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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对同性婚姻裁决的正反意见
曹长青网站编者按∶2015年6月26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以5:4的多数裁决,宣布同性婚姻在美国五十个州合法。多数裁决书由大法官肯尼迪(Anthony Kennedy)执笔,讲述他们为什麽认可同性婚姻∶同性婚姻权利像其它权利一样,应该得到认可和尊重,这是人权的一部分。四位反对的大法官意见,由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执笔,主要强调最高法院作为宪法法官,职能是解释宪法条款,而不是立法。美国宪法中没有关於婚姻的条款,美国最高法院对这个问题的裁决是越界的,超越了司法的角色;认可同性婚姻合法,是颠覆了人类传统以来的婚姻是在一男一女之间的常识和文化。本网特此发表这正、反两个意见书。译文为中国政见网(http://cnpolitics.org/》的曹起瞳、张跃然、宿亮、陶郁、归宿、方可成等人翻译,特此致谢!) 四名大法官反对同性婚姻的意见书(罗伯茨执笔) 上诉方提出了许多基于社会政策和公平考量的论点。他们认为同性伴侣,和异性伴侣一样,应该被允许通过婚姻来证明自己的爱和承诺。他们的立场有著无法否认的吸引力∶在过去的六年中,十一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选民和立法机构都修改了自己的法律允许同性婚姻。 但是最高院不是一个立法机关。同性婚姻是不是一个好想法与我们无关。根据宪法,法官有权力陈述法律是什麽,而不是法律应该怎样。宪法的缔造者们授权法院行使判断,而不是蛮力或是意愿。 虽然同性婚姻的政策论点也许很强大,但是同性婚姻的法律论点并不是。婚姻的基本权利并不包括强制一个州去改变婚姻的定义。而一个州决定保持自己的婚姻定义,一个在人类历史上每种文化中都延续的婚姻定义,并不是非理性的。一言以蔽之,我们的宪法并没有提出一种婚姻的理论。一个州的人民可以修改婚姻的定义来包括同性伴侣,他们也有自由选择保持历史定义。 但是今天,最高院做出了惊人之举∶强制每个州允许并且承认同性婚姻。许多人会为此感到欢欣鼓舞。但是对于那些相信法治,而不是人治的人来说,多数法官的决定是令人沮丧的。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通过民主的进程说服其他人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gong。今天这一切结束了。五位法官终结了这些辩论,并且从宪法的角度,强制实行他们对于婚姻的看法。他们把这个问题从人民手中偷了过来,对于许多人来说在同性婚姻问题上笼上了阴云,促使了一个难以接受的剧烈社会变化。 多数法官今天的决定代表著他们的意愿,而非法律判断。他们所宣布的权力在宪法和最高院的先例中都没有根据。多数法官明确拒绝了司法审慎,忽略谦逊,公开依赖于他们想根据自己的“新见解”重塑社会的欲望。因此,最高院宣布超过半数州的婚姻法无效,强制改变一个数百万年来形成人类社会基础的社会制度,一个南非布须曼人,中国汉人,迦太基人,阿兹特克人通行的社会制度。我们到底把自己当成谁了? 对于法官来说,我们很容易混淆自己的偏好和法律的要求。但是正如最高院时刻被提醒的一样,宪法的存在是为了有著完全不同想法的人的。因此,法院并不关注法律的智慧或是政策。多数法官今天忽视了司法角色的局限性。他们,在人民还在激烈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把这个问题从人民的手中剥夺了。他们的决定,不是基于宪法的中立原则,而是基于他们自己对于自由是什麽和应当成为什麽的理解。我必须反对他们的意见。 请理解我的反对意见是什麽∶这不是有关我是不是认为婚姻应该包括同性伴侣。而是有关这个问题∶在一个民主的共和制国家中,这个决定应当属于人民通过他们的民选代表,还是属于五个被授权根据法律解决法律纠纷的律师。宪法对这个问题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I. 上诉方和他们的amici(法院之友)的论点立足于婚姻权以及婚姻平等。毋庸置疑,在我们的先例中,宪法保护婚姻的权利并且要求各州平等行使婚姻法。本案中的真正问题是——什麽构成了“婚姻”,或者更准确的说,谁决定什麽构成了“婚姻”? 多数法官基本无视了这些问题,把人类多年来对于婚姻的经验降格成了一两段的叙述。即便历史和先例并不能完全决定本案,我不能轻易的无视先例,而不对其表示更多的敬畏。 A. 正如多数法官承认的那样,婚姻已经跨文化存在了数百万年。在所有的数百万年中,在各文化中,婚姻只指代一种关系∶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结合。正如最高院两年前阐释的那样,直到近些年来,绝大多数人都认为男性与女性之间的结合是婚姻这个定义所必不可少的元素。 将婚姻普遍的定义为男性和女性之间的结合并不是一个偶然的历史事实。婚姻的起源不是因为政治运动,发明发现,疾病,战争,宗教,或者任何历史上的时间,当然也不是因为远古时代有意隔绝同性恋的决定。婚姻起源于一个本质性的需求∶保证一对父母在稳定的终生的稳定环境中抚养一个孩子。 婚姻概念的前提如此基本以至于不需要任何的阐述。人类必须繁衍才能生存。繁衍通过男性与女性之间的性行为发生。当性行为导致了孩子的诞生时,一般来说,父母健全的孩子的成长更好。因此,为了孩子以及社会的好处,导致繁衍的性行为只应该发生在忠诚于一段长期关系的男女之间。 社会长久以来都将此关系称作婚姻。通过赋予婚姻一种受尊敬的地位,社会鼓励男女在婚姻之内,而非之外,发生性关系。正如一位杰出的学者说的那样,婚姻是一种社会安排的解决问题方式,解决了让人们愿意发生性行为,愿意有孩子,但是不愿意呆在一起照顾孩子的问题。 这种对于婚姻的认识贯穿了美国的历史。大多数人都接受“在美国建国时,婚姻是一男一女之间的自愿契约。”早期的美国人很相信法律学者如Blackstone,他认为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婚姻是私人生活中最重要的关系。他们也很相信哲学家如Locke,他认为婚姻是一个男女之间自愿进入的契约,基础在于生育,抚养和支持孩子。对于那些宪法缔约的人来说,婚姻和家庭的观念是毋庸置疑的∶它的结构,稳定,角色和价值被所有人接受。 宪法完全没有提及婚姻,缔约者们而是完全授权州政府调节丈夫与妻子之间的家庭关系。毋庸置疑,在建国时,每一个州——每一个州直到十年多前——都将婚姻的基础放在传统和生物学。本案中的四个州也是同样。他们的法律,在建国前后,都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甚至当州法律没有明确定义此的时候,没有人会怀疑婚姻的意思。婚姻的意义无需多言。 当然,很多人试图定义婚姻。在第一本Webster美国字典中,Webster将婚姻定义为“男女之间的法律结合“,目的为“防止两性之间的滥交,促进家庭生活和谐,保证孩子的成长和教育。”19世纪一本婚姻法著作将婚姻定义为“男女之间存在的一种民事结合,目标基于性别之间的不同。”Black法律词典第一版将婚姻定义为“男女终生法律结合的民事状态。” 最高院的先例对于婚姻的描述也与其传统意义相符。早期的先例将婚姻称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终生结合”,这种结合构成了社会和家庭的基础。没有这种结合,也就不会有文明和进步。最高院后来将婚姻成为我们生存和存在的基础,这种理解暗含了繁衍的意义。 正如多数法官意识到的,婚姻的一些方面在渐渐改变。包办婚姻慢慢的被基于浪漫之爱的婚姻所取代。州法律取消了coverture(已婚男女成为一个法律个体),而承认婚姻双方各自的地位。婚姻的种族限制被许多州废除并最后被最高院废止。 多数法官认为这些变化并不是表面上的变化,而是深入婚姻结构的内部。但是,这些变化并没有改变婚姻的核心结构∶一男一女。如果在coverture废止前,你问任何一个大街上的人婚姻的定义,没有人会说“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有coverture的结合。”多数大法官也许正确的指出了“婚姻的历史是一个传承和改变皆有的历史”,但是婚姻的核心意义却从来没有改变。 B. 在最高院废除婚姻的种族限制之后不就,明尼苏达州的一对同性恋伴侣申请结婚证。他们认为宪法强制州允许同性婚姻,正如宪法强制州允许跨种族婚姻。明尼苏达最高法院在Baker案中驳回了他们的类比,联邦最高院也同样驳回了上诉。 在Baker案之后的几十年中,更多的同性恋出柜,许多也表达了希望他们的关系被承认为婚姻的愿望。渐渐的,更多人开始将婚姻视为同性也可以获得的东西。最开始,这种对于婚姻的新看法处在少数派的地位。2003年,麻省最高法院认定麻省州宪法强制认同同性婚姻。许多州——包括本案中的四州——通过了州宪法修正案,采取了传统上对于婚姻的定义。 在过去的几年中,对于婚姻的民意快速变化著。2009年,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和华盛顿特区率先修改了婚姻定义,允许同性婚姻。2011年,纽约州立法机构也同样跟上。2012年,缅因州的选民们全民公投允许同性婚姻∶而仅仅三年前,他们在全民公投中拒绝了同性婚姻。 总共加起来,十一个州以及华盛顿特区的选民和立法机关改变了他们对于婚姻的定义,囊括了同性伴侣。五个州的最高法院根据州宪法认定同性婚姻。其他州保持了对于婚姻的传统定义。 上诉方提起诉讼,认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强制各州接受并且承认同性婚姻。在一个审慎的意见中,联邦上诉法院承认了同性婚姻的民主“动量”,但是认定上诉方并没有从宪法上阐述为何拒绝同性婚姻违宪,也没有阐述为何应该将此决定从州选民的手中剥夺到法院手中。联邦上诉法院的决定是对于宪法正确的解读。我会确认此意见。 II. 上诉方首先认为本案四州的婚姻法违反了宪法正当程序条款。美国政府首席法律(即司法部长)在口头辩论中清晰地辩驳了此论点,但是多数法官仍然几乎完全根据此条款做出了决定。 多数法官在最高院的正当程序条款先例中找出了四个“原则和传统”支持同性婚姻的基本权利。但是事实上,多数法官的意见在原则和传统上都没有任何根据。他们所依据的所谓传统其实是无原则的传统∶比如已经被驳回的最高院先例Lochner。多数法官的意见,刨去光鲜的外表,其实就是说正当程序条款给予了同性伴侣婚姻的基本权利,因为这对他们和对社会都好。如果我是一个立法者,我也许会根据社会政策来考虑此观点。但是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多数法官的观点是不合宪的。 A. 上诉方的“基本权利”论点是宪法解释中最敏感的一种。上诉方并不认为州婚姻法违反了宪法列举的权利,比如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权。毕竟宪法中没有“伴侣和理解”或者“尊贵和尊严”条款。他们的论点是婚姻法违反了十四修正案的隐含权利,即自由不能未经正当法律程序而被剥夺。 最高院对于“正当程序条款”的解读也有实体权利的组成部分∶一些自由权利,不管通过什麽样的程序,都是无法被州剥夺的。因为有些自由,如此深的植根于我们人民的传统和良知中,已经成为了基本的权利。这样基本的权利除非有极具说服力的原因不然不能被剥夺。 允许未经选举产生的法官来选择哪些权利是“基本的”——然后根据此来废除州法律——造成明显的司法角色的困扰。我们的先例因此坚持法官应“极度审慎”的选择哪些是基本权利,以避免正当程序条款无形中变成最高院法官的政策倾向。 正当程序条款是一剂狠药。最高院在痛苦的经验中,也学会了使用正当程序条款时所需要的克制。最高院第一次使用正当程序条款下的实体权利是在臭名昭著的DredScott案中。最高院废止了密苏里州的一条废奴的法律,认为此法律违反了奴隶主的隐含基本权利。最高院判案时,依赖于自己对于自由和财产的意识。最高院认定“如果法律,仅仅因为公民将此财产带到了某一个州,而剥夺他的财产,那麽此法律与正当程序是不相符的。”在反对意见中,Curtis法官解释道∶当固定的法律解读规则被抛弃,当个人的意见控制著宪法的意义时,“我们失去了宪法;我们的政府是人治的,被那些暂时有权利解释宪法的人统治著。” DredScott在南北战争的战场和第十三到十五修正案中被驳斥了,但是其对于正当程序条款的解读又重新出现了。在一系列20世纪初的案件中,其中最著名的是Lochner,最高院驳回了一系列干预公民自由缔约权利的州法律。在Lochner中,最高院认定纽约州限制烘培店雇员每周最高工作时间的法律违宪,因为“在我们的判断中,这条法律作为一条卫生法律不必要也不恰当。” Lochner的反对法官们认为这条法律可以被视作对于烘培店雇员健康问题的恰当回应。多数法官的结论意味著我们的宪法必须接受一种特殊的美国大多数人都不接受的经济理论。正如Holmes大法官说的,“十四修正案并没有实施Spencer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著作《社会统计学》。”宪法并不是体现某一种特别的经济理论的。宪法的目的是所有有著完全不同见解的人们。我们认为一些见解或自然或熟悉或新颖或震惊并不能让我们直接得出这种见解是否违宪的结论。 在Lochner之后的几十年中,最高院认定接近200多条法律妨碍个人自由,因此违宪。通常这些案中的反对法官都在重申“违宪的标准并不是我们认为法律是否符合公众利益。”Lochner及其之后的案例,让法官将自己的政策偏向上升到了宪法保护自由的地位上。我们不得不把法院看作是一个立法机关。 终于,最高院认识到了错误,并且发誓不再犯错。我们后来解释道∶“我们已经长久抛弃了这样的见解∶即正当程序条款允许法院因立法机关的决定不明智而认定法律违宪。我们已经回到了原始的宪法理论,即法院不应越俎代庖,用自己的社会和经济信念来代替立法机关的观念。”我们同样说道“我们并不是一个超级立法机关,我们也不应考量立法的智慧。”因此,我们的规则是∶法院并不会仅仅因为一个法律不明智,或者不符合某种特别的理论,而认定此法律违宪。 驳斥Lochner当然不意味著完全抛弃隐含基本权利理论,而最高院也没有这麽做。但是为了防止Lochner这样的将个人偏好变为宪法要求的错误,最高院现代的实体正当程序理论强调了“司法自我克制”的重要性。我们的先例要求隐含基本权利必须是“客观并且深深植根于国家的历史和传统,”并且“隐含于有规则的自由概念下,以至于如果这些权利被牺牲,那麽自由和正义都不复存在。” 最高院在Glucksberg案中最清晰的指出了在认定隐含基本权利中,历史和传统的重要性。许多其他案例也采取了同样的标准。 对于历史和传统的依赖迫使我们不止局限于被挑战的法律。因为在此领域中标准存在之少,植根于历史的方法逼迫法院更加克制。突然剧烈的增加一个权利会使得此权利脱离自己的根系。在这个寻找隐含基本权利的过程中,唯一能够保证克制的方法便是“不断的坚持对于历史的尊重,对于社会基本价值的认识,以及对于联邦主义和三权分立的敬畏。” B. 多数法官完全没有意识到上述的背景。原因很简单∶他们对于实体性正当程序条款的侵略性的使用和我们数几十年的先例脱节,并且让最高院回到了Lochner时代没有原则的判决。 1.多数法官的主题是∶婚姻是令人向往的,上诉方向往婚姻。多数法官的意见描述了婚姻的极度重要性,并且强调上诉方并没有想要对此制度表示不敬。这些毋庸置疑。的确,上诉方以及许多和他们一样的人们的对于婚姻的向往正是为什麽许多美国人转念支持同性婚姻。但是,从宪法的角度来看,上诉方向往之真诚无关。 当多数法官触及法律的时候,他们通常依赖讨论婚姻的基本权利的判例。但是这些判例并没有说任何想要结婚的人都有结婚的宪法规定的权利。而是要求州,在对于婚姻传统理解的制约下,解释对婚姻设置的壁垒。在Loving案中,最高院认定种族限制违宪。在Zablocki中,债务限制违宪。在Turner中,对囚犯的限制违宪。 先例中没有一个涉及到婚姻的核心定义∶一男一女的结合。Zablocki和Turner中被挑战的法律并没有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的结合,其中两方都未入狱。”Loving中被挑战的法律也没有将婚姻定义为“同种族中一男一女的结合。”去除婚姻的种族限制并没有改变婚姻的意义,正如去除学校中的种族隔离没有改变学校的意义一样。正如多数法官承认的一样,婚姻,作为一种制度,在上述判例中,隐含了一男一女的关系。 一言以蔽之,上述判例代表的是一个重要但具有局限性的结论∶对于传统定义下婚姻的某些限制违反了正当程序条款。判例并没有提及一种强迫州修改婚姻定义的权利,而这正是上诉方在本案中所需要的。上诉方和多数法官都没有列举一个判例支持此中宪法权利。这样的判例不存在,而这已经足够驳回他们的上诉。 2.多数法官认为“还有许多其他的判例”涉及结婚的基本权利。虽然并不完全清楚,但是他们似乎指的是基本隐私权利。在基本隐私权利的第一个判例中,最高院认定禁止使用避孕药的刑法违宪。最高院强调此禁令侵入个人隐私,使得警方可以搜查夫妇的神圣居所。最高院认为这样的法律违反了隐私最基本的含义∶独处的权利。 最高院在2003年的Lawrence案中同样运用隐私权利认定德克萨斯州的鸡奸禁令违宪。Lawrence案中,最高院认为针对鸡奸的刑法,正如针对避孕药的刑法一样,侵入个人隐私,进入到了最私人的人类行为,性行为,在最私人的地点,家中。 Lawrence和其他隐私权的一系列判例都并不支持上诉方所说的。和禁止避孕药和鸡奸的刑法不一样,这里的婚姻法并不涉及政府侵入私人空间。婚姻法没有创造任何的罪名,也没有施加任何的惩罚。同性伴侣可以自由的生活在一起,进行亲密行为,并且建立家庭。没有任何人因为现行的婚姻法而必须孤独终生。同时,这些法律也没有妨碍独处的权利。 因此,隐私权的判例并不支持多数法官的意见,因为上诉方并不寻求隐私。相反,他们寻求的是对他们关系的公众承认,以及相应的政府福利。我们的判例一贯拒绝诉讼方打著宪法自由的幌子,向州政府要求福利。因此,虽然隐私权判例的确保护了同性伴侣之间的亲密行为,它们并没有提供一个正面的权利要求政府重新定义婚姻,或者要求我们认定传统婚姻法违宪。 3.也许意识到了先例对于他们论点的有限支持,多数法官放弃了最高院在Glucksberg中规定的对于隐含基本权利的审慎态度。多数法官今天的意见事实上逼迫我们驳斥Glucksberg,最高院最重要的实体正当程序的判例。 只有一个判例支持多数法官今天的方法∶Lochner。多数法官的意见开始提及上诉方“定义和表达他们的身份“的权利。多数法官后来解释道∶“婚姻的个人选择权利隐含于个人自由独立的概念中。”这种对于个人自由的理解让我们回想起了Lochner中的“每个人个体自由的基本权利。” 公平的来说,多数法官并没有说个体自由是完全无限度的。他们所设的边界是和他们所谓的“理性考量”一致的,来源于他们对于“不公正的内涵”的“最新见解。”事实上,今天的决定完全基于多数法官自己对于同性婚姻支持的信念,认为“否认他们的权利会让他们作为一个人感到缺失。”不管这个论调在伦理学上是不是站得住脚,在宪法上来看,它的基础和Lochner中裸露的政策偏好毫无两样。 多数法官意识到了今天的判例并不是第一次最高院被要求审慎的来决定一个基本权利。我们同意。最高院在Lochner溃败之后就意识到了对于隐含基本权利的审慎的重要性。今天,多数法官再次忘记了这点,将Lochner时代的巨大错误又重新犯了一遍。 今天多数法官的意见很快产生的问题就是,州是不是可以保持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结合的定义。虽然多数法官随机的把“二”这个数词家了进来,但是他们完全没有解释为什麽“二”这个婚姻的核心定义可以被保持,而“男女”的核心定义却不能。从历史和传统的角度来看,从异性变成同性的跨越比从两个人变成许多人的跨越更大,毕竟后者在世界许多文化都存在。如果多数法官愿意做比较大的跨越,很难看出为什麽他们不愿意做小的那个跨越。 我们会很震惊的发现,多数法官的大多数论断同样可以用在群婚上。如果“两个男人或者两个女人结婚在一起的结合有著同样的尊严,”为什麽三个人的就没有了呢?如果同性伴侣有宪法赋予的结婚权利因为他们的孩子会少一些意识到自己家庭缺失的折磨,同样的推断难道不适用于三个或者更多群婚的家庭麽?如果没有结婚的机会是对于同性恋伴侣的不尊重,那为什麽这样的剥夺机会对于群婚家庭就不是不尊重呢? 我并没有想要在所有角度上等同同性婚姻和群婚。也许会有些区别使得两者变得不同。但是如果有的话,上诉方并没有指出这些不同。在口头辩论中,被问到群婚的时候,上诉方说因为州“没有这样的制度。”这正是我想说的∶本案中的州同样也没有同性婚姻的制度。 4.最后,多数法官提供了也许是判决中最清晰的见解。多数法官认为同性婚姻不会“对他们自己或者是对外界产生任何的伤害。”这个论点和Lochner再一次惊人相似。 在Lochner时代和现在,伤害原则在哲学中比在法律中更多出现。在道德哲学中,将个人充分自我实现放在社会法律制约之上是否吸引人值得争论。仅仅因为一个法官相信伤害原则就将此原则,打著“正当程序”的幌子,赋予特殊的道德、哲学或者社会意义是不足够的。在本案的问题上,的确有一种正当程序——民主程序。因此,法院必须跟随法律,而并不是某种社会理论。正如Friendly法官,跟随Holmes大法官在Lochner中说的那样,十四修正案并没有实行Mill的《论自由》正如它没有实行Spencer的《社会统计学》。它也当然没有实行一种对于婚姻的观念。 多数法官对于正当程序的理解给最高院的未来铺上了一层难熬的远景∶如果一个经历了所有人类可记载历史的社会制度都不能阻挡司法政策制定,那什麽可以?但是多数法官的方法对于法治同样危险。坚持所有隐含基本权利都必须植根于历史和传统的目的在于保证当未经民选的法官废除代表人民意愿的法律时,他们基于一些超越了他们自己想法的东西。最高院今天不仅忽视了我们国家的全部历史和传统,还积极的诋毁它,只愿生存在当下的世界中。我同意多数法官的观点,不公正的本质在于我们在当下不一定能看出来。正如上诉方所说的∶时代可能看不清真相。但是如果看不清历史,这就是自负且不明智的。“过去永远不会死去。过去甚至都不曾过去。” III. 在正当程序论点外,上诉方还认为平等保护条款强制州承认同性婚姻。多数法官并没有认真对待此论点。他们对此的讨论,说实话,很难看懂。中心论点似乎是平等保护条款和正当程序条款之间存在著协同作用,因此一个条款的先例同样也可以适用于另一个条款。除此之外,判决中没有任何接近最高院同样判决平等保护条款的案例中的分析。法学院的案例汇编中都明确的写著“现代最高院平等保护条款的分析基于手段—目标分析∶法官询问政府的区分性标准是否与其所追求目的足够相连。”多数法官今天的方法完全不同。他们写道∶“正当程序条款下的权利和平等保护下的权利也许基于不同的理念,并不永远相同,但是在一些情况下,它们都是相同的。在特定情况下,一个条款的解读可以认为更精确的阐释了另一个条款的解读。” 多数法官接下来草率的做出结论,认为平等保护条款同样支持他们的判决。但是多数法官甚至没有写哪怕一句话,平等保护条款到底是不是提供了一个独立的理由。但是不管怎样,本案中的婚姻法并没有违反平等保护条款,因为区分异性和同性伴侣与州“保持传统婚姻架构”的合理政府利益有相关性。 我们同时需要意识到上诉方挑战的是哪些法律条款。虽然他们讨论了一些与婚姻相关的附带法律权利,比如探视权,但是上诉方诉讼的核心是总体对于婚姻的定义,而非那些特定的条款。依我来看,如果上诉方挑战的是一些附带法律权利,那麽平等保护的分析可能有所不同。当然如果挑战的只是那些权利,我们也就不需要处理同性婚姻的问题了。 IV. 最高院的合法性最终建立于人们对于它判断的尊重。这种尊重来源于人们的感觉——以及事实——最高院在根据宪法和法律给出判决时谦虚而克制。多数法官今天所预想的最高院的角色,和谦虚而克制正好相反。不断的,多数法官赞美司法机关在带来社会变革中的作用。在多数法官的心目中,是法院,而不是人民,应该创造“新的自由”,应该提供社会问题上的话语体系,应该保证中立的讨论,而非鄙夷的评论。 最体现多数法官令人震惊的司法霸权的便是他们对于同性婚姻公众讨论的描述以及不屑。的确,多数法官承认在一边是数千年的不同文化的人类历史。但是在另一边,有著许多的诉讼,许多深入的地区法院判决,无数的研究、报告、书籍和学术论文,以及超过100份法院之友。为何我们要让此民主进程继续下去?现在就是凭借五个律师“更好的理解”,让最高院来决定婚姻的意义的时候了? 建国的人们一定会看到多数法官对于最高院角色的认识感到吃惊。毕竟他们冒著生命和财产的危险为了自治的权利而奋勇斗争。他们从来都不会想到将此社会政策的决定权让渡给未经选举的法官。他们也不会对一个赋予法官基于讨论驳回立法机关政策决定的制度感到满意。“宪法并没有将立法或是行政机关放在一个电视答题节目参赛选手的位置上,如果时间到了他们还没答题,并不意味著司法机关就可以去抢答。”正如去年多数法官在Schuette案中阐述的“假定选民们不能理智的做出选择是一种对于民主过程的践踏。” 最高院权力的累积并不是在真空中进行,而是有代价的。多数法官很清楚这一点。在这里以及在很多地方,人们都在进行严肃和深入的关于同性婚姻的公共讨论。他们看到选民们仔细的思考同性婚姻议题,投同意或反对票,有时候改换主意。他们看到政治家们同样不断的去思考自己的立场,有时改换方向,有时坚持己见。他们看到政府和企业修改自己有关同性伴侣的政策,并且积极参与讨论中。他们看到了其他国家民主接受剧烈的社会变动,或者拒绝这麽多。这样的民主思辨的过程让人们仔细思考一些他们之前都不会认为是问题的问题。 当我们通过民主手段做出决定时,有些人当然会对于结果感到失望。但是那些失败的人们至少知道他们有自己的发声权利,并且因此,在我们的政治文化中,甘愿接受这样的失败。同时,他们可以准备再次提出此问题,希望说服足够多的人重新思考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政府系统的工作方式。” 但是今天的最高院停止了这一切。通过宪法解决这个问题将此问题从民主决策中完全剥夺了。在如此重要的问题上终结民主进程时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的。终结辩论会带来闭塞的思想。被阻碍发声的人们更加难以接受法院在此问题上的判决。正如Ginsburg大法官曾经观察到的∶政治进程在移动著,也许并不足够快,但是立法机关正在倾听并且改变著。拙劣的司法干预只会带来,而不是解决,纠纷。的确,不管今天同性婚姻的支持者们多麽的欢欣鼓舞,他们应该意识到他们永远失去的东西∶一个真正获得承认的机会,这种承认只能来自于说服其他公民他们的提倡的争议性。正当改变的清风轻抚过他们的发髻的时候,他们已经失去了这一切。 在创造权利这件事情上,联邦法院一贯很笨拙。联邦法院的宪法权力仅限于解决具体的纠纷;他们不像立法机关一样可以解决人们的各种隐忧以及预判可能存在的问题。比如,今天的判决,就提出了许多关于宗教自由的问题。许多正派好人从宗教的角度反对同性婚姻,而他们的宗教自由的权利——和多数法官想像出来的婚姻权利不一样——是受到宪法的明确保护的。 对于宗教信仰的尊重驱使在每一个民主实行同性婚姻的州的选民和立法机关都同时实行了对于宗教活动的特殊照顾。但是多数法官今天的同性婚姻的判罚却没有任何此类的特殊照顾。多数法官暗示道有宗教信仰的人可以继续鼓吹并且教授他们的婚姻观。但是第一修正案保障的却是人们“行使”宗教的自由。不幸的是,“行使”并不是多数法官用的词。 当行使宗教的自由和新创造的同性婚姻的权利冲突时,会产生许多的问题。比如,当一个教会学校只向异性结婚双方提供住宿,或者当一个宗教收容机构拒绝同性伴侣收养小孩时。毋庸置疑,这些问题很快就会出现在最高院面前。不幸的是,有信仰的人很难从今天多数法官的判决中得到任何安慰。 也许今天判决最令人沮丧的一点便是多数法官对于辩论对方的攻击。多数法官虚伪地说道他们不会贬低那些因为良知不接受同性婚姻的人。但是紧接著另一句,他们便说传统婚姻定义的必然后果便是贬低同性伴侣。这样的不一发生了很多次。根据多数法官的意见,那些只不过是信仰我们全部的历史中对于婚姻的定义的美国人——特别是那些数千万投票支持传统定义的美国人们——他们贬低,鄙视,并且给他们的同性恋邻居们带了尊严上的伤害。这样的攻击会在社会,在法庭上都产生严重的后果。多数法官即便可以认定宪法保护同性婚姻的权利,也不应该把每一个不持有多数法官的“更好的理解”的人归结为顽固派。 在所有这些面前,我们可以构想一个完全不同的最高院的职责。这个构想更加的谦逊和克制。这个构想怀疑法官的法律能力同样代表著他们的道德和哲学能力。这个构想意识到法官是非民选的,因此他们的合法性依托于他们自我的限制。这个构想更加符合历史的经验,以及大法官们越界给最高院和国家带来的问题。这个构想并不自负,不会认为一个全世界各地的人数千年所认定的一个社会制度,只在一朝一夕,就会被现在这一代,就会被最高院,瓦解。 如果你是赞成同性婚姻的美国人,不管你是什麽性向,请庆祝今天的判决。庆祝你们终于达成了一个渴望已久的目标。庆祝你们获得一种新的表达忠诚的方式。庆祝你们所获得的新的福利。但是请不要庆祝宪法的成gong。宪法和同性婚姻完全无关。 我持异议。 2015年5月26日 五名大法官支持同性婚姻的裁决书 肯尼迪法官宣布本院意见。 宪法保障其所及领域内全员之自由,此种自由包含诸项具体权利,以允许人民在合法范围内阐述及彰显其身份认同。所呈诸案中的申诉人寻求的正是这一自由。为此,他们希望得以与同性成婚,并使其婚姻可在与异性婚姻相同的条件下获得合法承认。 I 所呈诸案分别来自密歇根、肯塔基、俄亥俄、田纳西等州,其法律均将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之结合。申诉人为14对同性伴侣,及另外两位同性伴侣各已逝世的男性;被告人为负责执行上述法律的州政府官员。申诉人称,被告人否认其婚姻权或拒绝完全承认其于其它州合法缔结婚姻关系的行为,违反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就此,申诉人于其各所在州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提起了诉讼,各法院均判决其胜诉。被告人后于美国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上诉,该院将所有上诉案件予以合并审理,并推翻了各地区法院的判决。上诉法院认为,一州并无宪法义务允许同性婚姻,或承认于其它州缔结的同性婚姻。 