind the world of the identity of the nation whose defeat millions celebrated in August 1945. in further deference to Japanese sensitivities, a U.S. official (who wisely chose to remain unidentified) also announced, with reference to the planned ceremonies, that "our whole effort in this thing is to commemorate an event, not celebrate a victory." Some might argue so what’s in a word - Victory over Japan, Victory in the Pacific - Let’s celebrate an event, not a victory. A say everything is in a word. Celebrate an EVENT! Kind of like celebrating th opening of a shopping mall rather than the end of a war that engulfed the entire Earth - which left countless millions dead and countless millions more physically or mentally wounded and countless more millions displaced. This assault on the use of language is Orwellian and is the tool by which history and memory are blurred. Words can be just as destructive as any weapon. Up is down. Slavery is freedom. Aggression is peace. In some ways this assault on our language and history by the elimination of accurate and descriptive words is far more insidious than the actual aggression carried out by the Japanese 50 years ago. At least then the threat was clear, the enemy well defined. Today the Japanese justify their conduct by artfully playing the race card. They were not engaged in a criminal enterprise of aggression. No, Japan was simply liberating the oppressed masses of Asia from WHITE Imperialism. Liberation!! Yes, they liberated over 20 million innocent Asians by killing them. I’m sure those 20 million, their families and the generations never to be, appreciate the noble effort of the Japanese. I am often asked was the bomb dropped for vengeance, as was suggested by one draft of the Smithsonian exhibit. That we sought to destroy an ancient and honorable culture. Here are some more inconvenient facts. One, on the original target list for the atomic missions Kyoto was included. Although this would have been a legitimate target, one that had not been bombed previously, Secretary of State Henry Stimson removed it from the list because it was the ancient capital of Japan and was also the religious center of Japanese culture. Two, we were under strict orders during the war that under no circumstances were we to ever bomb the Imperial Palace in Tokyo, even though we could have easily leveled it and possibly killed the Emperor. So much for vengeance. I often wonder if Japan would have been shown such restraint if they had the opportunity to bomb the White House. I think not. At this point let me dispel one of many longstanding myths that our targets were intended to be civilian populations. Each target for the missions had significant military importance - Hiroshima was the headquarters for the southern command responsible for the defense of Honshu in the event of an invasion and it garrisoned seasoned troops who would mount the initial defense. Nagasaki was an industrial center with the two large Mitsubishi armaments factories. In both Hiroshima and Nagasaki the Japanese had integrated these industries and troops right in the heart of each city. As in any war our goal was, as it should be, to win. The stakes were too high to equivocate. I am often asked if I ever think of the Japanese who died at Hiroshima and Nagasaki? I do not revel in the idea that so many on both sides died, not only at those two places but around the world in that horrible conflict. I take no pride or pleasure in the brutality of war whether suffered by my people or those of another nation. Every life is precious. But it does seem to me such a question is more appropriately directed to the Japanese war lords who so willingly offered up their people to achieve their visions of greatness. They who started the war and then stubbornly refused to stop it must be called to account. Don’t they have the ultimate responsibility for all the deaths of their countrymen? Perhaps if the Japanese came to grips with their past and their true part in the war they would hold those Japanese military leaders accountable. The Japanese people deserve an answer from those that brought such misery to the nations of the Far East and ultimately to their own people. Of course this can never happen of we collaborate with the Japanese in wiping away the truth. How can Japan ever reconcile with itself and the United States if they do not demand and accept the truth? My crew and I flew these missions with the belief that they would bring the war to an end. There was no sense of joy. There was a sense of duty and commitment that we wanted to get back to our families and loved ones. Today millions of people in America an in southeast Asia are alive because the war ended when it did. I do not stand here celebrating the use of nuclear weapons. Quite the contrary. I hope that my mission is the last such mission ever flown. We as a nation can abhor the existence of nuclear weapons. I certainly do. But that does not then mean that, back in August of 1945, given the events of the war and the recalcitrance of our enemy, President Truman was not obliged to use all the weapons at his disposal to end the war. I agreed with Harry Truman then, and I still do today. Years after the war Truman was asked if he had any second thoughts. He said emphatically, "No." He then asked the questioner to remember the men who died at Pearl Harbor who did not have the benefit of second thoughts. In war the stakes are high. As Robert E. Lee said, "it is good that war is so horrible, or we might grow to like it." I thank God that it was we who had this weapon and not the Japanese or the Germans. The science was there. Eventually someone would have developed this weapon. Science can never be denied. It finds a way to self-fulfillment. The question of whether it was wise to develop such a weapon would have eventually been overcome by the fact that it could be done. The Soviets would have certainly proceeded to develop their own bomb. Let us not forget that Joseph Stalin was no less evil than Tokyo or his former ally Adolf Hitler. At last count, Stalin committed genocide on at least 20 million of his own citizens. The world is a better place because German and Japanese fascism failed to conquer the world. Japan and Germany are better places because we were benevolent in our victory. The youth of Japan and the United States, spared from further needless slaughter, went on to live and have families and grow old. As the father of ten children and the grandfather of 21, I can state that I am certainly grateful that the war ended when it did. I do not speak for all veterans of that war. But I believe that my sense of pride in having served my country in that great conflict is shared by all veterans. This is why the truth about that war must be preserved. We veterans are not shrinking violets. Our sensibilities will not be shattered in intelligent and controversial debate. We can handle ourselves. But we will not, we cannot allow armchair second guessers to frame the debate by hiding facts from the American public and the world. I have great faith in the good sense and fairness of the American people to consider all of the facts and make an informed judgment about the war’s end. This is an important debate. The soul of our nation, its essence, its history, is at stake. 2013-09-08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31👍 0💬 0中国“新闻寻租”现象的忧思
最近,中国21世纪网主编和相关管理、采编人员及涉案公关公司因涉嫌敲诈被抓,案由是“向百余家IPO企业收取保护费数亿元”。海外少数媒体将此视为当局强化新闻管控制、打击媒体从业人员。但实际情况所展示出来的问题远比这个侧面复杂。 新闻寻租:当局与媒体业共守之密 问题的真相应该是:一、21世纪网利用企业的污点进行新闻寻租,即抓住企业经营过程或者产品的“污点”,要求企业花钱登广告或者赞助这一事实确实存在。企业就范的原因也很简单:媒体上的负面报道对消费者与市场影响极大,选择花钱消灾远比不花钱带来的后果要划算。二、当局对媒体业利用企业污点寻租的现状一清二楚,如同对官僚群的腐败现状之清楚了解一样。只要在媒体业工作过,就知道这是媒体业普遍情形,从最高级别的官媒(比如CCTV)到市场化媒体,概莫能外,去年陈永洲案件曾将这黑幕掀开一角,但很快被捂住了。三、利用某家媒体的新闻寻租活动选择性打击,并不意味着当局从此要限制媒体业的这类污点寻租行为。考虑到《21世纪经济报道》的控股股东为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南方系媒体又以自由色彩见称于当世,这种选择性打击引起一些对政府加强管控媒体的质疑也难以避免。 但如果以政府选择性打击自由化媒体为由,不反思媒体业新闻寻租行为的错失及恶劣影响,其结果只会造成新闻寻租现象更严重。 新闻寻租链条:媒体—财经公关公司—上市公司 关于21世纪网为何要牟取暴利,相关报道已经指出,主要是为了完成数千万业务指标。21世纪网于2010年春节从《21世纪经济报道》剥离出来,独立运营,独立核算。但每年均需完成“业务指标”,并且逐步加码,2010年是4-5千万,2011年是9000万,2012年和2013年是每年7000万,2014年再度定为9000万。 21世纪网事件展示的是这样一条利益链条:依托于媒体业务的网站——私人控股的财经公关公司——IPO公司(首次上市公开募股)。其中,财经公关公司是连接媒体与上市公司的中间环节。21世纪网站负责人刘冬如此解释这种关系:“当某些企业准备上市时,因为对资本市场不熟悉,就会找这些公司负责上市前路演、一级市场的销售和新闻媒体在相关舆论上的保护。这些公关公司会找我们协调关系,要求对方和我们签订合同在我们网站上投放广告,这也是现在21世纪网收入的主要来源。”与央视芮成钢一样,21世纪网的管理人员从中看到了发财门道,也“私下设立了相关公司”,以负面报道相要挟,胁迫上市公司、IPO公司与这些“公关公司”签订协议,非法牟利。这些公司包括广州创众公司,湖南富礼公司,北京怀溪恒润公司。 这种利益输送模式于21世纪网来说,算是“公私兼顾”。《京华时报》在《21世纪网收百余家企业“保护费”达数亿元》非常详细地报道了这一案件。是个难得一见的揭露性文本。 在钱与权双重压力下挣扎的中国媒体业 21世纪网要完成业务指标,在中国媒体业是普遍状态。 中国媒体挣扎于权与钱双重压力之下并非始于现在,而是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邓小平南巡之后,发展市场经济成为政治正确的方向,与此同时,媒体市场化进程开始。所谓“媒体市场化”,就是让媒体在经济上自立,不再依靠或者只部分依靠财政供养。这个方向倒也符合西方发达国家惯例,但不同的是,西方媒体拥有不受政府管控的新闻自由与出版自由;中国媒体缺乏这一至关重要的生存条件。因此,国内媒体业将政府继续管制下的媒体市场化形容为“既要将媒体一脚踢下海,又要捆住媒体的手脚”。被捆住手脚的泳者,不可能游出好的成绩,这是中国媒体时时面对的政治压力。 其次,在互联网压力下,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在经营、财务等方面的压力越来越大。在巨大的生存压力下,中国媒体业利用新闻寻租,典型当然是山西省矿难事件中频频出现的“假记者”现象。但事实是,涉入这事件的“假记者”不多,大多数是在媒体挂单的合约记者,每个人都有拉赞助等创收任务,矿难就成了寻租点。 已经暴露的新闻寻租现象,其实只是冰山一角。这个问题提醒中国媒体业,记者在批评政府官员的腐败及社会堕落之时,还必须保持自身职业所需要的洁净。 2013年陈永洲事件发生后,随着真相的逐步披露,国内舆论一波三折。陈被抓后,其供职的《新快报》以报社的信誉为陈永洲背书,在微博支持陈,并在此后连续两天以罕见的头版特大字号刊文,发出“请放人”和“再请放人”的呼吁,一时间获得海内外广泛同情支持。但在陈永洲上央视承认自己收了50万元费用之后,情况急转直下。财新网主编胡舒立写了一篇《新闻寻租不可恕》,指出“新闻媒体身为公器,使命重大,无论现实有多艰难,新闻寻租绝不可恕”,并呼吁媒体自律,新闻媒体“若自身行为与‘不党、不卖、不私、不盲’背道而驰,失去公信力却不以为意,则这个行业将完全失去生存的底线。”但这一呼吁在同行中引起的不是呼应,而是讥评,最有代表性的意见是认为对新闻行业来说,“官方所要求的‘自律’无一例外会沦为对不同意见的整肃”。观察者网曾发表一篇《胡舒立评陈永洲事件呼吁媒体行业自律 引南方同行抵触》,记载了这一争论过程。 有了2013年这轮讨论作为铺垫,媒体业利用企业污点从事新闻寻租的事情不是秘闻,今年21世纪网的事情被曝光后,尽管对这个网站的处理远比对《新快报》的处理严厉,但从公开言论看,国内媒体业基本上没有将这一事件与新闻管制挂钩。 中国媒体亟待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新闻媒体作为社会公器,在西方社会有“第四权力”之称,其社会干预能力远远超过同属于文化权力范畴的教育、宗教等。21世纪网事件发生后,让外界看到,中国新闻业作为社会公器,已成为继法律、医疗、教育之后又一道德失守之地。基于此,中国媒体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已成为当务之急。 近十余年以来,国内有识之士已经看到媒体缺乏自律导致的危机,不断介绍国外尤其是美国新闻业在自由与自律中如何取得平衡的经验。美国的行业自律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出现,逐步发展成型。相当长的时期内,媒介批评曾经成为一个行业,并被视为民主社会的骄傲。《哥伦比亚新闻学评论》曾用“千万种声音鲜花般盛开”来形容这一行业的兴旺。媒体业对这类批评曾极其反感,但无法对媒介批评置若罔闻。也因此,媒体如何避免外界控制,尤其是政府的控制,几乎是主宰美国媒体业发展的一条主线。经过不断的观察与实践,研究者总结出以下理论:媒体业处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关系有三种模式:消费者控制、第三方控制和同行控制。专业主义属于同行控制,而政府控制则是第三方控制。因此,专业化的核心是该专业从业人员对其工作的控制程度——而非消费者控制或政府、企业管理者控制。对于新闻业来说,自我控制尤其重要: 报刊自由委员会(The Commission on Freedom of Press,1943年创办,因首任主席是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又称哈钦斯委员会)指出,如果媒介不致力于改革,继续从事屡遭批评的行为,就必将导致政府的管制。避免他治就必须自治,排除他律就必须自律。这是各种社会专业(profession)的一个共同特征,新闻界亦不例外。 因此,要扼制中国媒体业的新闻寻租,政府方面应该放弃强力管控,出台新闻法,依法管理。与此同时,中国媒体要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只有通过这种双重努力,才可能抑制中国媒体业的新闻寻租现象。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139期 2014年9月5日—9月18日,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21289)
何清涟2025-11-06 05:46👍 0💬 0美国之音∶曹长青等评奥巴马高税收政策
2012-11-17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26👍 0💬 0“人民社会”:华丽尸袍下的黑暗世界