申诉人请求最高法院调阅卷宗。本院随后批准对不多于两个问题进行复审。其一(由密歇根和肯塔基两案所呈)是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一州许可两名性别相同者成婚;其二(由俄亥俄、田纳西、肯塔基三案所呈)是第十四修正案是否要求一州承认缔结于许可该权利的其它州的同性婚姻关系。 II 在讨论所呈诸案适用的原则和判例之前,有必要在庭前提及关于这一主题的历史。 A 亘古及今的人类历史揭示了婚姻非比寻常的重要性。一男一女的终身结合作为一份承诺,始终向赋予著崇高和尊严的精神,而不论其社会地位的高低。对于践行宗教信仰的人,婚姻是神圣的;对于在世俗领域求得生活意义的人,婚姻提供了独特的成就感。婚姻的源动力使两个人得以寻求一种独处无法实现的生活,因为这一结合让两人大于彼此本身。婚姻来源于人类最为基本的需要,而它对我们最为深远的希望和追求又不可或缺。 由于婚姻在人类处境中的中心地位,这一制度得以绵延数千年、跨越各文明而存在,实不足为奇。有史以来,婚姻让陌生人得以成亲,从而即让家庭和社会得以凝聚。孔子曰,“为政先礼。礼,其政之本欤。”数百年后的西塞罗在这一智慧上所见略同,“世之所系者,一曰婚,二曰子,三曰家。”不同时期、不同文化、不同信仰的宗教和哲学经典对婚姻之美的论述多不胜举,而文学艺术对婚姻的表现形式亦是五彩缤纷。 有必要说明,这些论述所理解的婚姻,皆将其视作不同性别两人的结合。 上述的历史是所呈诸案的起源,而被告人认为这也同样应该是所呈诸案的结局。他们认为,倘若婚姻的概念及法律地位延伸至性别相同的两人,这项永恒习俗的尊严便会蒙受损毁。依其所见,婚姻的本质即为男女之间由性别差异构成的联合体。这种观念长期在我国及举世范围内为诸多明智而忠实的人所真诚信奉,从古至今,一如既往。 申诉人承认这一段历史,但他们声称所呈诸案不能止步于此。假使他们的动机是诋毁婚姻的尊严和现实,其所提出主张的性质将与如今大相径庭。但诋毁婚姻的尊严和现实既不是他们的目的,也不是他们的主张。相反,申诉人所主张的一切恰恰根植于婚姻恒久的重要性——据他们所言,其全部诉求,盖因婚姻于其之至关重要。申诉人不仅不想贬低婚姻的价值,他们对婚姻的追求本身,即来源于他们对这一制度所赋予之责任及权利的尊重和需要,而他们坚定的本性亦向我们宣告,同性婚姻是允许他们实现这一份深刻承诺的唯一现实途径。 在此仅述所呈诸案中之三例,以证申诉人所求之迫切。James Obergefell,俄亥俄案中的一名原告,于20多年前遇见了John Arthur。两人随后相爱,生活在一起,建立了一段长久而真挚的感情。然而,2011年,Authur经诊断罹患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这一绝症逐步恶化,令其愈发虚弱。两年前,两人决定在Arthur去世前结婚。为了实现这一共同的诺言,他们从俄亥俄一路跋涉至同性婚姻合法的马里兰。Authur移动不便,因而两人乘坐医用传输机,于巴尔的摩机场柏油碎石铺设的飞机跑道上成婚。三个月后,Authur离世。俄亥俄州的法律不允许Obergefell在Arthur的死亡证明上被列为其遗属。依照法令,他们即使在死亡面前也必须形同陌路。Obergefell认为这一州法强加的分离“将在余下的日子中永久伤害自己的感情”。因而他提起诉讼,要求在Authur的死亡证明上注明自己的遗属身份。 April DeBoer和Jayne Rowse是密歇根案的共同原告。她们于2007年举行了承诺仪式,以纪念其永久的感情。两人都是护士,DeBoer负责新生儿护理,而Rowse负责急诊。2009年,DeBoer和Rowse收养了一个男婴。同年,两人又欢迎了一个新的男孩进入其家庭,这个新生儿生母早产而将其抛弃,需要日夜不停护理。一年后,一个具有特殊需要的女孩也加入了这个家庭。然而,密歇根州仅允许异性婚姻伴侣或单生者进行领养,所以DeBoer和Rowse每人仅能合法地分别领养这些孩子。若发生紧急情况,学校和医院只得将这三个孩子当做单亲子女处置。此外,即使DeBoer和Rowse其中一人不幸往生,另一人对其未被批准领养的孩子将不享有任何合法权利。这对伴侣寻求摆脱她们的未婚状态给生活带来的持续不确定性。 陆军预备役军士一等兵Ijpe DeKoe和他的伴侣Thomas Kostura是田纳西案的共同原告。两人相爱后,2011年,DeKoe接获命令前往阿富汗。离家前,他同Kostura在纽约结婚。一周后,DeKoe奔赴战场,部署近一年之久。归国后,两人定居于田纳西,DeKoe在此全职为陆军预备役部队工作,但一当他们跨越州际线,踏上田纳西的土地,两人的合法婚姻即被剥夺。为国奉献以守护宪法保障之自由的DeKoe本人,却不得不忍受如此沉重的负担。 所呈本院之诸案还涉及其他的申诉人,每人都有自己的经历。他们所经历的种种往事,证明他们并非希图抹黑婚姻的尊严,而是希望加入这一尊严的联结,以享有自己所求的生活,或表达对其配偶的怀念。 B 婚姻的核心要义固然为其远古起源所确定,但亦难免受到法律与社会发展的影响。婚姻的历史见证了延续与嬗变,即便异性之间的婚姻制度也总在与时俱进。 例如,婚姻曾被视为由双方父母依据政治、宗教和财务状况考量而做出的一种安排;然而,至我们民族形成之日,它已被认为是一位男子与一位女子自愿订立的契约。 随著妇女角色和地位的变化,婚姻制度进一步演化。根据数百年来关于夫妇关系的传统信条,国家将一对已婚男女视为一个由男性主导的单一法律实体。然而,随著妇女获得法律、政治与财产权利,也随著社会开始意识到妇女应当与男子享有同等尊严,该法条已被废止。上述以及其他发生在过去数百年间关于婚姻制度的变革,并非微不足道的表面文章。相反,它们深刻改变了婚姻的结构,影响到被许多人长期视为婚姻核心要义的各个方面。 这些新的洞见强化而非削弱了婚姻制度。事实上,对婚姻的理解不断发生变化,这正折射出了我们民族的品质——在我国,始于请愿与抗争,而最终被纳入政治和司法进程的观念,常让自由的新维度在新一代人眼中变得显而易见。 此种动态亦体现在我国关于同性恋权利的经历之中。20世纪中叶以前,在许多西方社会中,国家常将同性之间的亲密关系斥责为不道德的行为,并将这种态度体现在刑法之中。出于上述缘故以及其他原因,许多人未将同性倾向视为自己独特身份认同中值得自豪的部分。许多同性伴侣无法将深藏心中的真挚情感诚恳地昭示天下。二战后,人们在更大程度上意识到了同性恋者同样身心健全;但即便在那个时代,同性恋者享有同等尊严的观点依然与法律以及普遍的社会习俗存在冲突。同性之间的亲密关系在许多州中仍属犯罪。同性恋者不得从事绝大部分政府公职、禁止加入军队、也被排除在移民许可之外。他们遭到警察的追捕,结社权利也受到压迫。 不仅如此,20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同性恋都被视作疾病。美国精神医学学会1952年发布的第一版《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册》就将同性恋归列为一种精神疾病,这种情况1973年才得以扭转。直至近年,精神病医生与其他人士方才意识到,性取向是人类性本能的自然表达,不可改变。 20世纪晚期,伴随著深刻的文化变革和政治发展,同性伴侣的生活开始变得更公开,并开始组建家庭。在上述转变发生之前,公私部门已经就此问题进行了大量讨论,公众对同性亲密关系的看法也更趋容忍。在这种情况下,很快,同性恋者权利问题便被提交法庭,于正式的法律对话中加以探讨。 本院在Bowers v. Hardwick一案中首次对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进行了详尽考虑。该案中,对佐治亚州一条为某些同性恋行为定罪的法律,本院判定其合宪。十年后,在Romer v. Evans一案中,本院裁定科罗拉多州宪法的一条修正案无效,该修正案试图禁止该州各辖区保护那些因性取向而受到歧视的个人。此后,本院于2003年推翻了对Bowers案的判决,认为那些将同性亲密关系定位犯罪的法律“损害了同性恋者的生活”。 在此背景下,关于同性婚姻的法律问题浮出了水面。1993年,夏威夷州最高法院裁定,该州将婚姻关系限定于异性伴侣之间的法律会造成不同性向的不平等,因而须依照该州宪法严格审查。虽然上述裁决并未直接批准同性婚姻,但出于对其影响的顾虑,许多州在其法律中加强了关于婚姻应限于异性伴侣之间的规定。同样,国会于1996年通过了《捍卫婚姻法案》,将所有联邦法律中的“婚姻”定义为“一男一女依法结为夫妻”。 对上述新兴议题的广泛讨论,却在其他一些州引发了不同的结果。2003年,麻省最高法院裁定该州宪法授予了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在此判决之后,其他一些州也通过立法或司法程序,将婚姻权授予同性伴侣。本院于两年前的开庭期在United States v. Windsor一案中裁决《捍卫婚姻法案》禁止联邦政府承认各许可州所缔结之同性婚姻的部分无效。本院认为,《捍卫婚姻法案》贬损了那些“希望在其子女、家庭、朋友和社区面前确认对彼此承诺”的同性伴侣的权利,因而不应被允许存续。 最近几年,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收到的与同性婚姻有关的案子不可胜数。遵照司法责任,各法庭将裁决建基于原则性理由和中立性讨论之上、避免发表任何带有轻慢与蔑视色彩的评论,起草了涉及同性婚姻问题各个方面的大量法律文件。这些案例法有助于解释并系统表述本庭如今必须考虑的潜在原则。除本案和另外一桩案件(Citizens for Equal Protection v. Bruning)之外,上诉法院都裁决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之外的规定违宪。许多深思熟虑的联邦地区法院也决定处理同性婚姻问题,其中大部分法院裁决同性伴侣必须被允许结婚。此外,许多州的最高法院也通过阐释本州宪法的方式,参与到了这一仍在进行的讨论当中。 经历了数年的诉讼、立法、公决以及针对这些公共行为的讨论,各州如今在同性婚姻问题上的差异分明。 III 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条款规定,“任何国家机关不得在不经过法定正当程序的情况下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这一条款所保护的基本自由,包括权利法案(第一至十修正案)中列举的大部分权利。同时,这些自由也涵盖了对个人尊严和独立性极为重要的个人选择,包括足以定义个人身份和信仰的亲密关系选择。 司法部门对于宪法的解读的一项重要使命,就是要厘清和保护基本权利。然而,“没有任何确定的公式”来决定这种使命应该如何实现。司法机构必须通过理性而严谨的判断,来厘清那些对于个体来说极为基本的、国家机构必须尊重的权利。指导这一过程的原则,在我们分析宪法中其他概括性、纲领性、不具体的条款时,也同样适用。历史和传统为这项工作提供参考,但不能束缚它的边界。我们尊重历史、借鉴历史,但决不能完全让过去来决定现在。 在我们当下生活的时代,我们有时可能察觉不到某些不公正的存在。《权利法案》和第十四修正案的起草者并不认为自己谙熟“自由”一词在所有维度的所有涵义,因此他们给后人提供了一份宪章,允许其在不断发现“自由”的新含义的过程中保护每个人享受这种自由的权利。每当宪法保护的原则和既有法律限制之间的矛盾在新的视角之下昭彰之时,我们就必须著手解决“人们是否享受著自由”的问题。 循著这样的宗旨,本院自多年前就一直认定,婚姻权受宪法所保护。在Loving v. Virginia一案中,本院法官一致认为婚姻对于追求幸福的自由人而言,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利,因此裁定所有禁止跨种族通婚的法案违宪。在Zablocki v. Redhail一案中,最高法院重申了这一立场,并且裁定,威斯康星州禁止未尽到养育子女责任的父亲们结婚的法律,是对婚姻权的侵犯。在Turner v. Safley一案中,最高法院再次应用了这一原则,认为限制狱中囚犯结婚的法规践踏了婚姻权。长久以来,在不同的情境下,最高法院一次又一次重申,婚姻权是一项受到宪法第十四修正案正当程序条款保护的基本权利。 我们不能否认,在这前列举的这些案例中,依然隐含著“婚姻权存在于异性伴侣之间”的假设。就像其他各种各样的机构一样,最高法院做出的许多假设受到当时社会环境和时代的局限。这种局限性在Baker v. Nelson案的一句话判决中体现得淋漓尽致——这一判决认为,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于联邦层面并无不妥。 但是,历史上也存在一些更具指导意义的判例,其中体现的宪法原则有著更为广泛的实用性。在定义婚姻权的过程中,这些判例基于历史、传统和婚姻关系中自然存在的其他基本自由,定义了婚姻权的基本性质。当最高法院考虑这些判例的约束力和思考方式是否适用于同性伴侣时,我们必须认真思考,漫漫司法史中,婚姻权缘何得以获得长期保护。 这一思考指向的结论是,同性伴侣可以行使婚姻权。以下讨论的四项原则和传统,说明了“婚姻是一项被保护的基本权利”这一宪法原则为何同样适用于同性伴侣。 本院之前相关判例中体现的第一个基本预设是∶婚姻中的个人选择权是个体自主性的内在组成部分。婚姻和自由之间的这种联系,正是最高法院在Loving一案(“婚姻权对于所有个体具有根本的重要性”)中认定跨种族通婚禁令违反正当程序条款的原因。如同有关节育、家庭关系、生育和子女抚养等均受宪法保护的选择一样,婚姻是对个体意义最为重大的选择之一。本院曾经指出∶“承认并保护家庭生活中各方各面的私密权利,但不承认、保护选择缔结婚姻关系——这可是家庭生活的基石——的选择自由,这种做法无疑自相矛盾”。 有关婚姻的选择塑造了每个人的命运。就像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解释的那样(注∶2004年,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裁定禁止同性婚姻的做法违宪,使得马萨诸塞州成为全美第一个将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州),正因为婚姻制度满足了人们对安全感和共通人性的渴求,这一制度是受人尊敬的,而有关是否结婚、和谁结婚的决定,恰恰是每个人进行自我定义的关键方式。 婚姻的本质,是使得两个人在持久的纽带中,发现诸如自我表达、亲密情感、高尚灵性等更多的自由。这一本质对所有人都成立,无关性取向。当两位男士或者女士结婚时,其所缔结的纽带及其做出这一重大选择时自主选择的决心,无不体现著婚姻的尊严。(就婚姻的自主性,本院已于Loving一案判决中所言,“与种族相异者结婚或是不结婚的自由取决于个人,一州不得干涉。”) 最高法院在先前判例中体现的第二个原则是,婚姻权之所以如此根本,是因为它所支持的那种二人结合方式,其重要性是其他任何结合方式都无法比拟的。这也是Griswold v. Connecticut一案的核心论点。在这一判例中中,最高法院认定已婚夫妇使用节育手段的权利受到宪法保护。此案的判决书中认为,婚姻是一项“比《权利法案》本身更加古老的”权利,并以如下方式形容婚姻∶ “婚姻是历经沧桑、矢志不渝的结合,其亲密感已充盈到神圣的程度。这种结合是为了追逐某种生活方式、而非追逐某些特定的诉求;它是生活的和谐,而非政治信仰;它是相互的忠诚,而非商业性或社会性的算计。这一结合有著极为神圣的目标。” 在Turner一案中,最高法院再次承认了这一被婚姻权所保护的亲密关系,认为囚徒的婚姻权不应被剥夺。婚姻权使得那些“希望通过对对方的责任与忠诚来定义自身”的伴侣获得尊严。婚姻回应了人们对于孤独的普遍恐惧。婚姻给人们以相互陪伴与相互理解的希望,它让人们确信,只要双方还活在世上,两人就会相互挂念、扶持。 恰如本院在Lawrence一案的判决中所言,同性和异性伴侣同样享受亲密关系的权利。该判决废除了所有将同性亲密行为视为犯罪的法律,并承认“亲密的性关系仅是某种更为深远的个人纽带的一个部分”。虽然Lawrence一案的判决确认了人们拥有建立并维持亲密关系的权利而免受刑事迫害,但这不能让我们做出“自由的涵义仅止于此”的推论。非罪化是一项进步,但这并没有实现自由的全部可能性。 保护婚姻权的第三个理义基础是,婚姻权保护了儿童和家庭,因此抚养、生育、教育等相关权利都赋予婚姻权以意义。本院曾经将这些权利加以整体表述,而这无疑昭示著本院承认了这些权利相互之间的联系∶“‘结婚、成家、养育子女’的权利是正当程序条款所保障的自由的关键部分”。许多州的法律都对婚姻关系提供了儿童与家庭层面上的物质保护。但婚姻同样有更深远的作用。通过对父母之间的关系给予法律认可与保护,婚姻使得子女们“得以理解其自身家庭的完整与亲近,并推己及人,理解他们日常所见的其他家庭”。婚姻同样提供了对子女们至关重要的长久稳定的生活环境。 各方均承认,许多同性伴侣为其子女(不论亲生或是领养)提供了温暖而充实的家庭生活。成千上万的子女目前即与同性伴侣父母生活在一起。如今,大多数州允许同性恋人士以个人或伴侣的名义领养孩子,而且许多孩子确实是被同性父母领养的。这恰恰有力地确认了,同性恋人士可以营造温暖幸福的家庭生活。 因此,将同性伴侣排除在婚姻之外的做法和婚姻权的一项核心预设相冲突。当这些伴侣无法享受婚姻提供的社会认可和长期稳定时,他们的子女受困于一种否定自己家庭的羞辱感中。被非婚父母抚养,同样要付出巨大的物质代价,这些子女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却要被抛到一种更加艰难、不确定的家庭生活中去。因此,本案所审理的婚姻法实际上是危害并羞辱了同性伴侣所抚养的子女。 当然,这不是说婚姻权对那些不能或不愿拥有子女的人们来说就没有意义。在任何州,生育的能力和意愿从来就不是合法婚姻的先决条件。我们已经有了判例来保护已婚夫妇不生育孩子的权利,因此绝不能说本院和各州将婚姻权建立在生育的能力和意愿之上。宪法意义上的婚姻权有许多面向,养育子女只是其中的一个。 第四,本院之前的判例,和这个国家的传统,都共同告诉我们∶婚姻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石。托克维尔在他两个世纪之前游历美国时,就发现了这一事实∶ “世界上没有一个比美国更重视婚姻纽带的国家┅┅当一个美国人从动荡的公共生活中撤出、回到他的家庭时,他在家庭中发现了秩序与和平的图景┅┅接下来,他又将这一图景带回到公共生活之中。” 在Maynard v. Hill一案中,本院的看法与托克维尔异曲同工——婚姻是“家庭与社会的基石,如果没有婚姻,就不会有文明和社会进步”。本院在这一判例中表示,婚姻“是一项伟大的公共习俗,它定义了整个公民政治生活”。虽然婚姻制度发生了许多巨大变化,许多与父母许可、性别和种族有关的婚姻规则都被废除,但这一观点依然被不断重申。 婚姻是整个社会的基础构件。 因此,当一对伴侣起誓一生照拂彼此时,社会事实上也在承诺支持这对伴侣,给予他们像征性的认可和物质上的福利。虽然各州有决定给婚姻伴侣何种福利的自由,但事实上,各州政府一直不断地问婚姻伴侣提供更多的权利和福利。婚姻所享受的政策保护包括∶税收、继承权与财产权、证据法中的伴侣特权、探视权、医疗决定权、领养权、各项和烈属有关的权利、出生与死亡证明、职业道德法则、竞选注资限制、劳动报酬福利、医疗保险、儿童抚养与探视权。各州所规定的合法婚姻同时也在联邦层面享有一千多项福利。通过将婚姻制度至于许许多多法律与社会秩序维度的中心,各州强化了婚姻权的根本性地位。 在这一原则面前,同性和异性伴侣没有区别。但当同性伴侣被排除于婚姻制度之外时,他们无法享受那些建立在婚姻基础上的福利。这一伤害不仅仅是物质层面上的。同性伴侣不得不承受一种异性伴侣所无法忍受的不稳定性。当国家机构为婚姻附加上更多意义、使之更加宝贵的时候,将同性恋人士排除于婚姻之外,实际就表明了他/她们所获得的待遇是与其他人不平等的。将他/她们所在我国社会一项中心制度之外,无异于是在羞辱他/她们。同性伴侣完全有权追求婚姻的高尚目的、实现婚姻的全部意义。 长期以来,将婚姻限于异性伴侣之间也许看上去是自然而公正的,但现在,这种做法与婚姻权的中心内涵之间的抵 w然十分明显。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将同性伴侣排除于婚姻权之外的做法,无异于向其强行施加了违背我国基本宪章的耻辱与伤害。 而被告人不认为以上视角是对这一议题的合理解读。辩方援引了Washington v. Glucksberg这一判例所呼吁的原则——我们受宪法保护的各项基本权利,必须进行“仔细而严谨的描述”。他们坚称,诉方所寻求的目标,并非是行使婚姻权,而是行使一种新的、并不存在的“同性婚姻权”。Glucksberg判例确实认定,我们对于受正当程序条款保护的“自由”,必须进行极为仔细而克制的定义,并在很大程度上参考具体的历史实践。然而,虽然这一做法对于Glucksberg案所牵涉的具体权利议题(安乐死)来说是合适的,但它与本院讨论其他包括婚姻与亲密关系在内的权利时所一贯采用的方法并不一致。Loving夫妇不是在寻求“跨种族婚姻权”,Turner寻求的不是“囚犯结婚的权利”,Zablocki寻求的也并不是“未交子女养育费的父亲结婚的权利”。恰恰与此相反,这些案例中诉方所追求的,是最广泛意义上的婚姻权,他们问出的问题是∶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将一部分人排除在婚姻权之外? 这一原则在本案中同样适用。如果权利是被历史所定义的,那麽这种实践就为自己的存在提供了持续不断的合理化依据,而一旦新的群体被排除在一项权利之外,他们就永远不能再祈求这一权利。本院已经否定了这一思路,不管是在婚姻权的问题上,还是在同性恋人士享有何种权利的问题上。 从历史和传统的视角看,婚姻的权利是最为根本的,但是这一权利并不仅仅来自于古源。他们同样来自于在我们这个时代同样重要的,由宪法规定的自由。很多人基于善良而正直的宗教或哲学假设,认为同性婚姻是错误的。我们在此无意贬低这些人及其观念。但是当这些基于个人的反对意见成为法律或是公共政策,其必然导致的结果是某些公民由宪法保障的权利遭到损害。在宪法之下,同性伴侣在婚姻方面与异性伴侣有著同样的法律待遇。如果否定他们的权利,就意味著他们选择的权利与人格遭到伤害。 同性伴侣结婚的权利不仅是第十四修正案所保障之自由的一部分,同时也来源于该修正案对法律面前平等保护的保障。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虽然各自陈述了独立的原则,但两者间也蕴含了深远的联系。自由中内含的权利同平等保护条款保障的权利有时可能基于不同的认识,范围也并非完全一致,但在某些情形下,一者也会启迪我们更好地认识另一者的意义和范围。而尽管这两个条款在对权利的辨识和定义上可能交汇,但在任何个案中,其中一个条款可能会被视作更准确而全面地抓住了某项特定权利的精髓。这两项原则的交互作用进一步拓展了我们对自由概念和范围的理解。 所呈本院之诸案涉及的婚姻权即反映了此种动态。在Loving一案中,本院同时根据平等保护条款和正当程序条款废除了一项对跨种族婚姻的禁令。本院首先宣布该禁令由于不平等地对待跨种族伴侣而无效。判决书说,“仅凭种族分类而限制婚姻自由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的核心要义。”接著,本院基于平等保护同自由之间的联系,宣称该禁令同时也违反了对自由的核心认识∶“此等法案中所提及的种族分类极为直接地颠覆第十四修正案中平等这一核心原则。因为如此不堪一击的理由而否认(婚姻权)这项基本自由,毫无疑义地属于在法律正当程序的缺失下,剥夺了各州公民的自由。”在充分认识并理解禁止跨种族联合的法律所造成之伤害的基础上,婚姻得以成为一项基本权利的理由则更显清晰,令人信服。 这两项保护的协同增效作用在Zablocki一案中体现得更为明显。本院援引平等保护条款作为基础,废除了案情所涉之法律。该条法律禁止未完全缴纳儿童抚养费的父亲不经司法核准而结婚。基于平等保护对此案所做的分析,其核心环节在于该法律为一项具有“根本重要性”的自由附加了负担。正是由于婚姻权的必要性,该法律与平等要求相违背之处方才得以彰显。自由的要义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了平等保护的概念,反之亦然。 在解释平等保护条款时,本院意识到∶社会中产生新的理解和洞见能够揭露出我们最基础的制度中的不公平,在此之前,这些不公平未曾被留意,也未曾被挑战。仅援一例,1970和1980年代的婚姻制度就见证了这一现像。尽管传统信条逐渐销蚀,婚姻中不合理的基于性别的分类依然存在于整个20世纪中叶。这种分类否认了男人和女人的平等尊严。例如,某州1971年的法律规定,“丈夫是一家之主,妻子臣服于他;她的合法民事身份被合并在丈夫之中,除非法律出于对她的保护和利益,另行认可她的独立身份。”出于对一种新意识的回应,本院援引平等保护条款,裁决这种在婚姻中施加基于性别的不平等的法律无效。如同Loving和Zablocki等案所示,平等保护条款可以帮助发现和纠正婚姻制度中的不平等,彰显宪法的自由和平等原则。 其他一些案例也确认了自由和平等之间的这种关系。在M. L. B. v. S. L. J.案中,本院基于公平程序和平等保护原则,裁决一项法令违宪,其要求贫困母亲必须交费才能对抚养权中止的决定提出上诉。在Eisenstadt v. Baird案中,本院援引这两项原则,裁决一项关于禁止向未婚人士发放避孕用具而不禁止向已婚人士发放的法令违宪。在Skinner v. Oklahoma案中,本院援引这两项原则,裁决一项允许对惯犯进行绝育的法令违宪。 在Lawrence案中,本院认为,在关于同性恋群体的法律中,这些宪法保护措施是相互关联的。尽管Lawrence案根据公平程序条款进行了详细阐述,它也承认并尝试修复那些视同性恋亲密行为为非法的法律带来的不平等。该案认为,各州“不能通过将私人的性行为判为非法来贬低他们的存在、控制他们的命运”。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同性婚姻。现在可以明显看到,这些被挑战的法律给同性伴侣带来了负担。还必须承认的是,它们违背了公平原则。这些婚姻法律从根本上来说是不公平的∶同性伴侣无法享受异性伴侣拥有的所有福利,无法行使一项基本权利。特别是,由于他们的关系在很长一段历史内都没有得到承认,这种对同性伴侣婚姻权利的否认造成了重大而持续的伤害。这种对同性恋者的权利剥夺是对他们的不尊重和矮化。平等保护条款和正当程序条款都禁止这种对基本婚姻权利的侵犯。 上述考量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婚姻权是个人自由中固有的基本权利。基于第十四修正案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同性伴侣的婚姻权利和自由不得剥夺。本院认为,同性伴侣得以施行婚姻之基本权利,此项自由不得继续否认。即日起推翻Baker v. Nelson之判决,申诉人所在各州涉及此案之法律,就其排除同性伴侣享有与异性伴侣同等婚姻权之部分,亦即宣告无效。 IV 相关案例中,法院最初的倾向都是谨慎行事,即等待进一步的相关立法、判例和讨论。在对婚姻等基本概念作出定义时,往往被指存在公开民主讨论不足的情况。在案件上诉到本院之前,多数上诉法院作出意见是,让案件相关方所在州政府在批准同性婚姻之前,等待更进一步的公共讨论和政治措施。 然而,其实早已存在对于相关议题更加详尽的思考,例如投票、立法讨论、草根运动,以及无数的研究、论文、书籍等大众及学术论述。联邦和各州法庭已经审议了大量相关诉讼。就这一问题的各类司法意见反映了近来各政党和法律人士的争论,以及过去数十年里引发针对同性婚姻及其意义的大范围的社会讨论。就像百余法律顾问(amici)所说明的那样,不少美国社会的相关机构都对这一问题表达了实质性的关注,例如州和地方政府、军方、大小企业、工会、宗教团体、司法机构、社会团体、专业组织及大学。这样的讨论使得我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不断加深,也在如今宪法框架下作出的司法决定中得以体现。 当然,宪法认定民主是作出改变的正确途径,只要这一过程不侵犯基本人权。上一任期,本院多数裁决重申了在Schuette v. BAMN一案中强调民主原则的重要性——“公民有辩论的权力,这样他们才能加深了解并作出决定,然后通过政治途径,尝试协调一致塑造他们时代的进程。”的确,在我们这个时代,自由往往是通过民主得到保护和延续。不过,正如Schuette所说,“宪法所保证的自由权利,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个人权利不应因政府非法使用职权而受到伤害。”因此,无论决策过程是否符合民主的大原则,一旦个人权利遭侵犯,“宪法即要求法院进行纠正”。就算保护个人权利影响到更为重要和敏感的因素,这一原则依旧成立。我国法院基于保护个人权利的基本原则,永远为意在证明自己受到伤害的个人敞开大门。个人受到损害时,纵使其他更广大的公众更不同意他的立场,或立法机构拒绝采取行动,其亦有权寻求宪法保护。宪法“把特定事件从政治纠葛中剥离,让它们超越多数人和官员所及范围,并把他们当做法院执行的司法原则”。这就是为什麽“基本权利可能不适合用投票来决定,他们依赖的是不需投票的结果。”同性婚姻的提倡者在当前的民主过程中是否具有动力并不重要。最高法院面对的是一个司法问题——宪法是否保护同性伴侣的婚姻权。 最高法院在认可和保护基本人权的过程中面临要采用更加谨慎方法的呼声已经不是第一次。在Bowers案中,一个勉强的多数决定通过法律将同性亲密行为视为犯罪。因为当时社会刚刚开始讨论同性恋男女的权利,那个决定可能被看成是民主过程作出的谨慎决定。然而,从效果上看,那一判例导致同性恋男女的基本权利被否决,导致他们的痛苦和羞辱。而该案的反对意见揭示,这些对正确判决甚为必要的事实和原则早已为当时的最高法院所了解。这就是为什麽劳伦斯认定Bowers案件“从作出决定是就是错误的”。尽管Lawrence一案最终推翻了Bowers的判决,但在此期间诸多男女业已受到伤害,这种伤害在案件决定被否决之后依旧延续了很久。对自尊的伤害并非总能通过一笔勾销而愈合。 反对同性伴侣的判决将导致同样的效果——如同Bowers案件一样,在第十四修正案面前无可辩解。申诉人的种种经历证明了其提请本院复审之议题的紧迫性。如今James Obergefell质问俄亥俄州是否会永久抹去自己与John Arthur的婚姻。April DeBoer和Jayne Rowse质问密歇根州是否会一再否决母亲保护孩子的渴望,让她们和孩子共同的童年时光过快消逝。Ijpe DeKoe和Thomas Kostura质问田纳西州是否会拒绝一个为国效力的军人维护自己在纽约所缔结婚姻的尊严。最高法院在听取了申诉人的情况后,有义务回应他们的诉求,回答它们的问题。 上诉法庭意见并不统一,这种不统一导致了联邦法律在不同地域的意义产生了无法允许的差异,因而本院许可了此次复核,以决定同性夫妻是否可以运用结婚的权利。倘若本院坚持这些禁止同性婚姻的争议性法律符合宪法,无异于向整个国家宣称这些法律符合我们社会最基本的契约。倘若最高法院继续不置可否,允许依照具体情况而缓慢决定同性伴侣是否得以享有某些特定福利,仍无异于否认了同性恋男女诸多与婚姻紧密交织的权利和责任。 被告人同时认为,允许同性结婚会导致异性结婚数量减少,伤害婚姻这一社会制度。他们声称允许同性结婚会伤害人类的自然繁衍和婚配。然而,这种论调对异性夫妻如何就婚姻和为人父母作出决定的观点是违反常识的。是否结婚和抚养子女基于一系列或浪漫、或实际的个人考量,认为仅仅因为同性伴侣选择结合,异性伴侣就会选择不结婚的想法是脱离实际的。(引用Kitchen v. Herbert判例中的陈述∶“认为承认同性伴侣之间的爱情和承诺会改变异性伴侣最为亲密和个人化决定的想法完全不合逻辑。”)反对者没有提供同性婚姻会造成他们所说后果的证据。尽管我们尊重那些反对同性婚姻的观点,但合理的解释是,相互钟意的两个成年人之间的权利不会对他们自己或第三方造成任何风险。 最后,必须强调,恪守各类宗教原则之人可以继续以最为诚挚的信念主张其信仰,认为同性婚姻在神学认识上不可宽恕。第一修正案保障了宗教组织及个人于传播教义时得以享有正当保护,以达成他们人生和信念居于中心地位的需求,给予他们的渴望,延续他们长久以来尊重的婚姻结构。对于其他以各种理由反对同性婚姻的人,这一点也同样适用。认为不论从宗教还是世俗理由上看同性婚姻皆为合理的人,可以同其反对者进行公开而彻底的辩论。然而,宪法不批准一州禁止同性享有与异性条件相同的婚姻权利。 V 这些案件同样提出一个疑问,即宪法是否要求一个州承认在另一个州结合的同性婚姻。当然,从Obergefell和Arthur的案例,以及Dekoe和Kostura的案例中可以看到很清楚,如果不承认这种婚姻关系,将继续对同性伴侣造成持久的伤害。 一州缔结婚姻关系不为另一州所承认,无疑是涉及国内法中“最为混乱和最令人沮丧的症状”。这种情况无疑会造成很多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对于一些伴侣来说,即便是开车到邻州走亲访友,或是配偶在州境线另一边住院,都有可能导致很大的麻烦。鉴于许多州已经允许同性婚姻,而事实上也有很多同性伴侣已经正式结合,部分州仍拒绝承认同性婚姻这一点造成的阻碍极为巨大,并仍在不断升级。 辩方律师承认,如果美国宪法要求各州允许同性婚姻,则拒绝承认其他州的同性婚姻的理由亦会削弱。本院做出如下判决,同性伴侣间的婚姻是基本权利,得以在各州施行。因此,本院同时判决,一州基于婚姻双方性别相同而拒绝承认于其它州合法缔结的同性婚姻毫无法律依据。 \\\* 没有任何一种结合比婚姻更为深远,因为它像征了对爱情、忠诚、奉献、牺牲和家庭最为崇高的理想。一段姻缘缔结的纽带使双方超越了彼此本身。诚如部分申诉人于诸案中所证,婚姻所体现的爱情甚至可以横跨生死而永存。认为追求同性婚姻的男女缺乏对婚姻的尊重,这是对其意图的误解。他们的抗辩内容彰显著对婚姻的尊重,而恰恰是这份强烈尊重,激励他们追寻亲身实现婚姻的价值。他们不愿茕茕孑立,终身孤立于人类文明最为悠久的习俗之外。他们在法律面前寻求平等的尊严。宪法给予他们此项权利。 本院撤销联邦第六巡回上诉法院之判决。 是为令。 2015年6月26日 2015-07-01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05👍 0💬 02015 年中国经济关键词:失业