何清涟 2013年有点特别,各种阿谀文字升级版频出。新出炉的有“人民社会论” 与“中共天命刚健论”。“人民社会”论属于共产文化话语体系,“天命刚健论”与“党权神授论”、“宇宙真理论”属于“准宗教”话语体系,已经将“无神论”的共产主义信仰推向“准神学”边缘。这些奇谈怪论的作者的目标相同:为陷入政治合法性危机的中共献上“理论”以解困纾难。 7月下旬胡鞍钢与王洪川联名发表“人民社会是‘中国梦’最大动力”,试图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语言为中共唱支招魂曲。该文引经据典,以毛泽东那段著名的话“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开篇,然后将中国的“人民社会”“与西方公民社会相比”,这一比真是了不得,竟然比出了若干“优越性”。 “人民”这个词属于极权政治下常用的集体名词之一,经历过80年代新启蒙的中国知识分子,一般都知道在极权政治下,“人民”只是统治者用来展示合法性的工具,“人民意志”更是统治者用来打压异己的骗人工具。2013年1月,我曾专门写过一篇“人民,多少罪恶假汝之名以行”,对人民这一集体名词被共产文化挟持后的遭遇进行过详细分析。本文只择要分析胡文展示的人民社会与现实中国,其间差别正好是构成了强烈的对比,即悲惨现实,虚幻颂歌。 胡文说,“人民社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社会,即以人民为主体,保障人民福利,追求人民幸福,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这样一个“人民社会”只存在于中共的政府文件之中。 1949年以后中共建政后,以“人民”的名义垄断政治、垄断资源与垄断真理,人民的共同贫困与中共统治集团的政治经济特权并存;1978年以后进入改革年代,邓小平虽然声称要“让少数人先富起来,最后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但现实是贫富差距过大,共同富裕遥遥无期。北大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7月中旬发布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数据否定了胡文的“人民共同富裕”之说,指出中国家庭收入两极分化严重,2012年收入最低的5%的 家庭收入累计占所有家庭总收入0.1%,收入最高的5%家庭的收入却占所有家庭总收入的23.4%,是前者的234倍——这项调查涉及的家庭显然并未包括中国那些著名的红色家族在内,因为他们的存在以及他们拥有的财富,是中共的“国家机密”。若将他们的财富考虑在内,差距应该更大。 胡文说,“人民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 这种“当家作主”的成就感与快感,可能只有中共各级政府官员才能体会到。占人口90%的“人民”主体,其实一直被政府在当家作主。号称“人民代表”组成的人大与社会各界代表人物组成的政协,成了道道地地的富豪俱乐部。据胡润报告的统计,被称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83名富豪代表的平均资产约为33.5亿美元。而被中国斥为金钱政治的美国众议院以及内阁最富有的83人平均资产为5640万美元。2013年参加两会的富豪人数较一年前上升了17%。中国媒体的报道显示,“红二代”出身的两会代表逐年都在增加,这种以家世与财富为考量的两会代表从产生机制到其功能,都与真实的民意无关,当然更谈不上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结果。胡鞍钢本人的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就不是“人民意志”的结果,是“领导者”对其的酬庸。 胡文说,“与西方的公民社会相比,人民社会由公有、公益、公平、公正等基本原则所组成”,“正是有了整体性的公利和公益,才会有了每个人的私 利、私益。” 中国的国家资源名义上“公有”,但这“公有”的所有权虚置特质决定了支配这些资源的人只能是政府及官员,与“人民”的个体完全无关。作为个体的“人民”,不仅无法实现自己对名义上归人民所有的公共资产的所有权,即使是分配给自身的耕地,甚至住房权,也经常被政府以城市建设等“公益”名目掠夺,所以这“公有”只是为政府掠夺资源提供了制度性通道。成千上万因反抗拆迁征地而失去生命或被严重伤害的“人民”的存在,证明这个“人民社会”既没有公平也没有任何公正可言。通过这种掠夺实现的“整体性的公利和公益”,最后保证了利益集团成员的“私利、私益”。早在2008年,我在《改革30年:国家能力的畸型发展及其后果》一文中,在大量事实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中国政府已经蜕变成一个自我服务型的自利型政治集团:一、社会分配与社会福利向政府公务员严重倾斜;二、巨额财富集中于少数权贵家庭;三、政治权力的分配与社会地位的传承呈自利化趋势。这种政治利益集团的私利、私益还体现在官民“死刑双轨制”(王进文语)上,平民动辄死刑加身,腐败案过亿甚至逾数亿的高官,法院主动为其寻找减刑依据,比如最近同时宣判的曾成杰因集资判处死刑,而前铁道部长刘志军不仅374套房产不翼而飞,还以死缓结案。 胡文说,“人民社会的根本特征是和谐社会”。 写下这段话时,两位作者完全“忘记”了中国近年来每年10-20万起的群体性事件已使中国的“公共安全支出”追比军费,高达6000-7000亿之钜;“忘记”了那些在无数个“马三家劳教”痛苦呻吟的卑微生命;“忘记”了政府隔三岔五整治互联网钳制舆论;“忘记”了那些被压迫至绝望的生命的反抗;“忘记”了发生不久、阴影未曾消散的厦门公交车爆炸案、湖南瓜农邓正加被城管殴打致死案,以及冀中星北京机场自我爆炸案。这样的社会,正在反证着“和谐”二字离现实中国相差十万八千里。 两位作者走笔至“人民社会的领导者是中国共产党。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确保人民社会的建立”,此篇奇文算是“千里长堤,到此结穴”,苦心用谎言堆积一个“人民社会”只有一个目的,即保证中共的“永久执政权”。 “人民社会”为何优于“公民社会”?那是因为在“人民社会”中,“人民”只能作为一个集体名词存在,“人民意志”由中共臆造掌握,任意捏弄。一旦作为个体表达了自己的利益主张,这一个体就被从“人民”队伍中剔除出去,成为“人民的敌人”。独裁者为何不喜欢“公民社会”?道理也很简单,公民个人可以作为权利与责任的主体存在,有选举政治、舆论管道、集会游行、组织结社等各种利益诉求管道,统治者不能任意制造虚构“公民意志”来强奸民意。 这些知识精英的“理论探索”之路,不仅为自身,还为中国当代思想史留下一笔不光彩的纪录。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3年7月18日,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heqinglian-blog-people-society-20130725/1710172.html; 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7/people-society/)
何清涟2025-11-06 05:50👍 0💬 0从“衣俊卿吧”看中国马哲研究
衣俊卿的故事本来就奇特——奇在他开创了一条所有贪官未走过的新路,让女方自愿奉上金钱与肉体,财色双收,还能让这些“马哲女”因相思而心有戚戚,因相晤而欣喜若狂。但如果到百度的衣俊卿吧去看看,领略众多“洗衣粉”对衣的狂热,更会觉得这个故事奇上加奇——不过,我指的是1月21日以前的衣俊卿吧,此后这个吧已经有了“洗衣粉”的异类,原因似乎是原来坚持不让发表对衣师的负面议论的吧主离职。 我之所以要分析这个吧里洗衣粉的“学术”取向,唯一的原因是因为马哲一直还是中国官方意识形态的显学,这个吧的言论正好折射了“显学”的没落与无聊。 一个自我陶醉的封闭小王国 衣俊卿的大名,我通过常艳女士《编译局言情录》的故事方知晓。为了弥补自己的孤陋寡闻,去网上搜索了一番,才知晓他近期内热衷高唱“三个自信”、“中华复兴”等口号,即便他不是“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的独家发明者,大概也算是首倡者之一。当习主在报告中反复强调“三个自信”之时,衣卿及“洗衣粉”的眼前大概浮现了一架通往云霄的登天梯。 百度上这个由100余位洗衣粉组成的“衣俊卿吧”,就这样跳入了我的眼帘。常艳《言情录》说得明白,“洗衣粉”是衣俊卿的崇拜者的自称。去年12月中旬,常艳《言情录》在网上流传之时,那个吧上有120余位“洗衣粉”。她们对“衣师”的款款深情,从网名“小王子”、“永远的小王子”、“华丽复兴”就可看出。我第一次登陆此吧,正值衣局长财色双收的风流罪过满世界流传之时,但该吧置顶的仍是“2012年的衣师,谦谦君子,笑靥如花”。“谦谦君子,温润如玉”。还有很多帖子称其为“衣帅”。明显是模仿追星族“云龙迷”对影星柳云龙的称呼,寓意应该是以“衣帅”的小兵自居。 1月21日编译局23位“马哲女”的照片名单被展示于互联网之后,我去衣俊卿吧再度潜水,想看看“洗衣粉”们有什么新动向。发现这个吧上多了十余位注册者,并上传了常艳的《言情录》,为这个专门歌颂“衣师”的封闭小王国投进去了一块块石头。只不过,这些“洗衣粉”忠心不改,虽然不敢说新华社消息是造谣——因为她们以“衣师”在新华社及《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为最高荣耀,但依然希望“衣师坚强,要挺住”。一位中级粉丝“王希凤88”立场鲜明,骂“常艳是小人,摔坏了我们心中的一块美玉”,“我们这里的人认为,常艳是衣老师的对立面派去的卧底,专门害衣老师的”。当然也有人比较聪明,发贴希望大家表明只是“思想上的衣粉”。但该吧字里行间流淌的暧昧,让人印象深刻。 买椟还珠的中国式马哲研究 常艳成为这一堆“洗衣粉”的公敌,对这点我并不意外。但我对这群“马哲女”缘何会以研究马恩为终生职业很感兴趣。记得很久以前读过一些心理学著作,其中一条分析两性关系的让我印象深刻,大意是女人对男人学识的崇拜之情,往往是因为自己的能力无法到达这位男人所具有的深度与高度。按常情,如果“洗衣粉”们不是对马恩理论深感兴趣,很难将个人情感如此真诚地投放到“中共马克思理论专家”衣俊卿身上。 她们的“衣师”具有什么学术高度呢?被她们甘之如饴拜读的学术成果计有:“关于《新马克思主义评论》”,“衣俊卿谈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著作编译成果”、“文化哲学:一种新的哲学范式”,等等。这些文章是标准的中共意识形态产品,几乎没有什么有独创性价值的思想。即使与西方马克思主义交流,恐怕也难以赢得赞誉。如果要与其祖师爷马克思的思想高度相比,恐怕只能借用梅林在《马克思传》里引述别人的话(大意):在马克思后面几十米远,跟着恩格斯;在恩格斯后面几公里,跟着红色沃尔弗;在沃尔弗后面很远很远,跟着一头“多情的小驴”李卜克内西——如果再加一句,只能说:在离马克思很远很远的山那边,有人说自己继承了马克思。 事实是:中共并未成为跟在马克思后面的一头“多情的小驴”,它从来就不是马恩的真正追随者,它要的只是上书“马克思主义”五字的一面旗帜。这种行为与中国成语故事“买椟还珠”好有一比。 中共统治集团现在的掠夺行为,无论是按照本国封建王朝的道德标准,还是按照世界任何文明国家的道德标准衡量,都是赤裸裸的无耻掠夺。所以中共只能声称曾经赋予自身政治合法性的马克思主义,与所有的道德标准相抗衡。但事实上,中共早已不敢面对真正的马克思主义,因为按照马克思主义,中共无疑是世界上最无耻的剥夺者,早就应该被无产者打倒(即剥夺剥夺者)了。因此,中共不需要什么纯正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只需要衣俊卿这类政治化妆师,为其罪恶统治提供一些漂亮的包装。现有的马哲研究,早已没有了毛泽东当年《九评苏联共产党》那霸气十足的“理论自信”,只剩下自说自话的“学术”嗫嚅。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之所以成为马克思,就在于他一以贯之的猛烈批判精神。马克思在他博士论文序中就早已为自己立下要成为普罗米修斯第二的誓言:“不惧神威,不畏闪电, 也不怕天空的惊雷……”。但中国的马克思信徒们在“创造性地发展马克思主义”之时,已经丢弃了马克思的批判精神,将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完全变成了一门权力的谄谀之学。“中华复兴”与“三个自信”,是衣卿在习主登基之后适时送上的一帖膏药,可算献媚有方;而“洗衣粉”因崇拜“衣师”这位政治化妆师及各种渊源,终于从中国各地汇集到衣俊卿吧来了。 20世纪对马克思主义的反思与批判有三个路向,一是外部批判,西方自由主义学者的批判以卡尔•波普《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为代表,这是解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之作;二是马克思主义者自身的理论反思,比如曾经兴盛过的西方马克思主义,代表作是葛兰西的《狱中札记》;三是实践派的理论批判,如意大利共产党总书记陶里亚蒂的一系列著作,包括《意大利走向社会主义的道路》等。如果“马哲女”们能够师承马克思的批判精神,运用马克思理论对中国现实作批判性思考,也不失为在做学问。 我欣赏有学问的女子,无论是诗词绘画,还是文学、历史学、考古学、经济学,任何领域的建树与成就,都能增加女性的美丽与魅力。就算是喜欢马克思主义也无妨,但一定要有独立思考,比如卢森堡等人的信仰至少是真诚的。但衣俊卿吧上“洗衣粉”围绕她们的“衣帅”献上的莺声鹂语,无论怎样看,都象是一群被中共意识形态教育漂洗过灵魂的斯德哥尔摩症患者,由于她们的“衣帅”只是一位权力的政治化妆师,因此,与其说她们崇拜的是“学术”,还不如说是权力。由于她们只能逡巡于权力圈的边缘,对圈里的风光又向往不已,于是就寄情于成功跻身于权力圈的衣帅。与一般女人的区别在于,她们努力想用学术崇拜掩饰自己的权力崇拜。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3年1月22日,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1/yijunqing/)
何清涟2025-11-06 05:51👍 0💬 0沃尔玛为何成了左派眼中钉
美国的沃尔玛(Wal-Mart)是全球最大的零售商,去年的销售额高达4056亿美元。四千亿是个多大的数字?台湾的外汇存底排名全球第四,才是3575亿美元(截至今年五月)。沃尔玛可谓富可敌国,按维基百科的介绍,“如作一个经济体,介於乌克兰和哥伦比亚之间,可列为世界第32位。” 但当沃尔玛的老板却不轻松,甚至相当沉重,不仅有同行的激烈竞争,还有大量官司缠身,至今悬而未决的案子就有六千多件。尤其不久前旧金山联邦上诉法庭裁决,六名女工告沃尔玛歧视案(认为薪水、晋升机会都少於男性等),可作为“集体诉讼”,这可能迫使沃尔玛赔偿全部150万女性员工,数额会是天文数字,将导致这个全球零售业巨头,头破血流,元气大伤。 六名女工告沃尔玛“性别歧视”,为什麽要赔偿全部的女性员工?这就是问题所在。沃尔玛公司不同意这样的裁决,认为每一家连锁店的运营都是独立的,如果有性别歧视,那也不是整个公司的政策。起诉性别歧视的女士,应该对单独连锁店进行个人起诉。沃尔玛说的是常理,如果六名女工真受到“歧视”,那应该赔偿这六个当事人。而要连带赔偿全部的150万女性员工,那不仅荒唐透顶,而且会是人类有史以来最巨额的赔偿案。150万是个多大的数字?美国的军事力量居全球之冠,其军队才只是146万。 如果这个先例一开,将会重创美国的大企业。例如麦当劳连锁店,如也有女工出来告歧视,然後也要连带赔偿这个全球最大汉堡包店的所有女工,那麦当劳还能开下去吗?如果美国的石油公司、汽车公司,电脑的微软公司,还有网路巨头谷歌、脸书等等大公司,都有人这麽告,最後都裁决是“集体诉讼”,大规模地重罚公司,那美国的大公司,就都得倒闭,没法继续经营了。 即使不懂美国法律的人也能看出来,这样的裁决,有违最基本的常识、常理。而法律的建立,起码得建立在常识常理的基础上。但为什麽旧金山的法庭要做出这样的裁决?熟悉美国左右派情况的人都知道,旧金山是美国左派大本营,而这个联邦上诉法庭,又是美国最左的法庭之一。表面看,这是个对美国企业的歧视女性案的裁决,但实质上,这是左派法官们仇视资本主义的一次发泄,因为这个全球最大零售商,是资本主义成功的象徵,是左派们的最恨! 沃尔玛每分钟利润二万美元 沃尔玛不仅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故事,更是美国个人奋斗精神的缩影。1962年,一个没有任何财团背景和富豪身世的普通美国青年山姆.沃尔顿,在阿肯色州一个不到四万人的小镇上,创办了沃尔玛商店。靠著个人勤劳、自我奋斗,以及经营有方,1990年,沃尔玛就成了全美国最大的零售商,这前後还不到30年! 现在,沃尔玛不仅在美国同行中居冠,而且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零售商,在全球设有8400家分店。美国的4000多家商场,其中1905家(比五年前增加1000家)是那种既卖各类日用品、又卖食品,还有小吃店和花市的“超级中心”。 沃尔玛在海外的四千多家分店,分布在15个国家,其中墨西哥就有900多家。虽然1996年才正式进入中国,但现已在101个城市开设了189家商场。 沃尔玛的全球员工总数已达210万,每周光临沃尔玛的全球顾客达2亿人次。在美国,80%的家庭每年要在沃尔玛至少买一次东西。全体美国人平均每小时在沃尔玛的消费是三千六百万美元,这使沃尔玛每分钟的利润达20,928美元! 虽然沃尔玛开始销售食物只有15个年头,但现已超过美国两大老资格的食物销售巨头Kroger和Safeway的销售总额,沃尔玛的食品销售量现已超过世界上任何其他商店。 沃尔玛不仅在美国家喻户晓,并是美国人购买商品、甚至食物的首选商场。因为它方便大众,所设商场都离居民区不远,据统计,90%的美国人居住在位於沃尔玛15英里的方圆内。另外是它的东西便宜,比其他商店价格低二、三成左右,所以成了美国普通民众最愿光顾的商店。地球上现有人口65亿,但今年全球将有72亿不同的购买次数产生在沃尔玛。 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大家 沃尔玛为什麽这样成功,因为创始人的经营理念是诚实、负责、道德、荣誉,强调顾客至上,并以薄利多销的经营战略,征服了顾客。沃尔玛的经营口号多年是“天天低价”。他们绕开中间商,直接从工厂进货,并有独特的全球电脑库存系统,可通过自己的商用卫星,在一小时内,对几千家分店的每种商品的库存、上架、销售量都盘点一遍。这极大地降低了成本。 沃尔玛创始人沃尔顿提出“三米态度”和“露八颗牙”的服务准则,即当顾客走进三米的范围内,员工就必须主动询问顾客有什麽要求,而且要看著顾客的眼睛,露出八颗牙的微笑,使“服务超乎顾客的期待”。 沃尔顿还一向坚持“比你的竞争对手更会节省开支”的原则。他本人就非常节俭,甚至被称为“抠门”的老头。当他被《福布斯》杂志列为全美富豪之首时,大批记者拥向他的住地,结果看到这位美国第一富豪过著最简朴的生活∶穿著一套自己商店出售的廉价服装,开著一辆破旧的小货车上下班,戴著一顶折价的棒球帽,理五元钱的发。但他却捐赠五所大学数亿美元。 沃尔玛的成功诠释了资本主义的秘密∶承认和尊重“利己是人的本性”,建立自由交换成果的市场,人们主观上为自己(发财致富),但客观上为了大家(提供服务)。於是物质极大丰富,人民生活品质提升。资本主义,就是尊重个体价值,允许个人发财,保护私有财产,多劳多得、财富不封顶,拒绝大锅饭和懒汉的制度;而且对所有勤奋的人,都提供成功的机会。 但左派们对这样的制度不喜欢,他们向往共产主义的乌托邦,要追求一个绝对平等(财富也均等)的天堂。他们认为资本主义有贫富差别,像马克思那样,视金钱是丑恶的,利润是滴血的,资本家是剥削者。由此而痛恨那些代表资本主义的成功企业。而推崇自由竞争、遵循保守派价值而成功的沃尔玛,自然成为左派们仇视、痛恨,甚至要摧毁的对象。 所以在美国左派主导的媒体上,沃尔玛经常被负面报导,甚至被丑化;围剿沃尔玛,是左派媒体的乐事。尤其是沃尔玛从一创始,就拒绝工会,更触及支持工会的左派们的痛处。 工会是插足企业的第三者 了解美国情况的人都知道,工会在美国经济的发展中,起到严重阻碍的作用。因为工会专门跟企业作对,导致像美国三大汽车公司这样的大企业都几乎破产。因在工会(组织罢工)迫使下,工人的福利不断提高,最後公司无法承受其重。据统计,2006年时,美国三大汽车厂的工人平均时薪(工资加福利)就已达73美元!平均年薪高达14万多美元。而当年美国大学教授的平均年薪还不到9.3万美元。平均学历为中学毕业的美国汽车工会工人比有博士学位的大学教授的收入高出57.6%、比非工会工人高52.6%。 这是一个极为反常的经济现象。按照经济学家、诺贝尔奖得主弗里德曼的说法,是因为“工会把工资从自由竞争的市场上抽出来,使之不由竞争的市场决定。”工资离开了市场,结果当然最後是入不敷出,债台高筑,最後迫使公司走向倒闭。 沃尔玛的创始人早就看到这个问题,指出工会是一股“分裂的力量,会使公司丧失竞争力”,所以沃尔玛从一开始就拒绝工会,至今美国的四千家连锁店,没有一个有工会。虽然美国“国家劳动力关系委员会”对沃尔玛不设工会的投诉就有28次之多,但都没有胜诉。几年前,加拿大魁北克的一家沃尔玛分店,工人硬是组成了工会,结果沃尔玛总部断然把这家分店关掉了,理由是它一直亏损。那些工会头头告到法院,去年11月加拿大最高法院以六比三的多数裁决,沃尔玛胜诉。主裁法官说,没有法律依据,强迫别人开商场。 沃尔玛不要工会,对於美国左派来说,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因为工会是左派政党的主要票源和捐款大头。所以,痛恨沃尔玛,是美国所有左派,包括左翼媒体,左派法官,左派好莱坞,甚至那些伪善的左派企业大亨,像比尔盖茨和被中国人称为股神的巴菲特等等,共同敌对的对象。这次在左派大本营的旧金山联邦上诉法庭的裁决,就是一次怒气发泄! 沃尔玛总裁当总统 沃尔玛的律师说,他们将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那里的九名大法官最後会如何裁决,还不得而知。但左派们也不是那麽有把握,因这太不符合常理常识,所以虽然旧金山的上诉法庭以极左著称,但裁决时却只是以六票对五票的多数,显示法官的立场严重分歧。 虽然左派们痛恨资本主义象徵的沃尔玛,但美国大众却支持它。美国经济虽处於滞缓期,近年已有31家跟沃尔玛同类的零售商破产关闭,但沃尔玛的业绩却持续提升,过去三年,蝉联《世界五百强企业》排行榜的第一名。甚至有美国民众呼吁,“应该请那些运作沃尔玛的人来修复我们的经济”,取代奥巴马,因为他们更懂经济。 ——原载《看》双周刊2010年9月 2010-09-21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30👍 0💬 0俄国能,为什麽中国不能
各位女士、先生,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参加台北《大纪元时报》主办的这个讨论会。张清溪教授是我非常尊敬的经济学家,而且也是一位不仅为台湾人民争取权利,也为中国人争取自由民主权利的知名学者,所以他邀请我参加这个会,我还没有问内容就说一定会来。 看到《大纪元时报》上的【九评共产党】,觉得写得非常好。以前在海外,包括台湾,有很多文章批评过共产党,但像现在这样,集中用「九评」的方式还很少见;当然也很及时。所以今天这个会可能就是我们要「十评」共产党,从经济方面。 我不是研究经济的,但我对俄国非常感兴趣,因为俄国和中国有相当的比较性。它也是共产国家,怎麽发生变化的?不仅政治还有经济方面。经济是很大的题目,我今天想讲一个具体问题∶中国和俄国在经济上的比较。 中国经济仅占世界的百分之四 一般来说,我们从媒体上得到的印象∶中国现在发展经济很快。现在每年差不多是百分之八的速度,这在人类历史上是少见的。另外,中国现在是仅次於美国、德国的全球第三大出口国;并是全球接受外资最多的国家。这几个数字都可以显示中国经济在当今世界上的地位。 但回过头来看,在过去的二百年中,实际上今天中国的经济成就并不是最大的。资料显示,中国经济在世界上比重最大的时候是在清朝,1800年,也就是鸦片战争发生之前四十年的时候,那时候的中国经济,即清朝,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是百分之三十三,也就是说,整个世界经济的三分之一来自当时的清朝。当时整个欧洲才占世界经济的百分之二十三;美国只占零点八,即不到百分之一。那之後一百年,也就是中华民国成立十二年之前的1900年,中国的经济降到在世界只占百分之六点二。又过了近一百年,即1997年的时候,中国经济在全球降到只占百分之三点五,2003年才升到占全球百分之四。 而美国在1800年时虽仅占百分之零点八,现在则上升到占全球经济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也有数字说综合指数的话占百分之四十三。保守地说,现在美国在世界经济中的比重,跟1800年清朝时相似,也是三分之一左右。而中国经济在当今世界占的比重并不是很大,只有百分之四而已。 另外,中国经济好像数字很大,速度很快,但其实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只是美国的九分之一强左右,中国的整体经济规模只相当於美国的一个纽约州;或相当於德克萨斯州的二倍而已。 「盗窃经济」,人人挖国产 刚才主持人讲现在有很多数字显示中国经济发展很快,但是实际上也有严重的问题∶第一个问题,坏贷款比重太大。什麽叫坏贷款,就是银行贷出去的款完全回收不了。坏贷款的比重现在达到占中国国民生产总值GDP的百分之四十。这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字。为什麽有这麽多坏贷款?因为银行行长都想通过贷款把国家公款据为私有。 有公司来贷款,我贷给你一百万,随手要「回扣」,原来是百分之二十分成,给我二十万,後来升到三十万,现在最高达到五五分成。银行行长贷给你一百万,你要回头给我五十万现金,给我存到美国Citibank(花旗银行),或是存到瑞士,成为我个人的钱。当了几年银行行长,这麽百分之几十地分成,最後拿到了几百万几千万,然後就移民海外。在美国投资移民,五十万美元就可以了,就可以在美国做寓公,活得很好。 为什麽银行行长这麽干?因为钱不是他的,是国家的;他不把这个国家当成是自己的,不为国家负责。每个人都知道有权不使,过期作废。利用权力尽快的把国家财产转为个人资产。中国正处於一个把国家财产瓜分化的过程,所以美国的经济学家认为中国现在是「盗窃经济」,人人盗窃国家财产。因此导致中国的坏贷款这麽多。全世界没有这麽高的。 六亿中国人每天生活费不到二美元 第二个问题,中国的失业率很高。高到什麽程度?城乡平均起来,高达百分之二十。台湾好像是百分之五左右,美国现在是五点六,法国是九点三。中国现在的百分之八经济增长率,完全不能平衡百分之二十的失业率。中国经济增长要以平均每年百分之十五到二十的速度成长,才能平衡大量失业人员以及农村涌进城市的劳工,所以这是很大的一个负担。 第三个问题,中国贫困人口很多,有百分之五的人处於联合国规定的贫困线之下,十三亿的百分之五,大家算算这是多大数量;有百分之十六的中国人(二亿多),平均每天生活费不到一美元;百分之四十七的中国人,每天生活费不到二美元。十三亿的百分之四十七,相当於六亿多人。另外,按照中国官方数字,现在中国人均收入八百多美元,最高是八百八或者九百。这个数字多大?只相当於台湾人均收入的十五分之一。如果按照「世界银行」对台湾的评估,把人均购买力等因素都算进去,实际上只相当於台湾人均收入的三十分之一。 中国经济数字拦腰砍一半还有水份 我们再跟俄国比较。为什麽中国发生这个情况?除了没有政治自由、没有选举之外,关键是没有真正实行私有制。今天我们看世界的历史、人类的历史,其实就是保护私有财产,人人有发财致富权利的历史。只有私有化,才会有经济发展。美国经济为何现在占全球三分之一以上?因为美国是充分私有化的国家,美国坚定地走史密斯的《原富论》、哈耶克的《通向奴役之路》这种充分自由市场经济的道路,完全是这种理论的体现。所以美国的国营成分比重相当低,在百分之十五以下;英国在百分之二十以下,法国和德国都高於百分之二十四。 为什麽现在欧洲经济不好?很大一个原因是国营成分太大。什麽叫国营?国营就是官僚的同义词。官僚就是腐败的同义词。人类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私有制才有经济的真正发展,而公有制已成为经济停滞或灾难的同义词。今天的俄国就走了一个自由市场的道路,这当然和俄国采取「震荡疗法」,一下子从公有制跨入私有制有关。当时很多中国知识份子反对,我不知道台湾的知识份子是什麽意见。很多中国大陆知识份子反对,认为这样做一定会很糟糕。结果俄国怎麽样?现在经济相当好。 如果把中国和俄国在经济上进行比较,它们都等於是癌症病人,共产主义就是癌症。对於「癌症」,俄国人的做法是一次性摘除,做大手术。而中国采取的是不做手术,保守治疗,而且隐瞒癌症的病史和现实,通过吃补药,吃那个龟汤啊、人 啊,喝台湾的珍珠奶茶等,以为就可以好,好像满面红光,其实癌症根本没有解决。刚才我谈的那些坏贷款等都是癌症的症状,只不过在中国的报纸上看不到,只有在台湾等有新闻自由的地方才可以真正地讨论。 采取震荡疗法把癌症一次性摘除的俄国怎麽样?现在俄国的经济,过去这几年都在百分之五以上的速度成长。人家的数字是真数字,中国的数字,按照美国匹兹堡大学经济学教授罗斯基(Thomas G. Rawski)的研究,中国实际的经济增长率不到公布的三分之一。连中国的乡镇企业家孙大午也在北京大学演讲时说,他曾向中央领导人当面谈过,中国的经济增长数字,拦腰砍去一半,还有水份。俄国的数字是真实的,因为有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监督。 私有化、低税收激活俄国经济 另外,俄国完全实行私有化政策。俄国几家大的石油公司都已经拍卖成私营,包括英国、美国的石油公司都可以购买。石油是俄国最大的项目,都已经私有化。据资料统计,俄国政府目前在石油工业中占有的股份,全世界除了美国和哈萨克斯坦之外,是最低的。正是私有化促进了俄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目前俄国石油产量已占全球市场的百分之十,仅次於世界最大的石油输出国沙乌地阿拉伯。现在俄国私营企业生产的产品占整个俄罗斯经济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私有化刺激了经济的真正成长。 经济发展的第二个因素就是低税收。美国为什麽经济发展这麽好?低税收是重要因素。布希总统上任以後就大幅减税,是美国继上次八十年代雷根总统减税以来最大的一次减税。美国现在个人税率的最高等级是36.9%。欧洲为什麽经济不好?和税率太高有直接关系。像德国和法国,税率都高达百分之五十以上,人们收入的一半被政府强行拿走。那麽俄国采取什麽政策呢?低税收。而且俄国现在是统一税率,没有等级。 我不知道台湾的税率有没有等级。美国是分成五个等级。而俄国在2001年初,把个人所有税降到百分之十三,而且是单一税率。也就是说,不管你收入多少,都是缴百分之十三的税;企业税则降到百分之二十四。百分之十三有多大?全部欧洲四十四个国家,除了爱尔兰是12.5%之外,俄国的税率是最低的。低税收使个人手里有钱,增加了消费;企业有剩馀资金,可扩大再生产,由此增加就业,降低失业率,同时还增加了国家税收资金。在减税的第一年,俄国的税收就比上一年增加了百分之五十。因为税率大幅削减之後,人们反而不再逃税了。 中国农民暴动每天一百四十件 中国的税率虽然不像欧洲那麽高,但税收种类太多。你十根指头翻几遍也数不过来。像新疆的和田地区,天气预报也收税,前几天你们台湾刮台风,我就想起这要是在新强就得收税了。以前国民党在中国,人们喊「国民党万税(岁)」;现在共产党是「万万税」。为什麽去年一年整个中国农民暴动就有五万二千件?一年365天除一下,一天是140多件,就在我们今天开会的一上午,中国就有七十个地方暴动。为什麽?有太多太高的苛捐杂税,农民就那麽一点点钱,还要被政府抢走。 中国现在每年(不是每个月!)收入七十五美元的中国人,就有八千万,相当於台湾人口的二倍半。七十五美元怎麽活啊?还有各种各样的收费,什麽公路费、化肥费、水费、电费、农药费等等。为什麽那麽多人要暴动?没法活下去! 但是俄国就不一样了。俄国没有这麽多的贫困人口,而且俄国的主要人口在城市,俄国百分之七十三是城市人口。中国的城市人口仅占二十三,主要是农民。美国是城市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占百分之七十七;而俄国已占七十三。所以他们在这个领域也有很大优势,没有那麽多的农村贫困人口。 俄国人对重建苏联红军没兴趣 另外还有一个促使俄国经济发展的因素,就是缩减军费开支。军费开支相当影响经济。台湾内部现在争论是不是要军购,当然台湾应该增加军购,因为对岸部署了五百枚飞弹在威胁,台湾的家门就应该多装几道锁,来保障自己的安全,降低对方的幻想。但俄国就不同了。俄国在史达林时代、勃列日涅夫时代、安德罗波夫时代,他们的军费开支高达占国民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三十以上。从普亭开始,现在削减到只占百分之三左右。从三十降到百分之三。现在俄国军费开支在GDP中的比重,和美国差不多,美国现在也是仅占百分之三。 在共产时代,俄国有军队四百多万,现在已削减到一百万,削掉了四分之三。这一百万,普亭总统还准备削去三十五万,整个俄国仅准备保留六十五万军队。台湾还有四十万军队。俄国是世界大国,但它只要六十五万军队,为什麽?把军费转到经济上! 最近一项民意调查,问俄国人∶你认为到底什麽能使俄国在世界上强大?百分之四十六的俄国人回答∶要有竞争力的经济。只有百分之二十一的俄国人说∶要建立强大的军事力量。俄国人认为只有繁荣的经济,才能成为世界强国,而不是有强大的苏联红军。 所以今天俄国人对重建苏联红军没有兴趣,他们对重建强大的经济参与世界自由竞争充满兴趣。为什麽俄国能发生这样的变化?很大程度,就是刚才主持人所讲的,他们有民主选举。政治民主给俄国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固的基础。像台湾有过三次总统直选,两次权力和平转移一样,俄国也进行了多次的县市和州长的选举,包括三次总统直选等。在台湾320大选的时候,俄国也在三月份举行了总统选举,普亭赢得百分之七十六的选票连任。这次布希连任,被认为大赢,才是百分之五十一比四十八点五,仅赢了两个半百分点。百分之七十六,在全世界任何民主国家都是非常高的比例,超过四分之三。 在俄国,共产党的势力一直在下降。在结束共产统治後,俄国也允许新的共产党存在。开始的时候,俄国共产党在国会拿到百分之四十的席位;後来第二次选举时,他们的支持率降到了二十五;去年十二月选举时,共产党的支持率已降到只有百分之十二。现在还在下滑。从四十,二十五,到十二,现在可能已降到百分之十以下。通过人民自由选票,把旧的势力淘汰掉,和台湾的政情发展差不多。只要人民有自由选择的机会,人们就会选择代表革新的、能给国家前途带来希望的力量。 中国的报业集团都是假的 除了自由选举,还有两个重要武器,也是我很羡慕台湾人的,就是你们有言论新闻自由和投票权。虽然今天西方对俄国的新闻与言论自由还有很多批评,但如果和中国比较,俄国的新闻和言论自由已取得相当大的进展。 中国现有二千多家报纸,成立了二十多个报业集团,但那都是假的,不是真正的集团。共产党的几个报纸联合到一起,就叫集团了。西方的报纸形成报业集团,人家都是私营的媒体,而你都是国营的,把多少家国营的、党营的报纸放在一起,你还是个共产集团,而根本不是私人的媒体。像今天的台湾,哪有什麽政府的喉舌,主要四家大报,无论是《自由时报》,《中国时报》,《联合报》,还是《台湾日报》,都是私营的。 现在俄国也这样做了,除了莫斯科的主要三家电视台之外,俄国的89个地区有750家无线和有线电视,平均每个地区有八家电视台。在三万五千家地方报纸和杂�抑校�七千家完全是私营的,其中有一个企业家在29个地区出版30家报纸,在三月份俄国大选的时候,有五个反对派的候选人,在莫斯科那三家主要国营电视台发表了65小时的政见,等於每周有三次在电视上批评、反对当任总统普亭。俄国这场选举总共有八千三百万人注册投票,其中百分之八十七的俄国选民表示,他们可以自由的表达意见,它说明俄国已有了相当充分的言论自由,新闻媒体也正走向台湾的模式,那就是私营化、自由化。 而中国现在根本没有言论和新闻自由,如果我们这样的讨论会在北京开,根本无法开下去。以前开的话就把组办者先抓起来,让你无法开成。现在他们采取新的方式,文明一点的「软性专制」,像我们的会议主持人刚拿起话筒,就会没电了,结果在座的听众都走光了,电才来了,采取这样的方式不让你说话。 钱包大了,心灵更空虚了 除此之外,俄国和中国的另一个不同是,中国现在还实行政教合一,即马列邪教和共产专制结合到一起,不允许有真正的言论自由,像练法轮功的人,在中国就抓了很多,甚至有一千多人被关进精神病院强行「治疗」。我曾在中国的精神病院工作过六年多,知道那是什麽样的环境,正常人吃治疗精神病的药物,最後也会吃疯、吃傻、吃呆了。用精神病院来治疗正常人是非常残忍的,中共的做法跟当年红色苏联一样,用精神病院来迫害不同政见者和它所不喜欢的人。 而俄国则完全不同,人家已经有宗教自由,俄国人可以自由信仰东正教等任何宗教。恢复宗教信仰是俄国的一个重大变化。我们今天谈论中国的政治,中国的经济,其实最根本是人心的变化,人心不改变什麽也没法真正变化。现在中国经济是发展了,人们比以前有钱了,但钱包大了,心灵却空虚了,空前的空虚。中国无论是二千年、五千年、八千年的历史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中国人的道德降到了最低点,可能还在下降。人心全都坏了,有了钱,却变成了一个新的邪恶。 现在中国竟有造假的婴儿奶粉,孩子吃了变成大头娃娃,有一百四十多婴儿成了畸形。不仅有假婴儿奶粉,还制造假药,而药是治病救人的,竟然造假。还有假烟、假酒、假合同、假文凭┅┅,包括还有假锁头,一把钥匙可以把五千把锁头都打开,那真是中国产生的「万能钥匙」。最近有报导说,还有假鸡蛋,是用塑料做的。到台湾来,我喜欢早餐去吃油条豆浆,但在中国你不敢吃,因为有用媒油炸的;那瓜子又黑又亮,但吃了以後满嘴发麻,就没法讲话了,因为是用工业用油喷的;饼乾又油又亮,但用火柴可以点著,也是用工业油喷的。这个国家到了这种地步,人心坏到这种程度,你怎麽办呢?像法轮功、大纪元等在致力挽救人心,但这是相当困难的,中国古代学者王阳明说,「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中国人的人心有了贼,很难破。 清算和冻蒜:中国和台湾的不同 中国的腐败还表现在,一年外国投资是四佰亿美元,可一年各种套汇、转出的钱就有四佰多亿,很多都到了个人手里。台湾现在有蓝、绿观点的对立,有认同的分歧,认同的危机;可是中国更有认同危机,全中国十三亿人都不认同这个国家、都不爱这个国家、人人想损害国家,中国的国旗升起来,每个人都没有庄严感,这个国家怎麽办呢? 对这个国家,不仅老百姓不爱、官员不爱、执政党也不爱,连邓小平们也不爱,邓的女儿怀孕快生孩子时,就去了美国,把孩子生在美国就是美国公民。实际上中国的认同危机比你们台湾更严重,台湾还有蓝、绿之分,中国全是一个颜色,向钱看,没有人真正爱这个国家。 我到台湾学会的第一个台语是「冻蒜」(意即当选),而在中国,一有群众大会,则是要「清算」,完全不一样。「冻蒜」就是人民自由选择嘛!「清算」完全是暴力,剥夺人的选择权利。所以今天你说中国和台湾到底不同在哪里,就体现在这两个词上,一边是「冻蒜」,一边是「清算」;一边尊重人民的投票权,一边完全剥夺人的权利;一个用暴力的方式,一个用选票的方式,这就是不同,这个不同就导致经济前景的不同。 两岸都成为正常国家,台海才会有和平 因此台湾绝不能接受中共的一国两制,也不要强调什麽一中共识,一中屋顶,因为你不能跟共产制度一中屋顶,更无法有共识。只有台湾先民主起来,先独立起来,先人民自由选择起来,先成为一个正常的国家,那个时候再跟中国谈。台湾其实是先走一步,中国人将来自由了,也会走台湾的路,那就是也得改国号,改掉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专制的国号,变成一个民主国家;也得改国旗,淘汰那个滴著几千万中国人鲜血的五星红旗;更会制定新宪法,去掉那个四项基本原则和什麽核心,共产党总是核心,把人民当边缘,它的民主就是你民我主、永远为民做主。 只有台海两岸都改掉专制象征的国号,改掉专制象征的国旗,制定新的民主宪法,都成为正常的国家之後,那时候两岸才会有和平,才会有真正形成某种联合关系的可能性。毕竟有中华文化的背景,所以那个时候两岸才有真正的三通、八通、百通。 而现在喊和中国统一,就等於跟邪恶统一,完全是出卖台湾。未来怎麽样你得等中国变化,得相信未来的民主中国的领袖,未来有著自由选择的中国人,跟台湾的民主领袖,台湾人民,一定有智慧解决这个问题。你现在喊没有用的,现在应该喊的是让台湾加入联合国,走向国际社会,让台湾在每个台湾人心里站起来,台湾才会在世界上站起来,谢谢各位! 俄国民主了,为什麽中国还是专制? 吴惠林∶谢谢曹先生,让我们了解到一些原来不知道的东西,尤其他讲中国的经济地位,我们看到中国的 经济数据非常好,磁吸效应强,可是他用其他的数据来证明,好像不是那个样子,跟清朝比,竟然比清朝在全球的地位还不如。那我们也都知道中国内部危机非常严重,在经济层面都是权跟钱,最後钱都进了某些私人的口袋。我们也常常听到这个外资进到中国,可是中国某些特权,又把这个钱拿到国外去,这边进去那边出来,一进一出,这个互相抵的话,才没有掏空。 刚刚曹先生提到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那也是我想要问的,就是说,我们都知道苏联是共产党的老大哥,中共是跟苏联学的,最後怎麽会青出於蓝呢?然後更胜於蓝?那是因为这个老大哥能将共产党放弃。┅┅但为什麽中国共产党还会存在?俄国变化了,为什麽中国还没有发生这种变化呢?请曹先生帮我们解答。 天佑俄国,统治者接连消亡 曹长青∶原因很多,我想简单说两点,一是领导人的因素,一是知识份子的因素。俄国发生这个变化,主要是天意,天佑俄国。为什麽?俄国共产党统治者一个接一个地死,列宁、斯大林、勃列日涅夫、安德罗波夫、契尔年科。一直到了戈尔巴乔夫,他提出新思维,写了一本书,强调人道主义,所以俄国後来就改革,结束共产主义,这是一个转捩点。 可中国就不一样,领导人都很长寿,毛泽东是在蒋介石之後才死,然後是邓小平,如果他早死,胡耀邦成为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中国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而赵紫阳有改革想法,又被软禁,即使邓小平死了他还是被软禁。俄国有了第五代、第六代领导人,而中国现在才是第三代,邓和毛是第一代,江泽民才是第二代,胡锦涛现在还没有真正掌权。中国真是一个悲剧。台湾有人强调身为台湾人的悲哀,其实身为中国人更悲哀。而俄国经过领导人的不断自然消亡,就为戈尔巴乔夫的出现提供了基础,再经过叶尔钦到普京,结果导致俄国发生重大的变化;而中国就没有这种幸运。 俄国知识份子从根本上否定共产党 第二个是知识份子。俄国的知识份子,像《古拉格群岛》作者索尔仁尼琴,还有萨哈罗夫等人权活动家等;以及东欧的知识份子,像几天前访问台湾的捷克前总统哈维尔,捷克异议作家昆德拉等,他们都强调从根本上否定共产党和共产制度,而不是什麽体制内改革;他们强调的是从外部抗争,整体上否定共产专制。所以刚才主持人问我为什麽叫异议作家,「异议」就是从整体上、本质上否定那个制度,而不是在体制内改革。因为那个制度反人道、扼杀人性。索尔仁尼琴们传播的就是这种声音,虽然他们当时很孤独,似乎单枪匹马,但他们是从根本上传播真实,而不是在体制内的半真半假。他们一开始就告诉俄国人,共产皇帝是光著身子的,那个新衣是不存在的。这个声音传播到每个人的内心深处就转化成力量,当一旦有机会的时候,全体人就会喊出「皇帝光著身子」而结束了那个新衣制度。 今天中国的异议人士,以及像大纪元的主持者,包括法轮功学员,基督教徒等,其实都在传播这个皇帝没穿衣服的真实,这个真实在人的心中可以形成千军万马般的力量,虽然索尔仁尼琴、萨哈罗夫他们没有一个连、一个营、一个团的军队,但那个真实传播到人的心中,一旦有机会,俄国人就揭竿而起结束了共产制度。而不是像中国现在占主体的知识份子,还是强调皇帝的衣服还是有一点的,有个短裤什麽的你没看见,半真半假。这样不从根本上传播真实信息的结果,人民就无法从根本上认识到那个政权的邪恶性,那个没穿任何新衣的谎言制度的本质。 所以当有了机会的时候,例如1989年天安门运动时,学生们在广场上喊的主要口号是爱国,反腐败,根本连国和政权都分不清,根本没有俄国人那种彻底结束共产制度的认知,其主要原因是主导思想界的知识份子们认识不清楚。像邓小平刚一复出的时候,中国知识份子顶礼膜拜,感谢皇恩浩荡。邓小平提出中国要走社会主义特色的市场经济,加上「社会主义特色」,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因为市场经济就是资本主义,中国只是羞羞答答地走,结果中国知识份子就欢呼邓小平是什麽「改革设计师」,什麽伟大光荣正确。实际上他设计了什麽?资本主义仅在美国就二百多年了,人家早就有了,怎麽是邓小平设计的呢? 中国知识份子的弱智,维护了那个专制的政权。今天中国知识份子还在弱智,大部份还是这样,很多还发表文章批评炼法轮功的人迷信啊等。他就是不强调人民有选择的权利,有信仰的权利。在美国什麽信仰都可以,连邪教都可以。政府没有裁决什麽是正教、什麽是邪教的权力。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核心,就是保护任何人信仰的权利,保障新闻和言论自由。而中国剥夺人民的信仰自由,只允许信仰马列邪教,这是最严重的问题之一。 应该忠诚於人民而不是共产党 俄国知识份子和中国知识份子的想法不一样。像中国的作家刘宾雁,写了《第二种忠诚》,他写第二种、第三种、第四种,不管第几种还是要忠诚,忠诚谁?忠诚共产党。这里的观念发生了错误。而东欧知识份子,尤其俄国和捷克的知识份子,人家不是喊忠诚,而是喊人民应有的权利。即使忠诚也是忠诚人民而不是执政党。这是两种思路,当然背後是两种文化价值。中国的五千年文化,没有个人价值,没有个体权利,没有基督文明。中国文化走在另外一种轨道,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皇帝、朝廷(现在叫党中央,江胡主席)大於一切。在这种价值取向下,中国人没有个体的强大,没有个人心灵的强大,结果是随大流,这是很明显的价值取向不同。 俄国基本还是属於西方文化的体系,我们看托尔斯泰、陀思妥也夫斯基,他们主要是用文学形式布道,传播爱,忏悔,救赎等价值。人家产生那样伟大的文学家,而中国拿不出来。曹雪芹的《红楼梦》在西方有翻译,可你问问西方人,有几个人知道曹雪芹的?但是西方有无数人知道俄国的托尔斯泰、陀思妥也夫斯基,连美国布什总统夫人劳拉最喜欢的作家既不是美国的,也不是英国的,而是俄国的陀思妥也夫斯基。整个是文化价值不一样,导致知识份子想法不一样。当然还有很多原因,但这几个原因可能是比较主要的。谢谢各位! (本文为2004年12月6日《大纪元时报》在台北台大法律系主办的「九评讨论会:中俄经济比较」上的发言。台北《大纪元时报》据录音整理。) 2005-01-0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28👍 0💬 0台湾和美国的总统选举比较
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将在11月2日投票,它的选情紧绷程度,不亚於今春的台湾总统大选,而且很多方面都和当时台湾的选情相似: 第一,美国的「泛蓝」也是开高走低。美国两大政党的选情图示,左派民主党是「蓝色」,右派共和党是「红色」,因此也可以把民主党称为「美国的泛蓝」。 在九名民主党竞选者经过九个月的熬战,终於克里(凯瑞)脱颖而出之後,蓝军的声势大振,从美国主流媒体的反应来看,克里几乎就是明年白宫的主人。但就像台湾的泛蓝当时开高走低一样,自共和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之後,克里和爱德华兹这对民主党候选人,就像台湾的连宋一样,选情不断下滑,在距选举不到一个月之际,美国的泛蓝选情不再乐观,反而有一种紧张气氛。连坚决支持克里的民主党亿万富翁、纽约房地产大亨川普,都在接受福克斯电视采访时不情愿地表示,如果打赌的话,应该把赌注放在布什上,虽然他仍支持克里。 第二,美国主流媒体也是「泛蓝」,绝大多数偏向民主党,其民调也有水份。台湾的选情专家事後总结说,连宋的选情所以「开高走低」,很大程度是早期的「民调」有水份,造成一种假象。台湾的民调所以有问题,是由於深蓝的《联合报》等出面做民调,那些绿营选民,听到是《联合报》就极为反感,因而不接受民调,拒答率高达50%以上。因此深蓝媒体做的民调,对象主要是自己的蓝色选民,往往结果「一片乐观」,并不真正反映台湾的实际选情,这是连宋一直自我感觉良好、最後失败的主因之一。 美国选民的政治倾向,和台湾也有某种相似。台湾是北蓝、南绿,越往南部走,越支持本土化的民进党。而美国是东西海岸的大城市如纽约、洛杉矶等,多是民主党的选民,而中部,尤其是乡镇,主要是共和党的票源。因此,媒体的民调在哪里进行,结果就有很大不同。美国泛蓝媒体的民调,在选择性的城市区域做,虽然也是真实的,但也是不能反映出真正的选情。当时台湾泛蓝媒体的民调,给人的印象是连宋一定胜选,就等著进总统府。而美国媒体上的民调,有时也受这种气氛影响,但并不反映全部真实。 第三,美国主流的「泛蓝」媒体经常误导大众。像三大有线电视台CBS, NBC, ABC,无线电视的CNN,以及《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洛杉矶时报》、《波士顿环球报》等大报,都是左派掌控,一向支持民主党。因而他们有意无意地为克里造势,例如不久前CBS的主播丹.拉瑟(Dan Rather)竟为了打击布什,不惜播出假文件,结果成为媒体丑闻。因此在美国泛蓝主导的媒体上,往往多是有利克里的消息。但这就像台湾泛蓝媒体当时为连宋造势一样,虽然在报纸上是节节胜利,但实际上并不是那麽回事。 第四,美国的泛蓝像台湾的泛蓝一样,最主要的弊端也是和现实脱节。连宋所以会输,根本不在什麽总统枪击案或什麽动用国安机制,而是连宋所代表的国民党旧势力,仍活在蒋介石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的旧思维中,完全和台湾现实脱节。而陈水扁赢在强调真实,坚持台海两岸是一边一国,突出台湾的主权,因而赢得了人心。 民进党从1996年那次赢得21%选票,到这次总统大选,超过50%,8年增长了29个百分点,这绝不是一枪可以打出来的,它是尊重现实、迎合民意、顺应潮流的结果;而连宋们以为一加一等於二,结果却是少於一,就是因为他们脱离现实,不知道(至今仍如此)台湾真正民意的结果。 美国的泛蓝也是这样,完全和现实脱节。今天美国的最大现实是反恐,保证美国本土和自由世界的安全。而克里阵营强调伊拉克没有发现大众毁灭性武器,强调布什政府不可信等,并不能改变民众渴望安全、痛恨恐怖主义的意愿。 今天的恐怖主义不是某个国家、某个集团,而是世界范围的极端伊斯兰势力要颠覆西方的文明,挑战以美国为首的自由世界的一场意识形态战争。在某种意义上,它比第二次世界大战,比冷战,更复杂,更困难。而打击伊拉克,铲除萨达姆邪恶政权,恰恰是这场反恐战争的组成部份,它可以改变中东的地缘政治,把民主自由的价值通过伊拉克传递到整个穆斯林世界,从而铲除恐怖主义的根源。 虽然现在伊拉克局势不稳定,恐怖份子不断反扑,但如果今天不是把全世界的恐怖份子都吸引到伊拉克,那麽他们就会来袭击美国,袭击巴黎,袭击法兰克福和伦敦等自由世界,因此伊拉克是个决战的战场,美国必须打赢这场战争,来保证美国的安全,这就是美国的最大现实。 而克里作为联邦参议员,原来曾签字支持国会通过的军事打击伊拉克的议案,现在又来反伊拉克战争,不仅出尔反尔,而且迄今拿不出一个令人信服的可行性方案。而且克里虽曾参加越战,但当年却以反越战著称,还曾秘密去巴黎会见越共份子,这些都是他的弱项。 不要说注重国防、强大军事一向是共和党的强项,民主党在这个领域软弱和有浪漫幻想,仅从克里个人的参政记录来看,他就无法让选民相信,他会是一个强势的反恐领导人,因为他的19年联邦参议员记录显示,他在所有削弱美国军事的议案上,都投了赞成票。因而在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播出的宣传克里的电视记录片,谈到克里的国会记录时,都是几秒钟一笔带过,因为实在没有什麽政绩可言,而用大篇幅渲染他仅参加了4个月的「越战」。 虽然说选举无常,但从以上几点来看,布什像陈水扁一样,连任的希望很大。而布什连任不仅有利反恐的战略目标,保证美国的安全,而且对保持台海稳定,制约中共扩张,具有重要意义。从过去三年多的记录来看,布什政府是自里根以来,最支持台湾的政府。布什曾明确表示,如果中共武力犯台,美国将不惜一切代价协防台湾。而民主党候选人克里却曾表示,他支持北京的一国两制来解决台湾问题,可想而知他对共产中国的浪漫情怀。如果克里当选,美国的中国政策会退回到克林顿时代绥靖北京的政策。但幸运的是,迄今的美国选情显示,下届白宫的主人还是布什,这对台湾来说,是个福音。 (原载台湾《壹号人物》月刊2004年10月号) 2004-10-30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20👍 0💬 0《泰坦尼克号∶不沉的人性光芒》——第五章∶大西洋上的 SOS