何清涟 2015年行将进入历史,如果要找一个词概括年度经济,“失业”一词最能总括全局。本年度发生的企业破产潮、外资继续外迁、3亿失业新工人(农民工)无处可去,政府强令面临停产裁员的国企接收退伍军人、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等等,都指向一个关键词:失业。 煤矿业、钢铁业纷纷破产歇业 煤炭业钢铁业都是中国容纳就业人口极多的行业,煤炭行业拥有着580余万的从业群体,钢铁行业从业人数为331.8万人,这两个行业破产歇业,必然会导致大量工人失业。 2015年8月24日,国务院安委办发布《关于集中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的通报》,提到当前中国共有4947处停产停建矿井,占矿井总数的48%,其中停产停建1年以上的有3346处。也就是说,中国煤矿将近一半停产。陕西、山西、内蒙等煤炭大省目前已经是一片哀歌。 煤矿业的萧条从前年开始,许多企业勉强撑到今年,再也撑不下去。8月份,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决定对61处经营困难的煤矿实施停产、停建。而在全国最大煤炭储地内蒙古地区有一半煤矿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据说失业人员超过10万人。10月20日,潞安集团正式下发《停薪留职》与《内部休假》管理办法,让员工长期“休假”(实际上就是失业)。(《煤炭业冰点:近半矿井停产停建 鼓励员工休假停薪》,《华夏时报》2015年10月29日)中国东北部最大的煤矿公司龙煤集团也没能挺过这轮行业严冬。早在今年9月就已经宣布,计划裁掉10万名员工。在位于四个城市的42座煤矿削减40%的劳动力。 钢铁业的情况与煤炭业相仿佛,产能严重过剩,全行业都是微利运行。据说各类钢材库存特多,行内人估计5年都用不完。,8月初一度下挫到1800元/吨,每斤钢材的价格是0.9元,真是贱过白菜。河北钢铁业是主业,2012年全省钢铁产业产值占财政收入11.6%,近61万人在钢铁业就业谋生。今年,钢铁业工人“被放假”、分流和裁员,部分钢厂裁员1/3以上。唐山部分主导钢厂裁员25%。包钢、武钢也相继裁员,整个钢铁行业人心惶惶。 行内人士一致认为,钢铁行业的低迷是长期产能过剩、供过于求的结果。整个行业上下游的不景气正是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后工业品需求不振的缩影。据说目前钢铁业的不景气还只是深秋,未到严冬。目前中国有钢铁企业2460家,未来将减少到300家,面临被并购与重组的企业数量高达80%以上。未来三年内钢铁行业必将出现的淘汰重组,那才算到了严冬。 世界工厂转移到了越南等国 近几年关于东莞企业破产的消息不断传来。作为世界工厂主车间的东莞,其衰落的转折点是2008年。从2008年至2012年,东莞有7.2万家企业被关闭。2014年,有不低于4000家企业关门;2015年10月份,2000多家台资企业大举撤离东莞,500万工人被逼离开。 近几年来,随着中国劳动力成本的上升,不少厂商选择将工厂迁至越南、印度等东南亚一带,期望维持原有的利润率。东莞号称“鞋都”,据亚洲鞋业协会统计,近年约有1/3订单从中国往东南亚转移。如果拟一份转移清单,这些撤离的企业还包括英特尔、LG、松下和微软在内的众多科技公司,以及其他跨国公司,比如优衣库、耐克、富士康、船井电机、歌乐等数十家外企。这些企业当中,大批转移到越南及东南亚地区,2015年10月,《华尔街日报》曾评述说,在吸引外资方面,“中国花费30年时间做成的事情,越南花费10年就够了。原因是,越来越多的公司把赌注押在这个国家。” 2014年,进入越南的外国直接投资已经达到124亿美元,与2009年相比增加近25%。世界上最大的投资商之一韩国三星电气计划在隆安省加大投资,生产电子产品。 作为制造业终端产品的印刷包装业是测量制造业兴 衰的晴雨计。全国印刷企业总数10.5万家,从业人员341.5万人。随着制造业衰退,印刷包装业的订单也逐渐减少,失业逐渐增多。印刷包装业作为广东省的一个主要行业,从2010年以来,订单持续减少的局面,全行业从业人员由2010年的110多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81万人。浙江温州印刷包装业主要生产鞋盒包装等,受皮鞋出口牵连订单减少,不少工人失业。 习近平的反腐,迫使各地政府限制“三公消费”,对各个行业的影响非常大。除了挂历、贺卡的印制之外,月饼、海鲜大礼包和滋补品等高档礼品,以及手提袋、酒盒、首饰盒、茶叶盒等精品包装一类的劳动密集型包装企业的订单骤减。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号称彩印之乡,聚集了大大小小400多家包装印刷企业,仅仅因月饼供给减少,这个彩印之乡就陷入困境。 失业人口与社会流民化 外资撤离中国的原因,多年来各种分析都有,涉及政府行为、经营环境与制度环境、比较成本上升,甚至包括新一代农民工不如其前辈好使用,本文只分析外商撤资对中国就业的影响。 以下三组数据相互比照,大概接近中国的失业总数。 2010年,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的张德江指出,中国有4500万人的就业机会来自外资企业。如果算上为这些外资企业提供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外资提供的就业机会数以亿计。这正好与林毅夫2015年1月在世界经济论坛提到的数据相符。林毅夫称,2015年中国整个制造业外移,将流失1.24亿个工作岗位。 此前中国亦存在庞大的失业人口。2010年3月22日,前总理温家宝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会,在会见美方主要代表时说:“我知道美国有200万失业人口,这让政府十分焦急,但中国就业人口压力有2亿。” 中文报道比中国官方的China Daily的《Wen upbeat on US relations despite strains》简单得多,英文报道中不仅说了数字,还特意解释了为什么不是官方提出的城市登记失业率4%,而是社会科学院的报告中提到的9.4%,因为后者包括农村劳动力。 研究中国新工人(即农民工)的吕途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提到中国有3亿新工人,加上父母孩子,共有5亿,这5亿人的生活状况,对中国社会所起的作用绝对不可忽视。换成官方话语,就是这5亿人的生活状态将影响中国社会安定。 失业人数庞大,中国将成流民社会 中国经济现在进入 L 型状态,何时走出低谷是未知数。在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列举的2016年5项任务当中,失业被转换成第五项任务中的“就业”,说了一堆套话,比如“要更好发挥市场在促进就业中的作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高职业培训质量,加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能力”。但是,中国既无技术优势,也无资源优势与人力资本优势(低素质劳动力不是优质人力资本),因此,中国社会得做好长期忍受失业之痛的准备。 失业者过多,将导致流民阶层出现。中共应该不会忘记,庞大的流民阶层是中国20世纪共产革命的社会基础。 在权力、资本与劳工三者关系之间,劳工失业的数量标志着他们存在性质的转换。一个工厂如果只解雇了工人的10%,社会评价是这些被解雇者不适应工作岗位;如果50%的企业都在裁员,那是市场不景气;但如果象目前这样,资本退场(大批企业倒闭或者转移),失业者高达数亿,那是一国经济进入大萧条的开始。这时候,失业问题已经不是失业者的问题,而是政府必须面对的社会问题。全中国毛粉数量日增,当局眼中只看到众毛粉对极权的狂热拥护,却“遗忘”了红色话语中对结果平等的追求。 (原载VOA何清涟博客,2015年12月29日,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voa-news-unemployment-tide-20151229/3123244.html)
何清涟2025-11-06 06:07👍 0💬 0网络“诽谤”该当何罪?
网络是个新兴事物,尤其脸书、推特、博客等,不像平面媒体(和专门网站)有人负责(事先审核),它只是一个平台,万千网民各显神通,各抒己见,当然就各种声音都有,有时鱼目混珠。怎样处理网络上的“毁谤”问题,是一个新话题。 美国在审理网络诽谤案时,不是以控制和惩罚为主,而更多的是坚持言论自由的原则,给言论空间。虽然网络是新兴事物,但美国对网络诽谤案的审理,基本是延续传统法律,坚持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原则。我概括总结了一下,它主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第一,事实和评论区别的原则。 美国在审理诽谤案时,非常注重把“事实指控”和“评论”严格区分开来。属于评论的部分,不管怎样严厉、尖刻,甚至过分,一般都不会被定为诽谤罪。即便使用像坏蛋、婊子、疯子,傻蛋等诋毁字眼,基本都被列入评论范畴,不作诽谤处理,从而尽量保护言论的自由表达。 例如2009年的著名案例,27岁美国女学生波特(Rosemary Port)在其谷歌“个人博客”匿名抨击加拿大模特科恩(Liskula Cohen)是“纽约市的婊子”,“有精神病、撒谎、烂货一个”。科恩控告波特诽谤。纽约州最高法院裁决谷歌公布这个匿名博客的真实姓名,但没有裁定波特“诽谤罪”。 对于波特使用“婊子”“烂货”“精神病”等用语,是不是就等于“诽谤”,在网上有相当争议。有网民认为,这不应该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诽谤”。因为如果把诽谤定义得非常狭窄的话,那麽以后大家在网上也不敢随便骂别人是“asshole”(蠢蛋)了。 “婊子”“烂货”等词,当然属人身攻击用语,但它和指控别人“偷东西、杀人、强奸”等有实际内容的诽谤完全不一样;它是抽像的人格贬损、斥责。这里有一个抽像和具体的区别。 对法庭裁决谷歌公布她的姓名,波特不服,要把这个案子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并坚持向谷歌索赔1500万美元。但迄今尚未听到最高法院受理此案的消息。 纽约最高法院的这项判决确立了两项原则∶对网络的激烈攻击言辞等,持相当宽的裁决尺度,不是轻易定“诽谤罪”而影响网络评论、大众信息的自由流通。另外,法院可要求谷歌公布匿名博客的真实姓名,强调了言论的责任和透明性。 第二,对普通人和名人区别对待的原则。 美国另一个审理诽谤的著名原则,是对普通人和名人(public figure)及政府官员有不同标准。对普通人,不可随便诽谤,但是对名人、官员等,对他们打诽谤官司,则设有著名的“三原则”和“一条件”∶ “三原则”是∶1,当事人必须证明,报道内容失实;2,当事人的名誉受到实质性损害;3,对方有事实恶意,即明知不是事实,故意陷害。显然这第三条最难证明(事先有诽谤陷害对方的动机的证据),所以名人和政府官员很难打赢诽谤官司。 “一条件”是∶要由原告(即要打诽谤案的政府官员和名人们)“举证”。很明显,由哪一方负责“举证”,就增加了哪一方的负担。规定由原告举证,就更使他们有打诽谤案的难度。 为什麽对官员和名人设立这麽严苛的标准?对官员,当然是从监督权力者的角度;对名人,因他们是公众人物,其言行也潜在影响和塑造公共政策,等于是“软权力者”,所以他们也应受到监督。如果让他们轻易打赢诽谤官司,会窒息监督的声音,影响大众的知情权。 但是,他们名誉受损怎麽办?大法官认为,因他们是名人,就有机会在媒体上为自己澄清;虽然他们的形像可能还是蒙上阴影,但宁可让他们付出这个“代价”,也不要使言论自由或公共议题的讨论等受损。 什麽样的人才算“公众人物”?最高法院没有给予明确的定义,但前些年一个判例是,一个在几千人的小镇中参加社会活动比较活跃的退休警察(名字上过几次社区报纸),状告媒体“诽谤”,最后被法院认定他是“公众人物”而败诉。 美国最高法院后来又把“三原则”扩大到即使是普通人,卷入处于大众关注的“公众事物旋涡”中,状告诽谤,也要出示这三点证据。 从对名人、官员等设立严格标准,到把“三原则”扩展到卷入大众关注的“公众事务漩涡”中的普通人,显示美国的司法更朝向保护更多言论(和批评)的自由流通,而不是轻易定罪。 第三,对嘲讽甚至极端无礼的不划线原则。 既然不轻易定罪,那麽言论的底线划在哪里?尤其对名人和官员的嘲讽、痛斥,甚至辱骂,是不是有个界限?大法官没有明确定义,但通过案例,仍提供了线索∶ 最出名的是1983年基督教布道师福尔韦尔(Jerry Falwell)控告《皮条客》(Hustler)杂志诽谤一案,最高法院的一致裁决精神是保护模仿、嘲弄公众人物的权利,即使这种嘲弄举动是“极端无礼的”,甚至给遭到嘲弄的人造成了极大的精神痛苦。 福尔韦尔牧师的控告是相当有“理由”的∶第一,那家杂志刊出一篇整个是编造的对他本人的采访,他根本没有接受过采访。第二,他在“采访”中说自己性生活的“第一次”是喝醉后跟自己的母亲。采访是假的,这个乱伦之说,当然也完全是编造的。福尔韦尔牧师认为,这是对他“蓄意造成精神痛苦”,在地方法院他胜诉,获赔15万美元。 但美国最高法院最后判决福尔韦尔牧师“败诉”。理由是,这篇“采访记”是刊登在这本杂志的喝甜酒的系列广告中,是一种模仿嘲弄。福尔韦尔牧师提出这家杂志应对这种“极端无礼”的讽刺负责,但最高法院认为“是否极端无礼”,在法律上难以定出可区别的原则标准,怎麽定,都会损害言论和新闻自由,所以不定。 大法官强调,纵观整个美国历史,“图文描述和讽刺性漫画,在社会和政治辩论中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即使发言人的意见冒犯了他人,但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的核心价值是“政府在理念市场中必须保持中立。”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出面惩罚“言论”,而应保持“思想市场”的开放和自由流通。这个案子在美国影响巨大,后被拍成电影《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获得相当好评。 对政治人物和名人的“极端无礼”的批评或嘲讽,最高法院不愿“划线”限制,那麽可以“极端无礼”到什麽程度?在美国的刊物上,曾有过这样的漫画,裸体的尼克松总统跟自己的女儿在“做爱”(尼克松父女头像被移植到赤裸的男女身上)。这不仅是“极端无礼”,而且是“有意侮辱”。 但尼克松没有去打官司。这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从“三原则”角度,他知道打不赢。另外,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就强调过,在有报纸无政府、有政府无报纸之间选择,他宁可无政府也要有报纸。美国政治人物基本都秉持这种传统,“进厨房就不怨油烟”,对批评和嘲讽持容忍和认可的态度。 当然,制作发表尼克松父女“做爱”这种画面是非常粗鄙、不雅,甚至恶俗、流氓气的,但应该由媒体评论来检讨和批评,而不能用刑法来处罚。 第四,对涉及公众事务的言论更为放宽的原则。 美国在审理诽谤案时,如果言论涉及“公共关心事务”(matters of public concern),尺度也会放宽。例如2011年3月,美国最高法院就一群教会人员在伊拉克阵亡美军的葬礼旁举牌抗议辱骂,是否构成诽谤,九名大法官以八比一的悬殊比例裁决,士兵家属败诉,教会无罪。主要理由是∶他们牌子上写的内容涉及公共事务。 虽然他们在人家葬礼之际举牌辱骂,发表“同性恋该死”等“极端无礼”的言论,但大法官认为,军中同性恋问题,是公众话题;不能因他们在葬礼旁的抗议行动令人不快,而用刑法惩罚,窒息公共议题的辩论空间。 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在(多数派)的裁决书中特别强调∶“言论是相当有力量的┅┅像这个案子,给阵亡士兵家属带来巨大的痛苦。”但是,根据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言论自由的原则,“面对这个现实,我们对痛苦的反应不能是惩罚言论者。作为一个国家,我们选择了这样一条道路∶保护那些在公众议题上甚至有伤害性的言论,来确保对议题的公开辩论不被窒息。” 当然,在普通人之间如果有诽谤(包括网络),审理的标准有不同,也有被定罪的。但是,从上述这四个方面可以看出,美国立法的基本精神,是尽量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这也是建国之父们把它列入宪法修正案第一条的原因∶ 言论也是个市场,应该让大众自由选择,要相信多数人的鉴别能力,最后一定是优胜劣败。对错误的言论,低级的言论,应该提供更多的信息,来自然淘汰。而不是由法律定罪和禁止,这样才能更大限度地保护言论自由,而言论和新闻自由是民主的重要根基。 2015年1月1日于美国 ——原载《共识网》 2015-01-0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58👍 0💬 0中美共构 G2 原是梦—北京“新型大国关系”之说评析(1)
何清涟 06.08.2013 习奥峰会是中方应美方紧急要求而举行,虽然被中方解释成“是奥巴马政府为减轻中美‘互信赤字’的主动示好”,但中方也承认“形式轻松,内容并不轻松”。鉴于中方在“习奥会”之前曾热切期盼中美能够建立“新型大国关系”,中共希望获得的“大国地位”也得到了奥巴马总统的祝愿:“欢迎中国继续和平崛起”,本文专就中国“和平崛起”的可能性做一探讨。 \中国“和平崛起”论的兴衰\ 中国是全球大国,无论是人口数量还是以GDP总量衡量的经济规模,都稳稳坐定了“大国”交椅。但习近平总书记构想的“新型大国关系”,是要与美国平起平坐,希望美国承认其“世界领导者”地位。 问题在于,任何国家要想获得这“世界领导者”地位,不能只有美国的背书,必须依靠自身的实力——即“硬实力”与“软实力”说话。正是由于对自身实力评估,胡锦涛在其任期内对“中国和平崛起”曾经历过热衷到放弃这一过程。 当年“中国热”兴起之时,中共理论界的三朝元老郑必坚在《外交季刊》2005年9-10月号上发表“中国和平崛起”一文,从此开始,“中国正在和平崛 起”、“中国经济实力即将赶超美国”(有的还给出了年份,比如2020年或者2030年),“北京共识将取代华盛顿共识”、 “21世纪必将是中国的世纪”,成为是国际社会各类中国通们挂在嘴上的常用语,连白宫的智囊人物也开始相信这些说法。其中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 院院长马凯硕(Kishore Mahbubani)在《评论汇编》(Project Syndicate,2006年4月号)上撰写的专栏文章“美国的盲区”(America’s Blinders),文章的观点在中国研究圈里颇有代表性,他作了如下预言:“美国主导国际事务的时代很可能即将走到尽头。随着那一时刻越来越近,最主要 的问题将是美国准备得怎么样了”,他谆谆教导华盛顿的政治家们:“美国必须清醒过来认清这样的事实:随着中国经济的爆发式发展,到2040年中国经济总量 将达到美国的三倍”。 在各类预言家中,马凯硕先生比较聪明地将年限推迟到了2040年那个他可能见不到的年份。但他实在不够幸运。因为中国经济自2009年以后颓势已成,正因 为看到了内部的问题,北京在中国荣夺世界GDP总量第二的桂冠之后,开始谦虚起来。负责外交事务的国务委员戴秉国在中国外交部网站上发表专文“不当头, 不争霸,不称霸,是中国基本国策和战略选择”,称“‘中国要取代美国,称霸世界的说法是一个‘神话’”。各种官方言论也开始声明,中国还存在各种不 足,GDP总量第二并不代表中国国力真正强大。从此,中国“和平崛起”这一词汇在中国官方用语中消失。 习总虽然没再提“和平崛起”,但以富国强兵为主诉的“中国梦”却与“和平崛起”的主诉一脉相承,奥巴马总统的祝愿应该很对他的胃口。 \检测国力的“包容式财富增长”\ 话说中国的经济实力,可值得夸耀的主要是GDP规模。传统的宏观经济研究一般都是通过国民经济核算账户(National Accounting)来衡量一国经济的进步。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经济学界已经认识到这种GDP测算法有很大的局限性,因为GDP 本身是一个流量概念,它只能度量在一定时期内一国生产的产品和服务的总价值,却不能度量社会总福利、社会分配是否公平、生产活动所导致的自然资源与环境损 耗等等。 由于以上缺陷,以GDP作为评估一国社会财富的指标,有明显的局限性。许多经济学家希望能够改进或者构建衡量经济体进步性更为恰当的指标。目前被接受的一 个说法是“包容性增长”(Inclusive Growth),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首次提出。包容性增长建立在“包容性财富”之上。意指,一国财富应该包括可再生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源、社 会制度、人口等等,以下我只要略作陈说,读者就会明白中国并不具有优势。 1、可再生资本。包括生产活动中使用的厂房、机器、社会生活中使用的道路、交通工具等等。厂房、机器等中国最多也就是世界平均水平。道路、铁路、桥梁等基 础设施当中,豆腐渣工程不少。前几年,国家住建部曾承认中国建筑寿命只有30年。中国消耗了全世界40%的水泥和钢材,所营造的建筑却只能持续30年,因 此产生的天量建筑垃圾,给中国乃至世界带来巨大的环境威胁。 2、人力资本。包括劳动者从事生产的技能水平、经验积累以及劳动者自身的健康状况。中国大学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水平一直颇受诟病,环境污染导致全民体质下 降。我曾搜集国内官方数据,写过一篇“别让中国成为一个疾病蔓延的大国”,其中提到,中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超过2亿人。 3、自然资源。这既包括矿藏资源,例如水、石油和各种稀有金属,还包括整个生态系统及环境状况。中国在这方面只有劣势而无优势,环境污染之严重举世皆知。 这里只说资源的对外高度依存。《2011中国国土资源公报》显示,目前中国大宗矿产品对外依存度居于高位,石油、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均达56%以上。 2011年,中国热能煤进口量达9000万吨。铜矿进口量占世界的40%。铝土、锰、铬、镍等矿产品均高度依赖进口。作为世界石油消费第二大国,到 2015年,中国石油的进口依存度预计将达到65%,2020年可能达到70%以上。作为一个农业人口大国,粮食自给率更是早已下降至90%以下。 中国拥有十几亿人口,资源对外依存度如此之高,资源安全必然存在隐患。一旦国际市场发生风吹草动,或者合作方变卦,就会影响国内经济。比如,中石化近日在 非洲加蓬投资开采的一油田遭遇收回厄运。据说,目前已经有好几个非洲国家针对中国高调宣布,对石油投资者经营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包括打击转移定价等行为, 其目的之一是收回石油开采权。 5、社会制度。包括一国经济的产权安排和其他法律设计。中国的所有公共资源都由国家垄断,所有社会组织与企业对政府产生高度的“资源依赖”,民营资本必须 依附于政府获得官员庇护才能“发展”,这种政府垄断资源的“不完全竞争”严重扼杀经济主体的创造力。中国的“法治”更是恶名昭彰,党与政府凌驾于法律之 上,任意捉弄法律。这样的制度还被中共宣传说成是“人类历史上最好的制度”,并将继续坚持。近五年以来,每年与军费开支相侔的巨额维稳开支,本身就足说明 中国的社会制度处于负面状态。 习总在做储君之时,对中国的家底应该早已盘清。以如此实力,想与美国建立“新型大国关系”,共构G2框架,“平起平坐”地承担领导世界的责任,就算美国为其背书,世界各国、尤其是中国的周边邻国能够接受吗? 原载美国之音中文网站(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heqinglian-blog-china-us-meeting-20130608/1678083.html;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6/china-us-meeting/)
何清涟2025-11-09 01:04👍 0💬 0土耳其挑战亨廷顿
前年去土耳其,路经安卡拉的一所大学时,看到学校门口停著一辆坦克,并有几十名手持冲锋枪的士兵,当时以为发生了什麽事件,马上想过去采访。但陪同的朋友说,什麽事也没有发生,在安卡拉等大城市,大学门口一直是有士兵把守的,为防范左派学生和宗教狂热份子冲出校园闹事。 这个安卡拉大学门口坦克士兵的画面,生动地体现了土耳其这个穆斯林宗教国家向世俗社会转型的艰难和成就。 911事件,再次凸显出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问题——所有阿拉伯国家没有一个实行民主制度;全球的穆斯林国家,除了土耳其和孟加拉国,都没有真正的民主选举。在美国领衔军事反恐之後,全部阿拉伯国家以及主要穆斯林社会,都不同程度地出现反美游行示威。 但有两个穆斯林社会例外,一个是印度——10亿多人口的印度有穆斯林教徒一点五亿,是全世界最大的穆斯林社会之一,却没有发生任何一场支持拉登的反美示威;在这个最庞大的穆斯林群体里,更根本就没有恐怖份子活动。 另一个是土耳其。穆斯林人在印度虽然数量大,但毕竟是少数民族(信印度教的人占多数),但在土耳其,近六千万人口绝大部份人信仰伊斯兰教。清真寺在土耳其几乎像在伊朗那样遍布全国,宗教活动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部份。但在土耳其也没有爆发大规模的反美示威,更没有听说那里有恐怖份子基地。 ●土耳其的奇迹 为什麽有三亿多穆斯林人的印度,主流社会是穆斯林人的土耳其,成了穆斯林社会的“例外”?最关键的因素是这两个国家实行了西方式的民主制度,从宗教国家变成了世俗社会。印度从1948年独立以来,至今已进行了13次全国大选,一直实行民选议会政治;土耳其自1923年建立共和国以来,就实行“共和”制度,走亲西方的、世俗的、市场经济的民主道路。 土耳其是目前19个成员的北大西洋公约组织唯一的穆斯林国家,并且不是像波兰、捷克、匈牙利那样近年才加入,而是在50多年前北约刚建立时就加入,成为西方自由世界的盟国,并在美军领衔的韩战中,派出了除美国之外最多的军队。在十年前的波斯湾战争时,土耳其坚定支持美国军事打击伊拉克;这次对美国的阿富汗军事行动,土耳其通过法案,决定派军队参加;美国如果下一步军事打击伊拉克,和伊拉克接壤的土耳其仍将是关键性的美国军事盟友和战时基地。 土耳其为什麽走了这麽一条和其他阿拉伯及穆斯林国家不同的道路?这主要在於土耳其的独特历史,应归功於土耳其曾有一位杰出的领袖凯末尔.阿塔土克将军(Kemal Ataturk)。 十五世纪中期,康斯坦丁的拜占廷崩溃,奥斯曼帝国成为接替者,统治了土耳其及周边横跨欧美阿拉伯湾的区域。在二十世纪初,奥斯曼帝国崩溃,青年军官阿塔土克领导了独立战争,建立了土耳其共和国。这位被土耳其人敬仰为国父的将军可以说是一位全盘西化者,他的主要理念是要把封闭、保守、政教合一、伊斯兰教化的土耳其变成一个世俗、开放、政教分离、西方化的民主社会。 他使用军事手段,关闭了伊斯兰宗教法庭,把教育从阿訇(伊斯兰教士)的手中夺回来;提倡女性权利,使用西方的日历,强行把政教分离,推行世俗化。在那样封闭的穆斯林社会,能够产生这样一位具有反叛、改革、追求西方文明价值的领袖,几乎是个奇迹。 ●谁是西方文明的敌人 在安卡拉的时候,我怀著深深的敬意去参观他的纪念馆,还在在那里买了一本研究他的专著《阿塔土克和军队》(Ataturk and the Military)。这位将军戎马一生,酷爱军事,但在他的纪念馆里,却找不到一张他穿军装的照片,更没有他穿过的将军服展览。全部我看到的照片绝大部份是西装领带,还有些土耳其传统服装。可见这位将军是多麽西化。纪念馆中还有一套他锻炼的设备,弹簧拉力起卧器,和现在的锻炼器差不多,只不过是木制的。锻炼器和他照片上高大结实的身材,都证实这位将军相当有纪律性,注重节制。 这位将军手下有一支训练有素的军队:土耳其军队强悍善战,在韩战中是出名的;而且更重要的是,这支军队成为把土耳其变成世俗社会的重要保证。军队在土耳其有相当独特的地位,待遇高,有自己的俱乐部和专项服务机构,而且媒体不可随便批评军队。同时该国有严格的法律,任何宣传极端伊斯兰宗教以及仇恨言论的,都将被治罪,军队并严厉打击伊斯兰原教旨组织和分裂活动。 1994年当选土耳其最大城市伊斯坦布尔市长的厄尔多根(R.T.Erdogan)是一位比较狂热的伊斯兰教政治人物,他在公开演讲中反对土耳其申请加入欧盟,呼吁退出北约,并朗诵诗说:清真寺就是我们的军营,圆顶就是我们的头盔,经书是我们的刺刀,信仰者就是战士。全世界15亿穆斯林人,都在期待土耳其站起来开始反抗(西化)。土耳其军方毫不客气地逮捕了这位声望很高的市长,经审判,判处他十个月的刑期,终生不得从事政治(後来被赦免,目前他为土耳其“正义和发展党”党魁)。 也许人们会认为这种军事强权会走向独裁,但土耳其的将军们和巴基斯坦的穆沙拉夫不同,他们不是用军事政变建立军政府,而只是用军事力量保证民选政府不要落到狂热的伊斯兰宗教者手中。如果出现那种局面,军队就要出面干预。1997年,当热衷伊斯兰宗教的厄尔巴坎(Erbakan)总理要把土耳其拖向宗教社会的时候,土耳其军方出面干预,迫使他下台,使权力又回到温和派和世俗派手中。 哈佛大学学者亨廷顿(S. Huntington)曾提出,冷战结束後世界主要冲突将发生在西方和伊斯兰两种文明之间。911後这种说法似乎更被重视。但仅土耳其这个例子就已构成挑战:典型穆斯林国家的土耳其,却是美国亲密的盟友,不仅是北约成员,还在积极申请加入欧盟。土耳其的例子说明,向西方文明挑战的主要不是伊斯兰文化,仍是专制制度。阿拉伯和穆斯林国家如果结束了专制,以土耳其为样板,走向开放、多元和民主,那麽它不仅不会和西方文明冲突,而且会成为世界多元色彩的一部份,使人类在异同中和平共存。 (载《开放》2002年2月号) 2002-01-22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57👍 0💬 0Tibetan tragedy began with 17-Point Agreement
┅┅In fact, the history of the Dalai Lama’s dealings with Beijing is a history of disappointment and disillusionment, which began from the 17-Point Agreement that was signed half a century ago. It was that agreement that formalized Beijing’s sovereignty over Tibet. The 17-Point Agreement was signed on May 23, 1951, and embodies two major principles: first, China has sovereignty over Tibet and is responsible for Tibet’s national defense and diplomacy; second, Beijing guarantees the Tibetans’ rights to a high degree of autonomy in the ethnic Tibetan region, and Beijing will not interfere with Tibet’s culture, religion or social systems. This agreement looks like the earliest formulation of the "one country, two systems" scheme employed by Beijing today. How could the Tibetans hand their sovereign rights over to the Chinese? Of the five Tibetan representatives who negotiated with the Chinese government and signed the agreement half a century ago, four have already died. The only survivor, Ngabo Ngawang Jigme, however, has been a high official in the Chinese government for several decades and can only parrot the official Chinese view, just as he did in a rare interview with Asiaweek last October. In addition to the five Tibetan representatives, the Tibetan translator, P. T. Takla, also witnessed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agreement. Takla also passed away two years ago, but fortunately I had a chance to interview him during a conference in London in 1997 and gained some first-hand knowledge about the negotiations. Having studied Chinese in Nanjing in the 1930s and been educated at the KMT’s Central Political School, whose chairman was Chang Kai-shek , Takla spoke fluent Chinese and remembered vividly the derivation of the 17-Point Agreement. "It was a result of force," said Takla. He recalled that, under attack by China’s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PLA) led by Deng Xiaoping , the few thousand-strong, poorly-armed temporary Tibetan force was soon defeated by the end of 1950 and the Tibetan capital, Lhasa, was on the verge of falling into Chinese hands. The Tibetan government had no choice but to send a delegation to negotiate with the Chinese. Takla recalled that, upon arriving in Beijing, the Tibetan delegation, led by Ngabo Ngawang Jigme, proposed a resolution that contained four major points. First, the Tibetan government would recognize the new government in Beijing. Second, the PLA would return the Tibetan land it had occupied. Third, there should be no more than 100 people dispatched to Tibet from the new Chinese government. Fourth, no PLA army would be stationed in Tibet and the national defense of Tibet should be left for the Tibetan government to handle. In other words, the Tibetan government wished to keep the relationship it had with Chang Kai-shek’s government from 1911 to 1949, under which Tibet belonged to China, but the Tibetans were in fact in charge of all their affairs, both domestic and foreign. But the Chinese representatives ignored the Tibetan delegation’s proposal. Instead, they brought out an "agreement" they had drafted beforehand and required the Tibetan representatives to sign it. When the Tibetans refused, Li Weihan , the chief Chinese representative, banged the table and threatened them: "Make your own choice, peace or force." After about a month of on-and-off negotiations, the Tibetan delegation had no choice but to sign the document without asking the permission of the Tibetan government. Ngabo Ngawang Jigme and other Tibetan representatives decided to 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they believed that the Tibetan army could not resist an onslaught by Chinese troops, and the consequences of its attempting to do so would be worse than anything imaginable for the Tibetans. They signed the agreement as a matter of expediency for the sake of Tibet’s safety. Although clearly aware that the agreement had not been approved by the Tibetan government,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pretended that they did not know and went ahead to complet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17-Point Agreement. They were anxious to formalize the agreement so that the Chinese army could enter Tibet with legitimacy, and thus avoid the condemnation of international society. According to Takla, the personal seals of the Tibetan representatives, which were applied to the agreement, were made by the Beijing authorities. Since the Tibetan delegation was obviously unhappy with the pact, both sides further implemented an appendix to the agreement. According to the appendix, "If The Dalai Lama does not consent to the Agreement and escapes to another country, his living expenses should be provided by the Tibetan government in Tibet; and whenever he comes back to Tibet, his position as the political and religious leader of the Tibetan people will not be changed." Despite the request of the Tibetan delegation, however,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did not release the appendix along with the agreement, because they felt that it would invite ridicule from foreigners about China’s internal affairs. Beijing has not released the appendix to this day. While legitimizing China’s occupation of Tibet, the agreement also spells out the fact that before the agreement, Tibet did not fully belong to China, otherwise there would be no need for the Chinese authorities to force the Tibetans to sign any agreement. The Chinese army had taken Mongolia, East Turkestan and other provinces without any hesitation or agreement, and it could equally have swiftly taken over Tibet without much difficulty. But they did not do so and instead imposed an agreement. This, at least, means that even the Chinese did not believe that Tibet totally belonged to China and felt uncomfortable claiming sovereignty over Tibet, which is why they needed some sort of document to legitimize their occupation. Without a doubt, this 17-Point Agreement was imposed by force. The Dalai Lama and his government learned about the content of the agreement only from radio broadcasts. With hindsight, one can easily conclude that with or without the agreement, Tibet’s terrible situation would still be the same. Given the circumstances of half a century ago, however, the Tibetan delegation had at least two excuses for signing. First, facing an army that outnumbered the total population of Tibet, a bloody resistance was simply unthinkable. Second, the Tibetans (just like everybody else) could not foresee how far the communists’ evil would go, and naively believed that the tension at the time was only temporary, that eventually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China would very well be like the one they had with the KMT government, or with the Qing Dynasty. After all, the Tibetan people had managed their own affairs under such Chinese governments. It was certainly beyond the Tibetan people’s imagination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ould not comply with the agreement that they themselves had imposed. Immediately after the Chinese army entered Tibe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broke the agreement -- which clearly stated that the Tibetan people would have the right to exercise autonomy in their region and that the Chinese government would not alter the existing political system in Tibet -- and started full-scale socialization in Tibet. This of course enraged the Tibetan people and led to the 1959 uprising and the escape of the Dalai Lama and his 80,000 followers. What the Dalai Lama seeks today appears to be not much more than what is already stated in the 17-Point Agreement. Since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never bothered to comply with an already signed agreement, it is no wonder that they will not enter dialogue and negotiation with the Dalai Lama. Obviously, such unscrupulousness can only generate anger and resentmen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ao Changqing is a Chinese writer and journalist based in New York. 《Taipei Times》April 25th, 2001 2013-05-22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28👍 0💬 0评史蒂芬·罗奇迟到许久的中国认知
3月28日,在盖洛普公司(Gallup)“2006中国调查报告”发布会上,摩根士丹利首席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Stephen Roach)透露,上周他在北京与中国总理温家宝面谈时,温向他提到,中国经济“无可持续发展性、不稳定、不协调、不平衡”,并表示忧虑。罗奇曾经是坚定的“拥抱熊猫派”,对中国经济向来看好,这次亦紧跟温总理改变看法,称摩根士丹利研究表明,目前中国经济的结构是固定投资加出口超过八成国内生产总值,这种结构下的经济增长无法持续,同时他还指出中国人过高的储蓄率是因为对未来担心,缺乏安全感所致。 上述见解与其说表明了罗奇的见识高明,还不如说显示了他那精明的商业算计。因为类似的分析,早就成为中国学界的共识(总想做政府应声虫的除外)。大约从2004年开始,论证中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过高的危险性的文章至少超过百篇,几个数据更是人们耳熟能详:中国的外贸依存度已经达到80%,大大高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金融统计年报》也早就公布,目前发达国家消费率(国民消费/GDP×100%)在78%左右,发展中国家消费率平均为74%,素来以国民高储蓄率闻名的其他东亚经济体消费率也在65%以上,只有中国,除了个别年份,消费率始终低于60%,2006年最终消费率低于50%, 再创历史新低。而消费率低、储蓄率过高的原因是因为中国公众被医疗、教育、住房等三座大山压迫得喘不过气来,缺乏安全感。这是中国学界以及公众的社会共识,无须罗奇迟至此时才来“高明”地“指出”。 ――如果罗奇不健忘的话,就应当记得他作为中国政府的“好朋友”,这些年到处大谈中国经济的美好发展,并认为对中国经济不看好的人,是因为忽视了中国最具竞争力的主要因素——劳动力成本、技术、基础设施、人力资本以及当局对改革的热情与坚持。罗奇没意识到的是,正是罗奇认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因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成为中国国内市场疲软的主要原因。试想想,当中国的廉价劳动力终日辛苦而难于维持体面生存时,当中国当局不断将本应由政府负担的公共福利如住房、医疗、教育等当作“包袱”甩给中国老百姓时,他们又哪里有余钱去增加消费?中国成为“世界工厂”,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一些就业机会,但这些就业机会却是不体面的,这种不体面一是缘于劳动者的报酬极为低廉且没有福利;二是缘于工作环境恶劣。可以说,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是以剥夺劳动者的福利并透支劳动者的生命为代价的。众多国际人权组织多年来都在指责中国政府无视劳动者的权利,不能说罗奇对此不知情。 中国经济增长的模式是以不断降低工资和消费在GDP中的份额,以出口和投资带动经济增长,始终停留在一种外延式的增长陷阱之中。这一类型的增长是不利于穷人的增长,说得难听一点,是杀鸡取蛋而不是养鸡取蛋式的增长,因此才缺乏可持续性,这一点只要与俄罗斯比较就可发现。1999年至2006年,俄罗斯经济年均增长速度约6%,经济总量增加了70%。与此同时,俄罗斯的工资和人均收支却增加了500%,扣除通胀后,人均收入实际增长超过了200%。八年间,俄罗斯的人均实际工资和人均实际收入的增长速度,比人均GDP的增长速度,高出二倍。在制造业领域,中国的劳动力价格甚至比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快速增长的印度还要低10%。 目前这种中国特色式的经济增长是杀鸡取蛋(剥夺穷人,摧毁穷人的的购买力),温家宝感叹“无可持续发展性”,是因为发现已经无法再拿到多少“鸡蛋”。中国当局面临两种选择,一是坚持继续掠夺而使中国陷入泥潭直至崩溃,二是改变分配机制,让穷人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而使政府继续有鸡蛋可拿(即可持续发展)。 类乎于罗奇这样的“拥抱熊猫者”还有很多,这些人生活于自由国家,但一接触中国就发生了淮桔成枳的变化,利用他们的特殊地位为提高中国政府形象而成为中国政府的“好朋友”,也因此非常成功地在中国获得商业利益。这类中国政府视之为“好朋友”的人,绝对不是中国人民的“好朋友”――尽管中国政府如此称呼他们。 (原载《华夏电子报》2007年4月5日,总186期)
何清涟2025-11-06 06:41👍 0💬 0诅咒市场经济错在哪里?