当史密斯船长要报务员马上发报向其它船只求援时,报务长菲利普斯第一个反应是,应该迅速向“加州号”客轮发报,因为半小时前,“加州号”还发来电讯,通知该船被浮冰阻塞,无法行驶。当时菲利普斯正在忙,都没有来得及问他们船的方位,但从对方报务员震耳欲聋的声音,他猜得出“加州号”就在附近。 但当菲利普斯向“加州号”发了紧急求救电讯后,奇怪的是,对方竟一点反应也没有。“难道加州号的报务员生了我的气,而不再接我的电讯?”菲利普斯心里这样想着。他这时有点后悔自己在“加州号”报务员发来电讯时那麽不耐烦,甚至不等对方说完就叫他“住嘴”,还说“别烦我”这样没有礼貌的话。菲利普斯那时太疲倦了,累得心情都不好,可偏偏那个时候“加州号”发来无线电报。现在他不知如何补救,只好一遍又一遍地向“加州号”发出电讯,连续发了六遍,希望对方的报务员能拿起话机,给他一个解释或者说道歉的机会,然后再告诉他们“泰坦尼克号”的危急情况。 菲利普斯哪里知道,这个机会他永远地没有了,“加州号”的情况和他想像的完全不一样。 无人接听的电讯 菲利普斯对“加州号”方位的猜测是准确的,它就在附近,距离“泰坦尼克号”只有10海哩。 隶属英国雷南轮船公司的“加州号”,正从伦敦驶向波士顿。“加州号”并不是一条大船,它的排水量才六千吨,只是六万五千吨的“泰坦尼克号”的一个零头多一点。时速才10海哩,不到“泰坦尼克号”速度的一半。它有客舱,可以搭载47名乘客,但它从伦敦返回波士顿却没有一个客人。当有了“泰坦尼克号”这样又高级又快速的大轮船,谁还会乘“加州号”呢。就像有了汽车,谁也不坐马车了。 在4月14日这个星期天的晚上,“加州号”遇到浮冰阻塞,在晚上10点半的时候,也就是“泰坦尼克号”撞冰山前的1小时10分钟,它就停船不走了。“加州号”船长斯坦利.路德是个极为保守的慢性子的人,遇事反应也比较迟钝。当三副查尔斯.维克多.格罗夫斯在船头看到有些白色的浮冰砣,通知了路德船长这个情况后,路德就命令停船,等天明能看清楚这些浮冰后再启航。 “谨慎”是路德的座右铭。他很清楚,“加州号”可不是正在大西洋上飞弛的康纳德公司的大轮船“路斯塔多尼亚号”,更不能与白星公司的姐妹船“奥林匹克号”和“泰坦尼克号”相比,她们都有严格的抵达时刻表,但没人在乎破旧的“加州号”是否晚点,即使耽误个一天半晌也没人说什麽。 路德船长去海图室时,遇到了三副格罗夫斯,他很关心地问到∶“有什麽特殊情况吗?”“绝对的啥事没有。”格罗夫斯回答得像这冷峻的天气一样乾脆与平静。路德船长呆在海图室中,一会儿看看图纸,对对方位,一会儿查查资料,找找纬度,显得很悠闲。 三副格罗夫斯是个年轻、充满活力的水手,浑身洋溢着使不尽的精力。他对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事情都有兴趣,是个闲不住的人。虽然船停了,其他水手都回到暖和的船舱里,他却在甲板上东转转,西看看,希望发现点什麽让他感兴趣的事。 大约在11点10分的光景,站在高高的驾驶台上的格罗夫斯突然发现有一条船在“加州号”右侧平行地向东行驶。这条船开得很快,一下子就超越了“加州号”。但格罗夫斯从那满船灯火上判断出,这是一个巨型客轮。 格罗夫斯记得船长对他的叮嘱,于是去了海图室,向路德船长报告。在格罗夫斯注意到这条经过的巨大轮船时,路德船长也看到了。但路德在下面的甲板上,因此看得不是那麽清楚。他认为这条船不会比他的“加州号”大。当格罗夫斯向他报告时,他只是淡淡地说,“你用摩斯符号拍发灯光信号和它联系一下。”格罗夫斯按照船长的指示向那条远去的船摇晃了半天信号灯光,但对方没有任何反应。他也就不再做了。过了一会儿,他看到这条路过的巨型客轮突然停下了。船上的灯光也一下子熄灭了。格罗夫斯没有感到很奇怪,因为他曾在远东一带做过生意,那里的轮船在夜间就是熄灯的,为的是催促乘客就寝。 格罗夫斯看到的这条船就是“泰坦尼克号”,事实上当时她没有熄灯,而是为了躲避冰山做了一个急速左转弯,面向“加州号”停住了。由于船身已不是原来的和“加州号”同一个方向并行,而是船头对着“加州号”,格罗夫斯就看不到她的船舱灯光了。格罗夫斯下班后闲着无聊,就去了报务室。他想,也许那里会有什麽新消息。 西里尔.埃文斯是“加州号”上唯一的报务员。几天的航行,他也是感到单调无聊。尤其是船上没有一个乘客,一点新鲜事儿也没有。当“加州号”遇到浮冰停船不走了时,他好不容易终于找到了一点事儿,那就是把这个消息向所有他能在大西洋联系上的船只传送。 在10点30分时,他和“泰坦尼克号”联系上了,发出了“加州号”被浮冰阻塞的电讯。他本来想和那个世界上最大的客轮的报务员多聊两句,问问这条船的处女航怎麽样,有什麽奇闻逸事。但没想到,“泰坦尼克号”的报务长菲利普斯根本不听他说什麽,就叫他“闭嘴”,弄得他很扫兴,也有点气恼。 和“泰坦尼克号”的报务员菲利普斯通完话后,埃文斯就摘下了耳机,准备休息了。他确实已经很累了,因为只有他一个报务员,从早晨7点半一直工作到现在,已是非常疲倦。正在这个时候,三副格罗夫斯来到报务室。格罗夫斯每到交班之后,总喜欢到报务室坐坐,在这个对世界充满好奇心的年轻人心里,只有报务室才和世界联接,会有新的信息。他有时还喜欢玩玩无线电机。 他进来就问∶“有什麽新鲜事吗?”埃文斯几乎没有搭腔。平常三副格罗夫斯来,他都很热情。因为在这样一个三流轮船上,无论是船员还是官员,都对外部世界不是很感兴趣,自然也就更不关心报务室了。像格罗夫斯这样当官的对报务室有兴趣的在全船没有第二个。所以一整天都是一个人工作的寂寞的埃文斯每次都是很欢迎格罗夫斯的造访。但今天晚上有点不同,一是他已很疲倦;二是刚才被“泰坦尼克号”的报务员一顿抢白,情绪很不好。 格罗夫斯又问了一句∶“嘿,伙计,你同什麽船联系上了?”“只有泰坦尼克号。”正在翻看一本画报的埃文斯心不在焉地回答,头都没抬。这个消息对格罗夫斯来说,已不是新闻。因为他已经在驾驶台上看到了这个轮船,也向路德船长做了报告。开始路德认为这条路过的船比“加州号”还小,但听到格罗夫斯说有满船灯光,才猜测说∶“可能是做处女航的泰坦尼克号。” 虽然埃文斯无精打采,并不怎麽欢迎这位不速之客,但格罗夫斯还是不想马上离开。他想,如果传来的电讯简单,也许自己就能听明白,于是他戴上了耳机。但他对无线电机器真是一个门外汉,他不知道“加州号”的无线电机是由一个时钟联接的磁力检波器控制,他没有给这个检波器的时钟上发条,当然就什麽也收不到。 玩了一会儿,任何电讯也听不到,他终于烦了,卸下了耳机,回到舱底。这个时候是半夜12点15分,正是“泰坦尼克号”的报务长菲利普斯向“加州号”发送求救信号的时候。历史就是这样偶然和巧合,如果这个时候在“加州号”报务室戴着耳机的不是格罗夫斯,而是报务员埃文斯,“泰坦尼克号”的历史就会改写。因为“加州号”距离“泰坦尼克号”只有10海哩,收到求救信号后开过去,即使是它那样慢的速度,也只要一个小时。报务长菲利普斯向“加州号”发出紧急求救信号之后,泰坦尼克号还在海上浮了2小时5分钟。 埃文斯把无线电机关上后,就去自己的房舱睡觉了。泰坦尼克号的报务长菲利普斯发送过来的6个紧急求救信号,都储存在他的话机里,没有任何人知道。 人类第一个SOS 泰坦尼克号的史密斯船长几次来到报务室,听报务长菲利普斯在那紧张地发送着那些滴滴答答的电讯号码,作为“泰坦尼克号”的最高管理者,和对“泰坦尼克号”的危急情况最知情者,他把全部的希望都寄托在菲利普斯身上,或者更准确的说,寄托在那个爆发着火花的无线电机上。 当史密斯又一次来到报务室时,他问菲利普斯∶“你拍发的什麽呼号?”“CQD”,菲利普斯匆匆地答到,他正在忙着接收回讯。 这时,另一个报务员哈罗斯.布赖德有了一个新的主意。他建议说∶“为什麽不试验发一下那个新的呼号?也许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发这种呼号了。”菲利普斯被这个建议逗笑了,但感觉真是可以试一下。 CQD是航海中一直使用的传统遇难呼号,当时国际会议刚刚通过决议,用新的呼号SOS来代替,这几个字母更简单,即使是业余的无线电人员也能听得懂。 于是在1912年4月15日0点45分,人类第一个呼救信号“SOS”从“泰坦尼克号”发出,这也是这个国际求救信号第一次被使用。呼救信号穿过大西洋到了加拿大纽芬兰的“雷斯角无线电基地”,那里又把它转发到纽约,于是很快大西洋上行驶的船只都知道“泰坦尼克号”出事了。 但当时飞机刚刚在试验中,完全没到启用阶段,只能用轮船救援。20世纪初,人类的交通工具正在发生急剧的变化。1812年时,人类最快的交通工具是四、五匹马连在一起跑的有蓬马车,最快速度达到每小时32公里。但当“泰坦尼克号”能够在海上每小时行驶45公里时,在陆地,已有了特快火车,时速最快时达到一百公里。横跨北美的旅行,之前要一个多月,此时坐特快火车,不到一个星期。 1900年时,全美国有汽车八千辆;十年以后的1910年,汽车数量猛增到50万辆。 1903年,人类发明了第一架飞机,但只飞了12秒、260米,比“泰坦尼克号”船身还短,就坠落了。1909年,路易斯.布莱瑞欧首创驾驶小飞机穿过了英吉利海峡,但那个海峡只有42公里。“泰坦尼克号”出事地点距离北美大陆只有今天的飞机飞行一个多小时的路程。但当时还没有任何飞机能飞那麽远,所有轮船公司都没有飞机,只能靠就近的轮船营救。 各种无线电波在漆黑的大西洋上空飞行穿越。那些不能从“泰坦尼克号”收取电波的船只,也从雷斯基地或其它无线电效能更大、距离自己更近的船只得到了“泰坦尼克号”的求救信号。菲利普斯收到的第一个回复信号来自贝德里亚德公司的“法兰克福号”。这条船距离“泰坦尼克号”有150海哩。即使它有“泰坦尼克号”这样的速度,也要6个小时才能开到这里。但菲利普斯还是耐着性子问“法兰克福号”能不能马上开过来营救。 “你们的船真的是那麽严重吗?”“法兰克福号”发来电讯询问。“请报告你们的船长,我们的船撞了冰山,急需援助,请马上开过来!”菲利普斯迅速发报恳求。但“法兰克福号”要求菲利普斯提供更多详细的资料。它的报务员还不断问∶“贵船附近是不是已有了其它船只?”菲利普斯简直急死了,到了这麽关键的节骨眼儿上,“法兰克福号”还在索要详细资料,“简直是活见鬼!”菲利普斯气得在耳机上就骂了起来。他尖声地叫到∶“你这傻瓜!你准备收听,不要再多嘴问这问那!”接着来的信号是加拿大太平洋公司的“敦普尔山号”、艾伦公司的客轮“维吉尼亚号”和俄国不定期货轮“缅甸号”。 最后终于联络上了“泰坦尼克号”的姊妹号船“奥林匹克号”。“奥林匹克号”来电问道∶“你们的情况怎麽样,是准备向南开和我们会合吗?”菲利普斯马上回电告诉他们∶“我们的船已经不能走了,船舱正在进水,妇女儿童正在上救生艇!”“奥林匹克号”答应立即赶来。但是,它远在500海哩之外,以它的最快时速,开到这里也要一天一夜。远水救不了近火,根本指望不上。 也许真的是“泰坦尼克号”运气不好,距离它最近的轮船除了那条关闭了无线电发报机、根本没有接收到呼救信号的“加州号”之外,还有一条船,那就是英国克兰达公司的“卡帕西亚号”客轮,它就在附近向南行驶,但它对“泰坦尼克号”的情况也是一无所知,因为它的报务员哈罗德.托玛斯.科塔姆在“泰坦尼克号”发送时不在报务室,去了驾驶室。 当科塔姆回到报务室,才发现了菲利普斯发来的信号,他马上回电,菲利普斯说∶“马上通知你们船长,我们的船撞了冰山,急需救援,请快点赶来营救!我们位置是西经50度14分,北纬41度46分。”令菲利普斯和史密斯船长鼓舞的是,“卡帕西亚号”距离“泰坦尼克号”只有58海哩,即104公里。而且对方答应得非常乾脆∶“马上就来!” “电火花”船长 隶属于英国康纳德轮船公司的“卡帕西亚号”客轮,是在4月11日,即“泰坦尼克号”从英国南安普敦港向纽约出发的第二天,从纽约启航,开往地中海国家。船上的725名乘客,有的是去地中海那些风光旖旎的国家度假,有的是在美国玩够了返回自己的家园。 船长罗斯庄正在驾驶台上。他是一个经验老道的船长,13岁就当了海员,已在海上干了29年。他1869年出生,刚刚过了42岁生日。不仅他的航海经验让人羡慕,而且他的决断力——迅速判断和做决定的能力与风格更让同行们钦佩。他似乎有使不完的精力,精明强干,富于活力。因此水手们给他起了个外号叫“电火花”。 “电火花”的另一个与众不同之处是,他非常自律,不吸烟,不喝酒。这两点在水手中都是相当难于做到的。他也不做骄奢淫逸的事,而且经常祷告。他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每当祈祷的时候,都要把海员帽轻轻地脱下,复颂《圣经》上的词句。 他在三个月前被任命为“卡帕西亚号”的船长。这条船有一万三千五百吨,大约是“泰坦尼克号”吨位的四分之一,从纽约启航,已经在海上行驶了三天,还没有碰到任何需要罗斯庄祷告的事情,直到这个4月14日星期天的夜晚。 半夜12点35分,“卡帕西亚号”报务员托玛斯.科塔姆接收到“泰坦尼克号”发来的紧急求救信号后,马上把电报送到驾驶台上的大副迪恩,他们两个人急冲冲地奔向船长睡舱。当时罗斯庄已经就寝了,听到有人连门都不敲就闯进来,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船上的人都知道罗斯庄船长非常注重纪律和礼貌,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更不敢私自闯进他的睡舱。 不过罗斯庄还未来得及发问,迪恩就连珠炮似的一口气报告了全部得到的消息。这位被船员称为“电火花”的船长听到这个消息后,真的像一个电火花一样从床上迸发出来,他“砰”的一声从铺上跳下地,立即下命令掉转船头,向“泰坦尼克号”出事地点进发。 下达了命令之后,他又追问迪恩∶“你确定是‘泰坦尼克号’吗?他们是要求立即援救吗?” “是的,船长!” “你绝对确定吗?” “十分确定!船长!” “好,你马上向他们回话,说我们会尽快赶过去!” 美国作家沃尔特.路德在他的另一本关于“泰坦尼克号”的专著《那一夜永存》中对此写道∶像罗斯庄这样果敢地下决定全船调头往回开的船长,“十个船长中只能有一个。” 随后罗斯庄船长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准备营救“泰坦尼克号”的幸存者。后来美国国会“泰坦尼克号听证调查会”上的资料显示,罗斯庄船长当时做得非常细心,想得十分周到。下面是美国国会档案馆至今还储存着的那份资料的部分内容∶ 英格兰船医,和他们的助手,在头等舱做好准备。 意大利船医,和他们的助手,在二等舱做好准备。 匈牙利船医,和他们的助手,在三等舱做好准备。 建立临时急救中心,每一个医生都要准备好呼吸器和吗啡,以及其它准备给受伤或生病的幸存者使用的药品。 把休息室、吸烟室、图书室改成遇救人员的统舱。 把船长睡舱和所有船上官员的睡舱都腾出来给遇救人员使用。 把三等舱的乘客集中到一起,腾出空间给遇救的三等舱乘客使用。 每一个服务员要各就各位,给遇救人员准备好咖啡、茶、汤、白兰地和威士忌,并引导遇救人员到各个大饭厅,依舱位等级而定,做医疗检查。 迅速登记遇救人员的名字,以最快速度把这些名字用无线电传给纽约。 每一个舷门都要打开,并保持通畅,每个门廊都要放置毛毯,椅子。 放下所有救生艇,准备吊放在水中。 在全船所有船舷装上电灯串。 在舷门和舷侧钩上滑车和绳索,安置吊椅供病患者使用。 在每个舷门放置帆布和吊袋,用它吊起儿童。 在舷门和舷侧,放下攀船梯子。 在舷门装上运货网,帮助吊人上来。 在2点45分发射信号弹,以后每15分钟发射一枚,让“泰坦尼克号”知道我们的船正在赶来。 所有的人要服从命令,要有高度的纪律性,并保持安静,以避免混乱。 每个船员都要各司其责,做好一切准备,完成我交待的任务。有任何事情,向我报告,我一直会在船长室里。 这些命令以最快的速度下达之后,罗斯庄船长还面临一个难题,那就是“卡帕西亚号”的速度太慢。但“电火花”在这个时刻真的要迸发处耀眼的光芒。罗斯庄要改写“卡帕西亚号”速度的历史。 “卡帕西亚号”每小时能行驶14海哩,即25公里。它正行驶在出事的“泰坦尼克号”南面的58海哩,要开4个钟头才能到达出事地点。 罗斯庄认为这样的速度太慢了。他把轮机长詹斯通叫来,指示他撤销已下了班的那一更人的休息,多向锅炉加煤,关掉暖气和热水,把每一公升的蒸气都送到锅炉里去。已下班就寝了的烧火员又被紧急叫起来,他们几乎连衣服都没来得及穿好,就匆忙赶到锅炉室,帮助那些正值班的烧火员一起向炉膛中添煤,似乎人人都找到了一把铁锹,无数的臂膀挥动,那锅炉蒸气直线上升。只有一万三千吨的“卡帕西亚号”,在漆黑辽阔的大西洋上飞快地向北疾驶,而且速度越来越快,每小时14海哩┅┅14点5海哩┅┅15┅┅16┅┅17海哩,居然达到了时速31公里。这样的速度,“卡帕西亚号”上的所有人从来都没有梦想过。 做一个地道的英国人 1点15分,全体“卡帕西亚号”的服务员被集中在大饭厅里,服务长休斯简单扼要地介绍了“泰坦尼克号”发生的危难,传达了罗斯庄船长的命令,说明了服务员的职责。他在结束时说∶“每个人都站到自己的岗位上,各就各位,尽最大的责任,像一个地道的英国人一样。如果情势要求这麽做,让我们一起为英国的历史增加光荣的一页!” 然后所有的服务员像是一群听到了冲锋号的士兵,冲向了各自的岗位。有的收集毛毯,有的挪桌椅,有的重摆饭桌。准备烈酒的,烧咖啡的,煮茶的,抱帆布袋的,一片忙乱。 在已经下半夜的船上突然出现这麽多响动,显然会惊动一些睡眠很轻的敏感的乘客。他们不知发生了什麽事,很多人以为“卡帕西亚号”遇险了。在头等舱自己的房舱中正睡得很香的安妮.克雷恩太太突然醒了,她没有听到什麽响声,而是被刺鼻的浓烈的咖啡味道刺激醒了。克雷恩太太如果再年轻几年,适合去做个私人侦探,因为她的鼻子太灵敏了。她起来四处张望,觉得什麽事不对劲儿,她已经在这这条船上过了三个夜晚,每天晚上船上是怎样的作息和程序,她都已经很清楚。以前的任何一个夜晚,尤其是半夜一点钟了,轮船的饭厅绝不会再煮咖啡的。很快她又听到了不寻常的声音。 在船舱的另一侧,安.彼得森小姐也睡不着了,她惊奇地发现,全船到处都打开了灯,而通常每晚这个时候早就熄灯了。霍华德.蔡平先生的房舱恰好在救生艇甲板下面。水手们挪动救生艇的声音把他震醒了。他悄悄地向外观看,正好看到一个水手在搬救生艇,他一想,糟了,“卡帕西亚号”出事了,可能要沉船,他手忙脚乱地找衣服。 蔡平先生的隔壁房舱住着一对夫妻。路易斯.奥格登太太也是被头顶上咚咚的挪动救生艇的声音震醒了。她预感到大事不妙,连忙摇晃正熟睡的丈夫。奥格登先生在妻子的催促下,到外面察看到底发生了什麽事。他一打开门,就遇到一群服务员在运送毛毯。他心里更是恐慌了。他扯住一个服务员的衣角,问他怎麽回事。这个服务员只是说∶“拜托,拜托,请呆在自己的房舱,这是船长的命令。” “可以,但你要告诉我到底是怎麽回事儿?” “出事了!但不是我们这条船,是别的船。请回到舱里。拜托!” 随着船员们的咚咚脚步声,搬运东西的叮里桄啷的嘈杂声,越来越多的乘客被惊醒了。而且有些房舱的床垫都被震得摇晃,洗手台上放的玻璃杯子也被震得发出声音,有人打开水龙头,发现只有冷水,再扳动热水器开关,也是没有热水。所有的迹像都把人们搞糊涂了,也更加紧张起来。 于是,有人就像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中的侦探一样,悄悄地溜到甲板,侦察那些挪动缆绳和救生艇的船员和那些收拾饭厅、铺放毛毯的服务员,到底在掩藏着什麽。奥格登先生又一次溜到舱外,这次他潜到了甲板。恰巧他遇到一个认识的操舵员,这回他得到了直接的答案∶“是‘泰坦尼克号’出事了!”奥格登觉得这个操舵员在胡说,他反驳道∶“这绝不可能,我们的船走的是南道,泰坦尼克号走的是北道嘛!”“这不就是为什麽我们在拼命向北开吗!”当奥格登回来告诉太太这些情况时,太太根本不相信∶“这怎麽可能,泰坦尼克号是不沉的轮船!” 夫妻俩分析的结果,是那个操舵员在哄骗他们,在遮掩什麽可怕的事情。而这个“可怕的事情”只能是“卡帕西亚号”发生了危险。奥格登夫妇决定必须当机立断,马上逃生。他俩迅速穿上厚厚的衣服,溜到了后甲板。但当奥格登夫妇到了后甲板才发现,很多乘客和他们的想法一样,还比他们早行动了一步,后甲板已聚集了不少乘客。也在那琢磨着怎样逃生。 但当大家把各种情况凑起来以后,发现不像“卡帕西亚号”有了危险,倒真的像那位操舵员所说的,是别的船出了事。但人们还是不能相信那条船会是“泰坦尼克号”,那是一条全世界任人皆知的“永不沉没”的巨轮啊! 用信号弹照亮希望 在“泰坦尼克号”的报务室里,报务长菲利普斯忙得焦头烂额。史密斯船长不时进来看看有没有好消息,因为他在船长室接到的都是各个船舱和锅炉房报告来的坏消息,而且情况越来越糟。 当在船尾还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的操舵员乔治.托玛斯.罗被叫到船头的驾驶室时,船长史密斯指示他去找信号弹,他觉得必须用最后的手段了。当托玛斯.罗拿来信号弹,史密斯吩咐他“每五、六分钟发射一枚。” 12点45分,在撞了冰山1小时零5分后,“泰坦尼克号”发射了第一颗信号弹。白色的信号弹腾空而起,带着史密斯船长和船上二千多人的希望,飞向了大西洋的夜空,随着信号弹在高空中那一声爆炸声,一片白色的光芒,照亮了船上那些观望的苍白、沮丧、焦急和闪动着最后一线希望的脸庞。六副洛依还清楚地记得,在那一瞬间的照射下,他看到白星公司总经理伊斯米的脸是那样惊恐,和信号弹的光亮一样惨白。 史密斯命令发射信号弹,主要的用意是想引起远处那条停着的船的注意,那是一条轮船,就停在远处的海面上。四副博克斯霍尔一再用船灯拍发摩斯信号想和那条船取得联系,但始终没有结果。 但即使到了这样危急的时刻,四副博克斯霍尔还是有点不能相信“泰坦尼克号”会沉没。他在和操舵员托玛斯.罗发射信号弹的时候,还在问史密斯∶“船长,真的是很严重吗?”史密斯异常平静地对他说∶“安德鲁斯先生告诉我,这条船还有一个半小时。” 路德船长的致命疏忽 18公里之外,“加州号”的二副赫伯特.斯通接了三副格罗夫斯的班之后,和实习生詹姆斯.吉布森在甲板上值班。实习生吉布森站在驾驶台上,也注意到那艘停在远处海面上的轮船了。他觉得这条船真是怪怪的,怎麽一直停在那里不动,而且有一个多小时了。“泰坦尼克号”启航时忘了给嘹望员带望远镜,但“加州号”这条破船可是想着了。吉布森举起望远镜,仔细观看那条船,可以看到那条船的舷侧有依稀的灯光。有时感觉那条船好像在向他们“加州号”发信号。他曾动心用自己的信号灯回信号,但再看看,似乎那不是信号,而是那条船的桅杆顶上的灯光在闪烁。 在驾驶台上走来走去的三副赫伯特.斯通也是眼睛一直盯在那条被吉布森认为怪怪的船上。在大约半夜12点45分时,他看到那艘怪怪的船的上空,突然爆发出一片白色的光芒,但很快就消失了。他觉得更奇怪了,喃喃自语道∶“这麽晚了还开宴会放焰火。”过了一会儿,他醒悟道,那白色的光芒不是焰火,而是信号弹。他和吉布森数了一下,在12点55分之前,见到了五发信号弹。吉布森试着用摩斯信号灯和那艘船联系,但对方没有什麽反应。到了一点钟时,吉布森拿起望远镜观望时,正好看到这条船发射的第六发信号弹。 斯通觉得必须向船长路德报告这个情况。“加州号”上可没有像“泰坦尼克号”那样安装有电话系统,斯通只能通过上下联接的传话管和下面海图室的路德船长联络。路德听到报告后,反问道∶“他们发的是公司信号吗?”“我不能确定,”斯通回答说∶“但我觉得它是白色的信号弹。”“继续观察!”路德指示说。 到了1点40分时,斯通计算出那条怪怪的停着的船已发射了八颗信号弹。他对吉布森说,“一条船在海上不能无缘无故地一直发射信号弹。是不是?”吉布森附合着二副说∶“是呀,一定有什麽事发生。” 斯通觉得还是得报告路德船长这些奇怪的情况。在大约二点时候,斯通对吉布森说∶“你去船长室,告诉船长,那条船已经发了八枚信号弹,有些灯光好像也弱了,我们要不要采取一些行动。”吉布森跑到下舱的海图室,敲了门,就进去了,向正在床上半睡半醒的路德船长复述了二副斯通的话。路德船长睡眼惺松地问∶“都是白色的信号弹吗?”“是的,先生!”吉布森必恭必敬地回答。“现在几点了?”“2点5分,先生!”路德点点头,表示他知道了,然后就关了灯,转身又睡着了。吉布森只好返回驾驶台。 在2点20分的时候,斯通还是无法想清楚到底那条停着的船是怎麽回事。不过他注意到那条船的灯光好像越来越弱了,到了2点40分,一点灯光也没有了。他想,它终于开走了。当斯通发现那条船不见了时,他又一次用传话管向海图室的路德船长报告。路德问他∶“没有白色信号了吗?”斯通回答说∶“没有了。什麽都没有了。”路德指示说∶“把这些记到航海日记里。”然后又睡着了。 泰坦尼克号的最后呼救 在“泰坦尼克号”上,现在报务室成了史密斯船长最常光顾的地方。他一次次进来,向报务长菲利普斯通报现在船上的情况,好像菲利普斯已当了船长。 一次史密斯进来说“电力正在降低┅┅”一次进来说“这条船已经无法撑得再久了。”后来又进来说,“海水已到了锅炉舱。”没有史密斯这些催促,菲利普斯已经尽力而为了,他快急疯了,几乎是在哀求“卡帕西亚号”∶“老兄,请快点赶过来吧,海水现在已进了我们船的锅炉舱,灌到轮机了!” 报务员托玛斯.科塔姆接受到菲利普斯的电讯后,马上交给了罗斯庄船长,并问他要多少时间“卡帕西亚号”才能赶到出事地点,罗斯庄叹着气回答,大约要四个小时。 罗斯庄船长已经做了他能做的一切。在“喀尔巴阡号”的锅炉房,烧火员们正在用最快的速度向炉膛铲煤;舷门处和救生艇那里,海员们就位待命;大饭厅里,服务员都严阵以待。人人都为即将来临的紧张时刻而激动,也感到一种刺激。由于“卡帕西亚号”从来没有开过这麽狠,连船身都有点颤抖。一名水手后来回忆说∶“这条老船和我们大家一样的兴奋。” 但“卡帕西亚号”也遇到了麻烦,那就是像“泰坦尼克号”遇到的一样,到处是冰山。二副比塞特首先看到前方有个小光柱,很快他就判断出,那不是光柱,而是由星光反射出现的光亮,那是一座冰山。“卡帕西亚号”迅速躲闪了过去,把冰山甩在了后面。但很快又有了第二座,第三座冰山,“卡帕西亚号”左闪右避,躲过一座座冰山。罗斯庄船长命令所有没事的的船员都到甲板上来找冰山,于是船员们几乎紧张得屏住呼吸、睁大了眼睛寻找下一座冰山。同时罗斯庄命令船不要减速,全速前进! 2012-04-18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7:34👍 0💬 0珍惜生命资源——为《中学生百科》而作
中学是多梦季节,站在未来的歧路口,年轻人有着许许多多的憧憬与幻想。而惟有智者才明白,一个人终其一生能做好一件事就非常了不起。 上天赋予人类的生命资源有智慧、财富、美貌、健康、爱情、友谊……但没有一个人能够拥有这些生命资源的全部,能够拥有其中两三种生命资源的人就非常有福了。然而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是这样的现象:有的人拥有丰富的生命资源却不知善用,而有的人虽然只拥有极其有限的生命资源却能发挥到极致,将自己的一生演绎得有声有色,风生云起。而能否对自己的生命资源善加利用,全在于一个人对自己的认识与对环境的把握,这种认识发轫于青少年时期。 现代社会中,一个人通向成功的道路有多种:从政、下海、出国……每一条路的两旁都有诱人的风光与花草,然而一个人选择了一条路之后就只能享受这条路的风景,因羡慕别人而不断改变路向的人,只不过是在上演“小猫钓鱼”的故事罢了。我也曾面对过多种诱惑,但我明白一点:一个人一生只能做好一件事,我选择了自己认为最适合的人生道路,尽管我周围没有一个人做出与我同样的人生选择。 善待自己,并不是指让自己纵情享受,而是对自己拥有的生命资源善加利用。 写于1999年1月
何清涟2025-11-06 06:46👍 0💬 0给华人教授回信∶哈耶克为什麽强调「摸著石头过河」?