何清涟 网上流传一篇 “今天才明白,我们都被半截子话坑死了!”文章用六个“三十年前”开头,罗列了作者心目中“计划经济”的好处;再用“如果你们有钱的话”痛诉了“市场经济”的罪恶。在不少国企下岗工人和毛左当中,类似的说法一直颇有市场。 \计划经济成了“通往天堂之路”\ 该文陈述:计划经济时分房只需等待,但总会有;市场经济下不需等待却买不起房。计划经济下有免费医疗,质量低下看病却不要花钱;市场经济下医疗质量提高了,但人们却看不起病。计划经济下上学免费;市场经济导致有人上不起学。计划经济下没有择业自由,但可得到分配的工作;现在有了择业自由,却找不到工作。计划经济下工作稳定;市场经济下工作不稳定,易失业。计划经济下普遍贫穷但贫富差距小;市场经济拉开了贫富差距。 这篇文章将计划经济描画成“天堂之路”,但却犯有两大常识错误,一是偏离了计划经济下中国的实际情况;二是忽视了市场经济的影响依赖于政治制度,政治制度不良,推行经济市场化的结果必然是权力强干预下的半吊子“市场经济”。该文所列市场经济下产生的大多数问题(除了失业之外),在民主国家的市场经济中很少出现;即便在许多发展中国家,这些问题也不如中国严重。 \谁享受计划经济的“优越性”?\ 该文所列计划经济的好处,如免费医疗、住房分配等,只有那些在党政事业机关、国企工作的人才能获得。集体企业一般不分住房,医疗也非全免。当时,少部分未能享受公费医疗的城市居民,生点小病常使用其在国企工作的家人的记帐单,生大病就休想蒙混。至于占人口80%的农村人口,从来就没有什么免费医疗,每个公社设有简陋的卫生所,农民看病还是得花钱,只是收费低而已。 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为每个人分配工作,则是一些人胡编的神话。从清中叶以来,中国的失业现象就很严重。中共建政之初,依靠“两个人的饭三个人吃”这种牺牲效率的方式,并将出身于地富反坏右家庭的人排斥在就业体制之外,算是“消灭”了失业。真正能够享受国家分配工作的主要是大学生、中专生,这种分配制度一直延续到80年代中后期。如果人们不健忘,就会记得从50年代末至1974年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这一运动美其名为“让知识青年到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实际上是毛泽东独创的“消灭”城市失业的方法。数千万下乡青年直到“文革“结束后才得以返城,除了极少部分读书经商或在国企顶替父母岗位之外,绝大多数只能在街道作坊式小工厂就业,许多人一生困顿。 计划经济讲究结果均等,必然扼杀人的创造力与生产积极性,其结果就是生产效率低下,物资极其匮乏。当时,城市居民的温饱是依靠低水准限量供应基本生活维持的。每人每月按性别凭证购粮23-25斤不到,有时还必须搭配玉米面、红薯等杂粮;肉禽鱼蛋一律凭票,每户每月1到2斤。凡属布料、棉花、白糖等一律凭票供应。农民连这点可怜的“好处”都没有,人民公社时代,每个生产队必须将所有农产品优先交给国家,以此保证城市供应,剩余部分才分配给农民,大多数地区的农民终年半饥半饱。因此,他们对城市人口那点可怜的票证非常羡慕,终身的梦想就是做城市人口,吃上供应粮。 至于计划经济下人人能上学,纯属瞎扯。我家乡教育水平在全国城市中属中等,本人小学毕业就因出身不好,被剥夺上中学机会。恢复高考后,是以“同等学力”申请参加高考才获得上大学机会。广大农村地区,许多方圆几十里都没有一所稍象话的学校。 部分老国企工人之所以怀念计划经济时代,因为对他们而言那确实是“黄金时代”。工人阶级在毛时代被称为“领导阶级”,政治地位远高于知识分子,可以教育领导他们;经济地位远高于农民。其时国企工人的经济地位,类于今天城市的中产阶级。改革对他们这个群体来说,确实是“失乐园”,让他们掉入了“黑铁时代”。除此之外,这篇文章与“毛左”盛赞毛时代的“美好”政治一样,完全是虚构加想象的意淫,与历史真实相去甚远。 \市场经济的作用受制于政治体制\ 如果说“今天才明白”一文的错误在于通过虚构美化计划经济,在西方则另有一种错误的“市场经济”万能论,即市场经济的发展将促成中国走向民主。2006年我在美国加州一大学开会,就有人用投影仪绘制成图表模型介绍这一观点;在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开放式讲座上,也遇到有人向我提出同样的问题。 我两次都陈述了同样的观点:任何理论假设都需要经验事实为依据。市场经济的要义是,资源等生产要素由市场配置,企业自由竞争,人们自由择业与自由迁徙。按此标准,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只有前苏联阵营和中国、越南、朝鲜、古巴实行计划经济。近30年以来,这些国家已陆续抛弃计划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但并不意味着这些国家就能通过市场经济的建立自然通向民主,因为市场经济几乎可以与任何政治体制结合。环顾全球,无论是欧盟的高福利社会民主主义政治,埃及与拉美国家的独裁政治,还是美国式民主政治,以及日本与台湾的东亚式民主,这些国家在经济上都是市场经济与私有制,只是政府干预经济的方式、层次深浅各有不同。这些国家的政治状况天差地别,有比较成熟的民主政体,也有充满了腐败和独裁的专制社会。可见仅有市场经济,并不能自然催生民主制度。 事实上,从计划经济转型的前社会主义国家,其政治制度对市场经济的形成起决定作用。以中国为例,资源仍由政府垄断支配,这种所谓“市场经济”其实是权力干预下的半行政化半市场经济,离真正的市场经济相去甚远。为什么这样的“市场经济”能促成中国的民主化,埃及与巴西等从未实行完全的计划经济的国家,却在长期的市场经济背景下出现了军人独裁政权?可见,一国的市场经济发挥什么作用,完全受限于其政治体制。在场的人听后,大都觉得有理。有一些人表示,这事情原来驳斥起来这么简单,怎么事先没想到? “今天才明白”提到计划经济下人民是共同贫困,认为市场经济是“让一部分有权有势者先富起来”,完全是种片面曲解。在中国,一部分有权有势者之所以能先富起来,完全是权力市场化的产物。比如,中国红色家族的致富就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开公平竞争的结果,而是中国政府长期坚持权力对资源的支配干预所致。如果将中国式财富分配格局的根源归于经济市场化,那是诊断错误,我当年在《现代化的陷阱》已经将这一问题剖析得很清楚。 如果中共不关闭民主化之门,中国未来的发展本来有多种可能性。但如今中国关上了通向民主化的大门,于是中国人就只能在毛时代与邓时代之间徘徊了。毛时代结束虽然已达30多年,但中共为了自己的政治合法性,对毛时代的诸多国家之罪不仅从不清理,反而列为研究禁区。当局对言论的严厉控制与对历史的选择性屏蔽,让很多年青人对毛时代产生了虚幻的美感。多数中国人既对当下严重不满,又对未来深感茫然。一些政治上的怯懦者与无知者,于是开始炮制这些完全脱离历史实际的颂毛文章,聊作情绪渲泄。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3年7月13日;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heqinglian-blog-cursing-market-20130713/1701187.html;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3/07/why-cursing-market-economy/)
何清涟2025-11-06 05:50👍 0💬 0施瓦辛格模式将“终结”江泽民政权
施瓦辛格当上了加州州长,不仅成为全美国、也成为全球主要报纸的焦点新闻,德国《明镜周刊》、英国《泰晤士报》、意大利《Correre Della Serab报》都刊登了长篇报道,法国的《解放报》还就此发表了社论。巴黎的大报《世界报》甚至说,莫扎特已不再是全球最有名的奥地利人了。 施瓦辛格家乡的奥地利更是兴奋,他出生地的城市,人们居然举行了彻夜狂欢,比加州阿诺的支持者还激动。奥地利总统甚至也就此发表电台讲话说:我们为施瓦辛格感到自豪,他在竞选中不断提到在奥地利的青少年时期,提升了我们奥地利在美国的地位;阿诺当选加州州长,证明了,在美国什麽都可能发生。言外之意,美国为所有人(不同肤色和族裔)提供了成功的机会。 作为一个中国人,在美国近距离地观看这场加州选举,再次强烈感受到美国民主制度的巨大优势,它为所有人才,所有梦想者,提供了天空,提供了跑道,提供了可能! 施瓦辛格不是美国出生的当地人,也不是早期移民的後代,他20岁才到美国,不会英文,也没有资产,全凭个人奋斗,不仅进入好莱坞,还成为全球知名的影星和亿万富翁(一部片酬三千万美元,目前拥有八亿美元资产),现在又当上美国人口最多的州的州长,简直是创造了奇迹! 施瓦辛格当选加州州长,就好像是那个到中国发展的费翔什麽的,当选上了中国人口最多的四川省的省长,而且费翔还不是从美国去的,而是从越南或其他什麽小国移民到中国的。这在古往今来的中国都是绝不可想像的,而在美国,就可以梦想成真。 这次加州选举,再次体现了主权在民、人民决定一切的美式民主制度的特色。州长做的不好,就可以被人民用选票罢免,然後谁都可以竞选新的州长位置,只要交三千美元竞选费、有65个连署签名。因此这次加州选票上的候选人多达135个,有在校大学生,有餐馆老板,有演员,有公司经理,还有色情杂�业姆⑿腥说取K�再次体现了,在美国,人人都有机会,接受人民的选择,做管理者,做“平凡领袖”。 而在中国,政府(还有御用文人们)常常警告说,不能搞直接民主选举,大民主就会像文革一样变成大混乱。但加州的选举再次证明,真正的民主不仅不会带来混乱,恰恰带来长期的稳定。加州有3400万人口,相当一个半台湾,4个北京市,这麽多的人口,这麽大规模的选举,而且仅仅在12个小时内投票,结果没有混乱,更没有骚乱,一切都井然有序。它恰恰证明,正是人民的愿望得到了表达,人民的选择权利得到了实现,社会才能有真正的稳定。 而这一切能够发生,还在於美国有充分的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信息可以自由流通,政见可以自由发表,在充分的资讯,自由的辩论中,人们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加州再次为中国、以及所有仍然没有民主的国家提供了样板和启示,只有主权在民,人民有选择的权利,人,才成为现代意义上的自由人;社会,才可能有真正、长期的稳定。 (载《大纪元网》2003年10月9日) 2003-04-26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07👍 0💬 0曹长青∶川普与媒体战争是真假之战
美国最近有多达350家报纸同一天刊登社论批川普总统,创了记录。当然,媒体监督权力者是西方民主国家的惯例,也是宪法保护的权利;但几百家报纸同时联手,同一天刊登社论批现任总统,则是异常的。所以,很多报纸没有参加。在美国,大约有接近1500家日报,联手发社论批川普总统的是350家,不到四分之一。 另外,美国发行量最大的严肃大报《华尔街日报》就没有参加,其社论版编辑就此问题撰文说,川普总统有批评媒体的自由。美国对新闻自由的保护,主要来自宪法第一修正案,其规定∶国会不得立法限制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宗教自由。这是指政府不得立法控制和限制媒体,但没有说,总统不可以批评媒体。所以,《华尔街日报》社论版编辑的说法是有宪法根据的。 另外美国一家左翼大报《洛杉矶时报》也以“不想参与群体发声”而没有参加。按发行量,《华尔街日报》排第一(207万份),《纽约时报》排第二(星期天108万份,平日57万份),《洛杉矶时报》排第三(95万份)。《今日美国报》(USA Today)虽然发行量很大(140万份),但它不被美国新闻专家认为是严肃报纸,而被视为小报(tabloid),因它主要刊登娱乐和体育等方面的内容,甚至被嘲讽为是“速食报”。 虽然有些大报没有参加,但毕竟有三百多家报纸同时批总统,他们强调新闻自由,强调宪法第一修正案。这些都没有错,但问题的实质是,川普总统批评的不是整体媒体,而是批的“发布假新闻的媒体”(fake news)。所以,这不是总统与媒体的战争,而是真实与虚假之战。 为什麽美国的左翼媒体这麽强烈反川普,这里至少有三个原因∶ 第一,政治立场的两极。自川普宣布参选总统之後,美国左翼媒体(支持民主党的)就集中火力围剿川普,主要因为川普的政见,他不仅是典型右翼共和党的,而且是那种强烈、坚定、毫不妥协类型,这一点,是左翼民主党,更有支持他们的主流左派媒体们根本无法接受的。 川普当选後更是迅速兑现竞选诺言,大幅减税(把企业税从35%一下子砍到21%),限制非法移民(边境建墙,宣布七个国内混乱国家的人暂时不得进入美国,防止恐怖分子混入,威胁美国本土安全),退出全球大气过暖协定,退出伊朗协定,退出跨太平洋框架协议(TPP),与俄国谋求和解,与北韩谈判解决核武问题,与中共打贸易战(为美国争得贸易平等),取消男女同厕(奥巴马时代同意变性男人用女厕和女生洗澡间),坚决反对奥巴马等左派的毒品合法化等等。这些作为跟左翼媒体的理念格格不入,甚至针锋相对。这种左右派理念之争,共和党籍总统跟左派媒体当然一直存在,但过去几十年来,其他任何一位共和党籍总统,甚至包括强硬的雷根总统,都没有像川普总统这样强硬地、毫不妥协地推行保守派理念下的政策,这就更激怒左派媒体。 左派媒体历来是强烈抵制共和党籍总统,但之前的小布希,老布希,雷根等,都对左派的批评攻击有所顾忌而基本保持沉默。但川普则由於其独特性格和非政客出身的经历,对左派媒体的攻击不仅没有沉默,而是迎头回击。而且他也恰好赶上了有今天高科技提供的工具,就是推特等社交媒体。这种新的传播方式,使美国媒体和舆论主要被左翼控制的局面被打破。今天,所谓“川普和媒体的战争”,实质是川普总统所代表的“大众常识”与传统媒体代表的“精英主义”之战! 第二个原因是,对这场美国总统大选,左派们至今不服输,咽不下这口气。2016年的美国总统大选,左派们,更包括媒体们,志在必得,认为民主党候选人希拉蕊一定赢。当时希拉蕊得到240家报社支持,而川普只得到19家;100家美国主要大报,全部都不支援川普!媒体和机构做出的预测,支持希拉蕊的比例高到惊人,例如左派网报《赫芬顿邮报》的预测模型中,希拉蕊获胜的概率高达98%,普林斯顿大学的预测模型中胜率更是高达99%。在选举之前,美国主流媒体(基本都是左派)预测希拉蕊不仅会赢,而且会大幅领先川普6-10%。结果川普当选了总统,左派媒体们的沮丧,愤怒,甚至绝望之情,可想而知。输了,他们不是接受现实,接受选民的选择,争取他们支持的民主党下次胜选,而是从川普当选之日,就试图把川普赶下台。左派媒体不仅用放大镜挑川普的毛病,更望风捕影,夸大其词渲染,甚至为了“出这口气”而不惜编造假新闻攻击川普。这次300多家左翼媒体联合发社论批川普,就是这种输不起的情绪再次发 。 第三个原因,在网路新科技的推特、脸书出现後,美国传统媒体(绝大多数是左翼)的发行量、影响力都大幅下降,导致他们日益焦虑不安,拿川普总统来撒气也是其表现之一。 新科技出现的网路媒体、自媒体等,导致传统媒体的地位空前降低。很多甚至降到要关门、或大出血出售的地步。像这次领头发起300多家报纸联合发社论批川普总统的《波士顿环球报》(The Boston Globe),1993年被《纽约时报》以总共(包括其8亿美元债务等)21亿美元买下(当时是天价,之前从无报纸卖到这个价钱),结果新科技网路出现,这家报纸发行量大幅下滑,连年亏损,最後《纽约时报》断尾求生,把它以七千万美元卖掉了。像美国另一家左翼大报《华盛顿邮报》,也是严重亏损,最後卖给了通过网路卖东西而发财的“亚马逊”创办人。而在这之前,《华盛顿邮报》拥有的《新闻周刊》(美国两大政治周刊之一),居然以一美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球队老板。连左派报纸旗舰《纽约时报》都经营困难,不仅把《波士顿环球报》以买进价的3%卖掉了(亏惨了),而且自身也大裁员,缩小报纸版面尺寸(为省钱),卖掉公司飞机,把报社大楼抵押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川普总统依靠推特等发推文和网友转发传播,与左翼媒体战斗。川普的推特有5200万粉丝,这个数字是《纽约时报》平日发行量的91倍!这次《波士顿环球报》和《纽约时报》这种大报,还要联合三百多家报纸一起发声,不仅不是强大的表现,而是独自一家报纸根本没有影响力的展示。 上述三大主要原因,导致左派媒体有点神经质,歇斯底里地反川普,屡屡编造假新闻。但左倾媒体如此做法,导致美国公众对媒体的看法每况愈下∶去年的民调,66%的受访者认为媒体不可信,今年则上升到77%。美国康涅狄格州昆尼皮亚克大学(QUP)民调显示,51%共和党人认为新闻界是“人民公敌多於民主的重要部分”。这说明左派媒体在自毁长城。因意识形态狂热而编造假新闻,歪曲舆论导向,最後只能让他们的信誉和影响力越发降低。在民主国家,在真实与虚假之间,在常识(commonsense)和精英(elite)之间,最後一定是前者胜利。 ——原载台湾《看》月刊2018年9月号 曹长青推特∶https://twitter.com/caochangqing 2018-09-27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57👍 0💬 0中国股市成“牛”皆因政府之手
何清涟 最近,中国股市承接近半年上涨之势,一路飚涨。各媒体奉命纷纷唱好这轮牛市,但也承认这是一轮“政策牛市”,与经济层面所有因素无关,不能用经济专业知识加以解释。中国股市既然非关经济,只与政策相关,那么国际金融业的评论者只有当看客的份,无从置喙,因为这一现象完全超出了业界的专业解释。 中国逻辑:股市改写世界企业排名 刺激股市的政策其实早就静悄悄地在实行。如果从2014年10月28日算起,上证指数半年以来上涨72.8%,放眼全球股市,这一涨幅堪领世界主要资本市场之首。只是“经济基本面向好”这类用语已退出中国的股评栏目,只以市值、交易量为股市繁荣标志,以下是近日刚出炉的消息: 《房企市值随股市“牛奔” 前十强总规模破万亿》,该文章的主旨是藉股市之“牛奔“为房市造势:“楼市新政一波接一波,品牌房企的股市反应也呈现一片红”。作者意在提醒世人:全世界担心中国房市泡沫纯属多余,有中国政府撑着,没事,不容易套现的房市可以进,容易套现的股市更能进。 以前为了保证股市质量而被限售的上市公司也适时解禁,根据沪深交易所安排,2015年两市已经有115家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解禁市值规模逾2500亿元。这一来炒作目标多了不少,股市大鳄们把某只股票做成“黑马”的炒作空间更大,冷不丁地拉升股价、出货套现,众散户跟在后面一路狂奔,非常热闹。 2014年香港上海两地股市实现“沪港通”之后,香港股市完全与祖国的股市同声连气,《香港股市大涨改写全球企业排名:建行市值超小摩》这条消息宣称,中国股市正在改写全球企业排名。过去一个月,港股累计上涨17.6%,成为今年以来全球除A股以外表现最好的股市。港股总市值4月10日首次突破30万亿港元大关,创下记录新高。随着香港股市大涨,中国建设银行市值规模超过了摩根大通、Facebook和雪佛龙。该消息说:“由此可见,港股大涨正在重塑全球大公司排行榜。”看了这一说法,人们会恍然以为世界经济从此进入虚拟时代,上市公司的实际业绩不再重要,关键是将公司股票市值炒上去。不信,请看建行,内部经营方式没变,坏帐率还是那么高,但在政府帮助下,承蒙各路炒股大军拉抬,建行已超过小摩等国际知名企业了。 股市飚升:非关经济,只因政府成推手 此轮股市大涨正值中国各项经济指标恶化之际。4月10日刚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3月份出口同比下滑15%,第一季度GDP增速由去年第四季度的7.3%下降到7%,创六年以来新低。国内媒体承认:“如果看股市的基本面,却很难找到支撑牛市的基础和逻辑。在宏观层面,经济增速下行压力继续加大。在产业层面,房地产、钢铁、汽车、煤炭等多个产业均不景气,行业利润不断下滑,全行业亏损的也为数不少。在企业层面,搞实业的企业纷纷大叹苦经,生意难做;过去风光无限的银行业,获利也在不断下滑。经营状况都不好,牛市是靠什么支撑的呢?” 答案很简单,这是由政府之手推动的一轮“政策牛市”。 早在2014年7月,中国政府悄悄采取所谓“积极的股市政策”,10月以后那波行情由此而来。对政府刺激股市,人们开始只是耳语,但今年3月12日“两会”期间,有记者问央行行长周小川:货币宽松政策导致资金流入股市怎么办?周小川的回答是:资金流入股市,并不意味着不支持实体经济,也不意味着对实体经济资金的分流。资金进入股市也是在支持实体经济,因为绝大部分上市公司都在从事实业。在股市问题上如此明确表态实属罕见,显示中央政策部门对刺激股市已经形成共识。 在政策导引之下,中国经济管理部门及金管机构打开了股市的闸门,号称“国家队”的各路人马和机构资金纷纷进入股市,其中不少就是金融机构,它们的入场带动大量社会资金纷纷入市,共同托起了当前的“牛市”。近半个月以来,中国股市每天成交量都在12000-15000亿之间,为全球股市成交量之首。 谁都知道这是政策性股市,但参与者认为有钱赚就好,管它是经济承托的股市还是政策造就的股市,政策市也是“牛市”。 国内评价说本轮中国政府采取的积极股市政策,自中国股市诞生25年以来前所未有,这称赞实在太保守了。接近事实的说法是:自从人类社会股票市场诞生以来,依靠政策营造出“股市繁荣”,仅有中国政府有此殊荣。 政府为何要力推股市飚升? 这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到,但说法却甚是模糊的问题。 有评论认为,牛市有基础,要不然哪来的每天1.3-1.5万亿的成交量?政府只不过是给予了适当的政策引导。还有媒体评论干脆称:中国当前需要一轮牛市,刺激股市有很多现实的理由:首先,新常态之下的中国市场,最容易刺激的就是股市,它只需要政府展示信心,有适当的资金推动就行。其次,中国人对现任最高领导集体的信心支撑了本轮牛市。第三也是最迷人的理由是:刺激股市会产生财富效应和社会效应。在这一轮牛市之中,很多投资者赚了很多钱,未来财富效应不可低估。搞好股市在中国还有社会效应,中国的投资者大多是散户,而股市上涨让大家喜笑颜开,相当于给普通股民发钞票。 股市是一个国家重要的资本市场,是实体经济的晴雨表,可惜这一基本常识不是中国股市的常识。中国股市早就成了政府坐庄的轮盘赌。政府坐庄的好处是税收,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中,只有约20个国家(地区)在收取证券交易税,其中又只有澳大利亚、中国(包括香港)采用双向征收证券交易税模式(2008年9月19日起,中国对证券交易印花税政策进行调整,由双边征收改为单边征收,即卖出征印花税,短期持股者,分红征股息税)。政府作为庄家,2014年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高达667亿元。 但是,如果以为政府之手大力推升股市就是为了这点好处,那想法真是太小家子气了。更重要的原因是为了圈住热钱,减少流动性对中国金融秩序的冲击。 这些年来,中国成了世界第一大印钞机,2003-2013年的10 年间,基础货币增加88万亿元人民币,外汇资产增加了3.4万亿美元,基础货币投放的增量全部来自外汇占款。截至2014年底,外汇资产占了中国央行总资产的80%,其次是政府债券和央行贷款。中国的货币政策完全受困于外汇储备而丧失了其自身的独立性,存款准备金率调整成为央行冲销外汇流入的主要政策工具。从2004年以来,存款准备金率调整多达40次。近两年国内储蓄增多、投资减缓,加剧了流动性过剩困境。由于冲销工具极少,深谙中国金融情势的央行行长周小川终于筹思出一个冲销办法,这就是他于2010年11月5日在财新峰会提出的“池子理论”,大意是:为了应对短期投机性资本即热钱流入,要加固防洪堤;对已经进入国内的热钱,要筑好蓄水池。“池子理论”提出之后,引起财经界广泛关注。 这个理论浅显易懂。为了便于读者理解,我在此打个比方:长江万里,不断有各种洪涝灾害,尽管有洞庭湖与鄱阳湖作为泄洪与蓄水池,但还得时时修整河道、筑堤修坝,通过引洪分流去防治洪涝灾害。同理,流动性过剩有如中国金融的洪涝灾害,央行也得筑池分洪引流。可以说,这个“池子理论”是中国央行及其货币政策面临严重困境的情境产品,它成功地解决了近年来中国货币政策面对的“流动性过剩”困境。如果要用非常通俗的方式解释这个池子是什么,那就是:过去十多年,房地产成功地消解了流动性;房地产进入低谷后,股市成了新的池子。 “池子”里的水有涨有枯,在“池子”里戏水的人,当然也有赚有赔。中国人在股市中亏了往往不服气,原因在于中国股市从诞生以来就是政策市,一些有内部消息的人永远都是赢家。 (原载VOA何清涟博客,2015年1月18日,http://www.voachinese.com/content/heqinglian-blog-china-stock-20150417/2724787.html)
何清涟2025-11-06 06:08👍 0💬 0周占春法官的勇气
法官要本著独立办案、司法公正的原则精神判案,这本应是民主国家的正常状态,但在当今的台湾,在国共两党联手的政治高压中,司法界甚至到了法官办案必须看蓝色红色的脸子、顺著媒体扑风捉影的调子的地步。而任何不怕蓝色、红色惩罚,不惧媒体攻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地办案,都需要极大的胆识。 受各方关注的二次金改案,上周五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陈水扁等21名被告,全部无罪。审理此案的周占春、林柏泓、何俏美等三名法官,起码展示了一种要捍卫司法原则的勇气。 从百页的判决书可看出,周占春为审判长的合议庭,不仅参考了宪法、大法官解释、宪法学者研究成果等,还引用了美国水门事件时尼克松总统的案例,驳回了检方“仅凭一己臆测、怀疑,任意拼凑,完全没有证据,毫无可信之处”的起诉内容。 这个判决让人们更看清楚扁案的实质。无论是国务机要费案,行政官员特别费案,还是政治献金等问题,显然都是国民党威权时代留下的制度弊端。对这些问题,首先应从制度层面进行修正;而不能把它作为打击政敌的工具。如果把法律当政治报复手段,那台湾的民主就难以存活下去。所以说,捍卫独立司法,是民主台湾大厦的最重要基石之一。如果官员有贪污问题,无论多麽严重,其损害都根本无法和司法独立的基石被摧毁相比。 陈水扁的上一个案子,也完全可能是这种无罪判决,因两案的情况大同小异。但马政府却用违反司法程式,用临时换法官的方式,撤掉了周占春凭抽签拿到的审理机会。这样做,就是清清楚楚地要改变判决结果。仅凭国民党这一个换法官的手段,人们就可以确定∶陈水扁案从一开始就被政治干预。 最荒唐的是,用曾主审马英九特别费案、全力为马辩护、最後判马无罪的法官,再来审理陈水扁案。而同样性质的案子,却得出完全相反的审判结果。蔡守训竟敢如此公开“玩司法”,就因为有马政府撑腰,有蓝媒助阵。 今天对周占春等法官的裁决,泛蓝媒体居然喊什麽“与国民感情有极大落差”,“不符民众对司法的期待”等等。他们怎麽连“要用事实判案”这个最基本的常识都没有?司法可以用“感情”“期待”判案吗?谁是“国民”?哪些“民众”?照蓝媒思维,那就煽动民众情绪,热头上想杀谁,就杀谁得了。有这样的媒体,难怪会有红衫军大闹天宫,发生一场“法国大革命”也不奇怪。 不仅亲国民党媒体一面倒地煽动民众情绪,拿出一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道德和舆论审判的架势,泛蓝立委费鸿泰甚至呼吁说,这样的法官会被人丢石头。这等於是公开呼吁对判陈水扁无罪的法官施暴!就是这位费立委,当年在民视上看著身边的金恒炜被打,整个无动於衷,眼皮底下容忍暴力。上次总统大选时去谢长廷总部“踢馆”,这次又威胁法官会被打。费鸿泰简直是国民党的缩影,专制思维的典型∶要暴力,要威吓,要煽动群众运动来砸碎司法、摧毁体制。而且国民党占多数的立法院,马上要通过《法官法》,要拿掉他们认为“不适任”,实质是不喜欢的法官,从而更保证“法院是国民党开的”。 如果国民党真敢这麽做,真要迫害周占春等法官,台湾人民绝不能容忍和沉默;这个底线绝不可後退。五都选举将至,必须用选票守住台湾的民主基石。 ——原载台北《自由时报》2010年11月8日“曹长青专栏” 2010-11-08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0:08👍 0💬 0从习近平打击富豪的规律见时势
何清涟 恒大的戏即将落幕。12月3日,中国恒大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布了无法履行担保责任的公告,应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请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向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派出工作组,督促推进企业风险处置工作。我觉得,是时候总结习近平近三年以来收拾中国富豪的规律了。笼统地批评习近平侵犯私人资本,无法解释一件事情:在打击之势下,中国富豪增长数量全球第二。 被下架的富豪多为“白手套” 据瑞银和普华永道联合发布的2020、2021年度亿万富豪报告,2018年至2020年7月底,中国亿万富豪的财富总额增长71%,达1.7万亿美元。2020年全球百万富翁数量前十名国家中,美国百万富翁人数最多,约2200万人,占全球总数近40%。中国百万富翁超500万人,约占全球总数10%,排名全球第二。 世界皆知,从2017年开始,习近平下架了若干中国超级富豪,大家熟悉的肖建华、王健林、吴小晖、马云堪称商界翘楚。用流行语形容,这些人都有“良好的政治人脉”: 肖建华,2017年2月被国安从香港带回大陆密押。早在2013年1月,国内《第一财经日报》与《南方周末》先后发表调查报道,展示了“明天系”在短短十几年时间里,频繁注册投资空壳公司,迅速成为参股或控股数十家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的资本帝国,资产总规模近万亿。《纽约时报》2014年6月4日在《被六四改变命运的商人肖建华》提供了一些重要的参考资料,称行内早就猜测肖拥有特权,能够参与涉及国有资产的交易,并与统治阶层的家人共同获益。肖建华承认,他结识了不少中共高层领导的子女,并与他们“碰巧”一起投资。其中被列在肖建华人脉网上的有: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的儿子曾伟、前政治局常委贾庆林女婿李伯潭、前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的女婿车峰、习近平姐姐齐桥桥——因此,肖得名“超级白手套”。 2017年,中国首富王健林因无视央行行长周小川的警告,继续向外转移资金,成为北京当局重点打击对象。对王健林跟踪调查了多年的美国《纽约时报》记者傅才德,在《万达帝国王健林:游刃于商业与权贵之间》(2015年4月28日)一文中,专门附上了一张“万达股东与中共高官的关系链”图表,新老三届常委的家属几乎尽在这一链条上——算“政治人脉超级良好”。 吴小晖曾是邓家外孙女婿——裙带关系。 在当今中国经济舞台上,马云是位“生旦净末丑”唱做打全工的超级富豪,他比上述几位受到的打击晚了不到三年。这位的人脉也被《纽约时报》在多篇文章中披露过。傅才德在《阿里巴巴上市背后的“红二代”赢家》(2014年7月21日)一文中,列举的在投资阿里巴巴的四家中国企业的高管中,有2002年以后在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中国的最高领导机构——任职的20多人的子孙:前中国总理温家宝儿子温云松的新天地、前国家主席江泽民的孙子江志成(Alvin Jiang)博裕资本、中共八大元老王震之子王军的中信集团、陈云之子担任行长国家开发银行的投资机构国开金融、前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之子贺锦雷。 江胡时代形成一个重大“中国特色”,高层权贵利用自己体制内的权力,寻找到合适的代理人(白手套),各在自己的领域内构建了家国利益输送体制。这些利益集团当中,除了周永康家族与吴小晖被打回原形之外,对待其余的家族,习近平只是采取各种挤压限制手段,让他们的财富大大缩水。当然,在这一轮影响甚巨的政治洗牌过程中,不少依附在利益链条上的商人、企业不可避免受到牵连,这个过程可称为“倚权而富,回吐于国”。 十年博弈,习近平成为赢家 2013年开始的反腐运动,注定是中共权力斗争激烈的产物。两个任期内,习近平在两大关键战役中获胜,与此同时,成为真正的孤家寡人。 第一大关键战役当然是权力格局的彻底洗牌。通过反腐,党务、政府、军队、警察系统几乎全部洗牌。这一过程当中,习曾博弈的重要战区是国安系统与香港。 第二大关键战役则是切断中共高层尤其是三代政治局常委家族的家国一体利益输送体制。如何让这些家族吐出钱财的方式,外界至今也不清楚。但能看得到的是白手套的下场,这从福布斯富豪榜上的富豪资产变化可见:王健林在福布斯富豪榜从2018年的1566.3亿元缩水为2021年的940亿。马云的资产从2020年的4000亿变成了2673亿,一年时间接近一半的财富不见了。 《纽约时报》在马云受整时曾发文猜测习近平喜欢什么商人,认为只喜欢听党的话的商人。这说法从表面上看是对的,但其实不然。上述商人从未表示不听党的话,真正的问题是这些商人是党内势力哪条线的白手套。对于在权斗修罗场历炼了十年的习近平来说,党的最高代表与唯一代表只能是他,多龙治水的格局是极其危险的,这些势力也不能拥有太多的财富,否则用于政治活动将造成对最高权力的挑战。至今为止,香港反送中运动的暴力派们的受训、活动经费从何而来,北京虽然没抓到多少具体的证据,但大致路道还是清楚。所谓“反腐没有终点站”,既是阻断家国利益输送体制公行的手段,也是维持上述几大系统效忠于最高领导的手段。 削弱摧毁政治反对势力包括潜在的政治反对势力的经济基础,并非臆想。今年11月中国在数省对台湾远东集团的打击就是一例,尽管4.74亿巨额罚款是针对该集团在大陆投资的化纤纺织、水泥企业有一系列违法违规行为等,但与此同时,国台办负责人却公开表示,绝不允许支持“台独”、破坏两岸关系的人在大陆赚钱,干“吃饭砸锅”的事。 这类“吃饭砸锅”的事情,马云与许家印也都干过。比如马云在P2P相继爆雷的时候,却要推出同类的蚂蚁金服产品;在习近平一再表示“房子是用来住而不是炒的”,苦思挤压房地产泡沫而不得良法的2017年,许家印却逆势而上,不仅在国内折腾了三轮战略投资,还举借了大量外债——这些行为被视为拆党的台,表态听党的话已经不能够取信于当局了。 考察中国动态,莫忽视国际背景 有人说习近平这是逆国际大势而行,我只能他们没看清国际大势。 一是国际潮流浩荡向左,美国左派中的极左与中共都奉马克思主义为意识形态,区别是前者处在在走向专制的路途中,毒药外面包裹的糖衣还在。拜登政府对富人现在也不那么客气,尽管美国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与商业团体都向民主党提供大量政治捐款。但拜登政府仍然推出了措施,将美国公司海外利润最低税率——“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从目前的10.5%提高至21%,并在今年10下旬的G20峰会上力促,让参加国通过了一项全球协议,将采取措施将大企业的最低所得税率设定在至少15%,拟于2023年执行。《华尔街日报》早在今年8月13日发表一篇《美国企业何以沦为政治孤儿》,指出在拜登政府指示政府机构 采取 72项各不相同的措施来约束大公司的行为之后,美国企业发现自己抛弃了共和党,但左派也容不得他们继续以前的好日子。 上述事实说明,在全球向左的情况下,世界各国的富翁日子都不好过,只是各有各的难过。 2、中国政府对本国经济的战略性调整正成为各国抄写的作业。所谓“战略性调整”大体是两个路向:一是要扭转过去15年以来中国经济脱实向虚的资本流向为脱虚向实,引导资本流向实体企业;二是要趁机改变中国经济的公私权重。 全球经济都因各国央行的滥发钞票在虚拟泡沫化(债务过重是其表现),美国的金融、互联网主导的经济与欧盟的绿色能源均是如此。此时习近平脱虚向实,方向不能说不对,问题在于中国的技术能力欠缺。加大企业的国有化权重 ,更不是中国政府独家逆势操作。IMF在《财政监测报告 (2020年4月)》第三章“国有企业:另一个政府”中给出的数据是:过去十年,国有企业在全世界最大企业中的重要性增加了一倍:规模达到 45 万 亿美元,资产目前占总值的 20%。几乎每个国家都有数以千计的国企,例如德国、意大利和俄罗斯。该报告对北欧、新西兰的国企给予肯定,认为国企在竞争性部门运营的理由较弱,但在公共事业部门有存在的理由——这个报告对国企的肯定,与世界经济论坛主席克劳斯·施瓦布大重置的主张一样:利用疫情与绿色能源对世界进行大重置,其中主要目标之一就是加强各国政府对经济的控制。 这个削除权贵豪商利益的过程,既是习近平打击国蠹、巩固红色政权的过程,也是习近平成为孤家寡人的过程。因此,习近平失去了任期届满平安下车的任何可能,为谋自身及追随者的身家安全,他不得不修改领导人连任两届的党内规则,在设置接班人的问题上煞费苦心。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国际大势并非永远正确,比如20世纪席卷半个地球的共产主义运动就被历史证明是严重错误,人类的不幸在于左祸结束才30年,又得经历一轮。 (原载大纪元,2021年12月6日,https://www.epochtimes.com/gb/21/12/6/n13418943.htm)