就哈耶克和波普尔的「整全性」社会改造,答覆一位在瑞典的华人教授。今天美国的左右派之争,其根本是当年美国建国时,热衷法国大革命全盘改造的激进派和倾向英国渐进改革的保守派之争。法国革命与美国革命是两种思路,两种哲学,最後两种结果,并影响了整个世界。法国大革命的思想接班者是列宁斯大林的十月革命,毛的中国革命,柬埔寨的波尔布特等;而英国革命,尤其美国革命强调的是,宪政,程式,传统,法治,一点一滴地渐渐改进。哈耶克把它总结为遵从「内在秩序「,摸石头过河。 XX教授: 你好! 抱歉迟复,除了最近一直较忙,另外还想认真写封回信(断续写到今天),也是感谢你一直阅读我的文章并共鸣。 谢谢你喜欢我的《为什麽多数犹太人「左倾」?》一文。你提出的两个问题(一揽子解决,渐进性改革,英文是什麽?)解释如下∶ 我这篇文章是2006年发表的。因最近美国左派女议员被以色列拒绝入境,引起反犹主义的争论,所以把这篇文章在推特上重发一下(该文发表的13年前还没有推特),希望促使更多中文读者思考∶为什麽犹太人多左倾。 在推特重发前我把文章又看了一遍,改动了一些,包括原文提到,哈耶克等曾论述,左派知识份子热衷对社会「整全性」改造,而不是一点一滴渐进地改进。觉得「整全性」这个词难被人理解,因是国内学者新造的词,如後面不跟随详细解释,读者可能无法一下子明白是指什麽。我写文章的一个自我要求是力求通俗易懂、让家庭主妇和中学生都能看。那种掉书袋,用大词唬人,什麽「後现代主义,结构主义」的装腔作势文风,我很痛恨;那等於把个浅水坑搅浑,以显得深不可测。在这种考虑下,我就把「整全性」删掉了,换成了中国老百姓常说的「一揽子解决」,也就是从上到下、全方位改造。 「整全性」,没有完全对应的英文。我在国内学者邓正来翻译的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中看过,即左派知识份子热衷的「结构性改造」(reconstruction of society)。国内另一位学者秋风编译的《知识份子为什麽反对市场》,收录有(他翻译的)哈耶克1949年写的《The Intellectuals and Socialism》,其中把「comprehension of the social order as a whole 」和「entire reconstruction of society」,翻译成「整全的社会秩序」。也就是整全性,一揽子解决。(《知识份子为什麽反对市场》,吉林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二版,第15页) 「一点一滴的渐进性改进」,出自哈耶克(还有波普尔)常使用的「piecemeal improvement」(请见文尾附上的哈耶克原文段落)。秋风在翻译哈耶克的《The Intellectuals and Socialism》时把它译为∶「一点一滴地改进社会秩序」。(同上,《知识份子为什麽反对市场》第14页) 国内学者陆衡等翻译的卡尔.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时,把波普尔使用的「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 译为「零星的社会工程」。译者在该书序言中还特别对此作了说明。(《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我文中提到的波普尔把这种「整体社会改造」斥为「威胁开放社会的伪科学」,这句话出自上述的陆衡等译的《开放社会及其敌人》的导言「卡尔.波普尔与开放社会」,该导言是哈耶克等创办的朝圣山学会会员德特马.多林博士1999年于科隆写的(可能是德国学者?原文没有给出其英文或德文名字)。我手边没有这篇英文导言。一般波普尔的这本书,都是用的牛津学者Alan Ryan写的导言。多林的导言提到「威胁开放社会的伪科学」时後面是括弧,里面有∶整体论,本质主义,实证主义,历史主义。 波普尔非常强调,一个社会的进步,应该用这种「零星的社会工程」来改进,而不是左派知识份子热衷的全盘改造,整全性(整体,全部),翻天覆地、大破大立。 波普尔的想法,与哈耶克一样,都是主张「一点一点的渐进性改进」,也就是中国人说的摸著石头过河,一点点试探,一点点前进;而不是按照事先的什麽人类规律,黑格尔的绝对历史必然性等全盘设计和全面改造。英美为代表的保守主义,就基本是这个路子。美国革命,法国革命,可以说是解释这个问题的最好例子∶ 美国是渐进性的改进,法国是全盘性的改造。「改进」与「改造」,这两个中文字很传神,表达出其不同∶全方位Vs. 局部;整体 vs 零星;全盘 vs 具体;乌托邦 vs 现实和常识。背後还有一个自由与奴役,道德和痞子,权利与权力等问题。 美国的独立革命,虽然称之革命,但没有全盘推翻英国殖民时代的一切,只是通过制定宪法而从政治方面改革,建立一个宪政民主国家。宪法确定的原则精神是∶限制政府权力(power),保护个体权利(rights)。在文化、风俗、传统、尤其宗教等方面,都没有「去英国化」,反而是更强调了《大宪章》(君主立宪,法治等)、英国思想家洛克的三大权利原则(生命,自由,保护私有财产)、道德信仰等(即韦伯说的新教伦理)。 当时美国建国先贤们认为,英国国会和国王背离了原来大宪章和洛克的原则,背叛了追求这些原则的辉格党理念。所以美国的独立革命,不仅是从政治和主权层面从英国(殖民管理下)独立出来,也是从偏离了这些原则精神的当时英国国会和国王的想法做法中「独立」出来。可谓是制度和思想的双重「独立」! 美国独立後就有两大政治力量的较量,後来演变成美国现在左、右派的民主党与共和党。民主党前身的杰佛逊、麦迪森,尤其《常识》作者潘恩,都倾向於法国(青睐法国大革命,强调大众民主),而华盛顿、亚当斯(第二任总统)、汉密尔顿等,都倾向英国(保守主义传统、绅士淑女文化,尤其宗教信仰,强调宪政、程式)。法国大革命砸烂一切(与中国文革类似),尤其反宗教等,这在雨果的名著《九三年》中有精彩描述,尤其是老伯爵与青年革命将领郭文在关押房间的那场大辩论。 我正在写一本书,其中有论述美国建国之初,就有法国派、英国派的争斗的内容。今天的美国左翼民主党(仍是法国人思路,激进主义。他们强调和信奉的Progressivism,虽然中文直译为进步主义,其本质是「激进主义」)与保守派共和党(仍倾心英国传统,即保守主义)之争,仍有二百多年前那场英法两条道路、两种理念选择分歧的影子。 所以,要研究和论述「一揽子解决的思维和恶果」(改造),与「一点一滴的具体解决和成果」(改进)这两者之不同,美国和法国,两国的历史很典型、值得深入研究。 顺便说一下,邓正来把哈耶克的《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没有直译为《自由的宪章》或《关於自由的宪法》,而是译为《自由秩序原理》。他对此作了解释,说根据他研究的哈耶克其它谈话等,哈耶克的本意,是阐述自由秩序的原理,所以他做了这样的翻译。 但秋风把哈耶克的《The Intellectuals and Socialism》译成《知识份子和社会至上主义」,则有点奇怪。Socialism这个词早已约定俗成译为「社会主义」,秋风却在中间加上「至上」两字,这不符合常规。而且他也没有给予任何解释。 另外令人不解的是,在秋风的该译文後面,也没有给出哈耶克这篇文章的原始英文标题,所以不懂英文或不知这篇文章的读者,根本不知道原题是「知识份子和社会主义」,而且也不知道「社会至上主义」是什麽(英文是什麽)。 这本书的其它文章(也都是秋风翻译的,他也是这本书的主编)的译文後面,都给出原英文标题是什麽,只有这篇没给。是不是故意不让读者知道,译者在标题翻译上做了手脚?但愿不是。但为什麽楞是把Socialism译为「社会至上主义」? 但无论如何,秋风译出这本书做了相当的贡献,好像这是国内第一本这方面的书,可使更多中文读者知道这些名家(哈耶克,米塞斯,诺奇克等)对知识份子为什麽反对市场、反对资本主义的深入分析。 对我的「犹太人为什麽多数左倾」一文中引用的两段哈耶克的话,在此附上英文原文(在中文後面)供参考(中文不是我译的,是直接引自秋风主编该书的翻译)∶ 哈耶克在「知识份子和社会主义」中更具体说∶「与那些旨在一点一滴地渐进现存秩序的更实际的认识和考虑相比,思辨全盘重建社会的方案(即一揽子解决)更合乎知识份子的口味。」(Speculations about the possible entire reconstruction of society give the intellectual a fare much more to his taste than the more practical and short-run considerations of those who aim at a piecemeal improvement of the existing order. ) 「出於自己的本性,知识份子向来就不关心技术性细节或现实的困难,能够令他动心的,就是广阔的前景┅┅」(The intellectual, by his whole disposition, is uninterested in technical details or practical difficulties. What appeal to him are the broad visions, the spacious comprehension of the social order as a whole which a planned system promises. )。 我在这段译文後面跟著写上这段评语∶这种「乌托邦倾向」就是不顾现实,不管真实,不计常识,只相信脑中憧憬的虚幻的美丽。结果就是实实在在的灾难。 好,就此打住。祝好! 曹长青 2019年9月於美国 2020-01-29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28👍 0💬 07•21 暴雨淋坏了“中国模式”的纸衣
北京是中国首都,当今“圣上”们龙栖之地。在帝制时代,对这地方的称呼为“帝都”,被视为全国“首善之区”。该地的行政长官,自然是帝王心腹、股肱重臣。帝都的居民,也一向以自己能做“天子脚下”臣民自豪。住在这里,与圣上们共一城风雨,单说那份安全感,岂是非帝都的城市所能相比? 但7·21雨灾,却淋坏了以高速、高效自居的“中国模式”那层镀金的纸糊外衣,人们终于看到了“中国模式”徒有华丽外表。 当局再演“死亡人数”封顶大戏 这场大雨中有到底有多少人罹难?官府说的37人死亡,北京市网友不肯相信,正忙着通过互联网打捞真相。因为他们亲眼看到的,以及听闻的确切消息,远比政府愿意承认的多。 有人将微博上的信息整理发上来,标题叫做“北京暴雨死亡人数知多少?网友爆料触目惊心”,里面列举的情况,有几项都可能超过37人:比如“周口店淹了一个村。就救上来70多人”,“一辆失踪的大巴载有100人”,在“房山良乡小清河已经打捞出几十具尸体”。 网友周日(@zr739026793)表示:“光我们房山就多少?北车营,上万,坨里,周口店,十渡,青龙湖水库,燕山你们提都不提!现在还有多少尸体无人认领,知道吗?北车营多少房屋倒塌你们知道吗?上万堤坝大堤快崩了你们知道吗?青龙湖水库上飘着什么 你们知道吗?周口店多少桥坍塌你们知道吗?” 网友们认为,政府考虑的是对于暴雨引发死亡人数多少合适,既不能太少激怒百姓,又不能太多让政府没面子,所以“最终死亡人数的确定要体现灾难,胜利,和谐。”在巨大的网络舆论压力下,7月26日,北京市政府宣布,共发现77具遇难者遗体。 呜呼!可怜这些身居帝都的百姓,一场大雨就要了他们的命。这真是旷世奇闻,国际社会大概怎么想也想不明白,那看起来耀眼明亮的现代北京城竟是纸糊的,居然连一场大雨都经受不起? 中国城市的软肋:落后的下水管道系统 7·21雨灾拷问着整个城市的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同时也暴露出城市排水系统存在巨大缺陷。近十年是中国城市高速扩张时期,不幸的是,下雨后内涝成为这些城市的普遍状态。 住建部2010年对国内351个城市排涝能力的专项调研显示,2008年—2010年间,有62%的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内涝,其中内涝灾害超过3次以上的城市有137个;在发生过内涝的城市中,57个城市的最大积水时间超过12小时。 北京市屡受大雨之害,数得出的2004年“7·10”城区暴雨,2011年“6·23”城区特大暴雨,2011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每一次都造成巨大损失。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近年来城市内涝呈现发生范围广、积水深度大、滞水时间长的特点,这直接反映出目前城市排水管网覆盖率、设施排涝能力偏低等问题。如北京市近10年来,城市建成区面积增加了一倍,但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却没有跟上,排水管网系统早已不堪重负。据业内专家介绍,北京目前的排水系统相关设施最高仅能达到3到5年一遇的抵御能力,而全国范围内70%以上城市排水系统最多只能抵御一年一遇暴雨。 地下排水系统是由各地政府市政基础设施资金中开支。中国政府好大喜功,喜欢做“面子工程”,排水系统这种埋在地底下的工程,从来就不是政府倾注资金之地。据《2009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统计,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的财政性资金,仅有4%投入到排水系统建设维护中,难以按标准规定进行定期养护。 目前,据说中国各地方当局正在考虑为城市地下排水系统升级,且不说这种升级需要花费的金钱比原来一次性投入大数十倍乃至上百倍,首先就遇到一个在中国从来不被重视的技术性障碍:据统计,全国大约有70%的城市地下管线没有基础性城建档案资料,地下管线家底不清的现状普遍存在;全国每年因施工而引发的管线事故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0亿元,间接经济损失达400亿元。中国各地的城市建设档案馆是在80年代后期开始陆续建立,但各地均存在馆藏资料不全的问题,即使在广州这种管理水平较高的城市,下水道管网档案也有三成以上缺失。 中国特色:轻自然灾害预警,重政治风险预警 7·21雨灾发生后,官方称是61年一遇的特大暴雨。但事先却没有启动任何预警机制。这次受灾最大的地区是北京市西南郊房山一带,流经该地的拒马河发源于发源于河北省涞源县西北太行山麓,河道九曲十八弯,遇暴雨河水就会迅速暴涨,来不及泄洪,就会发生事故。7·21那天据说全市平均降水量170毫米,以中国现在的天气预测能力,本来应该启动预警机制,通知洪峰可能下泄区的人避险,该地的旅游活动暂停。但这些预警机制一样也未启动。 中国有没有这类预警机制?按照官方说法,中央政府早就未雨绸缪。鉴于中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发生频率高,早在2006年,中国就开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各地要制订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如果说别处对于建立这类自然灾害预警系统可能会敷衍了事,身为帝都的北京,应该认真执行才对。但从那天到房山的十渡等地旅游的人的博客来看,几乎没有人得到过风险预报。回想2011年初网上流传中国将发生“茉莉花革命”的传言后,全国各地政府那种森严壁垒的防范措施,可见中国政府只考虑防范政治风险,对自然灾害的防范几乎处于不作为状态。 京兆尹郭金龙大概平常不上网,只看官方报纸与电视,脑中似乎缺少一根探测“民意”的弦,不知道中国百姓早就因政府腐败、维稳经费与三公消费过高,为民服务功能太差而怨恨官府。北京7·21雨灾发生后,他没有宣称政府紧急拨款救灾,却要在全市范围内发起民众捐款,结果引来一片骂声。很多著名知识分子和网友拒绝响应,说是“大雨浇醒了民众”。 检视近几天北京政府的作为,只能说,中国政府本来就所剩无多的政治信誉,被7·21雨灾又冲走了一部分。 (原载《中国人权双周刊》第83期,2012年7月26日,http://biweekly.hrichina.org/article/1766)
何清涟2025-11-06 05:53👍 0💬 0“依法治国”为何未能促进中国人权的进步?――剖析《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反人权特质
【作者说明】 本报告是作者受“中国人权”(纽约)委托完成的一项研究报告,其版权归“中国人权”所有。本刊编辑部获“中国人权”许可全文刊登,谨此致谢。 近20多年以来,中国政府写进《宪法》且使用得最多的一个口号是“依法治国”(Rule by Law),各种法律与行政法规亦在不断制订当中,与此同时,中国政府还签署了不少与人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有这些,让不少一直对中国心存好感的外国观察者对中国未来人权及政治发展充满期待。 但是,尽管中国当局“依法治国”这一口号已为国际社会熟知,中国司法的外在形式也越来越完备,比如异议人士可以请律师辩护等等。然而令外界观察人士不解的是,中国的人权状态却处于持续恶化当中。在政府对维权人士加以惩罚时,外界视为非常恶劣的一些侵犯人权的行为,往往被中国当局宣称为“依法审理”、“依法判决”。这种以法律的名义堂而皇之侵犯、剥夺人权的恶行,与国际社会对中国“依法治国”的期待可说是南辕北辙。 一、“依法治国”为什么未能改善中国人权? 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既然是“依法”,为什么表面上接近“国际标准”却成了恶性侵犯人权的依据?法律、法规既然侵犯人权,为什么又被中国的立法机构一而再、再而三地制订颁布?要想弄清楚这些问题,必须从中国的立法、司法特点着手分析。 1、中国的政治特点:党控制下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位一体 中国的立法体制完全不同于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制衡立法体制。制衡立法体制建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且相互制衡的基础之上。而中国的立法体制有其鲜明的特点,第一,从立法权限划分的角度看,它是中共中央统一领导下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表面上,立法权限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关掌管,国务院可颁发行政法规(与法律效力相同),省、自治区与一些直辖市(如上海)、经济特区(如深圳)也有立法权。但由于全国人大(包括省市各级人大)本身就是中共中央的政治工具,立什么法,何时立,必须遵从中共的意志,故此人大一直被称之为“橡皮图章”(指其形式上有权力、实际上权力受中共中央束缚)。从21世纪开始,中共为了“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规定各省(自治区)、市的人大主任均必须由同级中共党委书记兼任。这种党领导下的立法、司法与行政权力三位一体的特点注定中国的立法过程必须完全体现党的意志。 2006年7月间中国颁布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这部法律的立法过程很能说明中国的立法特点。近几年,中国社会进入动乱频发阶段,群体性反抗事件、环境污染事件、矿难、警察(包括城管等公务员在内)执法过程中过度使用暴力而导致的官民冲突事件均非常多,为了不让这类“有损党与政府形象”的消息见诸于媒体,中国最高当局授意全国人大将《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06年立法计划》(2005年12月公布此立法计划),该法案的起草者是中国最高行政机构国务院。 \[1\]半年之后,亦即2006年6月,国务院在没有听取任何公众意见的情况下,将制订好的《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这部法律的目的就是禁止媒体报道任何不利于中共政府形象的“负面新闻”。该草案明确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社会安全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情况和事态发展的信息,并对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进行管理。但是,发布有关信息不利于应急处置工作的除外。” \[2\]这条规定的要害在于“按照有关规定”六字,而“有关规定”由谁设置?当然是由政府设置;而“发布有关信息不利于应急处置工作的除外”等于明白告示公众:什么时候政府认为有利于处理应急工作,什么时候才发布信息,而这信息也必是经过政府过滤筛选的。对于违规(即违反政府规定)擅自发布突发事件事态发展信息的媒体,草案规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这还不包括各级党的宣传部给予擅自发布信息者的政治惩罚。 在中国的立法过程中,《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这种由党中央授意、全国人大列入立法计划、政府部门制订法案并排除任何公共意见的立法并非个案,而是中国立法通例,只是参与的政府部门有所不同而已。理解了这一点,才能明白中国的立法过程为什么往往促成剥夺民众人权的种种法律问世。 2、中国的立法原则:国家利益至上,无视公民权利 在民主国家,法律制度已成为最普遍、最权威的社会关系调整手段。由国家现行法律确认和保障的法定权利,更是成为民主国家人权的主要存在形态。而中国“依法治国”的结果竟然是中国人的人权(包括中国当局解释的“生存权”在内)受到严重剥夺。最无法解释的是:中国《宪法》赋予民众的权利,竟然成为一些专门法律所要刻意剥夺的目标,如《国家安全法》、《示威游行法》、《社团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专门法律与行政法规,其所设条款无一不在张扬国家权力并限制剥夺公民权利,尤其是言论自由、集会自由与结社自由这些用来捍卫其它权利的基本权利。 为什么在中国会出现如此状况?推根溯源,这是因为中国的立法原则始终保留前现代特点:注重国家利益(在中国,国家利益即党的利益的另一说法),无视公民权利。 要考察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如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去考察这个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原则究竟是“权利本位”还是“义务本位”,即当权者究竟是以“国家利益”为准则治理国家,还是以“公民利益”为准则治理国家。 前现代的法律是义务本位,即统治者用法律规定人民应尽的种种义务。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法律也在进步。英国法律史学家、历史法学派的奠基人和主要代表人物亨利·萨姆奈·梅因(Henry Sumner Maine,1822-1888)指出,现代法正是从维护封建君王统治的、以人民义务为中心、以暴力压迫为主导的“暴力之法”,转变成维护全体人民利益的、以公民权利为中心、以利益冲突的调节与和谐为主导的“权利之法”。 \[3\]可以说,美国及西欧国家的法律大都是“权利之法”,尤其是言论自由、结社自由更被视为人之不可剥夺的权利以及其他所有权利的基础,因为只有当公民具有质问政府决策的权利、以及公开反对政府的权利,只有当他们能自由并不受检查地表达意见时,才能使政府体察民情,才能和平移交政治权力。“除非公民有权坦率讲话、听取并由自己判断他人所说之话的价值,选举、分权和宪法保证都毫无意义。” \[4\] 而中国正好与之相反,尽管中国的《宪法》在名义上赋予了中国人种种权利,但在各项专门法的立法过程中,体现的却是国家利益而非民众权利,强调的是国家权力对民众的约束与民众对国家应尽的义务。特别要注意的是,中国共产党在《宪法》中花费大量篇幅规定自己是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的领导者,立法过程、司法系统全部被置于中共的领导与操纵之下。中国共产党在它自己制订的《宪法》中还宣称自己是国家、民族与全体人民的天然代表,它所讲的“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与“人民利益”,其实就是党的利益;它所强调的“国家意志”、“人民意志”其实就是党的意志――理解这点至关重要,因为正是中国共产党为自己规定的这一至高无上的领导地位,使得它可以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随时修改《宪法》,无论违宪还是违法都不受任何指责且无须负任何政治责任。 本研究报告将重点分析两部最能体现国家权力剥夺民众权利的中国法律:《国家安全法》(1993年)与《刑法》 \[5\](1997年)第二编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各地法院在司法审判时,有时依据《国家安全法》,罪名定为“颠覆政府”;有时依据《刑法》,罪名则定为“颠覆政权”。选取这两部法律作为分析重点,主要是因为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危害国家安全罪”已经成为中国当局迫害政治犯与良心犯的主要罪名,每年都有不少人因此项罪名被投入监狱。最高检察院公布的数据表明,1998至2002年五年间,全国共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诉3,550人。 \[6\] 本研究报告将揭示一个事实:中国的人权问题并非中国政府宣称的那样,是法律制度不完善、法规有漏洞引起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问题,是中国的立法原则的前现代特点――只强调国家利益而漠视公民权利所引起的。而立法原则往往服务于政治制度的需要,只要中国的政治体制不改变,所谓“依法治国”只会让民众的权利在法律的名义下受到名正言顺的剥夺。 二、《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及《国家安全法》与《宪法》的矛盾 中国的《国家安全法》与其他国家类似的法律有很大不同,有极强的政治性。从“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具体内容来看,只不过是将1979年的《刑法》中归属于“反革命罪”项下的各种罪行归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项下。 这里有必要追溯中共治下“反革命罪”的来龙去脉。 1、“反革命罪”的由来及其演变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中共建政初期,并未建立完整统一的刑法体系。刑法条款散见各种条例、办法及行政法规中,刑法条款也并非由立法机关制定而是由行政机关制定。出于当时的政治需要,在罪名设置方面,重点是“反革命罪”。在中共政治文化中,“反革命罪”往往列于其他各项罪行之首,处刑极重。《惩治反革命条例》)(1951年)中对“反革命罪”规定的刑罚种类包括: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这部条例的第15条还确立了数罪并罚的原则:“凡犯多种罪者,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外,应在总和刑以下,多种刑中的最高刑以上酌情定刑。”1952年实施的《管制反革命分子的暂行办法》又增加了管制刑。 所谓“反革命罪”是将一切批评者与反对者当作“国家的敌人”予以严惩,体现了共产党极权政治文化的特质 \[7\]。这种将批评者视为“国家的敌人”的做法,其始作俑者就是前苏联。苏联曾于1927年颁布《俄罗斯联邦法典特别部分》,该法典第1章第58条规定,属于“国事罪”中的第一类罪就是“反革命罪”,而因言获罪一直是“反革命罪”当中重要的一项。 从1966年开始,中国进入“文化大革命”时期,此后12年间,掌权者在裁定“反革命罪”时完全随心所欲,经常成批枪毙所谓“反革命罪犯”。在打击政敌时,中国当局也往往将“反革命”罪加诸其身。直到毛泽东去世之后,中国当局才开始考虑制订《刑法》。1980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开始实施,据中国法学界评论,这部刑法观念陈旧、内容粗疏。其公布施行之时,正逢中国开始“改革开放”,在市场经济逐步形成、中国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的情势下,各种新型犯罪也不断出现。因此,这部法律从颁布后两年开始,就进入讨论修订阶段。1989年“六四天安门事件”之后,讨论修订的重点就是研究、论证如何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 “反革命罪”一直是占据中国《刑法》主要篇幅的犯罪,但是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情况的发展,以及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反革命罪”不仅在司法中遇到诸多困难,而且越来越影响中国的国际形象。当时,赞成修改《刑法》的专家与法律界人士认为: 首先,“反革命”是一个政治概念,什么是“革命”,什么是“反革命”,通常随着政治形势的转变而转变。在某个时期被视为“反革命”的行为,在另一时期则会被视为“革命”,将一个易变的政治概念作为法律概念来使用,让司法界处于被动境地; 第二,“反革命罪”规定“以反革命为目的”。但在司法审判中,行为人是否具有“反革命目的”却难以确定,容易给刑事司法中认定犯罪性质造成困难; 第三,“反革命罪”被国际上视为政治犯而不予引渡,不利于开展国际间的刑事司法协助,也不利于对犯罪分子的惩处。\[8\] 由于受到中国政治环境的限制,这些讨论回避了一个事实:毛泽东统治时期,以所谓“反革命罪”入人以罪并导致死亡的人数达数百万之多。而“反革命”罪犯的政治地位更是经常发生戏剧性变化,比如“文革”时期被毛泽东侄子毛远新判处死刑并在临刑前割断喉管的张志新,获刑罪名是“反革命罪” \[9\];在毛的妻子江青倒台后,出于中共当局的政治需要,张志新则变成中共当局号召全国人民学习的“革命烈士”。而一生抓捕杀害了无数“反革命分子”并将政敌当作“反革命”狠狠打击的“伟大领袖”毛泽东,在他死后,他的妻子兼得力助手江青(曾获“文革旗手”之誉)却被毛的政敌们冠以“反革命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10\] 上述事实使得这部血腥气极重的法律臭名昭著。中国当局考虑到中国正提倡“改革开放”,需要与国际接轨,以提升国际形象,于是采取了分两步走的方法,先是于1993年2月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继而于1997年在修订《刑法》时,将“反革命罪”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减少其鲜明的政治色彩。 但与“反革命罪”相比,“危害国家安全罪”只是名目改变而实质未变。以《刑法》(1997)为例,它只是将原来列入“反革命罪”但实际上属于刑事犯罪的一些罪行,如“聚众劫狱或组织越狱的”、“制造、抢夺、盗窃枪支、弹药的”等,都规定按普通刑事犯罪追究;其余诸项原来列在“反革命罪”下各项罪名,均改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罪”,只是调整了各项具体罪名的秩序而已。原“反革命罪”项之下的各项罪名的顺序是:背叛祖国罪、阴谋颠覆政府罪、阴谋分裂国家罪、策动投敌叛变罪、策动叛乱罪、投敌叛变罪、持械聚众叛乱罪等。而“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罪名实质顺序(去除立法技术因素)是: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颠覆国家政权罪、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等。背叛国家罪仍然放在首位,而颠覆国家政权罪由原来的第2位降至现在的第4位,分裂国家罪由原来的第3位升至现在的第2位,武装叛乱罪由原来的第7位升至现在的第3位,投敌叛变罪等几种犯罪的位序基本未变。 “危害国家安全罪”近年来已经成为中国当局迫害政治犯与思想犯的主要罪名。而从这些受迫害者所从事的活动来看,均未超出《宪法》第35条所保证的公民政治权利。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其实成了中国当局任意剥夺公民权利一个最方便的无耻借口。 2、“危害国家安全罪”对中国民众人权的伤害 《国家安全法》的立法质量曾受到过批评。参加起草这部法律的学者吴庆荣曾指出,这部法律在立法概念外延与内涵等方面存在一些技术问题,比如“未对‘国家安全’这一法律专门用语作出明确的立法解释,使得人们对该法所谋求的‘国家安全’这一目的性概念产生了种种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并导致国家安全执法工作的困惑。” \[11\]由于中国的政治环境,这种讨论只可能涉及立法技术层次的问题,不可能讨论这部法律最本质的问题,即中国的立法只考虑国家利益,无视公民权利。在这种立法原则指导下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之类,只会为国家权力肆意伸张提供“法律依据”,至于这些条款是否构成了对公民自由的剥夺、以及是否违反了中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并不在中国当局考量之内。2000年中国通过《立法法》之后,这些法律条款有违《立法法》原则的也未获得任何修正。 中国的《国家安全法》与《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条款有着下述特点: 第一,只考虑抽象的“国家利益”与政府如何行使管束人民的权力,根本没有考虑人民的权利。 这一点,只要与前身同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俄罗斯与罗马尼亚两国的同类法规相比,就可以看出中国《国家安全法》漠视人权的特点。俄罗斯的前身是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对公民权利的漠视与任意侵犯与中国不相上下。