何清涟2025-11-06 23:54👍 0💬 0从亚细亚孤儿到世界孤儿
从突尼斯开始燃烧的自由民主之火,终于燃烧到非洲与中东地区。中国政府利用其对媒体娴熟的控制手法,在有关埃及的报道上,主要突出中国政府派专机接回远在埃及的中国人,以示中国政府对本国子民的关心。再用春节的各种喜庆祥和的镜头暗示中国离埃及的骚乱是多么遥远。于是北非中东那让世界兴奋不已的革命,在情况相类的中国却波澜不惊,只在海外的中文网上成为新闻题目,推特圈内成为话题。 我相信这场革命会使中国执政者调整国内外战略。任何国家在制定战略时,通常要考虑到来自两方面的压力,首先是国内各种“压力集团”和舆论的要求,来自势力较大的压力集团的游说与压力是影响执政者决策的重要因素。其次则是来自国际政治局势的影响,如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经济格局的变化,或突发的大的国际事件等。但中国在政府的刻意压制之下,并无什么有独立利益诉求的压力集团存在,因此国际政治局势反而成了主要因素。2005年,格鲁吉亚、乌克兰、以及吉尔吉斯斯坦等国爆发的颜色革命,中国政府的反应是通过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几个成员国签署《阿斯塔纳元首宣言》,强调反对外力干涉主权国家的内政,落实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三股势力”,防止颜色革命。从此宣称各种外国NGO为外国势力策动颜色革命的工具。开始整肃各种NGO。 按中国政府一贯的政治逻辑,这次非洲中东的革命必然会成为中国政府调整国内外战略的重要考量因素。目前《人民日报》与《求是》杂志还未就此发布专论,但我相信,非洲革命的高潮过后,中国必然会象2005年总结前苏联国家颜色革命经验一样,堵绝一切对中共统治构成威胁的可能因素。对于埃及,中国总结经验的重要之点肯定还包括:埃及的秘密警察系统为何未能有效控制局面?因为在这8000万人的国度里,秘密警察高达100多万人,与中国的秘密警察统治属于同类。 关于中国民众为何不能起而反抗,我在一篇“组织化:埃及革命所有,中国六四所无”(《中国人权双周刊》2月10日)当中已经详细分析过。本文只重点分析中国政府将如何构造新意识形态的理论基础。 按照中国社科院研究员黄平的理论,毛泽东解决了挨打的问题,邓小平解决了挨饿的问题,而现在主要解决“挨骂”问题。但中共要坚持的所谓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被其实践证明是反民主自由与剥夺人权的恶劣制度,在普世价值的观照下,不可能不受批评指责。于是中国部分智囊想出的办法是要在国际社会中争夺所谓“话语霸权”,而争夺话语霸权的核心在于“概念定义权”。中国要通过这种“概念定义权”来掌控舆论,征服人心,与西方世界打一场“意识形态战争”。参与这场意识形态建构的智囊与准智囊,理论水平最高、最能迷惑西方世界的是用新左派话语系统包装的中国新左派。 新左派强调,西方希望的中国改革当然不是改良,不是改善行政体制。对西方而言,“改革”就是从头再来,就是拆房子,拆政体。对西方大国的这种企图不能采取鸵鸟政策,而是要有勇气应战,要有能力去争夺论战的主动权,在历史、文化等主要战线发动进攻,而且战而胜之。采取的策略一个是破,破国际性的霸权话语系统,解构所谓西方制度,说破这是“皇帝的新衣”,揭穿民主制度这个药方包医百病的荒唐;一个是立,在知识界确立对本国生存方式的自觉,“要实事求是地总结中华民族的生存方式,给出关于‘中国道路’或者‘中国模式’的让知识界信服的阐述和理论解释”。 上述中共巩固一党专制模式的理论任务,早在2005年之后陆续提出并完善。与此同时,还有红色革命文化的重塑,其主将是薄熙来,已经被行将接班的第五代领导核心习近平予以肯定。这次突尼斯、埃及革命发生之后,我相信中国共产党会三管齐下,将破解西方文化、重塑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华文化及毛泽东为代表的红色文化作为建构中共新意识形态的主要元素。 这种意识形态的重构,不在于重构出的意识形态能否说服西方,而在于找到一种抵抗方式,摆出一种防御姿态,并将其灌输给本国人民。尽管中国可能会因此维持一段统治者眼中的“和谐”,但在世界独裁统治政权相继倒台的势态下,中国却可能从亚细亚孤儿变为世界孤儿。但那不是“世界各国不肯和中国玩平等的游戏”,而是中国统治者劫持本国人民,自外于世界普适价值体系之外的结果。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1年2月9日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1/02/china-in-world/)
何清涟2025-11-06 06:40👍 0💬 0世界产业链大分离:“中国”与“非中国”
何清涟 尽管习近平在新年贺词中表达了中国“继续保持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的愿望,声称政府将“采取减税降费等系列措施为企业纾难解困”,但国际资本早在中国实施疫情管控之时,就开始了分散供应链的行动。这行动有一个中心,就是“去中国化”。等到中国醒过神来放开疫情管制之时,国际供应链已经分为“中国”与“非中国”两条。 去中国化:美国苹果谋定而后动 美国苹果首席执行官(CEO)蒂姆·库克于2022年12月访问了日本索尼集团,日经新闻猜测,库克访日有可能会让苹果的供应链发生剧变的“大迁移(Great Journey)。这一猜测并非无因,因为苹果早就开始大幅调整组装工序集中在中国的策略,以惊人的势头推进分散化。在越南,包括试产产品在内,多家代工工厂已开始生产耳机、手表型终端和笔记本电脑。在印度,承担约8成智能手机“iPhone”代工业务的台湾鸿海精密工业在南部的钦奈(Chennai)近郊设立工厂,增加了最新机型“iPhone14”的产量。据美国摩根大通估算,到2025年印度基地将有可能占到iPhone总产量的25%。这一变化可谓惊人,2021年,中国产量约占苹果iPhone产量的95%。 苹果的迁移路线还包括越南、墨西哥、巴西。为苹果生产处理器的台积电(TSMC)将从2024年开始在美国生产尖端产品。由此可预测,苹果在北美和南美生产iPhone的可能性浮出水面。 美国厨具制造商汇隆工业有限公司20年前到中国广东省设厂,在中国变成世界工厂的过程中,该公司已从20年前的一个生产地点发展为有六家中国工厂,现雇有1000多名中国工人,他们生产许多常见的厨房用品,包括碗、刀和其他烹饪器材。这一产业对市场并不敏感,近两年也开始在越南和柬埔寨等国建厂,开始“去中国化”。 在华外资“去中国化”的政治考量 中国经济总额中有20%靠出口,美国仍是中国商品的最大买家。尽管在其他地方复制中国的生产力和效率不容易,但这几年国际政治格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美国及一些与中国有地缘战略利益冲突的客户担心过于依赖中国,供应商不得不考虑客户越来越强烈的要求,因此,这波“去中国化”的原因,表面上被认为是疫情和人工费高涨,但更深层的原因在于中美对立,比如苹果公司的考量就是如此。 冷战结束后,苹果从2000年代初开始,在中国政府多方面支持下,构建以该国为中心的供应链,并由此实现高增长,现在苹果考虑分散供应链的原因当中,担心中美关系恶化这点日益凸显,其中当然有来自美国政府的建议与政策调整,其中影响最大的是美国总统拜登正式签署于2022年8月9日《2022芯片与科学法案》(下称《芯片法案》)。 该法案禁止获得补贴的美国及其盟友伙伴的企业10年内在中国和其他关切的国家新建或扩大先进制程芯片厂。这意味着,英特尔、三星、海力士等企业在中国已有投资和后续扩大投资将面临“二选一”的风险。2021年以来,为了游说并获得这一产业补贴,美欧日韩等方超60家企业成立美国半导体联盟,涵括几乎整个美国半导体产业链,而中国大陆的半导体企业却被排除在外。毫无疑问,这项政策将重塑美国在全球半导体制造领域的核心地位,并遏制中国芯片产业发展。 从事智能手机拆解调查业务的Fomalhaut Techno Solutions(东京都千代田区)的CEO柏尾南壮预测称:“中国制造的零部件最近几年稳步减少,今后可能会继续减少”。 一部《芯片法案》,撬动世界产业链分离 该法案整体涉及金额约2800亿美元,旨在通过巨额产业补贴和遏制竞争,为美国半导体的研究、开发、制造和劳动力发展提供高额补贴,通过激励措施及税收抵免的方式让美企回流本土并吸引他国半导体工厂落户美国。 、 芯片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力量,中国当然明白《芯片法案》是针对中国而来,是美国与中国开展战略竞争的重要举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芯片行业逐渐形成美国主要负责设计和设备,东亚地区主要负责制造和代工的分工布局。随着美国本土的芯片制造逐渐外包给东亚,美国半导体制造对海外依赖日益加强。美国国会研究服务处的数据显示,美国在全球半导体制造能力中的份额已从1990年的37%下降到2020年的12%左右。当前,东亚地区在该领域的份额已占全球75%。川普执政以来,美国采取措施鼓励制造业回流的政策。2021年拜登政府执政,面对新冠肺炎疫情、供应链受阻、芯片供应短缺等问题,对本土芯片制造能力不足的焦虑依然严重。 《芯片法案》表明,美国通过推动芯片制造“本土化”和“盟友化”,构筑钳制中国的全球芯片产业生态。法案中设置的“护栏”条款,强制规定获得芯片产业补贴的企业不得在中国或其他“可能不友好的国家”投资或扩建先进制程的半导体工厂,本质是服务于美国对华战略竞争。 通过这些重大投资,美国也在重塑国家创新生态系统,除了硅谷和硅巷,美国还要在全国范围内打造新技术创新制造中心。这些中心将充分利用美国的多元化布局,促进企业、高校、劳工组织和地方社区加强合作,将美国建设为21世纪全球经济的领头羊。 中国政府的疫情管控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疫情迟来大爆发,民怨郁积;产业链已经“去中国化”,此时放开,走的也不会回来了。KPMG FAS合伙人稻垣雅久认为在中美对立激化的基础上,“全球性企业正通过将供应链划分为‘中国’和‘非中国’等来应对”。日本的大金工业正在建立在没有中国制造的零部件的情况下也能生产空调的体系。 本文谈的是与芯片有关的企业,但与芯片无关的企业也很清楚中美交恶的经济后果,汇隆联席首席执行官雅各布·罗斯曼说,除非中国和美国停止为获得国内政治上的好处升级两国的紧张关系,否则中国的经济前景不会改善。更重要的是,美国从川普时代开始,就努力推进美墨制造业产业链“近岸外包”,此时已经有点模样了。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2023年1月17日,https://www.rfa.org/mandarin/pinglun/heqinglian/hql-01172023110212.html)
何清涟2025-11-06 06:18👍 0💬 0艾蓓冒充“周恩来的私生女”始末
旅居美国旧金山的中国大陆女性艾蓓写了一本名为《叫父亲太沉重》的书,书未出版即引起轰动,因为华人女作家陈若曦率先在香港刊文,称艾蓓是已故中共总理周恩来的私生女,首次以自传体小说披露身世。她并将艾蓓书稿推荐给一家港刊连载。随后大陆逃亡作家孔捷生在另一家港刊发表三万字长文,“读解”艾蓓如何就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此事一时在香港、台湾和美国华人界轰动成“大新闻”。相信的人信誓旦旦,说这是“百分之百真的”,并拍手称快∶“周恩来的圣人面具被戳穿”。但也有人质疑,问艾蓓有何证据?艾蓓以周恩来式的圆滑辞令回答∶“我从来就没被承认过,还怕被否认吗?”不久前艾蓓访台又遭此类疑问的轰炸,艾蓓回答∶“至于我是谁,不应该问我,应该是读者看完书后问自己,问我是很荒唐的。” ●此书主要内容 作为读者,我读完这套上下两册40万字的《叫父亲太沉重》,得出的结论是,所谓艾蓓是周恩来私生女一事“是很荒唐的”。 《叫》书主要有两部份内容∶大部份章节是写“总理”的政治活动。该书没有出现周恩来等中共领导人的名字,都是用总理、大姐、主席、主席夫人、彭将军、孙夫人等称呼。另一部份情节是“总理”与一位叫“安然”的女性发生婚外情并生有一女叫“小蕾”。全书以小蕾自述口吻写成。 该书大段大段对周恩来政治活动的描述大多是编篡抄录大陆已出版的各种回忆录,很多情节,包括一些用语都似曾相识。而读者最关心的周恩来婚外情部份几乎全部囊括在孔捷生三万字的“读解”中。但这“婚外情部份”大多编织得不合情理、虚假甚至荒唐。 作者艾蓓在卷首并没否认这是一本“自传体小说”或“记实性小说”。所谓记实,应该是实在地记录历史事实;所谓小说(就算这是一本艾蓓目前改口宣称的纯小说),也应该有文学真实——书中主人公的言行应符合逻辑、时代场景和人物的身份。那麽,我们无论从“记实”或是“小说”的角度来看这部书是否符合历史真实和文学真实—— ●离谱的偷情描写 该书写“总理”第一次与安然调情,是在1953年元旦前的北京一家医院。当时安然从朝鲜前线负伤归来,住在那里养伤。一个星期天,“总理”悄悄溜进安然的病房,“上前,握住她的手”说,“安然,巧不巧?我随便推开这个门,结果是你。”稍后,惊诧“总理百忙中来这里视察的”医生闻讯赶来,激动得“脸青手抖”。事后,安然的手“又被无数双病友的手轮番地握住。”因为她的手被“总理”握过。(152—157页) 以周恩来这样被人崇敬的“国家总理”身份,不带秘书、警卫,又不事先通知这家医院领导,自己一个人悄悄溜进病房看望病人,这合乎那种政治环境的“情理”吗? 更离奇的是,作者在162页写道,“总理”带安然到宋庆龄在北京的临时居所参加舞会,舞会未完,安然要提早回家,“总理”送到门厅,跨出门口就“一把搂住了我妈,双手捧住她的脸。”“一阵狂亲乱吻。”安然挣脱后,“折身就跑”。以周恩来的身份和修养,他会在大街上强吻一个女人吗?而且是在时刻有人出入的被称为国母的宋庆龄的家门口。 作者写“总理”到安然家偷情做爱也很离谱儿∶他“趁天黑冒著被人认出的危险,来到这里。”“领口竖起,帽沿压眼”,进屋后就拥抱做爱,安然“没有羞耻地大叫大喊”。(202—204页)以周恩来一国总理身份,会这样冒险趁天黑溜进小巷的平民百姓家偷情?在那样的时代,在那样的偷情环境中,安然会在第一次与如此“伟人”做爱时“大叫大喊”? 在247页,作者描写“总理”又到安然家偷情∶“他真的来了,从侧门,深夜两点半。”“做了要做的事情,两人躺在床上┅┅天快亮,我妈替他穿好衣裤,催他趁黑离开。他像孩子耍赖,又把自己脱尽扒光,四体拉叉大声说∶‘我要做一天我自己,不要做总理,我要解放我自己!’”一向十分看重一国总理形象的周恩来,是以极为自制、谨慎、圆滑闻名的,这种人即使在私人场合也很难改变和忘记他演惯了的角色的连贯性。他怎麽可能做出上述这种无忌无羁的举止呢? ●周恩来被当众打耳光 书中的“总理”十分大胆,竟约安然到中共中央五大书记办公兼住处的“新六所”,当著外交部女新闻司长的面,与安然调情。然后到楼上卧室,“他的手像饿狼,”将安然“拥搂得越来越紧,恨不得勒进自己的肉里。”当谈到为他俩将来的孩子买的小绒衣,“他突然癫狂起来,双手提起一件婴儿小绒衣,哼著‘蓝色多瑙河’,在床前划起了舞步。”而此刻被称为“大姐”的邓颖超,偶来此楼,竟极有“涵养”地坐在楼下,一直等到丈夫与情人偷情尽欢完毕。安然下楼时见大姐在此,吓得“脸色蜡白”,“大姐”却极有风度地提出由她来送安然回家。(251页) 以周恩来的谨慎个性,会在他和夫人的卧室与女人偷情?会那样轻狂地拿著婴儿衣服床前漫舞?邓颖超再大度,会一直听著楼上自己丈夫与情人幽会而正襟危坐等到事毕? 该书作者此处的描写是想把“大姐”塑造成一个为丈夫的名声地位而忍辱负重、极为大度的女性,但在该书下册却有这样的情节∶因为她的总理丈夫送给别人的漂亮夫人一条围巾,被她无意发现,她嫉妒得竟“当众吵闹,打了他的耳光。他痛哭流涕,连声道歉。”(下154页)且不说这个“大姐”形象前后多麽不统一,以常识而论,邓颖超会在大厅广众面前为一条围巾打周恩来的耳光吗?周可能哭哭啼啼、当众向夫人道歉吗?作者为编造故事,连常识都不顾。 ●虚假的“外婆”形象 艾蓓女士是富于想象力的,在她笔下,周恩来像是一个当代北京城中毛头毛脚的小青年。例如书中有这样的情节∶“总理”在很多达官要人参加的舞会上见到安然,乘跳舞之机,将脸贴近安然,“小声说∶‘到后门口街角等我’。”俩人逃离舞会去别处幽会,刚走到街角,“总理”被一个下班老工人认出,一群过路人围了过来。站在旁边的安然十分尴尬,最后只好“跑回舞厅,见到他的卫士正在四处乱找。”(278页) 周恩来不是普通小青年,他是国家重要领导人,他这样不通知秘书、警卫就从舞会上与情人私奔了,怎麽可能呢?设想一下,如果他的随从找不到他,会以为总理失踪,不会马上报警、汇报党中央吗?周恩来会惹出这样的乱子,做出这样鲁莽而不合一般常识逻辑的事吗? 书中的“外婆”(安然的母亲)对周恩来的态度,编织得同样不近情理。在207页作者写道,1953年11月,“总理”又像一阵风,突然旋到安然在上海的家门前。“他东张西望,确信无人,扯下大口罩,敲开了门。‘是你┅┅’我外婆像劈头挨了一闷棍,看著他发懵。”以周恩来当时的权势地位,哪一家的“外婆”敢怠慢?而艾蓓笔下的“外婆”见到总理像挨了闷棍,怎麽可能呢? 荒唐的是,“总理”再来找安然时,这位“外婆”竟不给他开门,“总理拄著雨伞,站在伸出廊沿外的台阶上,任凭雨雾吹打。帽沿下的水珠,顺颈滴进衣领,他全身冰凉。他想一直站下去,看看老太太心有多硬,能让他在雨地里淋多久。”(398页)周恩来有可能为了和女人幽会,撑著雨伞在平民百姓门口死候死等,与一个老太太“叫劲儿”吗?同时,按书中描绘,“外婆”不是不知周恩来为何许人的乡下老太太,她怎麽敢和“总理”呕气?偌大的中国,当时有过这种人吗? 更荒唐的是,作者写道∶1957年,“总理四次去上海,四次被拒绝在外婆家门外┅┅最后一次冲著外婆破口大骂。”(379页)四次被拒绝已非常不合情理,周恩来还会在大街上冲老太太破口大骂?作者不是在编织现代青年小痞子的恋爱故事吗? ●不能学习雷锋 当“总理”有次终于进了房门,“外婆”竟训斥他说,“什麽伎俩都能使得出”。(402页)在那种时代和政治环境,有人敢这样对周恩来说话吗?而书中还有这样情节,面对外婆挖苦,“总理”竟毕恭毕敬解释∶“大姐写了离婚申请报告,等主席从北戴河回来,我们一起找主席谈后,再送到政治局申批。”(309页) 在艾蓓女士笔下,这位外婆勇敢得出奇。例如在小蕾8岁生日时,总理、大姐来安然家祝贺,并送小蕾一只笔,在笔上还刻出“向雷锋同志学习”。外婆当著“总理”的面对小蕾说∶“一,生日大吉大利,不能学习一个死于车祸的人。二,雷锋从小没爹没娘,目不识丁,胸无大志,只要做一颗可有可无的螺丝钉。你四岁能背几十首唐诗宋词┅┅为什麽要学习一个只会帮人挑水扫地的小战士?”(下285页)以小蕾生日推算,当时应是1964年。在中共领导人毛、周、朱等都题词要求全国人民学雷锋的情况下,有人敢在周恩来面前这样贬斥雷锋吗?而且当时会有人这样认识问题吗?这明显是作者为了编织故事,把今人的思考挪到了过去。 ●当面贬斥邓颖超 在《叫》书中,小蕾与“大姐”对话的场景更是离奇得叫人喷饭∶总理死去几年后,小蕾被“大姐”叫到中南海。书中写道,“大姐三角型小眼睛一闪,阴森森地盯著我。”小蕾竟训斥“大姐”说∶“有容乃大,无欲则刚。大气点嘛,无论如何,你比我母亲要先去马克思那里与他团聚。”而“大姐”的回答则是,“我知道你们盼著我早点死去!那时,你们可以随意篡改历史,给死人脸上抹黑,往自己脸上涂金!”最后竟激动地喊道∶“历—史—是—绝—不—容许—篡—改—的。”作者描写到,“她声音不大,但每个字都像兔子屎,一粒一粒滚出嘴边。” 小蕾则反唇相讥∶“你不是正在篡改吗?┅┅一个僵硬的革命老太太,能满足有情有欲的大总理吗?┅┅总理大人,他比我母亲更虚伪更自私,所以敢做不敢为。为了狗屁不值的共产主义理想,为了乌纱帽,他大义灭亲,早年冷落亲生父亲,晚年不敢承认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恭敬每一位君王,干尽了违心的事情,说尽了违心的话。┅┅你呢,你重心计,含而不露,收而不紧,容而不纵,忍不让,气不馁,狠而不绝,所以你是个大赢家。但是,你也输了,输掉了单纯的快乐,输掉了做女人、做母亲的柔美天性!”(227—230页) 以邓颖超在党内的权势和地位,能有人敢当著她的面这样训斥、嘲弄她和周恩来以及共产主义吗?即使今天,连邓小平的亲生子女还要给父亲溜须拍马,绝不敢放肆。以小蕾的私生女身份,怎麽可能有这样的与总理夫人的对话呢!?而作者却写道,“大姐”听到这些训斥后,不仅没怒,反而“咯咯一笑”说,“你这孩子有头脑,分析问题也有深度。”天哪!作者是不是有了神经病!? ●周恩来的遗嘱 书中关于小蕾与“总理”见面情景也不尽情理。例如写当年74岁的“总理”如何给16岁的小蕾一遍又一遍地洗手,以补“罪过”,“大姐”却从身后伸手把水龙头关上。(224页) 小蕾有一次对“总理”说,“‘没有道德良心,即是政治家的道德良心。不择手段,才是政治家的真正手段。’他呆望著我,满眼惊慌如倒塌一团蜂窝。”(101页)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会用这种嘲讽的语言教训一国“总理”吗?以周恩来的应变能力会“惊慌倒塌”吗? 在书的结尾处,“总理”病重,再次见小蕾,嘱咐她两件事∶“这辈子远离政治┅┅如果有一天历史非得你出来说话时,不要被个人恩怨压倒,要公正地理解你妈和大姐。”“不要有野心,我这一生都是在戏台子上。谢了幕,什麽也没有。”(下327—328页) 至死都效忠于中共和毛泽东的周恩来会认为自己一生是在演戏吗?以他的谨慎、城府和一贯鼓励年轻人关心政治和国家大事的形象,周会留下要求年轻人远离政治的遗嘱吗? ●太多话语不合情理 像这种不合人物特定身份、时代场景的话语在《叫》书中比比皆是∶ 志愿军战士安然在给周恩来的信中开头称“尊敬的总理先生”。(173页) 江青称呼毛泽东一口一个“老板”(28页,367页)。 周恩来对夫人说,“你们不要逼我这麽紧┅┅我还不至于为偷鸡摸狗的私事,去寻情自杀。”(336页) “总理”被推进手术室时,突然高呼∶“我是忠于党、忠于人民的!我不是投降派!”(下346页) 当周恩来癌症晚期,疼痛难忍时,“大姐拉著他的手,提醒说∶共产党员就是要坚强,要忍耐。”(下347页)——这像是夫妻之间说的话吗? 当周临死前疼痛得发出声音时,“大姐”竟制止说∶“小声点,夜深了,不要干扰外面的同志呀。”(下349页)人都要死了,革命伴侣一生的妻子会说出这种话吗?《叫》书不合情理的编造之处太多,限于篇幅,不能一一例举。 ●江青知道周的婚外情 用此书内容来证明艾蓓是周恩来的私生女,至少有六处讲不通。 其一,书中有不少安然与“总理”做爱的情节。艾蓓称书中很多细节来自安然日记。但在中国传统文化熏陶下长大的安然有可能将自己与男人床第偷情的过程直白地记入日记吗?尤其在中国大陆那种险恶的政治环境中,安然敢于记录自己与“总理”的偷情细节吗?即使敢记,在文革中曾被批斗的安然能把这种日记保存下来吗?不要说安然,连毛泽东的御医李志绥,在文革开始时,都将自己的日记烧毁,怕因言惹祸。 其二,书中披露江青曾找过安然,要她“重点谈谈她和总理的关系。”(下177页)这意味著江青已对周的婚外情有所知晓。但林彪事件后,江青与周恩来进行激烈的权力斗争时,江青曾不惜费尽人力从三十年代上海旧报纸中翻找出有关周曾叛变自首的“伍豪启事”来攻击政敌,怎麽可能放过周的婚外情呢? 其三,周恩来在文革中保护了一些高层干部,有很多老帅是他的忠诚密友。如果他真的有亲生骨肉,不用周直接说什麽,只要他稍加暗示,这个孩子需要关照,那些他当年保护过的人,别说出于对周显赫地位的敬畏,或对周本人的忠诚和感情,即使从回报恩情的角度也会去尽力关怀这个和周有关的孩子。但小蕾却一直被抛弃在安徽农村没人管,生活很艰难。退一步讲,即使当时是惧怕四人帮,那麽邓小平复出后,周派势力已获全胜,为什麽也没有人去关照小蕾呢?这不合情理。 其四,周恩来去世时,中国大陆有几亿人悲痛欲绝,他的声望达到顶峰。无论是作为小蕾的亲生母亲,还是作为深爱过周恩来的一个女人,面对当时亿万人民对周的爱戴和思念,安然都不会将小蕾仅视为自己的女儿,她会想到这是总理唯一的后代,一定会倍加呵护,而不是弃小蕾于贫苦的安徽农村。而作为周恩来老部下、并受过周保护的小蕾继父,在明知小蕾是周恩来女儿的情况下,也应该极力尽早关照她,而不是在周去世七年后才把小蕾调到北京。 其五,如果艾蓓就是小蕾,那麽,书中详细描述了“大姐”唯恐已弃医从文的小蕾写出她母亲与“总理”的关系,邓颖超怎麽可能在她活著的时候让艾蓓得到护照离开中国呢?并且全书40万字一字未提周恩来夫妇唯一的养子李鹏。如果小蕾真是周的女儿,她怎麽也会多少了解和描述一点这个唯一的哥哥的生活情形啊? 其六,在这本书中,提及周恩来参加的所有政治活动,都有准确的时间、地点。而该书描述的“总理”与安然的全部18次见面,没有一次有具体的日期和时间。这绝非作者的疏露,因为周恩来的所有日程在中共档案中都有详细记录,作者制造的任何一次会面都会被中共轻而一举地指出时间上的误差。 ●到底谁在撒谎? 孔捷生先生在他的三万字“读解”中将此书捧为“这是一部完全可以与斯大林的女儿的《致友人的20封信》及《仅仅一年》媲美的鸿篇巨制。”而我读后的感觉是,此书文字的单调贫乏和内容的胡诌八列,只能与周励胡编乱造的《曼哈顿的中国女人》相媲劣。 面对众多读者和新闻记者的质疑,艾蓓女士现在坚持把《叫》书称为小说了。但问题的关键是,为什麽当初不称它是小说呢?在陈若曦和孔捷生相继发表文章白纸黑字地指明书的作者艾蓓就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时,怎麽艾蓓女士没有发出一句“不同声音”呢?现在“名”出了,“利”获了(不算出书所得,仅港刊连载就有38000美元稿酬),出面称这是“小说”了。如果当初说这是一本小说,会引起港台美三地华人如此关注吗?会轰动吗?以此书的质量,是否能够出版都是疑问。据调查,此书最早以20万美元叫价投给台湾两家最大报系的出版社,均没被接受。后来由台北一家名不见经传的小出版社以分给作者15%版税的条件出版。 在陈文和孔文中,读者都会看到,艾蓓为周恩来的私生女一事是艾蓓本人透露给他(她)们的。