但在民主化之后,俄罗斯于1992年3月颁布实施新的《俄罗斯联邦国家安全法》,在“总则”中,把“国家安全”界定为“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重大利益不受内部和外来威胁的状态”,并且明确国家安全的“基本客体”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社会的物质和精神财富;国家宪法制度、主权和领土完整” \[12\]――无论现在普京如何向往威权甚至独裁统治者的风光,但这部法律却将“维护个人、社会和国家重大利益不受内部和外来威胁的状态”放在了国家安全当中需要维护的目标之首,这与中国的《国家安全法》只考虑了政府如何行使权力,根本没有考虑如何保障公民权利有着本质的不同。1991年7月制订的《罗马尼亚国家安全法》也和中国的《国家安全法》公然藐视公民权利不同,其第一条规定也明确了“罗马尼亚国家安全是罗马尼亚作为主权、统一、独立和不可分割的国家生存和发展,维护法律秩序,以及在符合宪法确定的民主原则和标准的条件下,保障公民行使基本权利、自由和义务的法制、平等和社会、经济及政治稳定的状况。” \[13\] 中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一条载明:国家安全法的根本任务就是“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特制定本法。”这一条文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的任务,根本就未包括《宪法》所说的“拥有一切权力”的人民的权利。更重要的是,什么是“国家安全”,这部《国家安全法》的界定也甚是模糊。对于这种模糊,与其将其理解为立法质量的技术问题,还不如从政治角度去理解。中国当局有意识地将“国家安全”的内涵模糊化,其目的是将“国家安全”变成一张无所不包的大网,更便于为国民罗织罪名。“中国人权”(纽约)在其2005年出版的研究报告State Secrets: China’s legal Labyrinth对中国涉及国家安全的保密制度曾做了详细的研究,读者如果想了解什么是中国当局认定的“国家安全”,可阅看该报告。 \[14\] 第二,《国家安全法》、《刑法》的“危害国家安全罪”与《宪法》精神相违背。 中国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在《宪法》中是得到肯定的,比如《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国家安全法》与《刑法》中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具体规定却恰好是以限制中国人民的言论自由这项基本人权为目的,因为所有针对社会主义制度(当然还包括中国共产党与中国政府)的批评均被列入“危害国家安全罪”之列。而且从立法程序来说,《国家安全法》与《刑法》对“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关条款还违背了《立法法》的基本原则。在《立法法》第3条中明确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如果从这点考较,这部先于《立法法》出炉的《国家安全法》应当废止或者重新修订。 《国家安全法》总则中具体列举了“危害国家安全”的五种行为: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从条文所涉行为来看,后面四种应该属于间谍行为,但第一类在中国纯粹是政治罪名与思想罪名。“阴谋”一词,在此是做为动词,修饰后面三项罪名“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按照语义学解释,阴谋即“暗中策划”之意。有了这一法律规定,政府只要认定某人或者某团体在“暗中策划”这三类行动的,即可以列入“危害国家安全”罪之首。问题在于,“阴谋”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心理动机,而不是行为,但因为有此规定,“阴谋”一词所修饰的3项罪名常被国家安全部门用之于惩罚思想犯。 为了方便叙述,以下先从易于理解的“分裂国家”罪入手分析。阴谋“分裂国家”一罪,除了可以将西藏、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任何争取权利的政治活动划归其中之外,与台湾有关的任何政治活动亦可被指为“分裂国家”。由于中共多年宣传的结果,统一台湾在中国人民的头脑中具有无可置疑的正当性,同情台独、向台湾的民间或官方机构提供文章或资讯就成了政府打击异议人士的“正当”理由。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不少中国异议人士的罪名都有向台湾“情报机构”提供“情报”一项,应该说这是中国政府对异议人士污名化的一项重要策略,其实这些异议人士大多属于社会底层,根本没有机会接触所谓“国家机密”及“情报”之类。 而《国家安全法》中“阴谋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一罪的指涉更广泛。这些罪名不仅承袭当年毛泽东统治时期的“反革命罪”下的各个子项,还承袭了由政府主观认定这一罪行的特点。也就是说,任何批评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共产党政府的言论与文章均可包含在内。正因为如此,近年来中国当局逮捕了不少在网路上发表批评言论的人士,并大多以“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入罪――有了《刑法》中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相关规定与《国家安全法》,《宪法》第35条赋予中国人民的言论自由就形同虚设。 而“阴谋颠覆政府”这项罪名既可以将上述两项罪包括在内,还可以将近年来在中国风起云涌的底层民众维权活动囊括于内。 可以说,中国政府将毛泽东统治时期的《惩治反革命条例》改换包装,变身为《国家安全法》与《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的条款,只不过是为了改善国际形象的一种策略而已,从其实质来说,《国家安全法》与当年毛时代的惩治反革命条例等法规与政府令的本质其实一模一样,都严重地剥夺了中国人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概言之,《国家安全法》不仅严重违宪,在立法质量上亦存在严重问题,上述“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这类条款的模糊性使得安全部门在实践中可以任意延伸,从而使得中国大量异议人士受到严重的政治迫害。而这些问题,恰好是美国立法史上成功避免出现的问题,美国大法官罗伯特·杰克逊曾经说过:“如果在美国宪法星座中有恒星的话,那就是任何官员,不论职位高低,都不能规定在政治、爱国、宗教或其他问题的意见上什么是正统的……” \[15\]而中国共产党政府正好与此相反,为了维护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迫使民众将中共的意识形态与政府意志看作是唯一正确与不可挑战的,任何不同意见哪怕完全没有恶意都被视为政治异见,并上升到“危害国家安全”的高度。 三、因“国家安全罪”入狱案例分析(1998-2007年) 自从1997年《刑法》中将“反革命罪”正式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后,中国政府越来越多地采用“危害国家安全罪”惩治异议人士,每年3月中共召开“两会”期间,最高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都会将“危害国家安全罪”列为刑事惩罚重点中的首位,并有意与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统计数据混置一起,让人无从将这一罪名下的案件与其它刑事犯罪案件区分开来。只有2003年,最高检察长韩杼滨在总结1998至2002年的检察工作时,才透露一个数据:5年间,全国共批准逮捕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3,402人,起诉3,550人 \[16\]。此后的2004年-2007年间,中国当局以“危害国家安全罪”抓捕了不少人士,但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并未公布因这一罪名受到审判的人数,而是将这项罪名与其它罪名混置一起,让外界无从得知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入狱的人数。 由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基本属于不公开审理类别,按中共的说法属于“国家机密”,要想将所有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判决书等案卷资料归类分析几乎没有可能。笔者搜寻到近年来几十份被判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判决书,现将其中一些案例归类整理(当事人的具体“罪状”见注释中所引判决书内容),如下表所示: 1998-2007“危害国家安全罪”入狱者案情一览表 审结时间 地区 入狱者姓名 罪 名 1998年1月 北京市 徐文立、王有才 颠覆国家政权罪。徐文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王有才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17\] 1998年4月 上海市 林海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18\] 2001年12月 山东省临沂市 王金波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19\] 2002年1月 新疆哈密地区 巴敦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20\] 2002年8月 湖南省株洲市 颜头生、颜喜成父子 颠覆国家政权罪,颜头生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颜喜成4年有期徒刑。两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 \[21\] 2002年11月 江西省吉安市 李秦华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2\] 2003年6月 辽宁省辽阳市 姚福信、肖云良 颠覆国家政权罪,姚福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肖云良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23\] 2003年10月 河北省石家庄 蔡陆军 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4\] 2003年10月 四川省成都市 黄琦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25\] 2003年10月 吉林省长春市 罗永忠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6\] 2003年10月 上海市 郑恩宠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有期徒刑3年, 剥夺政治权利1年。 \[27\] 2003年11月 北京市 王小宁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剥夺政治权利2年。 \[28\] 2003年11月 北京市 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 颠覆国家政权罪,徐伟、靳海科各判10年徒刑,杨子立、张宏海各判8年, 4人均被剥夺政治权利2年。 \[29\] 2004年8月 浙江省杭州市 刘凤钢、徐永海、张胜其 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刘凤钢,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徐永海,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张胜其,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30\] 2004年9月 江苏省常州市 黄金秋 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31\] 2005年4月 湖南省长沙市 师涛 为境外非法提供国际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32\] 2005年12月 四川省重庆市 许万平 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33\] 2006年3月 山东省济宁市 任自元 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34\] 2006年5月 江苏省镇江市 杨同彦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 \[35\] 2006年7月 贵州省毕节地区 李元龙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36\] 2006年8月 北京市 赵岩 2004年9月以向境外提供“绝密级“国家机密为案由而被关押,2006年8月以诈骗罪被判3年,并被罚款2千元,退回所得2万元。 \[37\] 2006年8月 湖南省岳阳市 易晓斌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38\] 2006年12月 北京市 高智晟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39\] 2007年3月 河北省沧州市 郭起真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40\] 2007年4月 浙江省台州市 严正学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41\] 2007年5月 浙江省宁波市 张建红(力虹)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42\] 上述26个案例,基本囊括了除“间谍罪”与“煽动民族分裂罪”之外的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的主要类型。这些类型包括: 1、通过互联网或者其它渠道发表文章与言论。这种情况分4类:第1类是在海外中文网站上发表文章。由于中国并无新闻自由,人们缺乏讨论任何有涉政治领域的话题的公共平台,也因此,不少有独立思考能力的人士不得不在海外少数几个中文网站上发表评论,以表述自己对时政的看法。比如浙江张建红(笔名力虹)、严正学、河北郭起真、蔡陆军、吉林罗永忠等人。第2类是开办网站、编辑网刊发布信息,如四川的黄琦办“天网”网站,北京王小宁编辑《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网刊、《时事政治评论》网刊,江西李秦华自制个人主页。第3类是在国内网站上张贴一些有关政治的信息,如湖南易晓斌在国内网站上贴文传播1989年“六四”事件的信息。第4类是通过书信及印制传单小范围发送,如山东王金波是将自己的文章通过书信与传单方式小范围发送,湖南株洲颜头生、颜喜成父子只是将10余条申诉自己冤情的标语张贴在茶陵县少数公共场所,传播范围极为狭窄。 2、收听、收看海外信息。如贵州省李元龙就是利用一些突破封锁软件经常上网浏览海外网站,新疆巴敦的罪行则主要是以打电话、寄信等方式,与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在一些听众热线(Calling)节目上有所交流。 3、向海外提供一些新闻资讯,被中国当局指为向外透露了所谓“国家机密”。比如上海律师郑恩宠曾将上海益民食品一厂工人因强行拆迁而静坐抗议一事的经过写出发给了美国纽约的人权组织“中国人权”;2004年9月7日《纽约时报》有关江泽民将在中共16届4中全会卸下军委主席职务的消息,中共当局怀疑这一“绝密级”国家机密系该报当年5月聘任的驻北京研究员赵岩所透露;湖南省《当代商报》记者师涛则因将一次有关中国当局控制媒体报道的文件传达记录发送到国外,被控“泄露国家机密”。 4、发表对中国政治的议论并有政治行动,如组建政治党派或者参加这类党派。如北京徐文立、浙江王有才组建“中国民主党”,四川许万平、江苏杨同彦参加了“中国民主党”;但还有只是有成立的愿望,还未付诸实施就被捕入狱者,如山东任自元只是“准备集会成立中国大陆人民阵线”;江苏省黄金秋则因在海外网站上策划成立“中华爱国民主党”;高智晟并未组党,其政治行动主要是公开支持法轮功。 5、以聚会的形式在一起讨论时事政治,被当局指为“策划、实施了非法成立组织”,“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如北京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等四位在校大学生、研究生,只不过是聚集在一起讨论时事政治而已,连个正式组织的雏型都够不上。 这里必须特别提到近年中国政府惩治政治犯的新趋势,即避开政治罪名而硬给当事人栽上其它的刑事罪名,以此塞国际舆论悠悠之口并对当事人污名化。这方面最典型的例证是广东维权人士郭飞雄的悲惨遭遇。2005年,广东番禺太石村村民因村干部贪污要求罢免并重新选举村委会干部,郭飞雄在太石村维权活动中起了重要的组织及促进作用,并因此于2005年9月13日被拘捕。在国际舆论的声援下,中国当局不得不于同年12月27日释放郭飞雄,但一直对其跟踪监视,并时时施以暴力殴打。此后郭飞雄曾于2006年8月参与营救因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而被捕的维权律师高智晟,于2006年9月14日在广州家中被广州警方拘捕,以“非法经营罪”罪名拘捕关押。所谓“非法经营”指郭飞雄于2001年夏天与他人合作出版的一本杂志《沈阳政坛地震》,此事当年以行政性处罚即罚款结案,按照中国司法一案一审的原则,根本不应成为拘捕郭的理由。郭被抓捕后,送至沈阳监禁,在狱中受尽种种惨无人道的酷刑。2007年11月14日,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宣判,郭飞雄被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罚款4万元。 \[43\] 上述5类“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控,第1-3类是当事人行使了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的公民权利;第4-5类是当事人行使了结社自由的公民权利,其中高智晟只不过是表达了一个公民的政治意愿而已。而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以及结社自由既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权利,也被中国载入煌煌《宪法》。由此可见,所谓“危害国家安全罪”在中国成了中国当局诬陷对政府持批评意见人士的最方便借口,而《国家安全法》与《刑法》中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条款则为这种政治迫害及国家诬陷提供了一件法律的外衣。 四、出版管理条例》、《集会游行示威法》对宪法权利的否定 《国家安全法》与《刑法》中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条款无视公民基本权利,与中国政府陆续推出的一系列限制公民权利的专门法律与法规相辅相成,互相呼应,使得许多本属于言论自由范畴的基本权利在法律的名义下遭受严重的剥夺。笔者曾在《中国政府如何控制媒体》当中简略分析过《出版管理条例》这部行政法规以及与出版、新闻、广播电视有关的数十部行政法规(含地方法规)的出台违背《宪法》精神,意在剥夺中国人的言论自由与出版自由。\[44\]张其鸾也在“《出版管理条例》”评析”一文中详细分析了这部行政法规与中国《宪法》、《立法法》以及《行政许可法》等上位法中的相关规定相悖。作者指出,该条例第11条规定,设立出版单位需要满足6项条件,其中第2项条件是,设立出版单位必须“有符合国务院出版管理行政部门认定的主办单位及其必要的上级机关”,这一规定就与《宪法》相悖,即使从《宪法》条文的字面意义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出版的自由”这一条文也应当包含以下几层意思:首先,公民有设立出版机构出版作品的自由;其次,公民有将其作品交与出版机构出版的自由;第三,公民设立的出版机构有出版他人作品的自由。故此,严格限制公民设立出版机构,实质上就是限制公民的出版自由。因为《宪法》所保障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出版自由,而不是特定组织或者“单位”的出版自由。所以,该条规定侵犯了公民的出版自由,明显违背《宪法》。作者在文中还详细分析了《出版管理条例》是如何违反《立法法》关于行政法规立法权限、违背《行政许可法》对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所做的相关规定。 \[45\]读者有兴趣可以找来一读。 属于公民权利的其它几项如集会自由、结社自由,中国当局都制定有相关法律加以限制。这些法律违背中国宪法与《立法法》之处与《出版管理条例》相似。例如剥夺了中国民众集会自由的法律是1989年10月出炉的《集会游行示威法》。这部法律是中国当局为了避免1989年“六四”事件重演而专门修订的,所以整部法律的特点是对公众集会游行的权利抽象肯定、具体否定。第一章“总则”中抽象肯定的权利,在第二章“集会游行示威的申请和许可”里却逐一否定,因为按该法律第8条至17条,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者设置了多道门槛,包括申请者的资格限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申请游行者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主管机关(公安机关)申请,未获批准不得举办任何游行;第12条则设置了4条涵盖范围极宽的禁止标准。如“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煽动民族分裂的”;“有充分根据认定申请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将直接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等等,尤其是最后一条赋予公安机关无限大的裁量权。事实是,自从1989年这部法律问世之后,中国公民除了参加由当局暗中执导的“反美游行”(2000年)和“反日游行”(2005年)之外,几乎再也未能举办任何游行。 从2003年开始,中国每年均爆发数万起群体性反抗事件 \[46\],按中国政府的标准,几乎没有一件是“合法”的。而一些集会、示威抗议事件发生后,当局惯用的方法如出一辙:先是空言许诺“解决问题”以平息事件;在事件平息后往往对当局认定的领头人处以重刑。如辽宁省辽阳铁合金厂工人姚福信与萧云良,曾于2002年3月上万名辽阳工人抗议厂方拖欠工资的示威活动中,代表工人与政府谈判。在示威结束后,两人被逮捕并被法院以“颠覆国家政权罪“”分别判处入狱7年和4年。2004年四川汉源十万多农民强烈反抗政府强制移民,在事件平息后,领头的村民陈滔被中国当局秘密处以死刑 \[47\]。2007年6月1日中国福建省厦门一万多市民集会游行,反对政府上马二甲苯(简称PX,一种剧毒化工物质)合资工程,政府在虚言哄骗游行者平息事件后,立即逮捕政府认定的组织者李义强(厦门沧海区居民) \[48\],同时由厦门市公安局发布通告,要求“参加非法集会游行者……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主动交代问题” \[49\]。也就是说,中国当局在《宪法》中许诺给中国人民的“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通过一部《集会游行示威法》所设置的制度性障碍,成了一项不可实现的权利。未经政府许可而发生的集会、游行、示威,统统变成“非法”,领头者将受到当局严惩。 言论自由、集会与游行示威等权利属于“积极人权”,通常需要由国家、社会提供相应的条件、环境和资源才能够得以实现。也就是说,积极人权的实现必定需要国家公权力提供保障。但中国当局不仅没为这类积极人权提供实现的制度环境,反而利用公权力以法律的名义对上述公民权利做出严酷限制。 结论:为何不能对中国当局的“依法治国”抱有幻想? 自从人权概念伴随着17-18世纪的自然权利运动出现以来,经过数百年的发展,人权已经成为一个具有多重内涵和丰富价值意蕴的名词,它包括生命权、自由权、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人民自决权与环境权等一系列权利。一般公认,人权具有两个特性:一是人权的道德性,二是人权的法律性。“道德性”指的是,有些人权概念仅仅只是作为一种理念出现,尚无法律效力,部分联合国人权公约所载明的条款就是如此;而“法律性”的人权概念是指已经被普世所认同,并被载入各国宪法及相关法律的那一部分。 用人权的这两个特性来观察中国,就会发现:从《宪法》条文来看,中国人拥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结社自由等构成基本人权的政治权利,将人权从道德主张转变为法律这一过程似乎已经完成。但本报告的研究却足以证明,中国人拥有的由《宪法》主张的政治权利只是一种名义权利,在现实生活中,中国人的这项权利被剥夺殆尽。 通过本研究的条陈缕析,能清晰地看到中国当局宣称的“依法治国”,就是以国家利益的名义并通过立法的形式,将剥夺中国公民权利的举措变成国家法律与行政法规,以其做为约束人民、治理国家的工具。在这种法律的治理下,中国的人权状况不可避免地日益恶化。 这种通过宪法赋予民众名义权利,却通过其他法律法规以及司法手段剥夺民众的宪法权利的事实,证明了中国政府至少在几方面存在严重的信用缺失: 第一,在国际社会,中国政府的作为使国家信用严重缺失。这一点至少可以从两方面观察: 一方面,中国加入了联合国,必须受《联合国宪章》的约束。在《联合国宪章》“序言”中,联合国各成员国表达了他们“再度肯定对基本人权,对人的尊严与价值,对男女平等以及大国与小国之间的平等权利的信仰”的决心。而且,联合国发行的《人权、国际人权法案》(1988)指出:国际共同体的所有成员对保障与促进人权进步具有不可推卸的神圣责任。按照《联合国宪章》的规定,成员国必须遵从并保障本国人民的人权。考察中国的人权状态,中国虽然加入了联合国,但却视《联合国宪章》如无物。 另一方面,在中国已经加入的22个人权公约当中,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外都已获中国当局批准,只是对部分公约的部分条款有保留而已,比如对《儿童权利公约》的第6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29条第1款、《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8条第1款第1项、《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第20条和第30条第1款持有保留 \[50\]。这21个公约可分为国际人权宪章、保护社会弱势群体、反对种族主义、反对酷刑、难民地位问题、国际人道主义法等几个方面。然而,中国政府在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上的种种行为表明,它从不尊重自己已经批准并承诺要遵守的国际公约,只是用谎言与搪塞不断愚弄国际社会与本国民众。 特别要指出的是,当年中国政府在申办2008奥运主办权时,曾信誓旦旦地向国际社会承诺,在获得奥运主办权后,中国将努力改善中国的人权状态。但从那时至今已逾10年,中国的人权状态不仅未获改善,反而日益恶化。“中国人权”(纽约)执行主任Sharon Hom在其为美国国会所作的证词“The Promise of a ‘People’s Olympics’中,非常详细地分析了中国政府近年里如何违反奥运承诺,屡屡侵犯人权。 \[51\]她以无可辩驳的事实展示了中国国家信用严重缺失这一事实。 在此很有必要对中国政府指责“美国以人权为借口干预中国内政”的说法予以澄清。根据不同的人权条约,缔约国所承担的义务一般包括四种类型,即提交报告的义务,接受相关人权委员会管辖的义务,成为国家间指控和个人申诉对象的义务,以及出席有关司法诉讼并履行司法判决的义务(按规定只在区域性人权条约中)。表面上看,似乎国家在承担义务时只针对其他国家,但人权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在国际人权法上承担的实质义务并不在此。缔结人权条约的虽然是国家而不是个人,但人权条约却不像其他条约一样仅仅规定两国之间的关系,而是存在着第三方受益者,也就是缔约国“领土内和受其管辖的一切个人”。这就是说,国际人权法最终涉及的是国家与国民之间的关系,人权条约缔约国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国家与个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基础的,即每一缔约国都有权利要求其他任何缔约国承担人权义务,同时该缔约国自身也承担着同样的义务。国家缔结人权条约的形式是国家间的,但实质上是在其他国家的监督下如何对“在其领土和管辖之下的个人”承担义务的问题――理解了这一点,才能明白为什么美国与其它民主国家有责任和义务关注并批评中国的人权。中国民众之所以相信中国当局关于美国等国对中国人权状态的批评是干涉中国内政的宣传,是因为他们当中的大多数并不明白上述道理。 中国政府的政治实践却表明中国政府毫无履约诚意, \[52\]根本无意成为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比如郭飞雄 \[53\]、杨子力等政治犯与大批法轮功学员在监狱中受到的惨无人道的酷刑折磨 \[54\],就严重违背了中国政府于1988年签署的《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中国政府的所作所为表明,它根本不是所谓“负责任的国际社会成员”,其签约目的只在于粉饰门面以牟取更大的“国家”利益,事实上中国当局从来未曾打算认真实行签约义务,这一点使中国的国家信用严重受损。 第二,在中国内部,中国的法律体系缺乏制度信用。 从形式上看,中国的法律体系已经相当完备,《宪法》、《立法法》、专门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等多层次的法律构架已经形成。也有不少法律专业人士指出了中国立法层次繁杂、立法质量低下等问题。但本文要指出的是,由于中国政治制度所决定的立法原则是表面上肯定但事实上全面压制有关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等公民权利,在这种立法原则下建构的这类剥夺人权的法律法规体系越完善,中国的人权状况就越糟糕。 中国政府多年来宣称的“依法治国”,曾使许多国外的研究者与观察者相信,依法治国能够将中国带上民主与法治之路。这一看法有意无意地忽视了一点:中国的立法和司法原则是“义务本位”而非“权利本位”,只强调公民对国家的义务却忽视甚至剥夺公民的权利。如果说普通法宪政主义最根本的原则是以法律限制国家权力,那么中国当局正好反其道而行之,处心积虑以法律限制公民的权利,法律堕落为当局者意志的玩物。本文对几部专门法规与一些案例的分析证明了一点:尽管《宪法》在名义上赋予了中国人种种权利,但在各项专门法的立法过程中,体现的却是当局利益而非公民权利。这方面,中国的《国家安全法》与《出版管理条例》就是当局剥夺中国公民权利、侵犯人权的法律范本。这类侵犯人权的法律、行政法规为中共当局制度性作恶提供了法律保障。 想促使中国的人权进步,如果仅仅只在法律制度与司法体制上寻求突破,注定无解,因为这是中国共产党政权的性质所决定的。由于中国共产党出于一党利益考虑,坚持极权政治体制并拒绝做任何改变,作为政治工具的立法原则与法律体系就必须为维护中共一党专制的需要服务。而在这种“义务本位”的立法原则指导下,“依法治国”的结果只能是大量意在剥夺中国人权的法律问世,用这样的法律治理国家,其结果不是人权的改善与提升,而是人权被“依法”剥夺,其结果不仅造成了许多中国人的个人悲剧与家庭悲剧,而且还在中国社会内部、以及民族与民族之间播下暴力和冲突的种子,进而制造出社会与政治动乱的条件。 这种处处以剥夺民众权利并管束民众为念的法律,使中国的法律体系在民众当中彻底丧失了制度信用。 正如《人权宣言》开宗明义所指出的:对人权与人类尊严的尊重“乃是世界自由、公正与和平之基础。”人权作为一个综合的、复杂的、多层次的权利体系,范围涉及公法、私法的各个领域。目前,国际人权法中提及最多的人权概念共包含三代人权:第一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二代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及第三代民族自决权、发展权、国际和平与安全权、环境权等。从中国的现实考量,中国人连最基本的第一代人权(公民的政治权利)尚未实现,第二代人权与第三代离中国人更为遥远。 中国人必须醒悟一点:极权政治下不受法律约束的国家权力,因其具有对国家资源任意支配的能力,所以能促使国家迅速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但这种“强大”只会导致国家权力失去理性,并不断扩张其边界,其结果不仅不能促进人民的福祉,反而使民众饱受国家权力的奴役。因此,期盼中国在现行政治体制下通过“依法治国”、改善人权,其结果不只是国内法学专家们借用《圣经》语所说的那样:“那门是窄的,路是长的”,而是南辕北辙,日行日远。 本研究报告意在提醒国际社会:现在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中国促进人权进步,主要是防范国家权力在“依法治国”口号下,以法律之名对公民权利的肆意侵害。