陈若曦最近在香港接受《开放》杂志采访还说,艾蓓对于她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有证据。 艾蓓在报上抱怨说每天有上百的电话、传真找她,烦得她直躲。但听说我要写一篇批评性的书评,5月10日晚上竟主动向我这个与她素昧平生的人打来电话,连哭带喊近一个小时,解释《叫》书只是一部小说。她说“我从来都没有跟陈若曦和孔捷生谈过我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我从来没在任何场合跟任何人说过我是周恩来的女儿,有人这样说,我愿和他到法庭对证。”我困惑了,到底是陈若曦和孔捷生在撒谎,还是艾蓓在撒谎呢? 我在电话中问∶“艾蓓女士,你今天向我这样反复解释,是不是向我确认你不是周恩来的女儿?”她说,“我不能确认。”“那你到底是不是周恩来的女儿呢?”她回避说∶“我凭什麽回答这个问题!”(艾蓓电话中更多的解释内容,我已承诺她不公开发表。) ●究竟毕业于哪家学校? 自“周恩来的私生女”新闻轰动后,艾蓓女士多次接受媒体采访,但有些说辞前后不一致。作为记者,这些“不一致”引起了我的质疑。 艾蓓女士最初对几家媒体记者说,她毕业于“安徽医学院”。后来在接受一家周刊记者访问时,又说她毕业于“江苏贝城医学院”(见何频专访,载《中国时报周刊》,1994年3月27—4月2日)。 一个人毕业于哪所大学,是一辈子都不可能忘记和糊涂的。因此艾蓓的两种说辞必有一假。我分别致函江苏省卫生厅和安徽医学院查询此事。江苏省卫生厅外事办覆信说,“江苏省不曾有过‘贝城医学院’”,并列举了江苏现有的10所高等医学院校的名字。安徽医学院人事处说“查无此人”。 而最后了解到的实情是,艾蓓的真实姓名是张艾蓓。小时被寄养在安徽与江苏交界处的安徽省五河县乡村,并在那儿长大。后被保送到五河县“五七大学”,1974年她成为蚌埠医学院工农兵学员。但在《叫》书的扉页上,作者简介一栏写著艾蓓“毕业于安徽省医学院医疗系”。我不懂,艾蓓女士为什麽要在自己毕业于哪家学校上撒谎。 ●接受访问,前后矛盾 《叫》书作者在接受《世界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她10岁就发表诗,1989年初应美国国务院文化署邀请,以作家身份来美。六四时接受“美国之音”访问批评了中共,因而“自己的名字上了通缉令”。(见候景苑专访,载《世界日报》1994年3月10日) 艾蓓的这段话中有多处不实。例如后来她在接受其他媒体采访时又说她12岁发表诗。而在她提供给香港《明报月刊》(1994年4月号)的作者简介中,又说她13岁发表诗。人可能记错一件事的日期,但不能一次变一个样。 而她所说的受“文化署”之邀,也是不准确的。我通过查询最新的美国国务院机构手册得知,美国国务院并无“文化署”这一机构。而在《叫》书刊载的照片中,有犹他州英文报纸《Park Record》(1989年6月15日)对艾蓓的报道∶“艾蓓是应美国新闻总署邀请,作为中美‘文化交流’项目来美,目的是了解中国大陆留美学生的生活。当时参加‘作家与作品讨论会’┅┅同时与她的在犹他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丈夫郭顺团聚。” 在这个有很多国家著名作家参加的会议上,只有艾蓓一人来自中国大陆。另一名华裔作家是《喜都会》的作者谭恩美。艾蓓在中国大陆仅发表过为数很少的几篇作品,也从无重要文学刊物评介她的作品,她也从不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怎麽就“代表”中国作家参加了世界性的作家大会呢? 实情是,艾蓓持因私护照,几次去美国驻北京使馆申请来美探视丈夫都没办成。后来她母亲找关系“通融”,以来美参加会议名义获准,美国新闻总署也予以了接待。她现在护照上的签证仍是F—2,即探亲签证。她抵美日期也不是她向媒体说的是1989年初,而是1988年底。我不懂在这种小事上艾蓓女士为什麽也不坦诚。 而艾蓓女士称她因在美批评了中共“自己名字上了通缉令”也是谎言。六四时,非常多的海外中国学者作家批评了中共,但并没有谁为此名字上了中共通缉令。因为所谓通缉,尤其是政治原因,不可能通缉身已在国外的人。 ●“中共特务跟踪我” 艾蓓对自己是否周恩来的女儿不置可否,闪烁其词,已令人生疑。以她这样在其他事情上的不诚实,所谓她是周的“私生女”之说,可信吗? 这种“不可信”,还可从她的矫情上看出。她在台湾的记者会上,面对闪烁的摄影镜头,连声说,“够了,够了!”她说是为躲记者采访干扰,才到台湾来“避难”的。但躲避记者,怎麽会“躲”到记者会上? 5月5日,艾蓓在台湾接受“合众国际社”记者采访时说,两名中共驻美官员曾警告她,她的生命会有危险,“我已经躲藏了一个多月,中共特务一直跟踪我。”她的朋友散布消息说,中共刺客已抵美国。 但写出《毛主席的私生活》的毛泽东御医李志绥,在英国BBC和美国PBS电视台制作的节目中都亮相严词批评中共,并大谈毛的私生活,而且他写的书美国兰登出版社正翻译成几种文字,准备今夏全球同时推出,怎麽从没听说中共特务跟踪他以至要暗杀他的消息呢?从常理而言,中共今天犯得上去杀一个已故领导人的所谓私生女吗?即使周恩来有私生女,对周的形象和今天的中共政权都没有重大威胁,中共连这种小账都不会算吗? 艾蓓女士所说的特务跟踪以及“枪已顶到了腰眼上”,是不是又在夸大其词?而有人说中共正组织文章批驳艾蓓造假,以此作为证据说,你看,此事不是真的,中共怎会批驳。但今天,我们是否还要以“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的毛泽东式思维来思考问题?如果按照这种逻辑,中共批驳了假毛岸龙,我们就要说这人是真的,否则中共怎会批驳?这种思维逻辑通吗? ●艾蓓挚友北岛澄清事实 艾蓓女士在美有一圈儿朋友,都同意艾蓓就是周恩来私生女的说法。而且关于艾蓓的书和身世也越传越像真的。笔者“较真儿”,核实了几个。例如艾蓓对朋友说,诗人北岛坚持要为《叫》书写序,她没同意。5月10日北岛在纽约时,我向他核实,他说,“这是胡说八道,没有此事。”孔捷生先生最近又撰文说“艾蓓的前夫是当年地下文学社团的一位成员┅┅艾蓓在从事写作之前就与一群颇具才华及思想锋芒的异端分子有来往”。(《争鸣》,1994年5月号)北岛对此澄清,“艾蓓和艾蓓前夫从未卷入地下文坛┅┅艾蓓和郭顺过去和现在都不是《今天》的成员。” 我采访调查艾蓓女士的朋友时发现,他们相信艾蓓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消息来源都是一个,都是艾蓓女士告诉或暗示给他们的。要证实一件事情,至少应有另外一个证据来源。如果做证的人都是听自于一个消息来源,这种证人再多,也增加不了多大可信性。 一位不愿名字见报的艾蓓女士在北京写作时的朋友说,“艾蓓有强烈的虚荣心,敏感,有时很单纯,有时又很世故。”“她反复无常,有时会很真诚地说一个弥天大谎。”《叫》书出版人曹又方撰文这样评价艾蓓∶“朋友们说她随时会变卦┅┅时而多云偶阵雨,还算小场面。她的戏剧性比这还高,一忽儿雷电交加,一忽儿风和日丽。”(《明报月刊》,1994年4月号)曹又方在此文中还写道,“艾蓓的名字,在《叫》书中化名为爱蕾。据艾蓓的说法,那是周恩来取的名字,意思是‘爱情的蓓蕾’。”艾蓓女士说她从没跟任何人说过她是周恩来的女儿,那麽是曹又方女士在杜撰呢,还是艾蓓女士在撒谎呢? ●成熟女人的姿韵 有人相信此事,理由是艾蓓的长相有点儿像周恩来。于是很多报刊将艾蓓与周恩来的头像放在一起比照。但“有点儿像”就等于是了吗?大陆演员古月酷像毛泽东,卢奇也很像邓小平,王铁成更像周恩来,但在血缘上他们都无关。美国出版的格调较高的《民主中国》杂志,却在介绍艾蓓文章的那期上刊发了13幅艾蓓摆姿弄态的生活照。而在《叫》书中,光艾蓓的照片竟多达96幅。但没有一幅是艾蓓与周恩来或邓颖超的合影,全都是艾蓓本人扭怩做态的生活照,甚至有艾蓓身著泳衣躺在河水上。随笔摘几句照片的配词∶“迷离的身世,美丽的外表,特异的才情,组成了艾蓓不凡的特质和魅力”,“露齿与抿唇比美”,“与花争艳”,“浪漫得像阿拉伯的公主”,“一个成熟女人的姿韵”。这种《花花公子》杂志式的处理方式,看了让人恶心,不知作者是要卖书还是卖人。 而一些显然缺乏新闻专业训练的记者,在采访艾蓓的文章中,不厌其烦地夸赞作者如何漂亮,典雅。我不知道一个作家长得漂不漂亮与她的作品有什麽关系。一个长像不佳的人,也可以写出传世之作。而貌似天仙,也可能谎话连篇。一个自尊的作家,不可能靠自己的90多张生活照卖书,对记者们夸赞貌美,也会抗议的。因为如此以作品之外的因素来抬高作品,实际上不是等于在贬低自己作品的质量吗? ●艾蓓曾悄悄回过北京 艾蓓现在只有一个“借口”为自己辩护∶如果我承认自己是真的,我无法再回大陆,中共会迫害。但据笔者调查,艾蓓女士去年写完《叫》书后,曾悄悄回到北京,并去拜访了作家史铁生等一帮朋友,甚至还卷入一宗“情场风波”。她还专程去了安徽探望曾抚养她的农家。在北京时,艾蓓跟她的朋友说,她写出了她是周恩来女儿的传记小说。此事在北京一圈朋友中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艾蓓并没为此事在北京惹上麻烦。北京武警部队的一位朋友来信讲,关于艾蓓描述的她是周恩来私生女一事,怎麽听都不像是真的,更多像一个编织的故事。 当然,以周恩来的权势、风度、表面的温文尔雅,以及妻子不能生育的缺憾,任何一条,都可能使他有婚外情,有私生子。但从《叫》书的胡编乱造,艾蓓的不诚实,和她未出示任何证据的事实,都只能让人得出她不是的结论。 周恩来作为中共第二号领导人,对中共的很多罪恶都有直接责任。如果周没有协助毛泽东给中国人民带来那些灾难,即使他有婚外情,有私生子,人们也会理解和原谅他。而现在即使他没有私生子,也丝毫不能说明他是什麽“圣人”。他的虚伪、奸诈、狠毒和参与毛泽东对人民的残害,早已是历史事实。想用有没有婚外情来证明周恩来是不是“圣人”,只能说明中国人民的愚昧。 而在美国,有人相信的理由更荒唐,说艾蓓《叫》书中描述的“大姐”与他(她)们当年见过的“邓大姐”完全一样。且不说《叫》书中描写的“大姐”形象多麽离谱,那些当年见过邓颖超的人,那种“我与邓大姐熟悉”的口吻,和一口一个“邓大姐”的亲热劲儿,实令人恶心。邓颖超是什麽?她是中共暴政中的一个重要帮凶。中共的很多罪恶她都曾参与,尤其是八九民运时,在邓小平家召开的“御前会议”上,她是极力主张用兵镇压的,她的手沾著六四死难者的鲜血。对这样一个历史罪人,有些人还要以和她见过面、与她熟识为荣,孰不知天下还有无耻两字。 ●证据在哪里? 为什麽要选择是“周恩来的私生女”来制造轰动?其一,书中提到的知道“小蕾”是“总理”私生女的人,如周恩来夫妇、宋庆龄、江青、孙维世、外婆、接生的张大夫(书中说他在文革中被斗死)都已不在人世。这件事“死无对证”。其二,周恩来有“圣人”形像,说是他的私生女易引起媒体注意和轰动效应。其三,周恩来无后人,没人会找这个“私生女”打官司。 在大陆,一位自称是毛岸龙的60多岁的男子也写出了书∶《毛泽东的儿子∶毛岸龙》。中共一开始并未理会,后来是毛的儿子毛岸青与妻子邵华向中共中央打报告强烈要求辟谣后,中共才调查处理的。经查明,该书作者1962年就因精神失常从部队复员。据《北京日报》去年5月8日报道,已有170多人声称他们是毛泽东失散的亲人,但结果都是假的。这类假冒事情,往往都是由于家属上告才被调查处理的。 但周恩来没有后嗣。如果他真的有子女,在美国法庭状告艾蓓诽谤,艾蓓女士面对法官,就不得不回答她一直回避的那个问题了∶证据在哪里?法庭不会要求原告提出证明艾蓓不是的证据,而会要求艾蓓提出她是的证据。而她再躲躲闪闪,能行得通吗? 陈若曦女士说,艾蓓是有证据的。据说证据是∶一是周恩来喜欢“马蹄莲花”,艾蓓女士也喜欢并摆在自己卧室;二是周曾送给艾蓓一只亲手刻了“向雷锋同志学习”的钢笔。以周日理万机的繁忙,会有时间一点点地刻字吗?而在大陆出版的有关周恩来的回忆录中,从未提及周会刻字。怎麽证明是周刻的呢?如是周刻的,按常理,他应会刻些简单且能表达亲情的词。三是艾蓓有周恩来祖父、父亲和他本人的照片。但这些能够有所“帮助”的照片怎麽一张也没有出现在艾蓓的书上呢? ●最科学的方法是验血 对于是否私生子的纠纷,全世界到处到有。而最科学的验证方法,就是目前被最经常使用的“验血”方式。在美国,每年进行约三万例。不久前佛州一个14岁的女孩被发现她并非是父母亲生,也是通过验血查出她出生时,被护士拿错。而台湾立法委员康宁祥的“私生子风波”,最后也是由验血得出∶经化验不能推翻这个孩子是他儿子的说法。 “验血鉴定”在中国大陆也是相当普遍的,上海市中心血站免疫遗传研究室主任赵桐茂曾主编《亲子鉴定》一书(人民卫生出版社1988年出版),介绍说,他的研究室六年来进行了几百起血亲鉴定,均无争议。据该书讲,人的染色体中的遗传基因含30亿个碱基,血型抗原约600种,各种可能的血型表型数在10亿亿种以上,因此除同卵双生子外,地球上每一个人的血型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类白细胞抗原(HLA),是最复杂的遗传多态性系统,利用它进行的血亲鉴定,准确率达99·9988%,几乎就是百分之百。 如果艾蓓女士真的认为自己是周恩来的私生女,做血型化验是最科学、最能消除别人怀疑的办法。艾蓓的生母还健在,血型等数据去医院就可化验得出。而周恩来的血型等详细医疗记录也都保存著。周在患病住院至去世的一年零七个月又八天中做了大小14次手术,北京医疗界一定有相当多的人了解周的血型等情况。如果艾蓓能拿出她们母女的血型,一定会有人有勇气、有办法搞到周恩来的血型记录,事情不就可以真相大白了吗? ●谎言害国害人 在大陆人人“下海”经商捞钱的大潮中,中国人的“造假”潜能也得到充分爆发。假烟,假酒,假药,假食品,假钢材,假结婚,假证明、假合同┅┅艾蓓女士来得更直接,干脆制造“假人”——周恩来的私生女。 艾蓓女士无论是由于虚荣心,还是为了名利,制造出“私生女”的新闻,都不是稀奇事。这个偌大的世界上,什麽样的人都有。对这类事,我本无兴趣味过问。而令我吃惊、促使我进行调查,并耐著性子读完这本劣书的原因是,竟有很多人认为,不管真假,只要对中共不利就值得宣扬。尤其是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和民运人士也这样认为。因而报纸的大小标题都是“艾蓓剥开周恩来的‘圣人’外衣”,“作者戳穿了周恩来的神话”,“《叫》书使周的完美形象破灭”。一位中共问题研究专家也说,“不管真假,都会揭开那层圣人的面纱。”我始终想不明白的是,不是真的,怎麽“戳破”、“揭露”和“剥开”呢?更让人不解的是,连海外最大的民运组织之一的“民联阵”主席也撰文说,“至于艾蓓究竟是不是周恩来的女儿,其实也无关紧要了。是或不是,又怎样?┅┅艾蓓还是艾蓓,只是人们不再把周恩来当做圣人而已。”(《神州时报》,199年3月25日) 这是一种相当可怕的思维方式。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和异议人士的这种思维方法和态度很值得自省∶我们可不可以不管真假,只要能够反共就叫好? ●共产主义的核心 共产主义的核心是谎言。1956年匈牙利事件时,布达佩斯大街上最响亮的口号之一是∶“官方广播即谎言。”1989年的天安门广场,新闻记者的游行队伍喊著,“不要再逼我们撒谎”。谎言是一切专制制度的基本特征。因此索尔仁尼琴曾说,“苏联是谎言的国度,唯有停止说谎,才能从苏维埃制度的桎梏中挣脱出自己。” 现任捷克总统哈维尔一直追求的是“生活在真实中”;而对共产主义有著深切了解的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也指出,共产文化的核心是那种装模做样和虚假的“次文化”(Kitsch)。 所以,一切致力于向共产主义挑战的人们,唯一的武器是真实。谎言不能打倒谎言。只有真实才能战胜虚假!如果以“不管真假”的方式,为了目的不择手段,那麽这种挑战会有力量吗?即使这样的人打垮了共产党,掌握了权力,也只能是共产党第二。因为共产主义的思维模式没有变。 ●为谎言付出的代价 中国人曾为谎言付出惨重的代价。1958年大跃进时,毛泽东、周恩来也曾去乡下问过老农,“粮食产量真的能这样高吗?”那些憨厚的农民竟为政治因素毫不迟疑地回答∶“真的!”结果,为了这场谎言,在随后的饥荒中,约三千万中国人丧生。文化大革命时,出于保护自己,几乎人人撒谎。撒谎如同撒尿,成为人的生理行为。谎言不仅是那个政权的存在支柱,也是每个具体个人的求存本能。中国人在几十年共产文化的熏陶下,撒谎已经成为生命的一部份。今天,我们这些从那种政权和文化中挣脱出来的中国人,即使刻意地去改正撒谎的恶习,都是非常艰难的。如再继续怂恿别人和纵容自己撒谎,那我们中国人还有救了吗?! 人类本来就有撒谎的恶习,谁都有可能随口撒点儿小谎。但谎言必须有底线。而中国大陆出来的一些人,根本不是撒小谎,而是脸不变,心不跳,睁眼撒弥天大谎。旅英华人钢琴家傅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对此说∶“那些红卫兵来到海外,翻云覆雨,没有一点做人的基本道德。他们被毛泽东几十年的熏陶,已经不知道谎言与真话的分别。他们不是故意扯谎,而是说谎已成为天性。”“将来中国人的邪聪明,会发展到绝顶的地步,玩手段,八仙过海,别人不是对手。” ●服从于真实 正因为如此,人们总是低估共产政权出来的中国人撒谎的勇气和想象力。面对“周恩来私生女”问题,一些中国知识分子又一次表现了这种轻信,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可怕的思维方法。例如孔捷生在最近的文章中这样说,对艾蓓是周恩来私生女,“我信了,写了,除了一条道跑到黑,还有别的选择吗?”“所以不但要说服自己继续信下去,还得让别人也信。”(《争鸣》,1994年5月号) 这种思维逻辑,不是有点像毛泽东做事情吗?不管对错,既然干了就要干到底。还要不断说服自己。当然,我写这篇文章并不等于说我的判断就是绝对正确的,人都有判断错的时候,如果有一天艾蓓女士拿出实质性的证据,如人证,物证或血亲鉴定报告,我将服从真实。 在法庭上,不管是怎样的嫌犯,没有充足证据,就不应被视为罪犯。对于这个“私生女”一事的真假,我们也应坚持这样的原则,在没有真正的证据,做不出合理、合逻辑的推导之前,就不应被视为真的。 以《叫》书的胡编乱造和艾蓓女士在其他事情上的说谎行为,我只能做出“私生女”一事是谎言的判断。而且,对这种蔑视读者的智力、将人们当成小学生来愚弄的做法必须予以谴责。 在众多记者和质疑者的追问下,艾蓓女士说,这几个月来她吃不好,睡不好,精神压力非常大。这位写出《叫父亲太沉重》的作者说的是实情,背著那麽大的谎言,能不沉重吗?! ——原载纽约《世界日报》周刊1994年5月22日 2010-07-2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01👍 0💬 0"Modern" Form Can't Hide Bad Prose
The Taipei Times Friday, February 2nd, 2001 Chinese Literature should have taken great pride in having finally won its first Nobel Prize last year. However, instead of applauding, Chinese writers (both in and out of China) were at first shocked when the winner was announced, then hurried to get the only two novels by Gao Xingjian , which the Taiwan publisher rushed to reprint after initial print runs failed to inspire the public's imagination. Reading the two novels, Soul Mountain and One Man's Bible , which the Swedish Academy highly praised and principally based their award on, turned out to be not only a disappointing but also an insulting experience. Soul Mountain is by no means a novel, let alone a good one. I have read the reviews in both the English and Chinese media and found that no one has given a clear brief of the book. Nobody really can. For it is a horrendously heaped hodgepodge of travel notes combing chaotic choreography, superficial legends, sinister folklore, fragmentary historical events, random thoughts, hazy memories, artificial feelings, scrappy jottings, ethnic customs, fake fables, folk songs, parodies of ancient Chinese novels, trivial and totally irrelevant encounters, shallow political and literary comments, pseudo-philosophical accounts, and erotic fanatics with monotonous female characters. One has to admit that it is shrewd to use a modernist-like narrative that instead of giving names to the characters, uses "I," "you," "she" and "he." In this largely autobiographical book, "\ You' are an imagined \ She,' then is the derivative of the lonely You," he said. "The dissolution of \ I,'" the author enigmatically rigmaroled in the lecture, "then emerges \`He.'" "All this is better understood when not closely examined," wrote Richard Eder in a review in The New York Times. He is right, because neither Gao's eloquent lecture nor his characters can withstand any close examination. Occasionally (in two chapters toward the end), when the author becomes too eager to make comments about himself, his work or some phony philosophical thoughts, he finds it sounds awkward to use "I" or "You" as narrator, so he shifts to "He." After closing this 500-plus-page bogus book, one is guaranteed to remember no characters, no storyline, no details and no beautiful prose. And forget about the stream of consciousness one might expect from a modernist novel, for the book is almost entirely devoid of psychological probes. To sum it up, one will not grab anything at all from reading the book and will become more baffled than ever about anything Chinese. Readers will not feel in the least the philosophical approach Gao explained in his lectures and his English translator parroted in the introduction, that Soul Mountain is about an individual's struggle between resisting collective forces and longing for community warmth. I can almost see how desperately some reviewers tried to find something philosophical, something beautiful or something quotable in the book, so they would be able to lift the Nobel-winning book up to a certain level. Unfortunately, finding nothing by the end, some went with the English translator's introduction. So far, the translator, Mabel Lee, has taken most of the blame for the book's coarseness and obscurity. This writer certainly has no intention of glorifying Lee's translation, for mistakes and inaccuracies could easily be picked here and there throughout the book (well, if the whole book is nonsense, why can't a translator add a little more?). What must be pointed out is that Gao's original is as dreadful as the English translation, if not worse. Grammatical blunders and misused characters can be easily found in the Chinese text. Who said Gao is a Chinese language master? Only the Swedish Academy, certainly nobody Chinese. It would invite ridicule for any Chinese person to praise Gao. The language, as well as the content, in his second novel, One Man's Bible, was reduced to such a level that many Chinese writers can find no other word but "trash" to describe it. The fact that Gao's books were consigned to oblivion immediately after they were released to bookstores here in Taiwan (before their author won the Nobel) was not because they were too avant-garde for the general reading public to understand, but because of their awful quality. The adulation around him now is for his crown and political purpose only. Nothing better describes what Soul Mountain is than Hans Andersen's fairy tale The Emperor's New Clothes. This writer simply has to say out loud that the "Chinese emperor" is indeed naked! I certainly have not read all Gao's works, but I believe there could be no greater scandal than this one in the Nobel literature prize's history. With the generous intention of honoring Chinese writers, the Swedish Academy has instead played a big joke on international society and Chinese people everywhere. I have no doubt that the Nobel committee will bitterly regret their blunder before they begin trying to select the next winner. Cao Chang-Ching is a dissident Chinese writer and journalist based in New York. 2001-02-02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11:18👍 0💬 0马悦然和杨振宁哪个更糟?
群发信件的前言∶ 你好!收到这篇东西,是因为你在我的朋友名单上,或者在各种群发到我这里的地址名单上。我并不知道都发给了哪些人,也不知道有多少重复,因为是很多群发来的名单汇集到一起的。我不是经常用电子信群发文章,但《撕裂的刘晓波》和《余杰步刘晓波撕裂后尘》等是靠群发出去的,因为这种批评名人的文章许多网站都拒发。比如∶ 《独立中文笔会网页》和《民主中国》就不肯转发。为什麽?《独立中文笔会网页》管理员吴杨伟(野渡)这份工作是刘晓波给的;而《民主中国》主编是刘晓波,编辑是他雇用的。这两个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NED)出资(也就是说拿美国纳税人的钱)办的杂志,在我批评刘晓波之前,都曾转载过我许多文章。但就像当年我批评了《北京之春》主编胡平,他的杂志就20年不再发我的文章一样,批评了刘晓波之后,由刘晓波(拿我们美国人的钱)发工资的杂志也不再发我的文章了。这麽点小利就能让他们方寸全无,何苦不去做余秋雨?这一直是令我非常不解的。 刘晓波才有多麽小的权力,他的随从们就开始像对毛泽东一样给他护驾了。我可以想像,如果没有互联网,我批评刘晓波、余杰等人的文章就可能完全发不出来。 《独立中文笔会网页》首页竟然还好意思高举着伏尔泰的名言∶“我虽然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这麽举著牌坊,也不怕别人看后一闪念∶什麽人才需要举牌坊呢? 事实上,他们的网站并不能给我多增加几个读者,因为他们这种每年拿多少万美元办的杂志都不如我自己每年只花几百块钱、基本只贴自己文章的个人网站(曹长青网站www.caochangqing.com)阅读量大(流量可在这里 http://www.alexa.com 查询)。他们可怜到如此地步说明什麽?说明不敬业。为什麽不敬业?那种护君、护臣心态说明,他们根本不拿自己当回事儿。稍微看重一点点自己,拧着鼻子、咬着牙,也得搜集一些“反对派”的观点摆上去,给“牌坊”一点支撑力。或花点精力,把网站办得像点样。 既然美国政府每年上千亿地乱撒钱,有几滴撒给中国民主事业当然很好。但拿“公家”的钱“耍”成一个自己的活法,不是“中国民运的悲哀”(他们没那麽重要),而是那些不拿自己当回事儿的人的可怜。 幸亏今天有网络,它史无前例地摧毁著专制和任何势力(势利)团伙对舆论的主导。在多元的声音、信息市场的自由交流中,我对找出真实,找到通向自由中国的可行之路充满信心。所以,无论收到多少垃圾信息,我都依旧充满了对互联网这个信息自由市场的感激。如果不喜欢我的邮件,请随手扔到垃圾箱。如果喜欢,就请传播。 曹长青∶马悦然和杨振宁哪个更糟? 看到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的年轻小老婆陈文芬在《上海文学》(2013年第3期)杂志发文章指责海外对莫言及作品的批评者,真忍不住想呵斥一句,这个没自尊的女人! 陈文芬是谁?不要说在海外华人世界和中国没有人知道,甚至在她生活的台湾,在嫁给马悦然之前,也没几个人知晓。但自从嫁了比她大43岁(可与嫁杨振宁的翁帆一比)的瑞典诺奖评委,她就自抬身价,拿出一副评委夫人的架势,说东道西,似乎也是个什麽人物了。 莫言被马悦然们给了个诺奖之后,在网络视频可看到,在瑞典的颁奖大厅外,竟然是陈文芬对记者喋喋不休,评论赞美莫言和诺奖,好像她是评委了。 而且马悦然在新加坡演讲“诺贝尔奖与华人文学”时,她居然也坐到台上,还跟马悦然“对谈”,正经上演一幕“指鹿为马”了。 说实话,这种嫁给爷爷辈的小女人是最令人蔑视的一类。在杨振宁的被讥讽为“一朵鲜花插在糟糠上”的婚姻中,大多数人都是批评杨振宁老不正经,是“老牛吃嫩草”,更反感他的大肆招摇,好像“杨糟糠”焕发青春,也成嫩草了。但其实,在这桩婚姻中,最庸俗、最虚荣、最自我作践的是那个貌似矜持的小女人翁帆。 明摆著,如果有可能,有几个老头子不想枕边“嫩草”?而且婚姻自由、愿打愿挨,也没什麽错呵。只是这世界上太少的“嫩草”愿意自贱到“糟糠”上。当然,这话也许不准确,在一个笑贫不笑娼的环境里,羡慕翁帆的女人没准儿多过蔑视她的,否则她怎麽那麽乐意高调地跟杨糟糠手拉手到处招摇呢。 一个青春之身,晚上搂着个骷髅般的老头子(这和老俩口多年一路走来的熟悉完全不同),图什麽?不就是图那个骷髅之外的东西吗——跟名声、地位、金钱连在一起,自己也成了个“somebody”。这是最不需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就一步到位地满足虚荣和金钱欲的途径。要说贱的话,难道不是这种女人更贱吗?翁帆当然是太典型的例子,在嫁给杨糟糠之前,谁知道她?现在可是在全球华人中大名鼎鼎,俨然一个“翁振宁”了,只要牵着“杨老牛”的手出现,就能给你在媒体上“嗡嗡”一阵子,让那些做“翁帆梦”的“草儿”们羡慕遐想了——想想每天晚上搂着骷髅需要多麽令人钦佩的胆量和承受力! 海峡两岸到处充斥明争暗斗,连在“鲜花插糟糠”上也赛上了。中国出了个翁帆,台湾出了个陈文芬。看来中国那句“倚老卖老”得换新的解释了——翁帆是“倚”91岁的杨振宁,陈文芬是“卖”89岁的马悦然;看她俩坚持到底,谁能拿“冠军”。 陈文芬在台湾时,好像也舞点文弄几滴墨,但什麽文学成就都没有。虽然曾在《中国时报》做过记者,台湾的朋友说,她是三流甚至不入流的记者。但自从嫁给“马评委”后,陈文芬身价就开始窜升。先是两人合伙出了一本号称“微型小说”的集子《我的金鱼会唱莫扎特》,共106篇(马悦然说他写了60篇)。但全书只有五万字,也就是说,平均每篇“小说”不到500字。连不识字的人都知道,叫小说,起码得有个人物和故事。而五百字只有我这篇文章两个自然段的长度,马悦然就写成小说了!我在网上看了一眼,那是真正的惨不忍“读”,连中学生的信手涂鸦都不如,竟敢叫“小说”! 马悦然几年前还在台湾出版过一本叫做《俳句一百首》的“诗集”,据他自己说,他有三天写出170首的“大跃进”记录!但这样的“胡闹”就能在台湾出版。真不知道台湾有多少自贱的识字人! 那本所谓的诗集,岂止是糟蹋“诗”,根本就是在糟蹋汉语,践踏中文词!整个儿一堆乱七八糟、三两行的糊涂乱抹,例如第一首是这样的∶“俳句的格律?之乎者也矣焉哉,仅此而已矣。”这叫“诗”吗?第二首是∶“摇啊摇啊摇,想摇到哪儿去,小孩?外婆不在了!”最后那首只有一个字∶“空”,马悦然说这是他的最棒之作。 而这麽烂的涂鸦伪诗,高行健竟然在马悦然这本“诗集”新书发布会(台北)上说∶“他的中文诗好得出乎我意料,一点洋味也没有,不觉得是外国人写的,这真是gong力!” 这老头子岂止是疯,简直就是《皇帝新衣》里的裁缝嘛!可这“马裁缝”竟然选出了中文世界的两个诺贝尔文学奖!而海峡两岸的文化人们就楞是给这裁缝跪拜,就因为他靠着会念汉字,当上了诺贝尔奖评委。通过马悦然和他的诺贝尔文学奖,我才史无前例地看清楚了什麽叫“贱到骨子里”的中国文化人——在洋人面前,他们除了腿发抖地给桂冠下跪,整个儿看不懂中文字! 瞪着眼睛看裸体——好像看不见衣服呵;眨眨眼——真穿衣服了吗?那麽高位的人都说他穿了新衣呵;再眨眨眼,环视周围——大家都说衣服很漂亮呵;心跳——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我有眼无珠;举手高喊——皇帝的新衣就是举世无双,看那金边多麽闪亮!全国人民热烈鼓掌,马裁缝得意洋洋。 瑞典文学院“马裁缝”的头衔,轻而易举地唬住了海峡两岸的小裁缝们,他们不仅出版了马悦然的“伪诗集”,更出了“老牛+嫩草”的“糟贱小说集”。而且这本5万字造出106篇的“小说集”不仅在中国出版了,甚至得到“中国作协副主席”莫言给作序。这位当时的“准”诺贝尔奖得主把那本“惨不忍读”的“微(伪)型小说集”吹捧成小白雪公主了。于是这本连末流网络小说都不如的“四不像”涂鸦就在当今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背书下,由堂堂的上海文艺出版社出版了(2012年8月)。安徒生如果活着得背过气儿去——我编故事怎麽玩得过你们这现实版! 马悦然真是研究中国古典的专家,深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之理,在“马裁缝”夫妇的书被莫言推崇夸奖写序3个月之后,莫言就获得了马悦然的极力推荐、评选的“诺贝尔文学奖”桂冠。 而且据瑞典那边的报道,在宣布莫言得奖20分钟之前,陈文芬就给莫言打去电话“报喜”。瑞典文学院要通知莫言获奖,也轮不到陈文芬“打电话”。这个女人的越界举动,很显然是向莫言买人情,你拿到这个奖,是我们老马帮你捞到的。这当然包含报答莫言给“裁缝”夫妇那本“惨不忍读”写序。 这种“利益交换”链久绵长,莫言获奖消息宣布后,马悦然就拿自己事先译好的莫言作品(好几卷本的瑞典文版)跟斯德哥尔摩的出版社签稿酬丰厚的出版合同(丰厚到出版社让马悦然自己开价)。这事被瑞典媒体知道后,舆论哗然,指责这种做法涉嫌利益交换——我事先把你的作品翻译好,然后给你评“诺奖”,一颁奖,我就把译稿送去出版社,当然诺奖作品能卖钱了。可想而知,瑞典的其他中文翻译家根本没机会了,马评委捷足先登,谁能竞争得过呢。这叫“老谋深算”,所以“陈青草”倚老卖老也是有她的道理的,她早就知道“老”的好处。如果能攀上比杨振宁马悦然更老的,她没准儿跟翁帆有得一拼呢。 马悦然给莫言评了诺奖后,“裁缝”夫妇立即把他俩在上海出的那本微型小说集拿到台北出繁体版。在台湾“博客来”等多家网络书店上,推出精心设计的“预购宣传”,还特别用“莫言作序”来做广告。而且还把莫言吹捧他们的“序”单列出来。马夫妇指望这“老牛+嫩草”的“伪型小说集”在台湾再大赚一把。 当时我在网上看到台湾几家书店为马悦然夫妇的“惨不忍读”做的宣传歌颂广告,实在气不过,写了篇文章《马悦然和莫言有“诺奖交易”?》稿子刚发出不久,就有马悦然夫妇的朋友、美国华盛顿一家电台中文部的华人女记者(她的作家丈夫也在等诺贝尔奖呢),从网络群发中收到我这篇稿子,立即向马夫妇通风报信,把这篇文章的内容告诉他们,还自告奋勇说如果马悦然夫妇就此反驳,她愿采访、提供发表机会。 但马悦然夫妇没敢吱声,因为心知肚明,他们的做法显然涉及“利益交换”,是见不得人、更不敢交付“公评”的。我所以说马悦然夫妇“心知肚明”,因为就在华府那位女记者通风报信之后,网上宣传马悦然夫妇的书的广告统统不见了。谁有这麽大的权力和能量,指挥各大网站把广告一夜之间全部拿掉?按常识逻辑,只可能是马悦然夫妇,而且很可能就是陈文芬干的——她跟台湾出版界熟悉,那个宣传广告是她给的,或参与谋划的。 马悦然夫妇所以如此机灵地反应,实际上是进行“损害控制”(damage control)因为当时瑞典电视等媒体,已公开批评马悦然拿莫言译本跟出版社签丰厚稿酬合同违背瑞典文学院的“利益回避”规定。如果再让瑞典的媒体了解到马悦然和获奖人在中文世界共同牟利,瑞典媒体会闹翻天!(当时就有呼声要马悦然辞职,不再做“万年评委”——瑞典的诺奖评委是终身制,可以一直做到死。) 马悦然今已89岁高龄,面对媒体质疑,他不仅蛮横地骂报道批评他的瑞典电视记者是“白痴”,还拿出一副绝不下台的“烈士”劲头,就准备把他的“院士评委”做到死。当然,他非常清楚,只有这“评委”头衔才能在华人世界给他带来那麽多谄媚,才更可以忽悠住身边那棵虚荣、要风头的“草儿”。 这场跟杨振宁一样的“老牛吃嫩草”婚姻对马悦然是很重要的。在高行健获诺奖时,马悦然就表示对高行健书里的主人公有那麽多女人很羡慕,把她们都当作高行健真实生活中的个人艳遇经历,说高行健“有很多女人”,那份垂涎之情,溢于言表。 终于等到他的结发妻子过世之后,马悦然就跑去台湾,找到了这个比他小43岁的陈文芬(当时陈31岁,马74岁)。“马裁缝”终于老马识途,可以跟杨振宁“平起平坐”,把酒论“青草”了。 模拟一句托尔斯泰∶老牛对嫩草的欲望都是相同的,但“青草”愿意自贱到“糟糠”上的目的则各有不同。“翁振宁”好像对牵着“杨糟糠”的手过街招摇招摇就挺满足了,但台湾的“陈悦然”可得要点实惠的——“马裁缝”当年把《西游记》翻译成瑞典文,恳请画家范曾画一幅封面。据报道,范曾对此很是看重,构思很久,最后挥笔运墨整整一天,完成《诸神制焰图》,一时高兴,还附赠给马悦然一幅他画的《吴承恩》画像。当时马评委的发妻还健在,夫妇俩非常感激,在范曾去瑞典时,不仅宴请(选瑞典国王曾用过的座位),还特意请范曾在皇家歌剧院瑞典国王的包厢中看了剧,感激地说∶“如此杰作,我们夫妇视同拱璧,要永世珍藏,要像爱护眼睛,珍惜生命一样保护这两张画!” 可几年之后,范曾赠给马悦然的画,竟出现在北京的黑市。原来“马裁缝”娶了“陈青草”之后,这位娇宠的小老婆要买一套高档的西欧古典家具,就把范曾的赠画卖到台湾去了,然后又回流到北京黑市。范曾伤心愤怒过后,自己出资260万人民币买回那两套画。当年给《西游记》译本作画,是前文学所长刘再复穿针引线,所以这时范曾去跟刘打听原委,才弄明白“老马”的“青草夫人”买欧式高级家具的底细。(网上可查到2006年上海《文学报》对此的详细报道∶“该给诺贝尔文学奖评委马悦然先生发个奖”。) 这马评委的小老婆陈文芬一边买高档西欧古典家具摆阔,一边却跟中国记者哭穷。2011年上海《外滩画报》记者到瑞典马悦然家中采访时,陈文芬可怜兮兮地指著马老“裁缝”说∶“他大学退休金是每月19000瑞典克朗,一直不变,再交税57%,然后房租就占去了7600,几乎就没有什麽剩下了。”按陈文芬这说法,马悦然家每月去掉税收和房租,就只剩下570克朗。好像瑞典的乞丐都过得比这诺奖评委好。 真的吗?已旅居瑞典20年的异议作家茉莉曾就此写道∶“我根据自己在瑞典工资收税情况,按照常识分析,马悦然在退休前的工资大约是50000多,其中一部分交税57%。退休后应该还有三万多退休金,不可能交57%的税。陈文芬所说的马悦然退休金每月19000瑞典克朗,是税后的款项,即拿到手里的钱。交了7600克朗的房租,应该还有一万多克朗用于吃饭和日常开支。瑞典是世界上照顾老人最好的国家,不会像陈文芬所说,让老人落到每月只剩570克朗的地步。” 陈文芬显然不是不懂基本税率和她的“老马”的收入,而是通过哭穷,才可以把卖掉范曾赠画一事合理化。从这个小细节可看出马评委的“青草老婆”是对媒体也敢“忽悠”的。 陈文芬在上海杂志发文,诋毁海外批评莫言作品的人,不仅是心虚,更是恶毒。因为这些批评莫言作品(和马悦然)的人,多是异议人士,不仅被列入“黑名单”,连他们的文字也不许在中国出现,所以陈文芬抓到这个“剪刀差”,以官媒做靠山,钻别人无法回应的空子,欺骗中国读者。幸亏今天有网络,马悦然们无法指鹿为马、一手遮天,互联网上流传的真实,将戳破假像。无论马悦然给高行健、莫言“穿”上多少“新衣”,裸体的丑陋都会有人看出。 这次马裁缝的青草夫人在官媒上俨然一副“陈悦然”姿态诋毁海外批评莫言的人(详见法广对茉莉专访∶“莫言获诺奖引发的争议仍未停息”),实令人看不过去,固匆忙写下这些文字,算是对那些敢于批莫言、说真话的人的支持。貌似谦谦君子的马老评委,水平和“杨老牛”差不多。如果打分的话,这对老糟糠应是“并列冠军”。但他们的两个女人,陈文芬可是比翁帆恶心多了。 2013年6月9日于美国 2013-06-15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7:34👍 0💬 0奥巴马的社会主义毒化美国
奥巴马当上总统,就要把美国带向社会主义∶要巨额扩大政府开支、扩大福利、扩大财政赤字,政府要管医疗保险、管教育、管企业,甚至连大汽车制造厂,政府也要成为最大股东。奥巴马任命的几十个如同钦差大臣般的“主管”,被媒体嘲讽地称为“沙皇”。 这种高福利、大政府的政策,前景会怎麽样?在美国,加州就是一个失败的典型。加州是美国人口最多、经济实力最强的州,GDP在全球排名第八(相当於整个法国)。但是,加州的财政赤字却已高达243亿美元,州政府可能破产关门。加州所以出现这种灾难,主要在於州议会一直掌握在左派民主党手里,他们主张大政府、高福利、扩大政府开支,由此造成财政黑洞,连曾在好莱坞扮演悍将的共和党州长阿诺,也束手无策。 但美国第二大州(无论人口还是土地面积)的德克萨斯,则和加州完全不同,其州议会共和党议员占多数(州长也是共和党),所以实行了小政府、低税收、充分市场经济的政策,结果德州不仅没有债台高筑,反而还有财政盈馀,全州的失业率,还比美国整体低2.3%。英国《经济学人》杂志最近还以专题“孤单的上升之星”(Lone Star Rising)来报导德州的经济成就。 活著的马克思 Vs. 当代哈耶克 已经有加州的失败,德州的成效,两相比较优劣如此明显,但为甚麽奥巴马还是要走社会主义的道路?主要因为,社会主义理念是西方左派政党的立党之本,更是左派知识分子想通过“均贫富”实现“社会平等”的乌托邦理想。他们为理论、理想活著,闭眼不看现实。 高福利政策和左派知识分子有直接关系,他们不断著书立说,鼓吹均贫富、社会平等。当然也有右翼学者对它的反驳。几年前逝世的哈佛大学两位知名教授罗尔斯(John Rawls)和诺齐克(Robert Nozick),就是这两种理论的代表学者。 曾有一位中国教授来美国,和我谈论起美国的左、右派,问我怎麽看罗尔斯和诺齐克,并说中国学界对这两人相当重视。为了一下子让他明白这两人的区别,我用了简单的比喻∶罗尔斯是活著的马克思,诺齐克是当代的哈耶克。虽然和马克思主张公有制不同,罗尔斯推崇私有制(从学术角度还有其他不同),但在强调“社会正义”这个大范畴上,其代表作《正义论》的主要观点和马克思有相当的重叠之处。他也主张均贫富,认为政府以“善”的名义,可以剥夺他人财产,进行二次分配,“善大於权利”。诺齐克则写出反驳罗尔斯的专著《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强调个人的权利,主张限制政府权力,认为“权利大於善”。 罗尔斯的社会正义想法,是从卢梭、马克思、凯恩斯这麽一路下来的。而诺齐克则继承了洛克、亚当斯密、哈耶克、弗里德曼这些重视个人自由者的思想。哈佛的这两位教授典型地代表了当今美国以至西方的左派、右派在福利等经济理念上的根本分歧,一个强调平等(集体福利),另一个强调自由(个人权利)。怎样看待平等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呢?让我们以纽约地铁上的情景做个比较∶ 劫富济贫的罗宾汉不道德 在地铁上,时常会有乞讨者,虽然多数时候这些人看来都没有甚麽残疾。如果你发善心,给他几枚硬币或一美元,他会说声“上帝保佑你”表示感谢,你则通过施舍获得一种道德感。但如果是有人持枪威逼所有乘客,每人必须向这个乞讨者捐献一美元,情况则不同了,那个乞讨者不会再感激你,他会觉得这是社会公义,他应该在财富上获得和其他人的平等,并可能理直气壮地要求更多,而那些被迫“捐献者”也不再有原来的道德感觉,因为这和被抢劫在本质上没有多大不同。 罗尔斯等左派主张的社会正义,就是这种通过政府的强迫性高税收,把中产阶级和富人的钱强行收缴来,再分给穷人。但诺齐克等右派对此强烈反对,他们认为,这种做法和集体主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在社会公义、“善”的名义下,抢夺他人的私有财产,剥夺人的权利。诺齐克认为,视个人权利大於善,才会保住自由。如果接受善大於权利,那麽政府、统治者等,都可用善的名义来侵蚀、剥夺个人的权利,最後人们就不会有自由。例如法国大革命抢劫富人、列宁斯大林的集体农庄、毛泽东的湖南农民痞子运动等等,都是这种打土豪分田地、以善的名义剥夺个体权利的模式,来推行集体主义,最後走向极权。因而美国客观主义哲学的创办人、热烈赞美资本主义的思想家安.兰德(Ayn Rand)说,劫富济贫的罗宾汉是文学作品中最不道德的形象,因为他用最恶劣的方式——抢劫——来均贫富;而不是用市场交换成果来扩大人的财富和自由 没有了个人权利的保障,所谓的社会之善,一定是伪善,是以集体吞噬个人的借口。社会之善不是不需要,但应像纽约地铁的乞讨一样,施舍者是在拥有个人权利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去做的,而非被强迫。施舍者当然体现出某种道德,但不施舍是中性的,并不是缺德;但强迫别人掏钱养懒汉,则一定是不道德的。高税收就是政府强迫施舍(不缴税会犯法、坐牢)。所以右派强调小政府、大社会,主张通过社会上的慈善组织等进行救济;政府规模以及不得不实行的福利,都要尽量缩到最小的程度。 左派喜欢穷人,结果造出更多穷人 而左派知识人则在均贫富上走得相当远,罗尔斯甚至提出,个人的天赋等“自然优势”也不属於个人所有,而应被视为公共资源。等於也应该被共产,再分配,补偿给那些处境最差的人群。诺齐克曾对此愤怒地诘问∶“如果你碰巧幸运地有两只明亮的眼睛,是否应当捐献一只给双目失明的盲人才是公平?”按照罗尔斯的理论,像球星乔丹、姚明等,就得被砍下一截腿,接到矮子脚上;把比尔·盖茨的脑子挖出一半,填到傻子脑壳中,社会才算“平等”。那我们就再看不到精彩的球赛,也不会再有盖茨发明微软,人们恢复到踢毽子、打算盘的时代,人人平等,“皆大痛苦”。 福利社会主义不仅在操作上行不通,导致经济滞缓或崩溃,更重要的是,它是不道德的。它不仅剥夺勤劳者的财富和权利,还导致那些可能致富的穷人,躺到舒适的福利上,一直穷下去,结果是,左派想帮助穷人,结果制造出更多的穷人。在这个过程中,把经济拖垮,把大家都拖垮。加州就是又一个典型案例。 英国《经济学人》杂志刊出加州和德州经济比较的专题文章後,引起读者很大回响,对文章的网路评论很多,其中一位美国读者的话,非常准确清晰∶“社会主义的结果从来都是更多的贫穷、更多的战争、更多的饥荒、更多的政治压迫,以及更多的人类痛苦。二十世纪人类用数十亿人死亡的代价才学到了这个道理。但加州却没有学到,但他们早晚会的。” ——原载《看》双周刊2009年7月30日 2009-07-30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曹长青2025-11-01 04:25👍 0💬 0新老“资本论”的五点相同(3 之 3)
《资本论》作者马克思如果今天复活,可能没什麽人热捧,因为他的反资本主义理论和阶级斗争学说,早被证明是错的,并带来灾难性后果。可是一本名为《21世纪资本论》(Capital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的“新资本论”最近问世,却在西方被热捧,居然登上《纽约时报》和亚马逊网络书店的畅销榜。 该书作者托马斯.皮克迪(Thomas Piketty)是法国经济学家。一本700页的学术砖头能登上畅销榜,又被媒体报道、学界争议,比较罕见。 所谓学界争论,当然是泾渭分明的。右派斥这本书仍是马克思那一套;而左派则赞美这本书揭露了当今资本主义社会贫富不均。 虽然作者否认自己是马克思主义者,但却承认,他延续的是“马克思开创的传统”,连书名都连结《资本论》。从卡尔.马克思到托马斯.皮克迪,从书的内容和相关评论来看,这两马起码有五点相像∶ 第一,都渲染资本主义贫富不均。 马克思的《资本论》全篇论的是资本,认为资本带来利润,利润代表剥削,由此推论资本主义是罪恶的。 皮克迪的《21世纪资本论》则找到新支点,强调当今社会“投资回报率高于薪酬”,导致富者更富,穷者更穷,同样推论资本主义社会不合理。 马克思谴责“利润”当然违背最基本常识。如果没有利润,或不考虑利润,谁还会建厂经商?哪还有市场和经济发展?恩格斯又从哪里得到钱资助马克思呢? 皮克迪批评“投资回报率高过薪酬”导致贫富差距更大,同样是不顾最基本常识。投资的回报当然会高于薪酬。可这有什麽错呢!如果它拉开贫富差距,那这种“拉开”不仅是正常的,更是应该的。投资不仅是投入金钱,更是投入智慧学识。投资能赚钱,投资同样会有风险。关键是“投资机会”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研究股市,成为“巴菲特第二”! 三亿人口的美国,现已超过一半家庭投资股票,说明投资回报率高,是无数人看到,并乐意投入的。皮克迪拿这个渲染贫富不均,跟马克思拿“利润”说事一样,都意在攻击资本主义。所以美国网刊《The Week》专栏作家库珀(Ryan Cooper)把皮克迪的理论称为“软性马克思主义”(The soft Marxism)。 第二,都提出乌托邦式解决方案。 马克思针对资本主义的贫富不均,提出共产主义方案∶取缔私有财产,消灭私有制,建立没有贫富差别的共产社会。但这乌托邦灾难已人所共知。 皮克迪针对当今资本主义社会的贫富不均,也提出乌托邦方案∶全球增税。由于今天经济全球化(人们可跨国经商买股票等),皮克迪呼吁组成国际机构,全球追缴富人的税。标准是50万美元以上就要征收80%的资本税!且不说这种公开抢劫个人财富是多麽野蛮,只是这个全球性收税,怎麽能行得通?连作者本人也承认这是乌托邦。 第三,都醉翁之意不在酒。 马克思写《资本论》为的不是学术,而是要建构一种意识形态,推动全球共产革命。英国当代历史学家保罗.约翰逊(Paul Johnson)在抨击西方左派的名著《知识分子》(Intellectuals)中设有“马克思”专章,题目就是“马克思∶批上科学外衣的诗人革命家”,指出马克思本意不在经济和科学,他写的是“不懂资本主义的《资本论》”,目的要把“共产主义幽灵”徘徊到世界。 今天皮克迪写《21世纪资本论》也不是全然做学问,他也是活动家,要煽动仇富、反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纽约时报》报道说,皮克迪跟奥巴马团队很熟,他不仅做客白宫,还奔走于MSNBC和NPR(都是左派媒体)之间。奥巴马政府的均贫富调子的联邦预算报告,就引用皮克迪的数据和理论。 今年42岁的皮克迪出自左派家庭,他父母曾参加巴黎学生要模仿中国红卫兵的1968年法国“红五月造反运动”。在《21世纪资本论》出版前,皮克迪就是政治活动家,曾出任法国最左政党总统候选人的顾问。《纽约时报》报道说,2012年法国大选前,皮克迪起草了联署书,跟42名同道学者呼吁支持左翼总统候选人奥朗德。 马克思被视为共产主义“造反有理”的滥觞。皮克迪则被称为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的精神领袖。皮克迪曾对媒体说,华尔街“占领有理”,因资本主义运作不良。从“造反有理”到“占领有理”,他们都有明确的反资本主义的一致性。 所以“纽约基金”(New York Fund)经理舒茨曼(Daniel Shuchman)在《华尔街日报》发表的“皮克迪是21世纪复活的马克思”中说,《21世纪资本论》这本书,“匪夷所思的意识形态冗长说教超过了经济分析研究”,并建议这位法国教授应该去读奥维尔的《动物农场》和库斯勒的《中午的黑暗》。那意思是,去了解共产主义带来怎样的灾难。 第四,数据资料上都有虚假。 由于“主题先行”、意识形态挂帅,自然在资料数据上,有目的大于真实的倾向。马克思的《资本论》已被证明,很多数据是虚假的。当年就有两名剑桥学者发表报告,指出马克思在使用数据上“有一种近乎犯罪的鲁莽”,只是在《资本论》关键的第八章,就“犯了四项造假之罪”。在上述《知识分子》中,保罗.约翰逊更是严厉谴责马克思在使用数据上“带有偏见地扭曲和明显的不诚实┅┅编起谎来胆大妄为”,“不只是《资本论》,还包括马克思的所有著作,都表现出对真相的藐视,有时可是说是轻蔑。” 今天这部《21世纪资本论》也同样存在数据不实问题。英国中央银行前行长默文.金(Mervyn King)就指出,“这本书的关键弱点在于,精心组装的数据并不能支持皮克迪关于资本主义本质的言辞。” 英国《金融时报》两名经济编辑(Chris Giles和Ferdinando Giugliano)合写了一篇调查报道,指出皮克迪的数据有四大类问题(不是四个!),包括来源混乱,张冠李戴,计算错误,不给出处等。该调查报道认为∶“这些有缺陷的数据为皮克迪的结论提供了虚假支持”。 皮克迪对此的回应模 两可,说他将来会“完善”(数据)。但强调这不会影响他的书的结论。但原始数据有问题,怎麽能不影响立论呢? 第五,都是言行不一的伪善。 马克思著书立说,一生谴责资本主义剥削,可他自己却一直剥削亲朋好友。据《知识分子》一书,马克思总是纠缠父母要钱。“马克思因金钱跟家人的争吵使父亲晚年抑郁而终”。他父亲死前在信中还抱怨马克思不关心家人,只是要钱。后来马克思又纠缠母亲要钱,气得“母亲跟他断绝一切关系。她痛苦地希望‘马克思能攒点资本,而不是只会写关于资本的文章’”。 马克思常年剥削恩格斯更是公开的秘密。他几乎终生被这位商人战友养活(恩格斯收入的一半给了马克思)。保罗.约翰逊在《知识分子》中说,“两人之间完全是马克思这边在剥削的不对等关系”。但最惨的是琳蘅,她22岁到马克思家做保姆,一直做到67岁去世,45年间从没得到一分钱薪酬。保罗.约翰逊感叹说,马克思批判资本家剥削工人,但那只属于薪酬不足,可他家里的佣人则分文皆无。马克思连一分钱薪酬都不付,可谓世上最黑心的雇主。更甚的是,马克思还偷偷占有了这个女佣,生出私生子。为掩盖丑闻,马克思说孩子是恩格斯的,但恩格斯临死时说出真相。 (关于马克思的丑闻细节,可阅读该书的台湾译本《所谓的知识分子》。中国江苏出版社翻译出版该书时,把马克思这章全部删除。没看过英文原书的中国读者,根本不知道该书有马克思这一章。而且该译本还把书中不符合共产党意识形态的字眼进行了删削,同样没做任何说明。该译本主编、南京大学教授杨正润在前言中大谈知识分子的诚实正直,却只字不提那麽重要一章的删节,哪怕婉转的表达、歉意都没有。) 《21世纪资本论》的作者皮克迪也有马克思隔代遗传的言行不一。他呼吁平等,强调人权,可他却家暴,殴打同居女友。当地警察局记录,这个女友曾报案,在警局呆到下半夜,并在医院验伤。皮克迪的这位前女友可不是什麽女佣,她(奥蕾丽•费利佩蒂)是现任法国文化和新闻部部长。当年打她的男友现在出了大名,但这位前女友还是不原谅。费利佩蒂的发言人说,皮克迪承认曾家暴并因此被捕,但费利佩蒂没有继续起诉,因为不想她的幼女由此身心受伤。只好自己忍了。 但这样的马克思传人,却受到西方,主要是美国左派的热捧。左派媒体旗舰《纽约时报》专栏作家、诺贝尔经济奖得主克鲁格曼就写过多篇文章,称皮克迪的书今后十年都重要。耶鲁大学教授哈克(Jacob Hacker)和加大伯克莱教授皮尔逊(Paul Pierson)不约而同,甚至把皮克迪捧为“当代的托克维尔”,说1831年法国人托克维尔写出《论美国的民主》,指出我们的优点,当今法国学者皮克迪写出美国的弊端。但这两名美国教授可能根本没有看懂,托克维尔在书中恰恰是提出“以私人慈善而非政府来协助贫穷人口的主张”,等于强调市场,而反对今天皮克迪推崇的、由政府(高税收)来达到平等的手段。 照现在西方左派的热捧劲头,《21世纪资本论》很可能得到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推波助澜,左倾的瑞典评委们大概很乐意给马克思的隔代传人带上桂冠。 在右派对皮克迪的批评中,以我有限阅读看到的比较有力度的文章,是法国知名经济学家、保守派学者索尔孟(Guy Sorman,也译索尔曼)写的题为“美国左派和皮克迪的荒唐热恋”(The Irony of the American Left’s Love Affair with Thomas Piketty)一文。索尔孟介绍说,皮克迪的书在法国及欧洲的反响都不大,因高税收已使德国、法国、西班牙等资金外流,皮克迪此刻提倡重税,连欧洲的左派政府都难有热情。但该书在哈佛出了英文版,却被美国左派热捧起来。 为什麽美国左派热捧这本书?因资本主义在全球横扫般的胜利,让向往社会主义的左派们有一种绝望感。奥巴马的支持者们想利用这本书大造声势,起码在舆论上扳回一局。 作为法国重量级公共知识分子,索尔孟著述甚丰,也写过关于中国的专著《谎言帝国∶21世纪的中国真相》(2011年台湾允晨出了中译本)。他的其他专著《印度制造》、《伊斯兰制造》、《经济学不会撒谎》、《金融海啸后的世界影》等也都有中译本。他对中国有第一手观察(曾去实地考察),对北京政权有严厉批评。他多次到台演讲,力挺台湾,支持中国民主化。 在这篇书评中,索尔孟毫不客气地批评了皮克迪的左倾理论。他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宗教,虽然皮克迪被左派们视为“弥赛亚”,但“作为空想家的皮克迪,没有为马克思宗教提供任何新的东西。”“皮克迪在美国被热捧,根本不是看中他的学问,而是美国左派们要抓一根稻草,结果看中了法国的皮克迪。”即使对法国的左派,都是一个反讽。如果年底皮克迪真得到诺贝尔奖,那这个反讽就更有趣了——资本主义在全世界大胜,反资本主义的马克思死魂灵却复活得到桂冠。看西方左派是怎样闹世界的吧。 2014年7月22日于美国 ——原载“自由亚洲电台” 2014-07-23 http://www.caochangqing.com (转载请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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