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公布,1993年、1999年与2004年曾三度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79年颁布,1997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1993年) 《出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3号,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1989年10月) Ancient Law ,**by Sir Henry James Sumner Maine,1861 This book is provided by McMaster University Archive for the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in its series History of Economic Thought Books with number maine1861 and published in 1861, http://ideas.repec.org/b/hay/hetboo/maine1861.html 【注释】: \[1\] 新华社北京2005年12月28日电,“应对突发事件明年立法 全国人大2006年立法计划”。 \[2\] 杨维汉、田雨,“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新华网,2006年6月26日;陈菲、田雨,“(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汪永清)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新华社2006年7月3日电。作者注,该新闻特别说明,汪永清系《突发事件应对法草案》的主要起草者之一。 \[3\] 余定宇,《寻找法律的印记》,P135,法律出版社(北京),2004年出版。 \[4\] 《民治政府》中文版,P119,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该书英文名:Government By The People, J.M.Burns, J.W. Peltason & T.E.Cronin, 1990 Published by Prentice Hall, Inc.)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通过,1997年曾做过一次大的修订。 \[6\] 2003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国网,http://www.china.org.cn/chinese/index。 \[7\] 张鼎臣(时任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正确路线――人民检察工作十年的基本总结”,《红旗》1959年第20期。 \[8\] 刑法学,第四节,《新中国刑法简史》,华南师范大学网络教程。 \[9\] 李菁,“回忆烈士张志新:我们民族那份带血的记忆”,《三联生活周刊》2006年第4期;“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南方网,2002年6月27日,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unity/shzt/party/first/200206271830.htm。这两篇文章谈到,在犯人临刑前割断他们的喉管,这是在“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当局对政治犯施加的一项极其反人道的酷刑。据采访张志新的《光明日报》记者陈禹山说,其实张志新并不是刑前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而是第30多例。第一个被割喉管的人,是沈阳皇姑区克俭小学青年教师贾承厚,当时有许多犯人行刑前不是大声呼冤,就是高呼口号,有的“反革命犯”还高呼“毛主席万岁”,这被认为“影响极坏”,于是辽宁公安局有人提出了在临刑前割断犯人喉管,主持辽宁党政军全面工作的毛远新(毛泽东的侄儿)等当权人物同意了这一“捍卫毛泽东思想”的“新生事物”。 \[10\] 必须说明的是,这部《刑法》在问世后就承担了一项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即审判以毛泽东妻子江青为首的“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文革”时期号称“旗手”的毛泽东妻子江青,在毛泽东去世后,也被毛指定的继承人华国锋、汪东兴等人以“反革命政变”罪名逮捕,此后被关押了将近4年。直到《刑法》实施后,以这部法律为依据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名处刑。最高人民检察院特别检察厅起诉书认定江青等10名前政界重要人物分别犯有“颠覆政府、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罪,反革命杀人、伤人罪,反革命诬告陷害罪,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刑讯逼供罪,非法拘禁罪等所有罪名”,并称,“他们所犯的反革命罪行,无论按照1951年制订的《惩治反革命条例》,或是按照1979年制订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 资料来源:“报道道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始末”,中国广播电视网2006年11月2日。又:中国著名异议人士魏京生于1979年及1995年两度被中国当局判刑,均是依据1979年刑法中的 “反革命”罪,见魏京生基金会网站,http://www.weijingsheng.org/。 \[11\] 吴庆荣,“立法质量的实证分析――兼谈我国国家安全法的缺陷与完善”,发布时间:2005年4月12日 ,地方立法网(浙江省人大),http://www.locallaw.gov.cn/。 \[12\] 转引自吴庆荣,“立法质量的实证分析――兼谈我国国家安全法的缺陷与完善”,发布时间:2005年4月12日 ,地方立法网(浙江省人大),http://www.locallaw.gov.cn/。 \[13\] 转引自吴庆荣,“立法质量的实证分析――兼谈我国国家安全法的缺陷与完善”,发布时间:2005年4月12日 ,地方立法网(浙江省人大),http://www.locallaw.gov.cn/。 \[14\] “State Secrets: China’s Legal Labyrinth”,June 11, 2007,A report by Human Rights in China (HRIC), http://www.hrichina.org/public/contents/article?revision%5fid=41506&item%5fid=41421。 \[15\] 西弗吉尼亚州诉巴尼特案“,转引自《民治政府》中文版,P14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9月出版。该书英文名:Government By The People, J.M.Burns, J.W. Peltason & T.E.Cronin, 1990 Published by Prentice Hall, Inc. \[16\]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3年)”,中国网,2003年3月11日,http://www.china.org.cn/chinese/index。 \[17\] 徐文立两度因政治活动入狱。第一次入狱是以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组织反革命集团”罪、“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判刑。刑满出狱后,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4月间,先后在接受境外记者采访、《与韩东方对谈录》及与秦永敏联名发表的《告全国工人同胞书》中呼吁在中国结束一党专制,建立第三共和,保障人权自由,重塑宪政民主。批评人大选举是黑箱作业,指出全国总工会并不代表工人利益,呼吁成立独立工会。宣称要用政党政治、选举制度的方式来对中国的政治制度发挥作用。判决书称:“以上言论分别在境外刊物《中国之春》及其它媒体上发表,为颠覆国家政权做舆论准备。”“徐于1998年11月间,为成立中国民主党,与境外敌对分子严家其相勾结,共同制定了《中国民主党章程》(临时),刑满释放后又与境内外敌对分子相勾结,寻求并接受境外敌对分子资助,进行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活动。”资料来源:新华社北京1998年12月21日电,“徐文立王有才因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被判刑”,http://www.people.com.cn/english/9812/22/target/newfiles/C109.html;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1998),一中刑初字第2769号,博讯新闻网,2003年5月13日,http://www.peacehall.com/news/gb/china/2003/05/200305130647.shtml。 \[18\] 判决书称,“被告人林海自1997年9月起,以“黑眼睛”(blackeyes)等化名,采取冒用他人网址等方法,利用国际互联网络同境外敌对刊物《隧道》、《大参考》相勾结,将其通过各种途径收集的北京、上海、广东、山东、江苏、四川等省市的互联网用户电子邮件信箱地址,分批提供给《大参考》达数万个,使《大参考》通过国际互联网并依照林所提供的网址向中国境内投寄大量煽动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大肆进行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犯罪活动。”“Shanghai: Big Brother and the E-Revolution”,http://www.businessweek.com/1999/99\40/b3649016.htm;“A Trial Will Test China’s Grip on the Internet”, By ERIK ECKHOLM,New York Times, November 16, 1998. \[19\] 判决书称,“被告人王金波出于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撰写‘组党运动与争取公民权利──纪念98组党运动1周年’、‘思想启蒙与当前的民运工作──纪念‘六四’11周年暨98组党运动2周年’,并通过书信和印发宣传材料的方式散发,宣传‘中国民主党’的反动主张。资料来源:“王金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临刑一初字第131号,《民主论坛》2005年10月,http://www.asiademo.org/gb/2005/10/20051007a.htm。 \[20\] 判决书称,巴敦从“1997年至2000年,多次通过打电话、寄信等方式,谋求与“美国之音”、“自由亚洲电台”的主持人及刘宾雁、韩东方等敌对分子联系,请求邮寄所谓“学习资料”,除本人收听外,还先后向张某、白某、吴某等13人推荐、动员他们收听“自由亚洲电台”节目,极力扩大反动宣传,并向他人提议组建“民主党”、“民主沙龙”等反动组织。表示愿意为他们在大陆工作,服从他们的“指示”;并与台湾仇视社会主义制度,敌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敌对分子陈黎新频繁书信联系,谋求通过陈黎新建立起与敌对组织的联系。”资料来源:“巴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哈刑初字第20号,法意网,http://www.lawyee.net/User/Consume\Check.asp?ChannelID=2010102&RID=45089&KeyWord。 \[21\] 颜氏父子认为其亲属颜冬来被判刑有冤情,多次上访未获解决,2002年4月28日凌晨1时许,颜喜成将颜头生所写10余条煽动性标语张贴在茶陵县东山坝村口、茶陵县委会门口、集贸市场、腊园街、长岭坪等处,并直接在墙上书写“反动标语口号”。株洲市中级法院认为,颜头生、颜喜成“以张贴反动标语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资料来源:记者沈全华、罗晟海,“颜氏父子因颠覆国家政权罪入狱--上访未达目的 张贴反动标语”,《株洲日报》,2002年8月15日。 \[22\] 李秦华的判决书称:“2001年6月,在互联网上自制个人主页,发表有关推翻国家政权、诋毁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及传播有关‘六四’动乱的信息,并向众多的网民发送电子邮件。”“李秦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2),刑一终字第208号,中国律师网(中国),http://www.lawyee.net/Case/Case\Display.asp?RID=46901&KeyWord\=。 \[23\] 姚福信、肖云良的刑事裁定书称,姚、肖两人“积极参与组织、策划建立旨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民主党辽宁省党部’的活动,在多次被公安机关教育的情况下,仍然策划、组织、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冲击国家机关。”资料来源:“姚福信、肖云良颠覆国家罪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3),辽刑-终字第317号,《中国劳工通讯》,http://gb.china-labour.org.hk/。 \[24\] 蔡陆军的判决书称,“2002年12月底,在海外网站发表了《河北农村访谈录》等四篇文章,谈到中国大陆农民税收极重,以及批评农村村委选举虚伪。同时也谈到大陆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不进行政治改革,将会爆发社会危机。”北师大学生刘荻因发表“反动言论”获罪后,“蔡开始以真名在网上声援刘荻,并发表对时政的看法”。资料来源,“蔡陆军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石刑初字第170号,见天涯网站(中国),http://leeschool.tianya.cn/blogger/post\show.asp?idWriter=0&Key=0&BlogID=783502&PostID=7917339;“PrisonerInformation,资料引自:中国人权; \[25\] 黄琦的刑事判决书称,黄琦“通过互联网散布传播有关‘民运’、‘六四’、‘法轮功邪教’等方面的文章,采取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资料来源,“黄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1),成刑初字第49号,法律互联·经典判例(中国),http://www.lawon.cn/panli/kindOne.jsp?id=38205。 \[26\] 罗永忠的刑事判决书称,罗永忠“利用互联网发表反动文章,诽谤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如‘终于看清三个代表的危害’、‘三个代表真能保佑战胜非典吗?’、‘打倒中国共产党’、‘一国两制何时休?’、‘剥下领导关心重视的外衣’、‘漫谈打江山,从江山’、‘告诉当代青年真实的六四!’,造成恶劣影响。”资料来源:罗永忠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刑事判决书,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长刑初字第252号,劳改基金会网站,http://www.laogai.org/news2/newsdetail.php?id=418。 \[27\] 郑恩宠的刑事判决书称,郑恩宠于“2003年5月下旬,将上海市公安机关处置上海益民食品一厂突发性群体事件的情况写成文章,于5月23日以手写稿与电子邮件的方式两次发送给美国纽约的‘中国人权’组织。2003年5月28日,将新华社2003年第17期《内参选编》中的‘强行拆迁引发冲突,记者采访遭遇围攻’一文的复印件传真给‘中国人权’组织。经上海市国家保密局鉴定,上述两文件属国家秘密。”资料来源:“郑恩宠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3),沪二中刑初字第136号,法律互联·判决案例全库(中国),http://www.lawon.cn/panli/kindOne.jsp?id=44285。 \[28\] 王小宁的刑事裁定书称,王小宁“于2000年10月至2001年3月间,编辑了11期《政治改革自由论坛》网刊;于2001年8月至2002年5月间,编辑了31期《时事政治评论》网刊。在上述网刊中公开宣称反对四项基本原则,攻击、诽谤现行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宣扬第三条道路,并准备筹建第三条道路党,并在《中国研究》、《民主论坛》等电子刊物上发表‘四项基本原则是中国进步的最大障碍’等文章,宣传其政治主张。”资料来源:“王小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3),高刑终字第528号。 \[29\] 徐伟、杨子立、靳海科、张宏海的刑事判决书称,徐伟等4人“策划、实施了非法成立组织,秘密聚会,提出改变中国现政权,通过互联网发表有关实现社会变革、主张重建自由化的社会制度、抨击现行制度、妄图推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资料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2003),高刑终字第350号,博讯2004年1月31日。 \[30\] 刘凤钢、徐永海、张胜其等3人的刑事判决书称,“2003年7月25日,刘凤钢至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县和杭州市萧山区、西湖区等地,收集当地有关人员受逼迫的情况,回京后写成‘来自祖国的报道’一文。同年8月5日,刘凤钢让张胜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给境外人员。2003年8月18日,刘凤钢将自己在8月17日至北京市密云县大城子镇参加非法活动被警察盘查的情况,写成‘在北京远郊的山区传福音被警察盘查的经过’一文,由张胜其打印成文,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给境外人员。”资料来源:“刘凤钢、徐永海、张胜其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情报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4),杭刑初字第39号,法律互联·判决案例全库(中国),http://www.lawon.cn/panli/kindOne.jsp?id=26397。 \[31\] 黄金秋的刑事判决书称,黄金秋“ 于2003年1月在境外“博讯”新闻网站上以‘清水君’之名组织、策划成立‘中华爱国民主党’,,并以‘中华爱国民主党’筹委会负责人‘清水君’的名义,在‘博讯’新闻网上发表由其撰写的‘颠覆无罪、民主有理’、‘珍惜经济成就,共建伟大中华――CPDP中华爱国民主党成立宣言’等大量文章,攻击中国的政治制度是‘中共独裁政权’,提出‘三权分立,双重首长制’,建立‘强大的政治替代组织’及‘爱民’根据地,最终实现‘大中华民主联盟’的政治目标。资料来源: “黄金秋颠覆国家政权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常刑一初字第015号,北京大学法意网, http://www.lawyee.net/Case。 \[32\] 师涛的刑事判决书称:师涛“于2004年4月20日通过互联网将中办发\[2004\]11号文件内容摘要发送给境外敌对分子洪哲胜,故意非法将其所知悉的属于绝密级的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的机构,危害国家安全,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资料来源: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长中刑一初字第29号,载《民主通讯》2004年月20日。 \[33\] 许万平的刑事判决书称,许万平“加入敌对组织‘中国民主党’,并与境外敌对组织、个人相勾结,接受指令积极从事敌对活动,攻击、颠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民主政权,其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资料来源: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许万平的判决书(2005), 渝一中刑初字第 382号,观察网站,http://www.observechina.net。 \[34\] 任自元判决书称,任自元“敌视现实社会,妄图通过武力等暴力手段推翻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建立‘民主政府’,并通过网上聊天发展成员,筹集资金,准备集会成立‘中国大陆人民阵线’,并为该组织撰写了组织章程,纲领及其组织的理论性文章《民主之路》,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资料来源:任自元判决书全文,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5),济刑初字第75号。(作者注:该判决书末尾落款日期为“2006年3月13日”,与判决书的文件编号2005年不符。但查过《民主通讯》http://zyzg.us/archiver/tid128802.html与大纪元网站2006年3月22日两处,原文均如此,特此说明。) \[35\] 杨同彦的判决书称,杨同彦在境外网站发表大量文章,攻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循中国民主党的纲领、章程,秘密组建“中国民主党苏皖分部筹备组”,发展组织成员;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接受境外资金用于资助曾因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的人及其近亲属。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镇刑一初字第12号,博闻社,www.bowenpress.com/cn/2006/china/44\1.shtml。 \[36\] 李元龙的判决书称,李元龙“利用‘自由门’、‘无界浏览’等电脑软件经常上网浏览境外网站;2005年5月至8月期间,用笔名‘夜狼’或‘yehaolang’,在‘新世纪’、‘博讯’、‘清心论坛’、‘大纪元’、‘议报’、‘人民报’、、‘看中国’等境外网站上,发表了‘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得平凡,死得可悲’等四篇文章,捏造、歪曲、夸大有关事实,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资料来源: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法院对李元龙的判决书(2006),黔毕中刑初字第23号,六四天网http://64tianwang.com/Article/Class6/200607/20060714155907.html。 \[37\] 赵岩2004年5月起担任《纽约时报》驻北京研究员,该报于当年9月7日率先披露中国前领导人江泽民将在中共16届4中全会卸下军委主席职务的消息。10天后,赵岩被以涉嫌泄漏“绝密级”国家机密罪被捕。美国政府为赵岩案多次向中国政府交涉,中国当局多次以补充侦查为由延迟开审。2006年8月,法院称赵岩曾于2001年向他人表示自己有官方关系,可以帮该人把劳教18月的案子撤销,并以此收受该人2万元人民币。赵岩因此以诈骗罪被判刑3年,并被罚款2千元,退回“非法所得”2万元。赵岩案件资料见以下报道:BBC,“《纽约时报》助理赵岩被控‘诈骗’”(2005年6月1日);BBC,“美国要求中国对扣押赵岩作出解释”(2004年9月8日);自由亚洲电台,“赵岩被以‘诈骗罪’判刑3年”(2006年8月25日)。 \[38\] 易晓斌的刑事判决书称,易晓斌“利用被中国政府明令禁止登陆的境外网站,无中生有,捏造关于1989年‘六四’事件的虚假事实,制造敌视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政治谣言,并大肆谩骂、丑化、诋毁国家领导人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完全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目的”。资料来源:易晓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刑事判决书(2006),岳中刑一初字第28号,《民主论坛》,2007年4月20日。 \[39\] 新华社北京2006年12月22日电,“北京市一中院对高智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作出一审判决”称,2005年12月至2006年5月,高智晟撰写并在“大纪元”、“看中国”等互联网站上发表“高智晟三致胡锦涛、温家宝公开信”、“这个政权从来没有停止过杀人”等9篇文章。在文章中,高智晟采用造谣、诽谤等方式诋毁现行国家政权和社会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其间,高智晟还在其家中等地,先后10次接受境外媒体“自由亚洲”、“希望之声”等的采访,其具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内容的谈话录音,被境外媒体制作成音频资料登载在这些媒体的网站上,供他人收听或下载。 \[40\] 郭起真的刑事裁决书称,“自2002年开始,利用互联网在境外网站上发表文章。谩骂中国政府,散布有损于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及司法制度言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资料来源:郭起真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刑事裁定书(2007),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冀刑二终字第10号,六四天网,http://64tianwang.com/Article/Class6/200703/20070323204145.html。 \[41\] 严正学刑事判决书称,严正学“在互联网上发表文章,以及在美国访问时在一个‘研讨会’上发表歪曲事实,攻击、诬蔑中国国家政权的演讲,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资料来源:严正学颠覆国家政权案刑事判决书(2007),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台刑一初字第8号, http://www.laogai.org/news2/newsdetail.php?id=1180 。 \[42\] 张建虹刑事裁定书称,张建虹“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心怀不满。2006年5月至9月间,以‘力虹’为笔名撰写了110余篇文章,发表于海外‘民主中国’、‘民主论坛’、‘观察’、‘大纪元’、‘独立中文笔会’、‘自由圣火’、‘博讯’等中文互联网站上并接受稿费”。资料来源:张建红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刑事裁定书(200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刑二终字第40号(博讯网上登载为“力虹案件二审判决书”),http://www.bowenpress.com/cn/2007/china/215\1.shtml。 \[43\] 太石村维权事件见维基百科,郭飞雄辞条与太石村辞条,http://zh.wikipedia.org/;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自由亚洲电台,2007年8月14日,www.rfa.org/mandarin/shenrubaodao/2007/08/14/guofeixiong/。 \[44\] 何清涟,《雾锁中国――中国政府控制媒体大揭秘》,黎明出版社(台湾)2003年5月第1版。 \[45\] 张其鸾,“《出版管理条例》评析”,《当代中国研究》\[美\]2006年第4期。 \[46\] 2003年为58,000起,见“Thousands riot in China, attack police, burn cars”,Reuters,Jun29,2005;2004年为74,000起,见“中国36城市将成立反恐防暴特警队”,BBC,2005年8月18日;而2005年则高达87,000多起,见林慕莲,“中国动乱事例大增凸显社会不稳”,BBC,2006年1月19日;2006年的群体性事件亦高达8万起。见“‘群体事件’为何成为中国的热门词汇”,德国之声,2007年4月21日。 \[47\] “汉源事件被捕村民被秘密处决”,BBC,2006年12月07日。 \[48\] 萧洵,“厦门当局捕民众游行‘幕后黑手’”,美国之音,2007年7月18日香港报导。 \[49\] 2007年6月3日香港“厦门市公安局通告”,http://www.xiamen.gov.cn/zxgg/200706/t20070604\_165053.htm。 \[50\] 以下是部分中国政府已经签署的国际人权公约: 1.《儿童权利公约》(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1992年4月2日对中国生效,对公约第条持有保留)2.《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1980年11月4日交存批准书,对公约第29条第1款持有保留) 3.《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2001年3月27日交存批准书,对公约第8条第1款第1项持有保留) 4.《禁止酷刑和其它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1986年12月12日签署,1988年10月4日交存批准书 ,1988年11月3日对中国生效,对公约第20条和第30条第1款持有保留) 5.《关于难民地位的公约》(Convention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1982年9月24日交存加入书 ,1982年12月23日 对中国生效 ) 6.《关于难民地位的议定书》(Protocol relating to the Status of Refugees ,1982年9月24日交存加入书,同日对中国生效 ) 7.《男女工人同工同酬公约》(Equal Remuneration Convention, 1990年11月2日对中国生效) 8.《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Suppression and Punishment of the Crime Of Apartheid,1983年4月18日交存加入书) 9.《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1998年10月5日签署,至今未通过) 10.《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Racial Discrimination ,1982年2月28日对中国生效) 11.《反对体育领域种族隔离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gainst Apartheid in Sports,1988年4月3日对中国生效) 12.《儿童权利公约关于买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制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on the sale of children, child prostitution and child pornography ,2002年12月3日交存批准书, 2003年1月3日对中国生效) 13.《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的任择议定书》(Optional Protocol to 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 on the involvement of children in armed conflict,2001年3月15日签署,待批准) 14.《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有害的童工形式公约》( Prohibition and Immediate Actio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the Worst Forms of Child Labour Convention,2002 年8月8日交存批准书,2003年8月8日对中国生效) 15.《就业政策公约》(Employment Policy Convention,1997年12月17日交存批准书,1998年12月17日对中国生效。 本注解资料来源:见中国人权(中国北京)网站http:www.humanrights.cn/。 \[51\] “The Impact of the 2008 Olympic Games on Human Rights and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February 27,2008, Statement of Sharon Hom,Executive Director, Human Rights in China. http://cecc.gov/pages/hearings/2008/20080227/hom.php. \[52\] 中国人权(纽约),“评中国政府执行《反酷刑公约》情况:法律虽有改革,酷刑实施者却 依然逍遥法外”,2000年4月27日,http://gb.hrichina.org/。 \[53\] 郭飞雄妻子张青致国家主席胡锦涛的公开信,自由亚洲电台,2007年8月14日, www.rfa.org/mandarin/shenrubaodao/2007/08/14/guofeixiong/。 \[54\] 《2005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包括西藏、香港和澳门),《2006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国部分(包括西藏、香港和澳门),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局发布,http://chinese.usembassy-china.org.cn. (原载《当代中国研究》\[美\]2008年第1期,总100期)
何清涟2025-11-09 00:05👍 0💬 0奥斯卡:黑色夜晚,黑人翻身
虽然历年的奥斯卡颁奖都是美国人的一大娱乐节目,但近年却收视率下降。主要原因是没有好电影,每年在矬子里面拔大个,没有真正巨人的吸引力。虽然今年的奥斯卡仍是些二、三流的电影在竞争,但昨晚的颁奖典礼却创造了历史,首次成为真正黑色的夜晚——典礼由黑人女演员主持,男、女最佳主角同时为黑人所得,终身成就奖则是黑白平分天下。 好莱坞主导全球一半以上的电影市场,而奥斯卡建立74年以来,有72次颁奖都是白人演员囊括最佳男主角;仅有这次获得“终身成就奖”的黑人明星西德尼·波蒂埃(Sidney Poitier)在1963年打破记录,这次登泽尔·华盛顿是有史以来第二个非裔演员获得这份殊荣。 而黑人最佳女主角,在昨晚之前则是一片空白;即使黑人最佳女配角,历史以来也仅有两次,一次是1939年《飘》中的黑人女管家,另一次是这次主持奥斯卡颁奖晚会的琥碧戈柏於12年前在《第六感生死恋》中扮演女巫师。这次投身好莱坞才15年、今年33岁的黑人女星海莉.贝里(Halle Berry)所以上台领奖时泣不成声,因为从台下到台上,这几十步,黑人女性走了近百年! 海莉.贝里获奖,出乎很多影评家的意料。因为《纽约时报》在颁奖前刊出的预测,美国三大权威影评家一致认为《卧室》中的女主角扮演者一定会赢。只有《纽约时报》影评家A. O. Scott在 “应该得奖者”中提到贝里。结果让他一语成真。 海莉.贝里前年曾获得金球奖,这次称后虽让人吃惊,但她那种认真、内敛、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人生态度和艺术追求,给观众留下深刻的影响。在昨晚颁奖时,美国三大电视之一的CBS台正好播出贝里参与演出的反恐怖主义的电影“行政决定”(Executive Decision),她饰演空姐,其精湛的演技为她走到昨晚的舞台奠定了一个台阶。在颁奖前被媒体相当渲染的性感女性尼可.基德 (Nicole Kidman)虽然事先被著名影评家Elvis Mitchell评为“应该得最佳女主角奖”,但却名落孙山。 登泽尔·华盛顿是当今好莱坞最出色的黑人影星。他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演出是在黑人导演Spike Lee主导的电影《Malcolm X》中扮演美国历史上的真实人物、黑人宗教领袖Malcolm X的一生,从开始参加极端伊斯兰教,到最後醒悟、放弃暴力、并和腐败的教主进行抗衡,遭到暗杀的故事。华盛顿的精湛演出,活灵活现出那位黑人领袖的心灵成长。有影评家甚至说,要想了解黑人的历史,这部电影不可不看。但Malcolm X是美国历史上相当有争议的人物,不知是否由於这个原因,华盛顿当年不仅没有获奖,连最佳男主角都没有被提名。去年华盛顿也被提名,但落选。这次华盛顿终於如愿以偿,他在领奖台上对当晚获得终身成就奖的另一个黑人男星西德尼·波蒂埃说,“我以你为榜样,追求了40年,今天,我们在同一个晚上获奖。我将继续步你的脚印,除此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做什麽。” 得一个奥斯卡不是那麽容易的事。这次得奖人中,获得“最佳原始音乐奖”的纽曼(Randy Newman)曾被提名过16次,今年才梦想成真。 这次奥斯卡颁奖,事先相当紧张,主要由於没有一流电影,因而人们猜测纷纭,而且游说评委活动比往年更严重。有的影片还倍遭非议,主要的目标对准最佳影片呼声较高的《美丽心灵》,说这部影片的男主角有过“反犹”言论和被删节的同性恋行为等。言内之意,就是“美丽心灵”有污点,不能得奖。《美丽心灵》是根据一个以真实人物为原型的传记作品改编,写一位精神分裂的数学家获得诺贝尔奖的故事。该剧导演强调,这位数学家有过反犹的话,是在他精神分裂状况下说的,不是在正常思维下要反犹。也许评委们刻意强调艺术和政治分开,结果《美丽心灵》同时获得最佳影片和最佳导演两个最重要的奖项。 奥斯卡的评奖方式比诺贝尔文学奖等要公平,因为它不像瑞典那样,永远由那厶几个终身不变的老头子来决定,而是由全美国5,000多名评委投票。这些评委包括好莱坞历次获奖的演员、知名的电影评论家、各大报报道影视的重要记 者,以及其他艺术家等。由於评委人员庞大,要想作弊比较困难,而且要想游说,也难以全部买断。每次奥斯卡颁奖晚会结束後,字幕上都说明,全部计票由哪个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当然不是由安达信做的!),在开封之前,连主办奥斯卡的艺术学院也不知情。 这次奥斯卡与往年不同的是,使用了新场地柯达剧场。也许由於新场地可以使用新科技,颁奖会上出现悬空表演等新花样。主持人说,“今年的安全措施比你们的脸绷得还紧张”。这次奥斯卡另一项打破记录的是时间长度,达到4小时21分钟,比2000年长了12分钟。但由於去掉了以往冗长、单调的歌星演唱,增加了空中杂技式具紧张气氛的表演,再加上对领奖人的时间不再催命似地压缩和要求,似乎更显得轻松、可以忍受。 晚会中间,全场为911遇难者默哀一分钟,并特地穿插了以纽约被背景拍摄的电影片断。以拍摄知识份子题材知名的纽约导演伍迪.艾伦则被邀上台发言。这位说话似乎有点口吃的大导演,把它变成了一场精彩的小表演:他说接到奥斯卡委员会的电话很惊讶,因为今年任何项目的提名中都没有他(他曾被提名20次,获奖2次),“可能是要把我以前得的奥斯卡小金人收回去;也可能是为没有任何奖项提到我而向我道歉;或者是因为前一段我向一个流浪汉捐了五毛钱,而要向我颁发人道救援奖”。逗得全场哄堂大笑。 这次的颁奖晚会主持人琥碧戈柏自从《第六感生死恋》获最佳女配角一举成名後,这已是她连续第四年主持这个全球有10亿观众的颁奖典礼。它再次显示好莱坞刻意凸显黑人、尤其是女性的理想主义倾向。琥碧戈柏不是靠脸蛋的演员,而是靠内在本事。她的主持风格就显露出这一点:自然而自信,而且自控能力很强。并且由於她是黑人,可以不顾好莱坞风行的左派的“政治正确”,时而开开黑人的玩笑。例如她上来就说,今年的奥斯卡,事先就互涂污点,大摔黑泥,结果得到提名的都是“黑”人。她上场时打扮成孔雀开屏、头带羽毛,是曼哈顿42街那种花里胡哨的俗艳大杂烩,凸显出好莱坞的迎合大众娱乐的一面;晚会结束离场时,则要观众看她的背影,後背写著纽约警察和消防队员的英文缩写,又表现了好莱坞严肃、追求正义的一面。两个面孔,一个好莱坞,这就是奥斯卡。 (载《多维网》2002年3月) 2002-03-28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17👍 0💬 0张学良是东北“白帽子”
发生在1936年12月的“西安事变”,是国共两党关系的转折点,也是共产党由此幸存、进而发展壮大并最后在中国建立政权的关键点。 西安事变的主角张学良(101岁)去世后,引发人们对他盖棺论定。其中很多论者都指出张学良当年以劫持蒋介石的方式,改变了当时国民政府先清剿共产党军队、安定内部,然后再全力抗日的既定政策,给了仅剩下两万人的陕北红军以喘息和幸存机会,最后共产党坐大,给中国人带来无尽的灾难。 但客观地说,这样“论定”张学良也不是很公允,因为以张学良那种不读书、土匪出身的经历和学识,当时他完全没有可能预见到共产党后来会建立那样残忍、专制的政权。 据中国大陆公布的史料,当时张学良首次和周恩来等共产党人秘密会谈时,就给了“见面礼”两万大洋和20万法币,完全是按照土匪之间的规矩做的,显示张学良对共产党的性质根本缺乏了解,他把红军当成西北军一样的地方武装。别说张学良这样没有什麽知识的人,那些大名鼎鼎的知识份子们,不是也有很多都选择追随共产党了吗? 实际上人们评价张学良的不是当年他对共产党的认识,而是今天他怎麽看待西安事变使红军幸存对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责任的认识,对共产主义在中国造成巨大灾难的认识。因为在中共坐大后,据西方专家的研究推算,可能多达八千万中国人因迫害和饥饿丧生。 但从张学良接受各种媒体采访,包括1991年我和刘宾雁、徐松林等东北老乡以及纽约《纽约新闻报》总编辑李勇等在纽约见到张学良的近三个小时的谈话都显示,张学良对这些“责任”、“灾难”以及几千万中国人在共产统治下丧生,全都无动于衷,更无任何忏悔表示。 ●对弟弟被红卫兵打死毫无感觉 虽然张学良在很多场合公开表示,他认为自己劫持蒋介石是“鲁莽”,是“捅娄子”,是“胆大妄为”,包括说自己是“罪人”,但仅仅是对这种“劫持”方式;而对自己主张的“联共抗日”,仍坚持是对的,并至死都认为和蒋介石“政见不同”。正是这种认知,使他绝不可能对那次改变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进行真正的反省和忏悔。 张学良到台湾后,在宋美龄的劝导下皈依了天主教。基督教义之一是忏悔,但张学良对做过的错事却从无真正的忏悔。 写出《张学良侧写》一书的台湾作家郭冠英曾是张学良的崇拜者,这位和张学良“往来甚密”的作者曾说∶“其实张学良从未忏悔,他当然不好大声说他做对了,他只好说『做了就做了,没什麽忏悔的问题』┅┅” 在我们一批东北老乡在纽约见到张学良聚谈那次,当《东方新闻报》总编辑李勇提到在中共统治下中国人丧生数量远超过抗日战争时,张学良的回答竟是,“哪个政府为维持政权总是要杀些人的。”当我提到刚过去不久的“六四”屠杀时,张学良竟说,“电视我没看,对这事不太清楚。┅┅什麽事不能只听一方的。”对“六四”这个世界已经定论的事情,而且当时有那麽多无辜学生和市民被屠杀,张学良竟是这样的看法,这是一种什麽样的“基督徒”? 蒋介石软禁了张学良半个多世纪,固然是违法和不人道的,但是和无数因大陆落入共产党手中而遭迫害致死的国民党人相比,张学良实在是过著潇洒的天堂般的日子。他不仅不需要像黄维、杜聿明们那样去做体力劳动、不需要受人身污辱、不需要接受思想改造,更没有任何衣食住行上的生活担忧,在软禁的头三年里还有一妻一妾轮流陪伴(如果不是由于夫人于凤至因病赴美的话,这种日子大概起码可以维持到张信“基督”的六十年代)。 不知道在这漫长的几十年里,在张学良平静的日子里,即使他从未思考过其他中国人的命运,他是否想过有多少国民党将领、士兵的家庭被台湾海峡隔了半个世纪,撑过各种磨难熬过来的幸存者们,重逢相见的时候已是面目皆非了。 即使张学良全然不在意其他中国人的命运,他怎麽也应该记起他的亲弟弟吧?我记得当年在大陆曾读过一篇回忆张学良弟弟张学思的文章,文中说,张学思在文革中被关押、拷打,生命垂危的时候,想念东北食物,希望狱方能给他吃一点东北的苞米(玉米)楂子和土豆,但就这麽一点小小的要求竟然在他临死的时候也被拒绝了。 张学良说“哪个政府为维持政权总是要杀些人的”,不知这该杀的人里面包不包括张学思?如果他对八千万中国人的死亡没有感觉的话,对自己的亲弟弟遭如此非人折磨,并被活活打死也毫无感觉吗? 但事实上张学良真的是没有“感觉”。在纽约聚谈时,当李勇提问∶“你的弟弟张学思在文革中被红卫兵活活打死,这件事你知不知道?”张回答说∶“我知道这件事,张学思与他的好友吕正操在一起,后来吕正操来美国与我见面,告诉我整件事的经过。当然张学思比较激动暴躁,跟斗争他的红卫兵干了起来,结果被红卫兵打死。吕正操比较温和,所以保住了性命,这只能怪张学思自己不好!” 不知道张学思在九泉之下听到他曾“敬仰”的哥哥这样评论他的惨死(活活被打死)会有什麽“感觉”。真的像张学良所怪罪的是他自己“不好”,还是认为共产党“不好”,还是他哥哥“不好”。 ●“最爱的女人在纽约” 在张学良所谓“传奇”的一生里,他和赵四小姐的“爱情”也是最为人津津乐道和关注的。但在张学良恢复自由来美后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在被记者重复追问“您和赵四小姐这段深刻的爱情”、“她真的是您生命中不可缺少的支柱吗?”“您觉得她怎麽好?”这些读者最关心的问题时,他的回答竟是∶“当年她年轻时,也是个很好玩的小姐;陪我这些年也实在不容易。”原来赵四小姐只不过是个“专陪小姐”而已。 这还不够,他还在91岁高龄时对东北同乡祖炳民说∶赵四小姐赵一荻对他最好,将一生都奉献给他,但不是他最爱的女人,“最爱的女人在纽约”。 据最近台湾《中时电子报》“张学良和他的四个女人”一文,这四个女人是∶他的母亲、蒋夫人宋美龄、于凤至和赵一荻。明显地,那个“在纽约的女人”指宋美龄。像张学良这种无知、鲁莽、玩腻了“小姐”的土匪头子,崇拜受过美国教育,又表现出雍容高雅的宋美龄倒不足为奇;但蒋夫人是否像媒体渲染的那样“关照”张学良则是另一回事儿了。张学良首次来美国在纽约呆了几个月,连我们这种毫不沾边的小老乡都见了,怎麽就没有媒体报导说他见了一直住在纽约、近在咫尺的宋美龄呢?应该不是他不想见“最爱的女人”吧?而且在他死后宋美龄也没有任何公开的表示。 没想到陪伴了张学良73个年头(其中35年没名份)的赵一荻女士竟这麽可怜,他从张学良那里得到的评价只不过是个“很好玩的小姐”,陪他玩了一辈子,最后人家最爱的还是别的女人。 ●《纽约时报》∶张是个“花花公子” 自张学良继承父业,就被称为“少帅”。中国方块字这种像形联想,使人想到英姿勃发、统帅千军万马打胜仗的将军。但事实上张学良并不是一个真将军。 张学良从他的军阀父亲张作霖的所谓军事学校“讲武堂”一毕业,就被任命为旅长,那年他才19岁,还仅是个大孩子;而在当年底就被他父亲“提升”为陆军少将(全世界哪有这麽个军事升级法的)。 由于他父亲被日本人炸死,他一下子接班成了“东北王”,下辖30万东北军,俨然就成了“少帅”。 当时蒋介石为统一中国,打败军阀,需要拥有30万东北军的张学良支持,因此当张学良“易帜”拥戴蒋介石的中央后,蒋给了他一个“陆海空军副总司令”的头衔,这是蒋为了拉拢这个军阀的策略。这些头衔和名称由此一直给后人一个张学良是真正将军的印像。 但实际上张学良一生没有领军打过什麽真正的胜仗。在他父亲死后,张学良曾指挥东北军五个旅团和苏俄军队交手,结果全军覆灭;张学良指挥东北军陕北剿共,直罗镇、榆林两战,张的两个精锐师两万多人被红军全歼;据在美国的学者毕万富的研究资料,张学良在1933年指挥热河保卫战中,更毫没有将军的样子——“张学良只到前线去过一次,还是为了陪宋子文;汽车每行15公里就得停下来,让他注射毒品┅┅他每天总要打上百支毒剂;而这种毒剂,假如给不吸毒的普通人一次注射十支,即使不死,至少也要重病一场┅┅有次召开紧急军事会议,他竟把下达的军令公文随便揣在大衣口袋,忘了发出去。他自己说,当时散在前线的各个部队,他连其位置都搞不清楚,还谈什麽指挥作战!” 他的崇拜者郭冠英在文章中也承认,“918之前他又打毒针又好女色,许多人对他的印像坏透了。” 连《纽约时报》在张学良去世后刊发的长篇讣告中也毫不客气地指出,张学良虽然有20万东北军,但他沉迷于毒品和女色,是个出名的“花花公子”。他的心思不在抗日,而是在和墨索里尼的女儿(当时意大利驻中国公使的妻子)打情骂俏等社交活动。 ●“人家让我捅一个捅娄子,我一定捅俩” 张学良在获得完全自由后,选择到美国夏威夷居住。但他没有像西方那些历史人物那样,到了晚年,把自己的经历和所知写下来,以回忆录或任何形式,帮助后人增加对历史的认知(尤其是中国人这种复杂的历史),和对人生经验教训的总结,同时也是对历史负责。 那麽张学良在获得完全自由,来到美国之后的最后岁月都在干什麽呢?多次见过张学良,被称为“忘年交”的郭冠英描述说,“现在他在夏威夷,讲讲黄色笑话自娱,做做例行礼拜养神,唱唱旧戏提神,一副终老的样子┅┅”张学良“是公子哥性格,没常性,做事冲动,毫无计划,与这种人共事,『做他长官头痛,做他部下倒楣』┅┅结果是『害朋友,毁部属』。 ” 1994月2月,一群华人在夏威夷同张学良聚会时,张自我总结说∶“我已经93岁了,我这一生有三爱∶爱打麻将;爱说笑话;爱唱老歌。只要有得玩,我就不累。”这就是被中国人视为“民族英雄”的张学良——全然一个市井村夫,而且是活得最俗气、最糊涂、最没灵魂的那种。从1936年(西安事变)到2001年去世,65年的生命在黄色笑话、旧戏和麻将中讲掉了、唱掉了、推掉了,活到超过一百岁,什麽人生道理也没活明白。 在纽约见到张学良聚谈那次,他描述自己说,“东北人有优点,但毛病也很多,鲁莽,好冲动,捅娄子,我正是这种性格,而且人家让我捅一个娄子,我一定捅俩。”他也承认自己是东北的“白帽子”(过去东北赶大车的人都戴白毡帽),这是东北土话,相当于北京话“二百五”,广东话“漆线”。 很多东北人以张学良为荣,把他当成“英雄”。可这样的“白帽子”,怎麽能是东北人的光荣? ——原载香港《动向》月刊(在旧文基础上增修) 2013-12-2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7:33👍 0💬 0杨澜的英语够上电视吗?——追寻“杨澜传奇”之四
记不得具体都是哪些人了,反正印象中在国内媒体上对那些海外归国人士的报道中常常见到类似这样的句子:“某某放弃了海外的高薪待遇,选择返回家园,报效祖国”等等。虽然今天国内的人们未见得比海外华人更爱国,但大家还是对那些能“放弃国外优厚高薪待遇,回到祖国怀抱,报效国家”之类的举动充满纯朴的敬意。所以,如果回国的话,首先举起这块牌子,你就准能赢得第一阵掌声和喝彩声。这是你在国内成功的序幕。 之所以有“优厚待遇”可放弃,说明你在国外很成功,而用这种在“海外的成功”就足以引起那些难以迈出国门的同胞们的惊叹、羡慕和崇拜。有了这第一阵掌声、喝彩声、羡慕和崇拜,你就为自己下一步的成功奠定了一个漂亮的基础。 杨澜吴征回国後的做法就完全是遵循了这种媒体上传统的“爱国归国华侨”模式。关於杨澜放弃了有“优厚待遇”的美国电视台主持人工作而选择回国的说法,最初大概来自吴征为杨澜的第一本散文集《凭海临风》所写的序言。在这个序言中吴征写道:“对杨澜来讲,她也已经可以成为第一个非美国出生,在三大电视网中一家任职的亚裔主持人,拿一份优厚的待遇。但她却坚决不愿意。她说:不是自己的国家,再成功,心中不会满意的。於是,她连现成的绿卡也不拿。” 另外,最早开始批评杨澜的署名罗向真的文章中指出,在几年前上海《新民晚报》上的长篇采访中,杨澜吴征表示美国ABC、CBS、NBC和公共台PBS这美国四大电视网都曾邀请杨澜“加盟”,但被她拒绝了。我没有找到几年前的《新民晚报》,但基本上相信有这麽篇报道和这种说法,因为第一,它和吴征给杨澜书的序言很相似;第二,杨澜在1月10日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指责别人“栽赃”时还说,“我只说过美国的主流电视台邀请我出任他们的记者或主持人。” 那麽以杨澜母语不是英语、26岁才第一次来美国、在美国只呆了三年左右,对美国社会根本不了解(从《凭海临风》可看出,杨澜对美国政治、经济、社会的知识非常可怜)的现状,那麽她有没有可能“成为第一个非美国出生,在三大电视网中一家任职的亚裔主持人,在三大电视网中一家任职的亚裔主持人”? 杨澜吴征一直有做“第一”的雄心当然令人钦佩,诸如“大中华第一家历史文化主体频道”,“第一个亚裔国际艾美奖共同主席”,“第一个采访”某某某某,“创下亚洲主持人进入美国主流媒体之先河”,“首开亚太地区传媒公司借壳上市的成功先河”┅┅ 但杨澜“可以成为第一个非美国出生,在三大电视网中一家任职的亚裔主持人”却是张口就起码会被纽约的华人识破的谎言。且不说纽约当地几个主要(英文主流媒体)电视台都有亚裔面孔,起码曾在ABC纽约地方台做主播、现在纽约第11台做晚间新闻主播的董恺蒂(Kaity Tong)就不是在美国出生,而是五岁时来美国的华人;仅该台就有三位亚裔主持人。另外,美国的“亚美新闻协会”(Asian American Journalists Association)有1,700多会员,在美国各个电视台做主播的不下几十人(有兴趣的读者上aaja.org 或goldsea.com随便流览一下,就能找到不少),虽然他们当中绝大多数都是美国出生,但无论如何也轮不到杨澜做“第一个非美国出生”的亚裔主持人。 当然,反正无论怎麽说,国内的老百姓肯定是不知晓的,所以堂堂皇皇印在《凭海临风》开篇的,杨澜“可以成为第一个非美国出生,在三大电视网中一家任职的亚裔主持人”的说法,居然迄今为止在国内未受到公开的挑战。 做不成“第一”,那麽她有没有可能就做第100或第1000个亚裔主持人? 首先,任人皆知电视节目主持人起码得能说准确无误的英语。在数万名中国留美学人中,像杨澜这种从国内英语专业毕业的人起码也得有几百甚至上千人吧?对於这些人来说,相信绝大部份都有这样的体会:在国内学的英语实在太有限,在美国适应了几年、甚至十几年之後仍张口出错。通过刻苦努力,你可以读的远比美国人好,甚至写的也超过普通美国人;你表达时用的词汇可能美国人都没学过;你也可以口齿清晰,发音标准到超过美国南方人或口音重的黑人;但要完全杜绝口语中的语法错误,实在是非常不容易的。相信不少人都有“张口出错,出口就发现错了”的体会。 当然,对绝大多数人来说,无论你是经商、做律师、医生、在大学教书、甚至做印刷媒体的记者,都不需要说绝对准确无误的英语,能流利表达就足够了。但毫无疑问,对电视节目的主持人却不可能容忍讲话中出语法错误,这种泼出去的水是没有改正机会的。美国的电视节目主播(无论是新闻还是娱乐节目)都绝不只是“瞪”著前面的银幕念稿子的播音员,而是随时能主持现场提问、并能在紧急情况下用话语控制、协调的“主持人”。 虽然我没有找到具体测试、研究的数字,但一般人的共识似乎是,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在12岁左右(最高到15、6岁)以前来美国的人,其英语口语能力有可能达到像在美国出生的人一样。超出常人的语言天才自然有,但杨澜是不是? 我们看看杨澜的外语经历:第一,虽然她父亲是英语老师,但她未见得自幼受到英语训练,因为据杨澜对《北京青年报》(2001年9月10日)表示,她上大学的时候还因听力不好、赶不上其他同学而沮丧。仅这一点就足以说明她上大学时的英语水平不过是国内四年外语系的普通水平,这是个什麽水准相信许多念过外语专业的朋友都清楚。 第二,她大学毕业後就去中央电视台做中文节目主持人的工作,和英语毫无关系。哪个学外语的人都知道,只要不是母语,只要不用就忘(其实连母语都忘呢!)。她做了四年中文电视台的工作,即使没把在学校学的英语全还回去,起码忘了相当一部份。说你一点儿都没忘?但真正不应该忘记的是,在外语问题上,跟在海外成天和外语打交道的华人玩“超人”游戏是行不通的。 做了四年中文电台的工作之後,杨澜到美国念了二年半书。别说在美国念过书的人都知道这个过程并不轻松,杨澜也在书里、采访中表示自己在哥大的学习是多麽紧张,用她的话说是“恶补”。那麽在那种紧张的生活情形下,她哪有可能去练什麽口语?顶多是课堂上、同学之间非常有限的交流而已。就这样一个过程的英语,她毕业後有能力做电视节目记者或主持人吗? 也许这种推理太过主观,也许杨澜真的就是语言天才呢。但是我们看看杨澜自己的坦白吧: 在《凭海临风》的第227页,杨澜写道:“我只知道自己花几个钟头才能写好的英文信件,他(吴征)只用半个小时就能完成,而且,我不得不承认,其英文的流畅和准确在我之上。” 杨澜接著写道:“一九九五年夏天,我在人民大会堂用英语主持联合国世界妇女大会开幕式前,每一句台词都请他(还是吴征)帮我校正。” 迄今为止,相信多数读者对吴征的经历已经比较清楚,他的英文水准“好”到哪里也很容易设想。如果想像不出,可以到“国际艾美奖”网页听听吴征的一分零四十五秒钟讲话。顶多算说得过去而已。另外谁又知道为了“光荣地代表全体亚洲人”他花了多少准备的功夫呢? 吴征毕竟在美国呆了近十年,他的英语在写和说上都超过杨澜是正常的。这同时也反过来证明,如果连吴征都能当杨澜的老师,那麽杨澜的英语水准离电视主持人差多远?如果在1995年的时候杨澜还需要吴征给她校正发音,那麽在1996年的时候就有“主流美国电视台”请她做主持人? 她把精心准备、反复操练过的“申奥”讲词流利地宣讲一遍,“震”住绝大多数没有学过外语,对外语的深浅毫不知情的国人自然是很容易的;赢得从来都慷慨奉送赞美词的外国人也轻而易举,如果不是更容易的话;但是毕竟海外有太多外语经验丰富的华人┅┅ 如果就算杨澜是语言天才,尽管她只在美国呆了三年,但她的英语口语已经完全和美国出生的人一模一样,那麽她是否有可能成为三大电视台的主持人呢? (未完待续) (载《多维网》2002年1月) 2002-01-05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03👍 0💬 0独裁者的财富为何最后化为泡影?(一)
今年中东北非革命之后,有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即本阿里、穆巴拉克与卡扎菲穷大半生之力聚敛的巨额财富,凡存放在西方民主国家的都被英美各国及瑞士先后宣布冻结。这些西方国家一致承诺,在突尼斯、埃及及利比亚等国的新政府办完相关法律手续后,上述几位独裁者的资产将被归还给其原来统治的国家。其中利比亚因为陷入长达数月的武装冲突,反对派成立的新政府虽然胜利在望,但却因手中缺钱而向西方呼吁请求经济帮助。联合国安理会刚刚通过决议,解冻卡扎菲约 15亿美元的资产,以满足紧急人道需求。第一批解冻的是卡扎菲存放在南非与意大利两国的资产。 瑞士的《独裁者资产法》 美国冻结独裁者资产不足为奇,但瑞士这一“世界上最安全的财富保险箱“被撬开,则是去年才发生的事情。如果一直关心专制国家的独裁者们的藏金方式,人们就会记得,就在2009年,瑞士银行还不得不将非法资产交还给独裁者蒙博托(Mobutu Sese Seko)的家属,而不是被侵吞资产的扎伊尔。蒙博托被赶下台之前,曾被认为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之一。他的个人资产当时大约在50亿美元至80亿美元之间,相当于扎伊尔每年接受国际援助资金的 40%。一项由瑞士银行家所进行的独立调查结果显示,蒙博托后来只给他的后人留下了340万美元的遗产,蒙博托在其32年统治期间搜括的数十亿美元资产的去向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团。 但蒙博托可能是最后一位能够让其家属安享其搜刮来的财产的独裁者。2010年,在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持续的压力下,瑞士议会不得不通过关于归还独裁者在瑞士银行所存非法资金的新法律——《独裁者资产法》(Dictator assets law)。这项法律赋予联邦委员会冻结有争议性资产的权力,一旦资产被冻结,联邦委员会将有最多10年时间来采取没收这些资产的行动。该法律原则上规定,这些资产一旦被归还,则必须被用于改善广大人口的生活质量、巩固司法系统和打击犯罪。 这部法律于2011年2月1日开始生效。突尼斯、埃及与利比亚的革命正好发生于这部法律生效之际。依据这部法律,瑞士银行先后宣布冻结了本·阿里、穆巴拉克、卡扎菲等独裁者及其家属的财产。其中,突尼斯前总统本·阿里成为这项法律试刀的第一人。在本·阿里逃离本国5天后,瑞士决定冻结与其相关的所有账户和资产,决定立即生效。由七人组成的联邦委员会还同意冻结属于科特迪瓦的洛朗·巴博(Laurent Gbagbo)的所有资产。 瑞士银行的“政治公众人物数据库” 有必要回溯瑞士这部《独裁者资产法》出台的过程。应该说,直到2009年,全球的独裁者及腐败者选择瑞士做为藏金之地是安全的,只是这种安全与 1987年以前的安全有所不同,1987年以后,资金安全完全与独裁者的政治安全联系在一起,原因是1987年瑞士在各种压力之下取消了匿名帐户。 二战以后,由于纳粹的关系,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受到了世界各地犹太人社团组织的强烈谴责,被称为“纳粹的银行”。瑞士银行被迫对传统保密制度做了修改,于1987年取消了匿名帐户,要求职员“了解你的客户”,即必须确认每个开户客人的身份及经济上的“合法性”。在这个“了解你的客户”制度下,如果申请开户者是在外国担任公职的“政治公众人物”,银行会对其可能带来的法律或声誉风险做出评估。这些领导人的亲属也在名单之上。如果申请人要通过中间人处理相关开户事宜,他们还得签署一份特殊的清单,声明谁是受益人。从此以后,瑞士有了一个政治公众人物数据库,各银行可向其订阅。在本·阿里的案例中,亲属名单包括40个名字,其财产均被冻结。 由于1987年“政治公众人物数据库”的建立,菲律宾的马科斯、 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扎伊尔的蒙博托等独裁者的政权被推翻后,他们在瑞士银行保管的巨额财产也随之曝光。这类消息在世界范围内引发愤怒与指责,导致瑞士银行不得不继续改革其保密制度。2007年,在美国的敦促下,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和世界银行联合发起一项新倡议,即《追回被窃资产倡议:挑战、机会和行动计划》,旨在帮助发展中国家追回被腐败的领导人和官员所窃取的国家资产,并将这些资产用于发展项目投资。倡议面世第二天,瑞士马上发表声明表示愿意与联合国和世界银行合作。这项合作的“产品”就是瑞士于2010年制定的《独裁者资产法》。 瑞士银行被迫做了这些调整之后,世界独裁国家的首脑们穷毕生之力搜刮的不义之财就失去了最后一只财富保险箱。 其他西方国家本来就不象瑞士那样刻意袒护独裁者与各类人物的不义之财,尤其是美国,一直有为了公义冻结不义之财的传统。(详见“独裁者的财富为何最后化为泡影?[二])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1年8月26日,http://www.voanews.com/chinese/news/20110826-wealth-of-dictator-128468573.html)
何清涟2025-11-07 00:00👍 0💬 0曹长青∶海峡两岸是民主与专制在角力
【大纪元11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周行多伦多报导】11月19日,政治评论家曹长青应民主进步党加拿大党部邀请,在多伦多作了台湾民主及政局的现状及发展专题演讲。曹认为当前海峡两岸的主要问题不是独立或统一,而是民主与专制在角力。 ●台湾民主正处於艰难时期 “冻蒜”(当选)是曹长青在台湾学的第一句台语。他用“冻蒜”和“清算”来形容海峡两岸的分别∶“冻蒜”是“数人头”,在台湾赢得了多数选票的就当总统;“清算”是“砍人头”,在大陆没有选举自由。 曹长青分析台湾政坛上的蓝、绿之争,看起来和美国、加拿大的自由党与保守党之间的争斗相似,但台湾後面有中共以统战和武力威胁在干预。以前还没有表面化,公开化,後来连宋访北京,积极配合中共,就越过了底线。 “我认为他们在战略和价值上都错了。哪个在野党会这样去联合外力?”曹长青说,“这使台湾的政治成了0.5对1.5,就是泛绿阵营的0.5要对付泛蓝的0.5以及中共的1.0。” 没有哪个民主政治像台湾那样面临著几百颗导弹和统战的威胁。曹说台湾《联合报》曾有这样的报导∶“中国神六上天,台湾议会打架。”“怎麽能这样看呢,毛泽东是不要裤子也要原子弹。中国的人大能打架吗?不举手下次都不让你来了。” ●台湾不用担心 曹长青用数字论述中共不敢真的打台湾∶ 1)中国现在的经济只占世界的4%,而美国经济是世界经济的43%。中国经济还75%靠外贸,要打战就会影响中国四分之三的经济。 2)贫富悬殊,中国有7千万人每年收入低於75美元;2亿人每天收入少於1美元;6亿人每天收入少於2美元。 3)民众不满情绪高涨,去年大陆发生了7万件游行示威事件; 4)西藏、新疆两地的民族矛盾越来越尖锐; 5)大陆发生的退党越来越多人加入; 6)世界大局有利台湾,1975年联合国144个成员国中只有25个是民主体制,现在191个成员国中有126个的政府是经民主选出; 7)军事及经济力量的对比,美国军力是其後10个国家的总合,美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是中国的7倍。中国为什麽要用核威胁,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曹长青认为中共从未真正打算打台湾,只是在设法自保。但中共只要存在,它都不会放弃讲打台湾;但只要美国存在,仍是超强,就不会放弃保护台湾。 ●台湾本地因素 有人问泛蓝当政实施一国两制怎麽办?曹认为台湾民意最重要,谁联合中共,只会被台湾人抛弃,很多泛绿人士也是由泛蓝变过来的。马英九现在就把平反“6.4”作为跟中共谈判的前提。 曹长青强调中共是造假第一。最近被公开的英国查尔斯王子的日记中说,查尔斯参加香港回归中国仪式时,中共的五星红旗迎风飘扬,而查尔斯说他亲眼看到是鼓风机吹的。在中国没有民意,只有党意。谁要联合中共,只会使台湾人反感。 ●海峡两岸是民主与专制在角力 有听众问台湾是否错过了几次独立的机会。曹长青指出,台湾不存在独立问题,中华民国比中华人民共和国早成立38年,历史更长,而中共从未管治过台湾,所以台湾从来都是独立於中共政府的。其实中共也不是看重台湾的土地,它把比台湾大得多的土地都出卖给俄国人了,它是害怕台湾的民主。曹称中共劫持了13亿中国人,而民主就可以使他们获得自由。 ●以发展民主结束中共专制,让人民自己选择未来 曹长青认为中共只要存在,就会选择专制,这是它的本质决定的。所以结束中共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才能真正帮了台湾,同时也帮了大陆人民。而且中共现在很虚弱,大陆有8千万被迫害的宗教人士;8千万受迫害的法轮功,8千万被管制的上网人士;还有数不清的维权人士,这些都是结束中共的潜在力量。 曹用马拉松长跑的最後5英里来描述这场民主与专制的角力,他呼吁每个台湾人都要做贡献。至於说中共何时会垮,曹长青讲了苏联的故事。从前人们感叹苏联如此强大,等苏共3天内垮台後,人们又说,它怎麽这麽弱。 (原载「大纪元」网页2005年11月23日) 2005-11-2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28👍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